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统一理论的探索性原理

2020-07-04 03:38吴义举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1期
关键词:本性分化起源

吴义举

摘  要:本文主要介绍的是个人对大统一理论的理解,或者可以说是对大统一理论的一个探索性原理。大统一理论是要解决一切自然现象发生原理的理论体系。本文以一切自然现象存在的本质——实在的存在为基础,阐明绝对的空间具有绝对的性质。

文中从绝对的空间以自身的本性的结构具有的实在性,进而产生起源或者我们所说的大爆炸,经过不断地演化到目前存在的各种纷繁复杂的自然现象,以及宇宙将来的可能性发展作了一个简单性的探索。其中包括对万有引力、强相互作用力、弱相互作用力、电磁相互作用力作了尽可能的理解;也包括对原子的结构、光的本质、电磁波的原理和八大行星的运动情况的探索;还涉及关于量子力学、广义相对论的一些简单性、浅短的看法,对于暗物质与暗能量的观点也给出了一定的解释。但是,由于本人的数学功底浅薄、学识的局限性,未有尽责之处,敬请谅解。

关键词:绝对本质的本性;属性维度(属性空间);空间系数;因果性改变量;因果性作用力;因果性连接力;波段粒子

Abstract  This articLe mainLy introduces the individuaL's understanding of grand unification theory,Or it can be said to be an exPLoratory PrinciPLe of the grand unified theory. Grand unified theory is the theoreticaL system to soLve the PrinciPLes of aLL naturaL Phenomena. In this PaPer,the essence of aLL naturaL Phenomena exists- ReaL existence is the foundation,It is cLear that absoLute sPace has absoLute ProPerties.

From the absoLute sPace,we have the reaLity of the structure of our own nature,And then Produce the origin or what we caLL the big bang,After continuous evoLution to the various comPLicated naturaL Phenomena that exist at Present,And a simPLe exPLoration of the future PossibiLities of the universe. This incLudes understanding as much as PossibLe of UniversaL gravitation、strong forc、weak interaction、ELectromagnetic interaction force;ALso incLudes the exPLoration of Atomic structure、The essence of Ligh、The PrinciPLe of eLectromagnetic wave and the movement of eight Planets;aLso invoLves some simPLe and shaLLow views about Quantum mechanics and generaL reLativity,and gives some exPLanation of about the dark matter and dark energy. But,Because of my suPerficiaL knowLedge of Mathematics and Limitations of Learning,Where there is no resPonsibiLity,PLease understanding.

Keywords:AbsoLute essentiaL nature;Attribute dimension(Attribute sPace);SPatiaL coefficient;CausaLity change;CausaL force;CausaL connectivity;Band ParticLe

一  絕对的存在的原理及宇宙观

(一)绝对的存在的原理

1. 绝对的存在的存在

我信仰斯宾诺莎的上帝。

关于斯宾诺莎的上帝指的是什么?它是指存在一个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存在,即一切自然现象都在其中演化的本质,也可以理解为大统一理论的本质,可以称之为“绝对的存在”。

为什么存在一个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绝对的存在”?

一方面,我们“人”存在是事实,因为我们能知觉到自身的存在,但我们的存在是有限的,也可以理解为自然界中存在有限的物体或者个体事物(有限的且有一定因果性联系的事物)。但是,有限的物体或者个体事物自身不包含存在,即有限的物体或者个体事物自身不包含为什么存在,因为有限的物体或者个体事物本质的本身还是有限的存在。所以,它们只能来自一个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存在——绝对的存在,存在是它的本质的本性。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有限的存在是属性的存在,并不包含存在的属性,即并不包含为什么存在(如果它包含存在的属性,则就是绝对的存在,具有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性质,而非有限的存在)。所以,可以推出存在一个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存在,即存在一个“绝对的存在”在本质的本性下产生有限的存在,实在(可以把实在理解为“绝对的存在”的状态)。

关于“绝对的存在”是什么?

