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供需状况调查

2020-07-06 03:21张峥林晓萌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14期
关键词:成因对策

张峥 林晓萌

[提要] 云南省是全国最大的直过民族聚居省份。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大部分直过民族实现现代化,但是整体养老状况没有太大的改变,养老服务供需状况存在需求量大、需求满足度低、供给水平低、供给主体单一等问题。本文以澜沧拉祜族农村居民为调研对象,从老人自身、子女、村组和政府等四个方面探讨供需失衡的成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服务;供需失衡;成因;对策

基金项目:江苏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指导项目:“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供需状况调查研究——以云南拉祜族为例”(项目编号:SZDG2019041)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4月26日

一、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服务需求状况

我们于2019年8月前往澜沧县针对班利村、勐根村这两个拉祜族农村的老人进行问卷调查,历时两周,收回311份有效问卷。其中男性167人,女性144人;60~69岁123人,70~79岁101人,80岁及以上87人;未婚14人,初婚228人,离异13人,丧偶49人,再婚7人;未上过学95人,小学毕业193人,初中毕业21人,高中或中专毕业2人。

将云南澜沧县农村拉祜族老人对养老服务的总体需求分为三类:日常照料需求、医疗护理需求和精神慰藉需求。将需要程度分为需要、一般、不需要。老人在这三个方面的需求情况呈现出不同的状况。

(一)日常照料服务需求旺盛。将日常照料服务分为协助翻身起卧、个人清洁护理、换洗衣被、做饭或送饭、户外活动陪护、购买生活用品六种。需要程度比较高的是:生活用品购买(63.67%)、换洗衣被(45.66%)、户外活动陪护(39.23%);不需要程度比较高的是:协助翻身、起卧(70.74%);做饭或送饭(29.58%)、个人清洁护理(28.94%)。总体上来看,老人对日常照料服务的需要程度比不需要程度高,尤其是一些依靠自身无法满足的方面。

(二)医疗护理服务需求强烈。将医疗护理服务分为医疗保健知识普及、常见疾病预防、陪伴就医配药、提供日常药品、康复疗理、定期体检义诊、上门医疗服务。总体来说,需求非常强烈。其中需要占前三项的分别是:定期体检、义诊(88.42%)、上门医疗服务(87.46%)、常见疾病预防(80.06%);不需要占前三项的是:康复疗理(18.33%)、提供日常药品(16.40%)、医疗保健知识普及(13.18%)。显然,老人对医疗护理服务的需要程度远远超过不需要程度,需求非常强烈。

(三)精神慰藉服务需求不容忽视。将精神慰藉服务分为聊天解闷排解情绪、庆生过节、老年人联谊活动、老年人娱乐活动、健康宣讲、心理辅导。其中,老人对健康宣讲(82.32%)、娱乐活动(70.42%)、聊天解闷、排解情绪(52.74%)的总体需求较高;对心理辅导(33.12%)、庆生过节(30.55%)、联谊活动(30.22%)的不需要程度较高。虽然在需求上并不像对医疗护理和日常照料一样突出,但需求量还是比较大,不容忽视。

二、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状况及特征

(一)日常照料服务供给缺失。图1是展示当地日常照料服务供给情况的堆积柱形图,可以看出,大部分老人都没有听说过所提及的服务,可见政府对当地老人的日常照料服务供给缺失比较严重,老人的日常生活几乎全部依靠自己或子女。(图1)

(二)医疗护理服务供给不全。从图2可以看出医疗护理服务的供给情况要好于日常照料服务,比如定期体检义诊、医疗保健知识的普及、常见疾病的预防,多数老人接受过这些服务。但总体供给依旧不足。此外,有供给的大多是最基本的医疗保障项目,较高层次的服务明显少,因此,还存在不全面的问题。(图2)

(三)精神慰藉服务供给滞后。精神层面的服务很缺乏。如图3所示,除了健康宣讲相比其他服务来说知道的老人多一些外,其他方面的服务几乎没有提供过。虽然说精神慰藉服务相对来说层次高,但是我们所提及的都是最基本的,即使是这样,还是没有落实到位,可见当地精神慰藉服务供给的滞后。(图3)

三、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服务供需失衡成因

(一)老人自身

1、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受传统思想观念束缚,当地老人不愿意老来离家,即使身体状况差、子女无法提供必要照顾,也不会选择进入机构或向村组、政府求助。家庭养老不足之处在于老人自身和子女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照料,导致服务质量低,且供不应求。

2、身体状况和经济条件限制。老人随年龄增长,健康问题凸显,对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高。但随之而来的是自理能力下降、劳作能力缺失、经济收入减少、自我照料能力丧失。随着当地老龄化的加深,养老服务需求会日益增长,老人健康问题和购买能力不足造成的养老服务供不应求现象会更严峻。

3、需求表达困难。一方面老人无法正确表达自身需求。他们不清楚自己的需要,并且不知道可以要求哪些帮助,认为日常照料服务应由自身或子女提供;另一方面老人即使有表达需求的想法,也缺乏相应途径。他们能接触到的只有村干部,无法直接向政府表达需求或寻求帮助。

(二)老人子女

1、青壯年外出务工普遍。子女在家庭养老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当地农作物滞销严重,经济发展滞后,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家庭资源越来越缺少,子女都外出务工时就只剩下同村的老人互相帮助。青壮年的大量流出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当地养老服务供不应求的现象。

2、子女服务专业性不够。直过民族农村受教育程度普偏低,即使是在身边照料的子女,也常因经济条件限制和专业性缺乏无法为老人提供全面、到位的服务,服务质量低下。甚至还可能因为缺乏常识,盲目相信当地的“土方子”,对老人造成额外伤害。

