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创新裁审衔接机制 稳定疫情期间劳动关系

2020-07-07 06:03绵阳市人社局
四川劳动保障 2020年5期
关键词:市人终局社局

召开裁审衔接会

2019年以来,绵阳市人社局不断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规范化推动裁审衔接工作,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不断提升。今年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后,市人社局及时研判劳动关系风险,优化仲裁调解服务模式,疫情期间全市劳动关系总体稳定。

创新机制、统一标准,实现裁审衔接规范化

一是创新裁审衔接机制。联合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定期互通案件情况,通过“共设专人联络、共编指导案例、共办普法宣传、共商问题处理”的形式,建立裁审衔接机制。

二是统一裁审受理范围。制定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受理事项清单,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受理范围的申请,在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时,明确告知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的时间范围,法院对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通知书》的申请优先立案,减轻群众诉累。

三是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市人社局和市中院先后对工伤待遇和侵权责任竞合、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认定、超出基金报销范围的工伤医保费用处理等问题达成共识,实现了全市仲裁机构与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标准统一。

四是统一终局裁决裁审尺度。会同市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终局裁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劳动者请求用工单位支付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类争议纳入终局裁决;规范终局裁决程序,实行立案分流处理,确保案件单项请求对应终局裁决规定。

五是加强数据共享分析。建立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大数据共享平台,法院每季度汇总上传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由人社部门对裁审结果不一致的案件进行对比分析,不断消除裁审标准差异。近三年,全市仲裁机构受理案件6154件、仲裁裁决案件2575件、起诉案件686件,裁审不一致31件占仲裁受理案件的0.5%。

优化服务、搭建载体,稳定疫情期间劳动关系

一是建立疫情应对机制。为处理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争议,市人社局联合市中院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审理因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等五类29个问题进行详细解答,解答意见被中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法库微信公众号全文转发。

二是优化疫情仲裁服务。疫情发生后,及时研究明确疫情期间延长法定仲裁时效等政策,开展“网上办、延期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服务,实现疫情期间仲裁服务“不打烊”,妥善处置因疫情导致的劳动争议案件14件。统一公布绵阳市各级仲裁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咨询政策,邮寄仲裁资料,减少群众“往返跑”。同时通过市人社局、市仲裁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仲裁开庭等事项安排的公告》,对疫情防控期间案件中止审理、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进入仲裁院进行体温检测实名登记等事项进行公告,保障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创新劳动法规宣传。疫情期间,创新开设人社政策解读直播间,面对面直播宣讲疫情期间劳动关系政策,全市2068家企业参与、累计观看直播7300余人次、直播解答疑问近200条,经验做法被人社部官网刊载;开展劳动仲裁调解“云上”培训,邀请法官、律师、法学专家等名师授课,实现仲裁员、调解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者培训全覆盖,提升调解仲裁人员办案水平,提高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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