我们知道,物体(或者个体事物)都是通过其自身的属性表现出来的,每一属性都是表示其本质的存在,一物具有的实在性越多或者一物表达其本质的本性越多,则越具有无限多的属性。所以,绝对的存在可以理解为具有无限多的属性存在。每一属性在绝对的本性下都是永恒、无限的存在,并通过其自身就可以理解。

从上述总结可知,绝对的存在是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存在,它是自因,即它的本质的本性就是存在或者它的本质就是产生实在。

可以看出,绝对的存在的本性具有的实在性的情况有两种:一是,无限大的实在;二是,无限小的实在。如果实在是第一种情况,即实在的存在具有的实在性无限大,则不可能存在。从绝对本质的本性来看,如果实在是绝对的无限大,则其无限大的性质存在与绝对的存在具有相等的属性存在,不符合绝对本性的必然性存在。所以,不可能存在绝对本性的必然性。从经验上来看,从绝对的本性而出的东西都是永恒的、无限的,此情况下的实在是永恒、无限“大”的存在,每一属性上的实在都是属性上的状态,绝对的存在在属性状态下产生的物质或者一切自然现象的存在必然都是无限的大。但上述中与我们观察到的事实不相符,否则,我们现在所观察到的物质、分子、原子、……,包括我们人类也不会存在。所以,绝对的存在具有的实在性并非是无限的大。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即绝对的存在具有的实在性无限的小,从绝对的本性必然而出的东西都是永恒、无限的,实在的存在是绝对的存在每一属性上的状态,在绝对的本性中存在的原子、分子、物质、……一切自然现象也是在无限多属性中的绝对的存在的自然现象,所以,绝对的存在具有的实在性无限小。

在绝对的存在具有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本性中具有的实在性,可知:

(1)绝对的存在具有无限多属性。

(2)绝对的存在在无限多属性下具有实在性。

(3)实在的存在也是每一属性上的存在。

(4)每一属性及属性上的存在都是永恒、无限的。

分析:对于绝对的存在是什么?我们不知道,它的属性是什么?我们也不知道。但是,可以确定:第一,绝对的存在具有实在性;第二,绝对的存在具有无限多属性;第三,属性的存在是永恒、无限的;第四,属性上实在的存在也是永恒、无限的。现在,我们反过来以实在为中心而看各属性的情况,各属性应该是以实在为中心而存在的属性存在,又各属性都是永恒、无限的,则各属性应该像“空间维度”一样,是没有弯曲的平面结构,也就是说,不管属性维度是什么,在它永恒、无限的本性下都是像空间维度一样的平面结构,所以,可以推出——绝对的存在是绝对的空间具有的结构性质的存在——以实在为中心各属性的属性存在,如图 。我们把每一属性叫作属性维度,把属性维度的本性存在的空间叫作属性维度空间,简称属性空间。通过属性空间可以看出:

(1)实在的存在是属性空间中的存在,它是无限小,每一属性空间都是绝对的存在的存在。可知,同一属性上的不同存在是另一不同属性上的存在。比如,求出第二个实在,它是某一属性上的实在,同时,它又是另一个“平行”的属性维度上的实在。以此类推,无限多的属性维度相互作用表现出属性空间上的实在的存在。

(2)属性的存在是互为因果性属性的存在。比如,在同一属性维度上的两个实在的联系,同时也是两个实在的不同维度上的联系。以此类推,可知,不同实在上各属性的维度是互为联系,也就是互为因果性属性存在的联系。

为了表达的方便,可以把存在的实在用 (斯,斯宾诺莎的“斯”表示)。如果从物理学的角度来看,可以把它当作“基元”来看待。从属性的维度可以看出,实在 是属性维度上的存在,它是互为因果性的存在,属性空间中各属性维度之间也是互为联系、互为存在的绝对存在,它们也是互为因果性的存在。从此可以证明:

因果性的存在。它是在绝对本性存在的情况下,每一属性之间互为因果性的存在。同时,也是属性空间维度上实在 之间的因果性存在。也可以把属性空间中的实在 的因果性存在称为物理定律。

从绝对本性必然而出的东西,它是绝对本性的必然存在,是永恒、无限的。所以,实在 是一种处于有限与无限之间的一种状态,即从每一属性维度上看,它是属性维度上的必然存在,是永恒、无限的状态;而从单个实在 来看,它可以看作是一个有限的状态。

2. 关于绝对的存在的性质

对于绝对的存在的性质,该如何理解?

