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慎鲁 李德豹 刘 婧
(狮王日用化工(青岛)有限公司,山东省 青岛市 266555)
近年来,中国日用化学品市场呈现出进口产品日益增多的局面,而且这种局面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在这种大环境下,就诞生了很多的以代购国外日用品为主要职业的“代购族”,虽然这种市场的不断扩大对于消费者来说有了更多的选择国外产品的机会,但是同时也给了不法商贩投机取巧的机会。通过不正规的渠道购买进口品,不但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障,还可能产生更严重的后果,给消费者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随着中国市场的不断扩大,国外知名品牌的日用品也通过正规的官方渠道在国内开设了旗舰店,不但质量可以得到保障,而且售后服务也能够及时满足消费者的其他要求。国家对进口产品的管理越来越严格,如何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使之符合中国的标准,这就需要对进口产品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以确保符合中国标准。本研究主要针对本公司进口牙膏产品需要确认的要点进行描述。
狮王公司秉承对消费者负责的传统,致力于为所有消费者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服务,所以日本狮王总部在国内开设了专门的进口品旗舰店,为广大的中国消费者提供优质的产品。狮王的进口牙膏产品都是日本市场正常销售并取得日本政府验证、备案及批准上市销售的产品,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相关法规从原料、配方、包装标识进行严格的筛选,保证每款产品都符合中国的标准。
狮王在进口牙膏产品是如何逐步进行确认的呢?下面具体说明确认的流程。
依据GB8372-2008牙膏标准,首先应该先确认配方中的所有原材料是否符合《牙膏用原料规范(GB22115-2008)》的要求,其中包括是否是禁用原料、限用原料的用量是否符合要求、所用的防腐剂、色素等是否是在可用名单之列。举例如下表1。
表1 牙膏A配方表
在表1牙膏配方中,经查询《牙膏用原料规范(GB22115-2008)》得出以下结论:
2.1.1氟化钠是限用成分,在牙膏配方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0.15%(以F计)。根据分子量进行计算得出:牙膏配方中氟化钠的含量应不高于0.33%,与生产商确认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2.1.2羟苯甲酯属于许用防腐剂,在牙膏配方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分别为0.4%(以酸计)。根据分子量进行计算得出:牙膏配方中的羟苯甲酯含量应不高于0.44%,与生产商确认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o-伞花烃-5-醇,属于许用防腐剂,在牙膏配方中含量应不高于0.1%。与生产商确认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2.1.3在牙膏用原料规范中,搜索氨基己酸没有查询到此物质。查询关键字“氨基”,查询到有氨基已酸,经查询英文名称及CAS号得知,牙膏原料规范中的存在错别字,将“氨基己酸”错误的写成“氨基已酸”。虽然此原料在日本属于许用成分,但是在中国不符合牙膏用原料规范,属于禁用物质,不符合要求。
经确认,上述配方中的氨基己酸在《牙膏用原料规范(GB22115-2008)》中属于禁用物质,所以此配方的牙膏产品就不能进入中国市场。
确认依据《牙膏(GB8372-2008)》,确认项目包括可溶氟含量或游离氟量、总含氟量。
含氟防龋牙膏的可溶氟或游离氟量、总含氟量应介于0.05%~0.15%(以F计),含氟防龋儿童牙膏的可溶氟或游离氟量、总含氟量应介于0.05%~0.11%(以F计),应和生产商进行确认理论含量是否符合标准。 同时按照规定的方法对至少三个批号样品进行即时的和加速保存实验样品的可溶氟含量和总氟含量测试,测试结果必须符合标准。
卫生指标包括微生物指标、有毒物质限量。微生物指标包括菌落总数、霉菌与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方法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进行测定。
有毒物质限量包括铅含量和砷含量,铅含量仲裁检验按照GB8372-2008中5.2进行,非仲裁检验可按照附录A的规定进行;砷含量按GB7917.2中的砷斑法规定进行。
具体的指标要求请参考表2。
表2 卫生指标
感官指标确认膏体均匀、无异物。
理化指标包括pH值、稳定性和过硬颗粒。pH值测试方法按照GB8372-2008中5.5的方法进行测试;稳定性按照GB8372-2008中5.6的方法进行测试;过硬颗粒按照GB8372-2008中5.7的方法进行测试。指标参考表3。
样品送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国标的所有项目进行检测,取得合格报告后才能进口。
表3 感官、理化指标
确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如果牙膏产品有功效宣称,必须由生产商提供相应的宣称依据;对于国外可以宣称,但是在国内不可以宣称的功效,即使有相应的宣称依据,也不能宣称。
确认依据:GB29337-2012。
以D.HEALTH牙周护理啫喱牙膏为例,进口牙膏产品标签确认应当确认以下方面的内容。
2.6.1产品名称
根据GB29337-2012中6.1的规定,产品的名称应反映牙膏的真实属性,简明易懂,标注在销售包装展示面的显著位置,符合标准。
2.6.2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按照GB29337-2012中6.2.3的要求,进口产品在销售包装的可视面上应以中文标注原产国或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的名称和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2.6.3净含量
按照GB29337-2012中6.3的要求,净含量标注在销售包装的展示面上,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净含量的字符最小高度为3mm,实测最小4mm。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2.6.4成分标识
按照GB29337-2012中6.4的要求进行标注,在包装上标注全部成分的标准名称,含量1%以上的原料按照含量由大到小的顺序进行标注。添加氟化物的要在标签上标明氟添加量,含氟产品要有针对儿童使用的警示性用语。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2.6.5保质期
按照GB29337-2012中6.5的要求,可按照两种方式之一进行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日期按照4位数年份和2位数月份及2位数日的顺序。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2.6.6警示用语
按照GB29337-2012中6.7的要求,添加氟化物的防龋牙膏用品要标明氟添加 量,含氟牙膏应有针对儿童使用的警示性用语。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2.6.7不适用于儿童的产品应有相关的说明
比如含氟量0.11~0.15%的成人牙膏,必须有“禁止儿童使用”等相关字样。经确认,此款牙膏理论含氟量950ppm,判定结果:符合标准。
结论:通过以上项目的确认,D.HEALTH牙周护理啫喱牙膏的标签标识符合GB29337-2012的规定,可以使用。
狮王公司总部非常重视进口产品的自我管理,建立了严格的确认程序,销售部门负责产品标签的初步设计,技术部门确认标签中的产品功能特点及成分标注等技术问题,之后由法务部门确认产品标签描述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最后反馈到销售部门进行最终的修改。往往经过数轮修改才能定稿。而且,狮王在进口产品的过程中得到了中国口腔护理工业用品协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及青岛海关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帮助,才能使中国消费者用上放心的进口产品。狮王公司作为进口牙膏产品比较早的国外知名企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及完善的管理体系,使中国广大的消费者能够享受到国外优质产品的同时,也能体会到狮王公司的贴心服务。正如狮王公司对广大的消费者所承诺的:狮王,爱享每一天,这也是无数的狮王员工为之奋斗的目标!
参考文献(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