(三)村组

1、专业机构和人员缺失。村里养老事业的发展滞后,养老机构缺失,养老服专业人员缺乏,再加上工资待遇低,即使当地政府或者养老机构有意聘请专业人员为当地老人服务,也很少有人愿意长期留下,人员队伍缺乏稳定性和组织性,服务质量低,较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很难得到满足。

2、娱乐场所缺乏。当地村组和发达地区农村社区的概念差别较大,村里无棋牌室、健身广场等,老人在闲暇时缺少娱乐活动的场所,集體休闲娱乐活动无法展开。因此,当地老人从村组以及同村老人处获得的精神慰藉很少。

3、村干部服务能力不足。当地村干部的服务虽然意识较好,但是服务能力缺失。能做的仅仅是给孤寡老人、生病的老人一些关怀,条件较好的会进行一些物质上的帮助。但是由于能力和条件限制,仅停留于此,无法提供更多帮助。

4、资源利率不高。当地村里有不少闲置废弃场所,无需花费大量经费,稍加改造就可成为老年人休息室、棋牌中心等,但是很少有将这些资源利用起来的。这在造成资源浪费的同时失去了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的良好机会。

(四)政府

1、资金投入不足。当地养老服务所需资金主要来自政府的财政投入。虽然近年来精准扶贫实施成效显著,但是因为贫困程度深、面积大、人口多,很难对农村养老提供充足的财政支持,即使有,也只能覆盖小部分地区,也就导致了当地养老服务提供的不全面和养老设施建设的滞后。

2、政策支持缺乏。一方面政府对当地养老服务的提供缺乏基本统筹规划,没有在相关政策的指导下进行,现有的少量服务也未做到长期有效地提供;另一方面提供服务的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各方没有做到相互协调,效率低下,影响了当地基本养老服务的提供。

3、老年人需求表达渠道不畅。由于地理位置偏僻,政府和云南农村山区直过民族老人的直接接触少,缺乏需求表达机制,即使有,也是通过村组或者子女,不能直接了解。再者,即使老人表达了需求,也不能很好把握,存在理解偏差。在老人具体需求不能了解到情况下,供需错位现象尤为突出。

四、云南直过民族农村养老供需失衡对策探讨

(一)老人自身

1、转变老人思想观念。必须改变云南直过民族老人只能接受家庭养老的思想观念,让他们意识到机构养老或者社区养老更能给他们提供专业的养老服务。应使他们认识到自身随着年纪增长会逐渐缺乏农业生产能力和自理能力,子女外出或专业性不足会给他们的老年生活带来困扰。

2、激励老人需求表达。首先,必须加深老人对养老服务的认识,让他们清楚养老服务包括哪些内容;其次,要让老人了解自己所缺,准确定位自身需求;最后还要鼓励老人表达需求,积极主动向村干部求助。

(二)老人子女

1、转变思想观念。子女需加强思想认识,充分了解老人所需,准确提供服务。他们必须意识到除了物质需求,老人的精神需求同样不容忽视。子女也应适当改变家庭养老观念,清楚自身的局限性,认识到专业人员提供养老服务的重要性。

2、加强沟通交流。子女必须提高赡养老人的思想意识,认识到家庭养老对老人的意义所在。常常从精神上关心老人。即使不得已外出打工,也要常与老人联系、沟通、交流,提高责任意识,发扬孝道文化。

(三)村组

1、联系政府聘请专业人员。要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医护人员、社工、志愿者等专业人员不可缺少。各村组应在充分了解当地老人需求特点的基础上挖掘服务岗位,主动联系政府提供专门的资金聘请、培训专业人员为老人提供服务。这种机制必须长期、高效,要密切注意专业人员流动,一旦有离开,就必须联系政府,配备新人员。

2、提高村干部服务水平。应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加强村民监督机制,使村干部除了了解老人所需,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之外,还能充分利用资源,建设娱乐场所,注重老人的精神需求。村干部还应发挥村组的桥梁作用,为村里老人提供和政府接触的机会,以解决自身能力无法涉及的问题。

3、充分利用各项资源。村组要对已有的资源开发利用,改造闲置场所,作为老年人活动室或者日常照料场所。此外,村民的作用不容忽视,村组要加强共同体功能,发挥邻里间的互相照料作用,通过召集老人过节过生日、开展联谊活动等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四)政府

1、构建资金投入长效机制。当地贫困程度深,仅靠短期的政府财政拨款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将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规范资金使用。不仅要加大资金投入,还要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开发养老市场,扩大资金来源,实现长期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养老服务的长期有效提供。

2、完善法制建设,明确各方职责。养老服务的提供涉及社会方方面面,责任主体须各司其职,才能环环相扣,将养老服务的提供落实到位。只有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养老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农村养老体系,使各个责任主体明确权责关系,加强监督管理,才能保证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不出差错。

3、建立老年人需求表达机制。政府应建立高效的老年人需求表达机制,联系村干部充分调动老年人表达需求的积极性;确保村民选举出来的村干部切实为村民服务;聘请专业团队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区分不同类型的需求,准确定位,及时供应。

4、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要激励社会各方参与养老事业。政府可通过减免税收来吸引社会捐赠和慈善事业支持。非营利组织也是重要力量,政府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非营利组织的发展,非营利组织通过向当地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供给来回馈政府,这是一种共赢的合作模式。

主要参考文献:

[1]龙琛.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养老服务供求关系研究[D].贵州大学,2016.

[2]曹月,朱碧,呼京伟,张英桐.欠发达地区农村社区养老问题研究——基于供需平衡视角[J].劳动保障世界,2018(5).

[3]顾笑然.养老服务供求失衡问题及对策研究[J].山东工会论坛,2017.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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