(1)为什么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本质具有属性维度的结构性质的存在,也可以说,为什么绝对的空间具有属性维度的结构?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抛开有限的物质所存在的一些观念。比如,我们眼前放一个空瓶子,则瓶子里面没有任何的东西,便以为瓶子是空的,对于瓶子里面的“空”,我们便认为不存在任何的东西,但是这个“空”是相对于瓶子而言的,也就是相对于瓶子我们形成的“空”的概念。所以,这很容易误导我们,所有的有限的存在来自于“绝对的‘无”或者“虚无”(這也是现在一些理论物理学家的观点。其实“绝对的‘无”或者“虚无”是相对于存在的物质而言的,并非是相对于其自身的本性)——存在绝对的存在,而非绝对的“无”!对于绝对的存在,我们应该从其自身的本性去理解,即如果一物是绝对的存在,则其自身的本性就具有结构的性质存在,也就是说,绝对的空间就其自身的本性而言,具有结构的性质。绝对的存在是自因,存在有限的物质,则绝对的存在必然存在。

(2)关于绝对的存在各属性之间的关系,还需要说明一点。对于绝对的空间上的各属性维度,我们前面说过同一属性维度上的维度存在,它是因果性联系的“平行维度”,但这维度的“平行”并非是我们所认为有限概念上的“平行”(我们只是为了便于理解)。“平行维度”之间是绝对的存在自身具有的结构,是自身本性的存在,并不是平行维度之间的“衔接”。如果平行维度之间有“缝”的衔接或者存在另一种绝对本质的存在,则就会形成两个本质的存在,且由于不同本质的存在没有共同点、没有任何的关系,当然不会产生实在的存在。所以,我们说绝对的存在具有无限多属性的维度,这是它本质的本性所具有的结构。

(3)实在 的存在与实在 各属性维度的关系。实在 是各属性维度上的存在,它是趋于无限小的因果性状态。在同一属性维度上因果性实在 是各属性维度相互“平行”形成的同一属性纬度上的因果性存在。如图1所示(平面简图)。由图可知, 1和 2是属性维度s上的两个因果性存在,可作, 是平行的因果性属性维度。同时, 2和 3是属性维度 上的两个因果性存在,可作,s和 是平行的因果性属性维度。同理,可作, 是平行的因果性属性维度且是相对于属性维度s上的两个因果性实在 1和 2的平行维度(注意,此处应该抛开有限物质存在的概念,它们是相对于绝对本质的本性的属性维度存在)。可以推知,实在 的各属性维度之间是实在 的因果性联系或者说是同一个实在 中的相邻属性维度之间相差一个实在 就是它的属性上的存在。由此我们知道,实在 是趋于无限小的存在,则它的属性维度的存在就具有无限多的属性;反之,绝对的存在具有无限多的属性,则实在 越趋于无限小,它们是相辅相成的存在。

总之,绝对的存在就其自身的本性而言,具有结构的性质。

(二)对绝对的存在的原理的证明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证明绝对的存在的性质结构的正确性。

1. 从绝对本质的本性的观点来证明

绝对的存在的性质结构是我们从绝对的本质的必然性推导出来的本性结构,上述已证明完毕,不再赘述。

2. 从起源或者所说的大爆炸理论的观点来证明

前面已经介绍,绝对的存在在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本性下具有实在性,它是出自绝对本性的必然性。从宏观上看,实在 是绝对的本性下属性上的存在,它是永恒、无限的因果性存在的状态,它在绝对的本性的必然性下产生“实在”——起源或者大爆炸(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与其自身具有的实在性的存在都是来自同一本质的本性存在)。

在绝对的本质下产生大爆炸之后,由于大爆炸的量存在是属性空间中有限物质的存在,它会对属性空间有因果性改变量的作用(后面将要讲到),从而使永恒、无限的属性空间受到“外力”的作用或者自身本质的作用,而不会再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起源或者大爆炸只存在一个)——这也说明了大爆炸是来自于某一本质的本性存在。

从绝对的本质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也确实说明了绝对的本质是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存在。因为在绝对的、永恒的、无限的本质下产生的实在是绝对的本性必然而出,它是永恒、无限的状态,在绝对的本性下必然产生“实在”——起源或者大爆炸(否则,假如绝对的存在是有限的一种存在,其如果产生实在,则就不会再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

假如设想,绝对的存在属性维度的结构是互相“平行”与“垂直”(此处的“平行”与“垂直”是指本性结构的性质存在),则此情况下不会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原因在于,在此情況下,属性的维度不存在。如果属性的维度只存在“平行”与“垂直”,那么,从广延性来看,则也不具备属性维度的存在。所以,在此属性维度的情况下,不存在必然而出的实在,当然更不可能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

