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重大影响,近日,金融及相关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精准金融服务。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落实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改革完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作用、加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地方融资环境强化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提出了30条政策措施。
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还本付息压力,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通知要求,对于普惠小微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应延尽延。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本金、2020年年底前存续的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对于2020年年底前到期的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为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担保的痛点,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比重,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6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購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通知强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丰富信用贷款产品体系,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