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视角下基层“微权力”治理的实践与探索

2020-06-29 01:20武素迁
大众科学·中旬 2020年6期

摘要: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内容和核心攻坚领域。乡村的微权力治理是乡村社会治理的最基本的保障。本文以成都市J县为调研样本,探索基层微权力的治理模式。

关键词:微权力;微权力治理;群防群治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单元,也是国家治理的突出短板。乡村“微权力”治理是加强乡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乡村有效治理的有力保证。“微权力”是指乡镇(街道)、站所、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和基层干部行使的权力。“微权力”的实施主体级别相对较低、用权处于实质性关键环节、违纪违法危害更为直接、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建立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微权力治理体系,打好微权力治理的组合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乡村微权力治理的难点

(一)村级矛盾越来越复杂多元,廉政风险加大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进入乡村。乡村资金项目越来越多,城乡市场日益繁荣,流动人口持续增加,在农村,拆迁安置、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村公资金使用等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涉及利益关系越来越复杂,各类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基层社会治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村级微腐败案件多发频发,廉政管控难度加大

以成都市J县为例,2017年6月份以来,针对村级扶贫、惠农、村公资金、土征等重点领域,开展明察暗访 1638 次,发现村级“微腐败”问题 866 个,立案查处 150 件 163 人,通报曝光 48 件 63 人。村级微腐败案件数占2017年以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总案件数的 68.8%。村级微腐败案件占比较大,并多发频发。

(三)纪检监察队伍力量相对不足,廉政管控力量不足

以J县为例,全县共有217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监察对象为14697人。在乡镇(街道)上,除了纪检监察干部外,年轻的村大生要么不符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条件,要么不是党员,加上基层微腐败多发频发,直接导致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不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针对乡村微权力治理上的难点,探索微权力治理主体实现从一元治理到多元治理的演化,即探索把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组合式的治理模式尤显迫切。

二、多元化组合式的微权力治理模式的实践—以成都市J县的治理模式为样本

(一)标准配权,编制权责清单,微权力运行有据可依

对涉及基层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保障救助等日常运作频繁、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权力,分类细化罗列“三资”管理、组织人事、公共服务具体权力事项,编制必设清单目录,编制镇党委政府权力清单104项,部门权力清单75项;依据法律法规编制镇党委政府负面清单 22项、部门禁止事项58项。对照权力清单,明确事项办理步骤,设置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97张,通过厘清每个事项的权力框架和运行轨道,减少”微权力”运行的随意性和失范性,切实做到“清单之外再无权力”。

(二)全程控权,建立村级廉勤巡访监督机制,微权力运行有点可控

一是网格密布,监督全覆盖。按照片区监督原则,每3-5个村(社区)设立一个廉勤巡访监督组,每个组配备2名廉勤巡访监督员,实现全县所有村(社区)全覆盖。二是人员优选,队伍精组建。明確廉勤巡访监督员的基本条件,列出“五选”“五不选”正负清单,严格把关熟悉基层、责任心强、正派公正等选聘条件,严格遵守不在镇村组干部中选聘等回避原则,选聘了176名村级廉勤巡访监督员,平均年龄50岁。(其中既有熟悉政策的退休教师、离任镇村干部,也有精力充沛的回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以及熟悉村情民意的网格员、普通农民。)三是精准定位,权责更明晰。划定职责权限,廉勤巡访监督员通过走访群众、列席会议、廉情直报三项履责方式,对责任片区村级事务以及村干部履职情况、工作作风进行监督,重点监督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及“懒散拖”等问题,同时配合收集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开展宣传教育等,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密闭工作链条。

(三)公开晒权,建立多元化群联群防监督网络,微权力运行有迹可查

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借助科技手段,将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 “六公开”。通过公开栏、基层平台、公众订阅号、QQ群多渠道公开“微权力”清单,树立政党为政府公开事项12类31项,村级9类41项,做到及时公开。通过廉政信息透明化、公开化和可问责化,限制乡镇、村级权力行使中的专权、乱权现象,强化责权意识。

三、乡村治理视角下微权力治理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推进微权力治理的良好氛围

1、加强对外宣传

通过发放宣传册、调研问卷、传单、建立微信公众平台等途径,面向社会广泛的宣传微权力治理工作,使普通群众了解微权力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实现群众的有效参与。

2、引导转变观念

加强教育培训,引导工作人员由传统的随意自由的思维方式向严格的治理服务型思维方式的转变。强调微权力的治理一方面是约束权力的另一方面也是对行政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用权的保护,引导工作人员转变观念。

3、深挖廉政文化

积极挖掘当地的廉政文化,通过引导、示范和教育等手段,培育政府的廉洁文化,树立法治的权威,坚持法律至上的理念,培育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廉政文化,为微权力试点工作的铺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优化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抓住微权力治理的关键环节

1、加强业务指导,优化权力清单编制

权力清单的编制不仅是将政府职能和管理权限的简单罗列公布,也是政府科学规范调配重组行政资源,避免权力交叉重叠的过程。围绕部门职责、厘清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进行重点辅导,提出切实要求,让参与编制的工作人员切实明白权力清单编制的目的意义、方法内容、注意事项。

2、强调多方联动,实现群众有效参与

权力清单的编制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各部门联合发动,厘清各自职责范围,让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社会组织、宗族代表等参与草拟、编制、公示过程,边征求意见边完善,边晒权边完善。

3、编制 “责任清单”,建立核查问责机制

权力清单应连带核查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民众“权利清单”的落实。以清单为依据,严格问责,惩治和纠正政府部门与公务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等不按照权力清单规范用权的行为。若无坚实的核查问责机制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权力清单制度将成一纸空文。

(三)建章立制,确保微权力治理能够常态化进行

1、建立乡镇权力运行的法律体系保障

完善监督规范乡镇微权力运行的法律规范,提升微权力监督法规制度的层级,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乡镇权力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的新法律法规、新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完善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资源出让,教育医疗收费、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等领域的权力运行规范制度,使微权力运行有法可依。

2、建立乡镇权力运行规范指数评估机制

通过定性考察和定量评估两个方面,以决策、执行、监督三个方面内容作为具体指标、进行百分制定量评估,根据分值确定权力运行规范指数,并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相挂钩,形成权力运行规范化的考评机制 ,从而激励并约束乡镇政府的权力运行。

3、建立乡镇权力运行多方联动的监督机制

畅通监督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加强对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把让基层政府、人民群众、企业组织都能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构建镇、村、群众三级联动监督机制,监督权力运行,让“按清单办事、依规范用权”的意识入耳、入脑、入心,牢牢守住各级各类人员不敢腐、不愿腐、不能腐的底线。

作者简介:武素迁(1984.12-),汉,法学硕士,河北省隆尧县人,中共金堂县委党校干部培训科科长,法学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