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学卿
在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家风家训作为门第中传承下来的训诫,是传统文化中的瑰丽珍宝。在当代社会,丰富并传承家风家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文化自信的重要举措。习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家风问题:“党员干部的家风问题,决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家庭私事,家庭琐事,而是关乎党风、政风的重要体现。”尤其是十九大以来不仅反复强调,还把家风建设列入到了文明创建和干部考核文件中。最近召开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把强化包括家风在内的社会文明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力图用制度构建起家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党员干部通过“家风建设”对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党员干部家风廉政建设意义
在家族世代传承的过程中,家风指这个家族不断改进丰富的内在品質、整体气质、审美格调以及为人处世之道等综合素质的宝贵积累。家风是给家庭及家族成员及后人树立道德价值标准的准则。家风,“风者,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一个家庭的家风反映的是其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核,是融化在血液里的气质,是沉淀在骨髓中的品格,代表的是一个家庭的形象和灵魂。好家风从小处说是为家族传承,从大处说也是为国育才。优良家风是每个人立身做人的行为准则,更是党员干部廉政建设的基础。
(一)有利于党员干部抵御贪腐能力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席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党员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党员干部的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 有些党员干部例如刘铁男、周本顺、苏荣等人典型的家族式腐败,像他们这样的贪官虽然是少数,但影响巨大。不拘小节,终累大德,由一开始的思想道德滑坡到最终道德底线的彻底崩塌,所以党员干部提高防贪拒腐能力,从家风开始,注重家风注重家教。
(二)有利于引领全社会的道德风气
《孔子家语》有言:“上者,民之表也。表正,则何物不正?”党员干部的家风正了,民风正,社会风气就好了。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问题不是私事、小事,而是关乎党风、政风、干部作风的大事、要事。只有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家风好了,社会的风气转变、转好才有基础。所以,作为党员干部,通过学习优良家风家训来不断锤炼党性修养,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做到知行合一,从而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中奉献自己的精神力量。
(三)有利于党员干部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习近平总书记对优良家风的重视一以贯之,尤其是党员干部把理论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己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家风家教,特别是党员干部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党员干部做好家风建设,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弘扬社会正气等都具有促进意义。
二、当前党员干部家风存在的问题
长时期以来,改革开放的滚滚洪流奔腾不息,促进了社会的繁荣和经济的发展,但是,正像打开窗子就会飞进苍蝇一样,西方资本主义的价值观念和腐朽思想也乘隙而入,给我们沉积了几千年的传统观念带来了强烈冲击。有多少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灵魂堕落;面对诸如此类的世态乱象,这不得不让我们对传统文化精神重新进行深入思考。近年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抓党风、整作风、促民风,强力推进包括家风在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就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党员干部家风意识淡化理想信念淡薄 在生活上的表现:不注意个人品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在工作上消极懈怠、逃避责任,起不到党员干部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完善党员干部家风廉政建设的对策建议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重庆代表团审议会议中,习总书记发表讲话中说:“所有党员干部都要戒贪止欲、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防止“枕边风”成为贪腐的导火索,防止子女打着自己的旗号非法牟利,防止身边人把自己“拉下水”。只有把党员干部的家庭风气摆正,才能真正带动社会风气向好转变。党员干部要加强完善家风建设,可以说不仅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的重要表现。
(一)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家风建设的重要性,带头传承中华民族优良家风,做到修身养性,廉洁齐家。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管住管好家人不但是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重要表现,更是党员干部的重要职责。现阶段,党员的廉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极为重要的原因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真正做到了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的家庭,为全党和各族人民做出了表率。同时,各级领导也应充分发挥自身的带头作用,营造健康良好的家庭氛围,为下级做好表率。党员干部应向党中央看齐,向习总书记学习,自觉把中央关于家风家教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坚持正确的家风建设指导方针,加强对党员干部家风问题的组织监督。
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家风建设在党员干部培养中的重要性,立下了一条条“明规矩”。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上海市开展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党员干部的家庭建设情况定期检查。各级党委(党组)须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情况,并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在提拔任用党员干部时,要充分考察其家风怎么样,邻里和同事评价如何。对于那些家风败坏,道德品行差的党员干部不准提拔重用,对于家风评价好社会评价高的党员干部应优先考虑提拔重用。
(三)发挥第三方机构的服务作用
各级党的理论宣传部门应将党员干部家风建设作为重大课题,为广大党员干部修身齐家提供行动指南。丰富家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形式,挖掘并整合领导干部及群众身边的优良家风,组织交流分享会、清廉家风专题讲座等形式,让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了解并学习廉洁家风建设。
充分发挥反面案例对干部的警示作用。整理近年来国家及地方发生的家族式腐败案例,向党员干部及其家属展示不注重家风建设导致贪腐的后果。从而引导党员干部做好反腐倡廉的标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家属做好家庭式反腐败的“督察员”,营造风清气正的家庭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