又如,如果空间的属性维度是弯曲的存在,那么,第一,从绝对的本性来看,不可能存在(绝对的本性而出的属性维度不可能也不会弯曲);第二,如果属性维度弯曲,实在 应如何产生?不明白。而从宏观上看,属性维度产生实在 具有不对称性,而且实在 在属性空间中存在的位置也是不确定的,则不具有产生一个确定的起源或者大爆炸的性质。

还有一个问题:起源或者大爆炸为什么只存在一个,而不是两个、三个、……无限多个,甚至一直产生大爆炸?(当然,如果大爆炸存在有两个,也会存在三个、四个、……无限多个,甚至一直产生大爆炸,但这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不相符,否则,我们周围存在的一切现象,包括我们人类的存在,都将不会存在)。从这里可以看出,大爆炸或者起源是来自某种结构性质的存在,它是某种结构性的本质产物,它的存在只与它的本性有关,而与它存在的位置、方向、……都无关,说到这里,可以明白,只有上述绝对的本性的结构才是它的本性的存在。

从这一观点,可以说我们已经间接证明了绝对的本性的结构的正确性。

3. 从万有引力的公式的证明

从上述,我们已经知道,属性空间在绝对的本性下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进而产生物质的存在,其中包括物体或者个体事物。可以看出物体是来自属性状态的具有一定因果性联系的个体存在或者说物体是由一定确定的因果性实在 组成的联系或系统,它是有限的、变化的、不确定的存在。

现在来分析某一物体在属性空间中的情况。由于物体自身就是由一定因果性实在 构成的存在。物体处在属性空间中,该如何理解?属性空间是永恒、无限的存在,它是因果性实在 存在的状态。存在于其中的物体,可以理解为在物体所存在的属性空间中的属性空间的实在 增加了,增加的量等于物体自身的存在,也可以理解为物体的存在使属性空间中绝对本质的本性增加了。那么,在属性空间中存在的物体会对属性空间有作用吗?我们分两种情况讨论:

(1)物体对属性空间没有作用,这不可能。因为属性空间是永恒、无限的,且是处处相等、对称的因果性状态,而物体又是一定因果性状态的存在,那么,存在于属性空间中的物体使存在于属性空间中的因果性实在 增加了,也就是绝对本质的本性增加了,则对属性空间产生作用。

(2)物体对属性空间有作用。从本质上而言,物体存在于属性空间中,则此位置属性空间的绝对本质的本性增加了,则对属性空间有作用的存在。另一方面,从物体的存在而言,物体存在于属性空间中,则因果性实在 增加了,而物体与属性空间都是实在 的同一本源,则物体存在的属性空间会对属性空间有一个作用,我们把它叫作因果性改变量( )或者简称改变量,它也是物体对属性空间的作用力(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万有引力的存在,后面会详细介绍)。由于后面章节涉及关于思想的属性存在,为了便于理解,也可以称之为因果性形态。物体对属性空间的作用或者改变量等于其自身的因果性存在,它是以物体为中心对属性空间的实在 产生的因果性改变量。同时,它也是绝对本质的本性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

分析:为什么物体是以自身为中心对属性空间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可以从某一属性维度上存在的物体为例。比如,在某一属性维度上有物体存在,如图2所示。在这个属性维度上存在的物体会对属性空间产生因果性改变量的作用。由于属性空间是永恒、无限的实在的状态,则因果性改变量会以属性空间的中心而形成,它是相对于绝对本质的本性存在。所以,物体是以自身为中心而对属性空间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

现在来分析物体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的具体情况,比如地球。

已经知道,任何物体的存在在属性空间中都会以自身为中心形成因果性改变量。同理,地球也会在属性空间中形成以自身为中心的因果性改变量。可知,在属性空间中地球以自身为中心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则“因果性改变量的面积”增加,即在同一属性维度上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增加。

例如,设地球的质量为M,在相距地球为R处有一小质量为m的天体,则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如何?

