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晓慧
当养老金上涨遇上疫情,人社部公布的2020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比往年晚了一个月左右。如今,养老金上涨进入落地期,各地养老金方案将密集出台。
5月12日,上海发布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再次成为全国第一个公布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地区,且明确表示5月18日之前,养老金会补发到位。其发布时间仅与人社部、财政部发布《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时间相隔24天,与往年相比,2020年上海养老金调整方案整体原则保持一致,但具体调整略有微调。
比如,在定额调整方面,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增加75元,比2019年多出15元。同时,按社保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1.5元。此外,按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3%,这个幅度比2019年多了0.1%。最后,针对2019年底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的退休人员,额外再增加20元。而其他地区,满70周岁才能享受此倾斜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今年养老金上涨5%。就上海具体的调整方案来看,通过定额调整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同时,对高龄老年人给予了一定的补贴,体现了重点关怀。
“今年,养老金的涨幅依然是5%,确实超出了人们的预期,毕竟,疫情期间对社保缴费实施了减免政策,今年的社保收入会有大幅减少,按道理来讲,养老金的发放也会受到一些影响,但目前来看,这种短期行为并未影响养老金的支付。不过,我认为,未来养老金的上涨幅度会越来越靠近CPI(消费者物价指数),同时,低增长将会是一个常态化的现象。”
经济学家董登新表示,今年的物价、CPI的涨幅或会有所增大,养老金5%的涨幅应该是一个提前的应对。
根据人社部的通知来看,我国养老金已实现了自2005年以来16年连涨,今年全国约有1.2亿左右的退休人员成为受益者。
4月17日,人社部、财政部发布了《关于2020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
不过,对于调整范围略有差别。据了解,绝大多数地区的调整范围均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也就是说,2020年刚退休的人员不能享受今年养老金调整。但江苏和广东两个地区比较特殊,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也可以参加本年度的养老金调整。其中,江苏1月—6月的退休人员,一律自7月起参加调整。广东1月—6月的退休人员,一律自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第1个月起,参加调整。
同时,今年将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基本统一。
按照上海的调整方案来看,涨幅均在5%左右。比如,65周岁的老人2019年12月份的养老金为5000元,缴费30年。此次调整之后,首先按照定额增加75元。其次,按照缴费年限的标准增加45元。同时,养老金挂钩增加2.3%,也就是115元。最后,还能享受倾斜增加的20元。如此算来,该老人此次一共可以增加255元。记者粗略计算,涨幅在5.1%左右。
不过,具体到个人,上涨幅度各有不同,缴费年限长、缴费水平高的人,上涨的金额多一些。同时,绝对水平偏低的人,上涨的幅度多一些。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养老金有额外倾斜部分,涨得也会相对较多。
随着上海2020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的发布,接下来的一个月,各地养老金方案或将密集出台。同时,按照目前的进度,今年养老金的补发时间,有望与2019年保持一致,在6、7月份安排补发。
疫情期间,养老金依然可以实现连年的上涨,对于广大的退休职工来说,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不过,从长远来看,对于养老金的支付确实是个不小的压力。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原有业务无法正常开展,收入锐减,但企业所需承担的房租、水电,员工的工资、社保开支等各项费用不能停止,企业可谓压力山大。
2月18日,国务院出台“最大力度”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以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使企业恢复生产后有一个缓冲期。除湖北外各省份,从2月到6月可对中小微企业免征上述三项费用,从2月到4月可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湖北省从2月到6月可对各类参保企业实行免征。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隽在3月举行的人社部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上提供了一组数据:今年2月至3月,社会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共为企业减免真金白银2329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减负1893亿元,占81.3%,成为主要受益者。养老保险减免的2184亿元中,中小微企业减免1802亿元,占82.5%。
“这是个挑战,但同样也是机遇,推进社保制度改革的机遇。”董登新表示,目前的减税降费基本迎合了社保改革的大方向,不过,就养老保障来讲,需要对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进行结构性的改革,其中,首要任务就是要把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和替代率降下来,同时,加大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金的投资或者储备。
众所周知,我国正值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高原期,养老金制度将面临一系列挑战,世界各国的经验告诉我们,养老金制度的现收现付模式或完全积累模式都不足以应对老龄化挑战,所以需要加快建立三支柱模式以应对挑战。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企业年金从2014年以后发展有所停滞,到2018年底共有2300多万人参加,看上去人数不少,但只占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9%,这也就意味着90%的企业职工是没有企业年金的,所以我国要加快发展第二支柱,特别是企业年金。
此外,就目前来看,我国城镇中个体经济数量快速增长,已经超过1亿人。这部分人是无法建立企业年金的,因为他们没有企业雇主,只能参加个人养老金享受税收优惠。因此,同样需要加快推动第三支柱的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