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子木
摘要:对比学习翻译作品,不但能加深对原作的理解和感知,更重要的是能取长补短,从中学习翻译技巧,以此提升自己。本文就《飘》原作的片段,对戴侃等人的译本与李美华的译本进行对比赏析。主要分析两个译者在选词和句式方面的不同处理方式,并结合两位译者不同翻译策略的优势给出更佳的译文。
关键词:《飘》对比;选词;句式;翻译策略
前言
戴侃等人的译本主要采用归化的翻译策略,但是不忠实于原文的内容。李美华的译文主要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和女性主义的翻译策略,注重了原文意义的理解,但也有存在不符合中文表达的问题。因此,为了忠实于原文的意义并且注重译文的可读性,采用异化翻译策略和女性主义的翻译策略为主,符合中文表达习惯的归化翻译策略为辅更有助于优化译文。
注:译文1为戴侃等译文(文中直接用1代替)/译文2为李美华译本(文中直接用2代替)
一、选词
译者对词语的理解和表达是篇章翻译的基础。真实语境中的词语绝非孤立的个体,而是与其所处的句、段、篇、乃至更宽泛的非语言环境如情感、文化、社会等因素密切相连。因此,译者在翻译时要十分注意对词语的选择,要时刻铭记“牵一发而动全身”,谨慎为重。两个译本在选词方面的对比如下:
(1)Mammy emerged from the hall, a huge old woman with the small, shrewd eyes of an elephant.
1.嬷嬷从堂屋里走出来,她是个大块头老婆子,但眼睛细小而精明,活像一头大象。
2.嬷嬷从过道里出现了。她是个身材高大的老妇人,却和大象一样有双精明的小眼睛。
首先对于“the hall”的选词,根据当时英国庄园房屋的设计来看译文1用的“堂屋”比译文2的“过道”要准确些。其次在形容嬷嬷身材时译文1用“大块头老婆子”而译文2“身材高大的老妇人”相比之下,李美华的译文在描写女性外貌时用词更加柔和,维护女性的尊严,体现了女性主义翻译策略。汉语的四字格词语,有时也称四字词组,或直接称四字格,是汉语中一种独特的词汇现象(陈宏薇,李亚丹, 2005:113)。因此汉语在描写人或物的态貌时常用简短或四字格疏散排列的形式,呈现汉语流散型的句式特点。结合两位译者的优势,和汉语四字格的特点以下是本人重新整合的译文:
“嬷嬷出现在堂屋里,这位老妇人,身材高大,眼睛小小的,却和大象的眼睛一样精明。”
(2)She was shining black, pure African, devoted to her last drop of blood to the OHaras, Ellens mainstay, the despair of her three daughters, the terror of the other house servants.
1.她长得黑不溜秋,是纯粹的非洲人,把整个身心毫无保留地献给了奥哈拉一家,成了爱伦的左右手、三个女孩子的煞星和其他家人的阎罗王。
2.她黑色的皮肤亮闪闪的,是个地地道道的非洲人。她为郝家尽心尽力,是埃伦的左右手,却是她三个女儿的眼中钉,也是屋里其他仆人眼里的母老虎。
“黑不溜秋”一词属于中国东北的方言,译文1试图想用归化的翻译策略。这个词表现的是黑的非常难看的意思。而译文2用“黑色的皮肤亮闪闪的”,准确译出了“shining”一词的含义,并且在形容女性外貌时用词委婉也体现了女性主义翻译策略。“煞星”一词在中文有“邪恶”的意思,这个词的选择属于归化的翻译策略。而译文2“眼中钉”指“讨厌的人”,从全文中嬷嬷的人物形象来看,她对小说中的女主是教导严格,但并没有恶意。因此李美华译文用异化的翻译策略采用的词更加精确。“阎罗王”在中国代表“死亡之神”而译文2用“母老虎”指“凶悍”,译文2在选词上虽然多用异化的翻译策略但更加贴近原文人物形象的塑造。最后在翻译“pure African”译文2 的“地地道道的非洲人”比“纯粹的非洲人”选词更加委婉,这里体现了译者在选词的时候考虑了保护黑人女性尊严这样一种意识,也体现了女性主义翻译策略。
七十年代,美国语言学家李纳(C. N. Li)和汤普生(S. A. Thompson)提出新的语言类型学观点,认为英语是“注重主语的语言”,汉语是“注重话题的语言”(Li and Thompson, 1976)。因此根据汉语不太喜欢给出主语,习惯根据上下文自己寻找。尤其是同一句话内主语出现一次就够了,比如这句话中译文2中多余的“她”应该省去:
她是个地地道道的非洲人,黑皮肤, 亮闪闪。为郝家尽心尽力,是爱伦的左右手,却是三个女儿的眼中钉,也是屋里其他仆人眼里的母老虎。
(3)Mammy was black, but her code of conduct and her sense of pride were as high as or higher than those of her owners.
