(福建省福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福州 350004)
动物疫病净化是指在某一限定地区或养殖场内,根据特定疫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结果,及时发现并淘汰各种感染动物,使限定动物群中某种疫病逐渐被清除的控制方法,这是符合现阶段动物疫病防控规律、适应当前畜牧发展方式转变、满足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需要的一项系统工程[1],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是一项政府履行主导职责、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社会组织参与的系统工程,实施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是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重要策略。2013年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担当作为,落实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特别是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福州市辖区内已有11家种畜禽场通过省级以上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超过全省总评估认证种畜禽场的1/3,其中2家原种猪场获得全国“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8家种猪场获得全省“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场”,1家种羊场获得全省“羊布鲁氏杆菌病净化场”。但是离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疫病净化目标还有一定距离。笔者全程参与履行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的政府主导职责,力争到2020年种畜禽重点疫病全面达到净化考核标准。现就福州市推进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的关键举措与问题探讨报道如下,供同行参考。
疫病净化集成创新技术是以动物疫病净化为契机,结合养殖总体状况和各规模场的实际情况,集成创新规模场重点的疫病如猪瘟、猪伪狂犬病、禽白血病、布鲁氏菌病等实行检测淘汰的净化技术,从源头控制疫病,减少和消除疫病隐患,推进疫病防控方式,由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向净化检测与淘汰相结合转变,促进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采取从根本上控制动物疫病的净化方式已成为业界同行们共同关注的热点并得到广泛认可,因此,示范推广疫病净化集成创新技术势在必行。2013年起,笔者参加福建省农业技术推广项目《规模猪场疫病净化技术集成与推广》的技术研发、集成和示范,并在福州辖区内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原种猪场和部分种猪场率先大力推广,狠抓关键技术落实、疫病净化集成创新技术,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5年有1家种猪场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评估的4家“猪伪狂犬病净化示范场”之一(省内仅此1家)、2家种猪场获批省级“猪伪狂犬病免疫净化场”(全省首批仅3家);2016年1家种猪场通过全国“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辖区首批5家第三方实验室通过福建省动物疫病净化检测能力认定(全省仅6家),为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应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2.1 科学谋划疫病净化时间表
根据国家和福建省政府先后出台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以及福建省动物疫病净化五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种畜禽健康促进策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加快推进福州市重点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笔者组织参与制定了《福州市动物疫病净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并报请福州市农业农村局正式行文实施。从2016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按照不同种畜禽场不同病种的特性,分期、分批、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净化工作,从而全面推动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有序推进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建设,促进福州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迈向新台阶。
1.2.2 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技术路线
组织辖区种畜禽场造册建档,按照不同种畜禽分期分批开展重点疫病本底调查,选择基础条件较好、调查结果基本符合要求的种畜禽场,遵循“一场一病一方案”的原则,指导各拟开展净化的种畜禽场制定疫病净化方案。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净化检测,建立净化档案,对检测结果显示病原阳性的予以淘汰,检测结果病原阴性的建立健康种群,落实生物安全措施并建档。检测建档2年后,组织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现场验收,不通过的,继续开展净化检测、淘汰、建档、申请评估,现场验收通过的,由省级以上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认证证书并挂牌管理,每年开展净化维持抽检,合格的继续实行挂牌管理,不合格的摘牌并重新开展净化(图1)。
2015年起,为确保动物疫病净化示范推广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福州市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创新,把疫病净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绩效考评的内容,虽然分值比例不高,但也足以调动示范推广工作积极性;2016年起,为确保《福州市动物疫病净化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提高了疫病净化工作在绩效考评指标的分值比例,充分调动各地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积极性,有力推进了动物疫病防控水平的提升。同时,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在历次接受农业农村部、福建省农业农村厅检查中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在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考评中名列前茅,其中2015年、2017年、2018年均居全省第一。
