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教育应由野蛮生长转向规范化发展

2020-07-04 02:23刘笑寒
科技风 2020年17期
关键词:在线教育

摘 要:在线教育能够突破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为学生提供更多优质教育资源。但是由于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因素影响,在线教育仍处于野蛮生长阶段,面临着市场秩序混乱、商业模式雷同、同质化竞争严重等问题。为此,应当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在线教育模式及服务,推动在线教育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在线教育;野蛮生长;规范化发展

近年来国内在线教育呈现出迅猛发展势头,各种在线教育平台不断涌现,在线教育人数也在不断增多,这些推动了在线教育野蛮生长,并带来了在线教育效果不佳、在线教育模式雷同、知识侵权现象屡发等问题,为此,应当深入分析在线教育的发展问题,推动在线教育从野蛮生长向规范化发展转型。

一、在线教育的发展

在线教育是指以互联网为教学媒介、以网络互动为教学方式的教育活动。在线教育突破了传统教育的时空限制,使学生能够获得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为学校教育改革、终身学习发展等提供了新机遇。在线教育的迅猛发展与线下教育成本不断上涨密切相关。近年来线下教育的房租成本、教师薪水等不断攀升,这些制约了传统教育模式的发展,然而,在线教育则能以低廉的成本、灵活的方式、个性化教学等满足用户学习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在线教育为多数家长和学生所接受。另一方面,随着移动互联网、4G技术、新媒体技术、视频技术、线上支付等信息技术的日益成熟和广泛普及,网络在线教育在技术上已经非常成熟,这些也为在线教育爆炸式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最后,政府对在线教育也非常支持,发改委等部委在《宽带中国2013年专项行动意见》中提出,启动网络校校通工程,为农村在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也提出“教育信息网络化”的发展规划,并制定了开放大学章程,这些为在线教育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在线教育野蛮生长的问题表现

(1)教育内容质量较差。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在线教育监管缺失、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等因素影响,在线教育领域鱼龙混杂,在线教育平台良莠不齐,比如有些在線教育平台以标题党文章、快餐式教育等方式吸引用户,教育效果往往不尽人意。此外,从教育结构上看公立教育在国内教育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多数优质教育资源都是公立教育资源,民办教育多处于教育市场的边缘,所以许多在线教育平台多以广告营销、夸大宣传等方式吸引用户,如许多中小学在线教育平台夸大的提分承诺,并以此向学生收取高额的补习费,但却不能为用户提供高质量教育服务,导致用户对在线教育平台评价不高。

(2)知识侵权现象屡发。比如《信息网络保护条例》规定,网络平台产生知识产权侵权时,如果没有直接获利,在接到产权所有者的通告后直接删除有关产,可以免于追责。《著作权法》也规定,在产生知识产权侵权时,如果无法直接计算侵权所产生的违法收入,应在50万额度内赔偿。这些都降低了在线教育的侵权成本。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缺失、网络盗版技术门槛低、网络侵权处罚力度小等因素影响,网络在线教育中的文本、视频及音频侵权现象屡有发生,比如有些在线教育平台以剽窃或贩卖知识产权为生,毫无顾忌地侵犯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带来许多网络知识侵权问题。

(3)用户缺乏付费意识。从历史发展视角看,中国传统社会中常将知识服务视为免费服务,国家也将知识教育思维社会教化的重要方式,所以民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弱。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立教育、有偿家教等已习以为常,但是人们在思想上仍觉得网络教育应当是免费的,并形成了“免费”的网络消费习惯。所以许多用户都习惯于以免费的方式获取线上教育、线上题库等,甚至将盗版知识产品、盗版教学视频等视为理所应当的。[1]

三、在线教育规范化发展的实践路径

(1)建构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模式。首先,应当创新在线教育模式。比如应以直播教学的方式解决师生互动缺失问题,使学生和老师之间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反馈。其次,重视用户的学习需要。在线教育平台应当将重心放到学生身上,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评价方式等,提高用户对在线教育的信任度。此外,应当提高在线教育的内容质量,为用户提供高质量需要。当前许多在线教育平台将精力投放到广告宣传、市场营销等方面,以电话营销、短信营销等方式吸引用户,反而忽视了教育内容和教育质量等,这种只见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无法提高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所以在线教育平台应当将优化教育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等作为重点,不断提高在线教育的业务竞争力。

(2)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从法律视角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完善、知识内容盗版侵权等是在线教育行业野蛮生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应当从法治建设视角出发推动在线教育规范化发展,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首先,以法律法规的方式明确在线教育中的盗版侵权问题。比如应当以《著作权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为基础推动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立法,明确在线教育中盗版、侵权的法律边界,提高知识侵权的法律成本。此外,应当以法律法规的方式对在线教育机构的竞争方式、广告宣传等进行规定,不断规范在线教育平台的竞争行为。[2]

(3)培养用户对在线教育的法律认识。在线教育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不仅与在线教育平台、行政监管部门等有关,同时与用户的付费意识、法律观念等也密切相关,所以应当培养用户的在线教育付费意识,使用户能够自觉遵守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此外,应当提高用户的在线教育维权意识,在线上学习中如果个人权益遭到损害,应当鼓励用户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以更好地维护在线教育行业的发展秩序。比如对在线教育平台的夸大宣传、违规行为等,用户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琰.从远程教育到在线教育的转型与反思[J].中国成人教育,2018(8).

[2]陈红普,凡妙然.腾讯课堂在线教育运行模式的思考与启示[J].现代教育技术,2015(11).

作者简介:刘笑寒(1987-),女,汉族,河南新密人,硕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教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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