1.虽然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规范和自豪感却与她主人一样高或者还要高些。
2.嬷嬷是个黑人,但她的行为准则和自尊心跟她的主人们相比并不逊色,甚至准则还更高,自尊心还更强。
“行为规范”一般用于比较大的机构、活动所设置的规范。而“行为准则”偏向于个人的一种思想、礼仪上的一种原则。因此这里在形容嬷嬷的行为,译文2 的用词更加准确。其次就是在翻译“her sense of pride”,譯文1用“自豪感”,然而在当时南方的黑人作为奴隶,没有什么自豪感可言。因此译文2的“自尊心”更加贴近原文的语境;“逊色”一词多用于一些作品或者艺术品之间的比较,此处指行为准则和自尊心,用“不亚于”这样的词更恰当些。结合两个译文给出译文如下:
嬷嬷虽是个黑人,但行为准则和自尊心并不亚于主人们,甚至准则还更高,自尊心还更强。
(4)She had been raised in the bedroom of Solange Robillard, Ellen OHaras mother, a dainty, cold, high-nosed Frenchwoman, who spared neither her children nor her servants their just punishment for any infringement of decorum.
1.她是在爱伦·奥哈拉的母亲索兰吉·罗毕拉德的卧室里养育大的,那位老太太是个文雅的高鼻子法兰西人,无论对自己的儿女或者仆人只要触犯法规便不惜给以应得的惩罚。
2.她是在埃伦的母亲索兰格·罗比亚尔的闺房里长大的,而埃伦的母亲是个举止优雅、冷静严肃、鼻子高挺的法国太太,不论是她的孩子还是家里的仆人,只要他们礼仪不周,就绝对逃脱不了公正的惩罚。
在人名翻译上更欣赏译文1,因为女主一直从母亲Ellen的温柔、善良中获得了力量,母亲是带有“爱”的一种女性,因此用“爱伦”比男性化的“埃伦”更好一些。从用词方面“bedroom”译文1直译为“卧室”而译文2用“闺房”指女子的房间,旧时孩子一般都由女子来带大,因此此处译为“在闺房里长大”更加贴切。“infringement of decorum.”中的decorum,查字典可发现主要指“礼仪”而译文1用“触犯法规”偏离原文的语义内容,译文2用“礼仪不周”更恰当。从句式的表达来看,译文2用四字格来形容母亲,表达上符合中文的习惯。句式呈现流散型的特点。以下给出的译文根据四字格、断句等汉语的流散型句式。并且省去了多余的“她”这样的代词。
嬷嬷是在爱伦的母亲索兰格·罗比亚尔的闺房里长大的,而爱伦的母亲是个法国太太,举止优雅、表情严肃、鼻子高挺。不论是孩子们还是仆人们,只要礼仪不周,就绝对逃脱不了公正的惩罚。
(5)Whom Mammy loved, she chastened.
1.嬷嬷要是宠爱谁,就会严加管教。
2.只要是嬷嬷所爱的人,她都要加以调教。
“管教”有赏罚分明的教育,重点在赏罚不在育人的含义,而“调教”是带着爱,在心智上进行的教育。因此这里结合嬷嬷的人物形象,应该用“调教”一词更好。在以下自己给出的译文中,去掉了多余的代词“她”,符合中文的表达。
只要是嬷嬷所爱的人,都要加以调教。
(6)“Is de gempmum(gentlemen) gone? Huccome you din ast dem ter stay fer supper, Miss Scarlett?
1.“那两位少爷走了吗?你怎么没留他们吃晚饭呀,思嘉小姐?
2.“那两个先生回家去啦?你为啥没留他们吃晚饭呢,思嘉小姐?
此句是嬷嬷的黑人口语化的表达,两个译文用了“先生”“少爷”,个人认为用“小伙”符合嬷嬷的语言风格。还有“din ast dem ter stay” 这句用“你咋没留…”也是同样的原因。译文如下:
“那两个小伙回家去啦?你咋没留他们吃晚饭呢,思嘉小姐?