2016年起,市县两级兽医骨干实行分片包干、驻场蹲点,邀请省级资深技术专家参与,会同疫苗厂家共同组成技术服务队,开展流行病学摸底调查,按照不同养殖企业生产管理等状况,制定相应的净化方案与措施,实行“一场一方案、一病一方案”,分类指导养殖企业开展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和落实生物安全措施,有序保障精准施策;同时多次召开净化工作交流会议,交流、讨论、分析问题,确保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1.5.1 领导重视,部署到位
市县两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疫病净化工作,在每年春秋防控部署会等场所都强调疫病净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5.2 加强培训,宣传到位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2016年起,福州市本级每年均举办1期由乡镇以上畜牧兽医干部和重点养殖场参加的动物疫病净化技术培训,各县区也组织辖区养殖场开展疫病净化技术培训,普及疫病净化知识,提升疫病净化意识。
1.5.3 倡议商讨,明确任务
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福州市依托省、市、县三级畜牧业协会和畜牧兽医学会平台,发动养殖企业、疫苗厂家、第三方检测机构等参与,召开了“福清市猪伪狂犬病区域净化试点”倡议大会,通过国家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等企业的龙头带动和交流企业自身体会,福清市90%以上的规模猪场业主积极主动参与区域净化,各方任务明确、行动统一,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推动疫病净化工作带来良机。
通过分片包干、分类指导,同时也帮助企业测算了疫病净化的经济效益账,通过净化后养殖企业生产性能的提高、管理成本的下降、品牌效应的带动等优势分析,让养殖业主明白净化的效益所在。通过及时兑现“先净化后奖励”的激励扶持政策,以及对养殖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激发了养殖企业业主对养殖场进行疫病净化的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养殖企业疫病净化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从“要我净化”到“我要净化”的转变。
结合春秋防控督查,开展疫病净化进展情况检查;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达到净化的养殖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优先安排相关项目,如优先安排通过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企业开展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强化检疫监督执法,依法做好阳性畜禽的淘汰与扑杀工作。通过加强监管,有效推进疫病净化措施的落实。
从已获取种畜禽场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情况看,种猪场疫病净化工作开展较好,种羊场疫病净化工作开展亟待加强,种禽场疫病净化工作进展缓慢,至今尚无通过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的种禽场。
种猪场通过评估认证的病种都是猪伪狂犬病,尚未有其他病种通过评估认证。种羊场通过评估认证的病种是布鲁氏杆菌病,其他病种也未通过评估认证。
现有11家通过评估认证的种畜禽场主要分布在3个县,区域覆盖面小,大部分县区尚未开展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评估认证工作。
受非洲猪瘟防控形势影响,部分种猪场疫病净化工作基本就绪,但一直未申请评估认证,直接影响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工作进程。
基层兽医技术力量不足与实验室检测能力所限,仅有的兽医技术人员忙于免疫、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管理等日常事务,无暇顾及养殖企业疫病净化所需的检测等服务性工作,致使企业疫病净化检测推向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由于昂贵的检测费用让部分技术力量较薄弱的种畜禽场望而却步,从而影响种畜禽场重点疫病净化工作进程。
目前,不同种类的种畜禽、同一种类的种畜场不同病种、不同区域种畜禽的疫病净化工作开展不平衡。应对其加大培训指导工作力度,实行技术干部履行服务型政府职能,驻场指导培训养殖企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指导评估净化后的品牌效应和产品附加值,协助企业制定实施“一场一方案”“一病一方案”的净化措施。
3.2.1 加大疫病净化奖励经费投入
对获得净化评估认证的种畜禽场,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两级参照强制免疫工作按照比例配套追加净化奖励经费。
3.2.2 加大金融信贷投放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对净化场的信贷投放,为养殖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2]。
依托畜牧兽医学会、畜牧业协会,结合每年省市县动物防疫技术分级培训,加强基层技术人员理论学习培训与实际操作演练,提升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践能力。
强化基层兽医实验室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实验室设施设备,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针对种猪场,在非洲猪瘟防控由攻坚战转向持久战的关键时期,为确保生物安全,杜绝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可探索创新现场评估验收模式,自评报告以PPT介绍,现场查验和采血依托场内监控结合微信视频和无人机拍摄,开展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档案记录等现场校对核实和监督抽样检测。
针对种禽场、种羊场、奶牛场,为确保生物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同样可参照种猪场探索创新现场评估验收模式,开展种畜禽场重点疫病评估认证。
2012年,国家和福建省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出台,明确了种用畜禽重点疫病净化策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写入《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从国家顶层设计强调疫病净化工作的重要性,意味着动物疫病防控政策的转变和理念的改变[3],未来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将以净化为抓手,全面推行监测、检测、隔离、淘汰、生物安全规范管理的综合防控模式,助推疫病净化进程。
展望未来,以种畜禽重点疫病净化为契机,强化规定动物疫病净化和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逐步推进规模场的动物疫病净化,从小范围内逐渐减少动物疫病种类,逐步发展成连片区域内消除、消灭特定疫病,不断扩大区域净化,按照“建设一片、巩固一片、扩大一片”的原则,将毗邻同类型无疫区整合[4]。逐步扩大无特定疫病区域建设范围,加强区域化管理,建立相邻县市区连片无疫区,助推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
养殖企业是疫病净化的责任主体和最终受益者,通过疫病净化,打造养殖企业的品牌优势,形成品牌效应,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可示范带动全社会营造疫病净化氛围,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以及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