分析:如图3所示,可以看出,以地球为中心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它是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可以求出相距地球为R处的因果性改变量的大小,如图4所示。以地球为中心以某一属性维度上的单元实在 为例。可知,属性维度上某一单元实在 是以自身为中心随着距离的增加而增加。从图4中分析可知,在单元实在 上单元 1增加一个实在 到 2时,则以实在 2为中心也相应增加一个实在 ,当增加到两个实在 时,则以此单元实在 为中心也相应增加两个实在 。以此类推,相距为R的实在 会以单元實在 为中心增加R的距离存在。同时,属性空间中的实在 是永恒、无限的存在,所以,相对于某一属性维度上的单元实在 在相距R的距离实在 增加为 ,即:

此式表达,某一单元实在 相对于R的距离实在 增加的量,它随着距离的增加,而以 增加。

从前述中,说物体的存在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就是作用力的存在,则R处单元实在 的受力是来自物体单元实在 的作用力大小。可知,在R处单元实在 在属性维度

上增加了 同时,单元实在 的作用力因为属性维度上实在 的增加,而“均分”或者绝对本质的本性的作用“均分”,则知,作用力的大小是以实在 的量的增加而减小。所以,作用力的大小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可推知,以地球的质量M为中心相距R处对属性空间的作用力大小是:

分析可知,当物体的质量增加时,则单元实在 在某一确定的位置因果性改变量也相应增加,也就是绝对本质的本性增加,作用力也相应增加。所以,作用力F与质量M成正比:

同理。一小质量天体m也会以自身为中心对属性空间形成因果性改变量,它与地球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的作用而相互联系,相互之间作用力的大小是(以经验为基础的比例关系来看):

式中,R是天体m与地球相互作用共同因果性改变量所对应的距离,或者说R是天体m相对于地球以自身为中心形成的因果性改变量的距离; 是因果性改变量对空间系数的作用,它是一定位置上的常量(也是场的物质存在的形式,后文有介绍)。

对于公式,从经验上理解,它表示两天体之间因果性改变量作用力的大小,两天体之间的作用力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而与质量成正比,这就是万有引力的表达式。

但是,从本文的观点来看,此公式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公式中的质量并非是地球与天体m相互作用的质量,而应该是地球与天体相互作用共同因果性改变量所对应的质量。(后文会介绍)

从经验上的万有引力到因果性作用力,可以间接的证明绝对本质的本性结构的正确性。同时,也证明了万有引力理论的原理。

(三)绝对的存在所形成的宇宙观

1. 粒子的形成

从上述,大爆炸之后会如何呢?

由于大爆炸的存在是属性空间中趋于无限大的定量存在的状态。它会在永恒、无限的属性空间中以超光速向空间中涌现(致于为什么是超光速,我们在关于“光”的章节自然会明白),在涌现的过程中,大爆炸的单位量或者实在量是不断减少、稀释,也可以说是在分化,即它在属性空间中涌现的面积越大,则其单位存在的实在 的量越少。可推知,在边缘处的单位实在 的量小于从边缘向中心存在的单位量。也可推知,分化边缘的速度大于分化边缘向中心处的速度。由于分化的速度与单位实在 的量之间的差异,终会因分化的“不完全”或者分化的性质差异出现个体的粒子存在,就像在自然界中发现的粒子:原子核、电子……基本粒子。但存在的粒子依然处于不断地高速分化的状态中,使粒子继续分化,但并未达到绝对的分化,于是形成了分化中存在的粒子,就像是原子核是粒子的存在,但原子核又分中子、质子,这是大质量粒子分化的结果。它们分化的比是: (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属性空间中从起源或者大爆炸到不同位置的粒子都是基本确定的实在 的量,且在不断分化、减少。我们还知道,在分化的过程中粒子之间的实在也是有一定实在 的量的存在,也就是说,在分化的粒子之间不可能存在“空”的属性空间。因为在分化的过程中粒子之间都是相互依托、相互存在的,只是存在分化速度与实在 的量的差异,不可能一个粒子“跳跃”式的、“飞”性的性质分化,形成“空”的属性空间的存在。所以说,粒子之间存在一定量的实在的存在。它的量的存在与在属性空间中不同位置粒子的实在 的量的存在有关,其在属性空间中不同的位置就存在不同实在 的量,且单位的实在 的量在减少,所以,它在属性空间中一定的位置就具有一定的空间量或者实在量,称之为空间系数。按照物理学的观点,它应该是“场”的存在(后文会详细介绍)。

可以看出,场是空间系数的一种存在,在属性空间中不同的位置场的实在 的量不同。

可知,起源或者大爆炸的状态量在属性空间中不断分化、稀释,产生各种粒子:原子核、电子、……包括我们所发现的很多微观粒子,这是起源或者大爆炸的存在发生的必然阶段,也是一切自然现象发生的基础。