二、句式
句子是最重要的翻译单位。如果句子处理的不好,不易于读者理解原作表达的情感,也影响了原作的可读性。两个译本在句式方面的对比赏析如下:
(1)“Oh, I was so tired of hearing them talk about the war that I couldnt have endured it through supper, especially with Pa joining in and shouting about Mr. Lincoln.
1.“唔,他们尽谈论战争,我都听得烦了,再也忍受不了同他们一起吃晚饭,尤其怕爸爸也参加进来大叫大嚷,议论林肯先生。”
2.“哦,我太讨厌听他们谈论战争了。若晚饭期间他们还要继续谈论此事,特别是爸爸也会来凑热闹,大喊大叫什么林肯先生,那我怎么受得了?”
英语重形合,汉语重意合。英语对语法形式极其重视,一个合格的英文句子,往往要求所有的句子成份都得以体现。而汉语缺乏英语的形式机制,它对语法意义的表达,是通过词汇手段实现的。这就要求我们在漢译英时注意语言的组织性和逻辑性,在英译汉时尽量符合汉语“流散”、“疏放”的表达特点(张海涛,1999:23)。本句中“couldnt have endured”是表推测,译文1“再也忍受不了…”根据汉语意合的特点也可以理解这句话。而译文2“若…”把内在的逻辑关系直接表达了,略显翻译腔。此句本人更欣赏译文1。
(2)“You ain got no mo manners dan a feel han, an affer Miss Ellen an me done labored wid you.
1.“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亏你妈妈和俺还辛辛苦苦教你呢。
2.“虽然俺和埃伦小姐在你身上花了不少工夫,可你的礼仪并没比一个干农活的人好多少。
首先译文1“你可像个女孩一般不知礼了”读起来不通顺,会产生歧义。到底是说像女孩一样,还是像一般女孩一样,意思比较含糊。并且也没有体现原文的feel han(field hand)。译文2根据汉语重点在后面的特点把原文的语序调了个位,使用了“虽然……可”这样的句式,把内在的逻辑关系表达的很清晰。译出了原文,但也略带翻译腔。结合两个译文的优势给出译文如下:
你妈和我辛辛苦苦教你,你却跟个干粗活的人一样没礼貌。
(3)An hyah (how)you is widout yo shawl! An de night air fixin ter set in!
1.还有,你怎么没披上你的披肩呀?夜风快吹起来了!
2.你怎的没披披巾坐在这呢?夜风正当面吹过来!
英文中的好多连词“and”只起到一种连接的作用,有时不需要翻译出来。还有“夜风吹起来了”不属于中文的表达,根据嬷嬷的语言风格和汉语流散型的句式的特点给出译文如下:
你咋光着肩膀,没披披肩,晚上起风了。
(4)Ah done tole you an tole you ‘bout gittin fever frum settin in de night air wid nuthin on yo shoulders.
1.俺一次又一次告诉你,光着肩膀坐在夜风里要感冒发烧的。
2.俺不是跟你说过,肩上没披东西,夜里的凉意会让你受凉发烧的。
两个译文都译出了原文的意思,但如果把这里的“夜风”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处理为 “寒气”更为地道。此句又是嬷嬷叨唠的话语,所以根据汉语句式的重复(要…..,要……)以及断句多属于汉语的流散型句式的特点,处理的译文如下:
俺跟你说了一遍又一遍,这样寒气要钻进去,要发烧的。
结语
从选词和句式的处理来看,戴侃等人的译本多使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句式呈“聚集型”,英式思维还保留着。而李美华作为一名女译者多使用女性主义翻译策略和异化的翻译策略。句式呈“流散型”,多用四字格,符合汉语的表达习惯。因此更欣赏李美华的译文,无论在忠实原文、传达异域文化,还是符合目的语读者表达方式上都更胜一筹。当然,戴侃等人的译本也有闪光点,本人结合两个译者的优势重新整合的译文在表达原文意义与可读性上都做到了更进一步。
参考文献
[1] Li, C. N. & S. A. Thompson. Subject and topic: 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 in C. N. Li (ed.) Subject and Topic[C], 457-489.Academic press,1976.
[2]陳宏薇,李亚丹.新编汉英翻译教程[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113
[3]玛格丽特·米歇尔.飘[M].戴侃,李野,庄绎传, 译.北京:外国文学出版社,1990.
[4]玛格丽特·米切尔.飘[M].李美华, 译.南京: 译林出版社,2010.
[5]张海涛.英汉思维差异对翻译的影响[J].中国翻译,199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