2. 物体及星系的存在

1)单个粒子,以及粒子与粒子之间的关系

我们已经知道,在分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各种基本粒子,以及空间系数的存在。

我们所存在的世界:一个是绝对本性下的属性空间,一个是由空间系数构成的所存在的自然界。对于属性空间的存在,它是永恒、无限的。对于自然界的存在而言,它是有限的、变化的、不确定的存在。从前文已经知道,物质的存在会对属性空间形成因果性改变量,而物体的存在会形成以自身为中心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形成改变量的作用就是物体存在于属性空间中的实在 的量:

式中, 指任何存在的物体具有的质量, 指存在的物体含有的实在 的量。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也可以把物体对属性空间的改变量的作用,用“力”来表示,它是物体对属性空间的“作用力”,同时,也是绝对本质的本性的存在。该如何理解?比如,一个质量为M的原子核,它以自身为中心形成因果性改变量是 ,也就是说,在形成的这个对属性空间的因果性改变量的范围中每一个实在 的状态都是以这个原子核为中心的因果性存在,或者说在这个因果性范围内的一切存在都是以原子核为中心的因果性存在。当原子核遇到某一质量的电子  时,则电子就会在这个因果性范围当中存在,即此时的电子是原子核的因果性“部分”。但电子对属性空间也存在因果性改变量的作用, ,电子会以自身为中心形成因果性改变量,而以自身为原因的存在。可见,电子在原子核的因果性改变量中会产生相对于原子核的因果性改变量,相距原子核一定的距离r,则相互作用力由前述知:

式中,原子核的质量 应该是与电子相互作用共同因果性改变量所对应的质量 (下一章节讨论), 是因果性改变量所对应的空间系数的值。

2)关于物体及星系(在属性空间中)的存在

从上述的可以看出,物体或者粒子之间因为因果性改变量的作用,而相互联系,逐渐形成大的分子、物体、气体、行星、银河、星系、……宇宙中的一切存在。从大爆炸或者起源开始向宇宙边缘,物体实在 的单位量是在逐渐减少,它们形成物体、星系的本质都是以属性空间的性质为物理定律的联系。所以说,对于我们存在的物质世界或者宇宙的存在,不需要暗物质的存在——一切都会自然合理的存在于自然现象中。

对于我们所观察到的自然现象,包括物体、银河、星系、星团、……都是存在于属性空间并在空间系数中不断“向外”(以起源为中心向外的方向)分化、涌现的现象。所以说,我们的宇宙从宏观上看,在任何方向都是各向均性同一的存在。从此也可推知,在大尺度上存在的银河、星系、星团相互之间都存在明显的不断远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空间在膨胀,在加速膨胀。从此可以看出,我们没有必要提出暗能量的观点。

由此可以形成一个宇宙观:从绝对本性必然而出的永恒、无限的属性空间产生起源或者大爆炸,从大爆炸中产生粒子及空间系数的物质存在,粒子之间的相互作用形成原子、分子的结构,从原子、分子的结构形成看到的物体、行星、银河、星系、星团……一切自然现象。但在属性空间中存在的一切物质的存在都是处于不断地分化、稀释中,物质单位实在 的量势必会减少。在分化、稀释的过程中自然现象之间的相互作用——属性空间的因果性存在,形成在因果性改变量作用下的现象。但如果属性空间中的物质存在分化、稀释到一定的程度——物质的单位实在 的量存在处于离散的状态,则此时,物质之间的因果性改变量非常小,而很难形成因果性的作用。随着时间的流逝,在不断分化、稀释中的离散的实在 以单个的实在 的状态存在,由于单个实在 与属性空间是共性的状态,而消逝——不存在。一切的消逝让宇宙将处于一个永恒、无限的状态,在绝对本质的本性下,又产生一个“实在”——起源或者大爆炸,一个全新的开始!

注意:当有一定实在 的量形成的物质存在于属性空间,则属性空间为物质提供存在的“空间”,保持物质的存在。因为物质的存在是来自于属性空间的本性,它是保持自身存在的过程。当单个实在 存在于属性空間,因为属性空间的本质也可看作单个实在 的本质存在。所以,属性空间中不存在单个实在 ——实在 消逝!

我们可以理解为:物质世界是在一个永恒、无限的属性空间中存在的一个有限的世界,我们把宇宙看作是“无限而有界的存在”!

参考文献

[1]  本书是以斯宾诺莎的哲学体系为基础建立的理论物理学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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