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律师是法律职业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曾经有这样一个经典的笑话:一块墓碑上写着,“这里埋葬着一位律师,一个好人”。路过的行人都很诧异,一块墓碑下为什么埋着两个人。好律师一定是好人吗?从事律师职业的人,迟早会面对这个问题。本文将通过电影《魔鬼代言人》,将律师相关原则和规范对该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阐释。
关键词:魔鬼代言人;好律师;好人
一.电影故事梗概
《魔鬼代言人》是由美国导演泰勒·海克福德执导的一部电影,电影以“虚荣,是人类的原罪”为中心讲述了一位年轻有为的律师凯文·罗麦斯被一家知名律师行看中,在金钱,地位等强大的诱惑下,与妻子玛丽安一起来到纽约发展事业,在纽约,凯文·罗麦斯频频为罪恶深重的人洗脱罪名,辩护成功,殊不知,其实这些都是凯文·罗麦斯的亲生父亲,魔鬼的化身——律师行老板米尔顿的计划,凯文·罗麦斯在其中越陷越深,最后迷失自我,最终成为魔鬼代言人的故事。
二.电影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一)律师是否应该为坏人其辩护
电影中,身为律师的凯文·罗麦斯在新的律师行不断接到为罪恶深重的人辩护的任务,从一开始老师猥亵女高中生案件,到后来为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商业界的大亨故意杀人案件辩护,凯文·罗麦斯在明知这些人有确凿的证据实施犯罪行为,依旧为他们开脱,使得有更多的受害人出现,看后不禁让人思考,当委托人所追求的结果与所提倡的社会道德相违背时,是否应该为其辩护。
首先:从律师职业伦理的基本原则和律师规则看
我国律师职业伦理两大原则为“忠诚尽责原则”以及“公正原则”。其中忠诚尽责原则是指律师作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最大限度地利用专业知识和与才能,维护和保衛委托人的利益。即:不管委托人身犯何罪,罪责如何深重,作为律师都要尽最大可能性保护和维护委托人。即“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而“公正原则”则是指律师作为通晓法律知识的职业法律人,应当通过自己的执业活动,努力实现公平正义。
其次:从律师与委托人关系规则看: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属于复合关系,这种关系是基于合同法上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并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基础上建立的委托合同,同时也受到法律法规、道德原则的约束。律师在具体案件中承担的,首先是由契约产生的指向特定对象(客户)的伦理义务,然后才是可能限制此义务的泛指的法律责任。
综上,律师有时只能在好律师和好人中选择其一,到底是应该选择成为一个好律师,还是要选择成为一个好人,我国现在并未对此有强制性的要求,决定权完全取决于律师本人。
(二)因事而论,并非非黑即白
笔者认为:选择成为一个好律师或者好人,并不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事情,需要客观的、辩证的加以讨论:假设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但他事后主动自首,悔罪态度良好,律师就可以去为他进行辩护,这也是给了这名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反之,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拒不承认,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或者委托人所主张的利益不利于社会公共秩序,甚至会对另外一方产生不可避免的伤害,律师就有权利选择不为其进行辩护。如果律师选择为这样不知悔改的人辩护成功,就可能会使更多的人遭到伤害,这样做可能会获得短暂的金钱和地位,但有可能成为这位律师一生的遗憾。
影片中,在为商业房产大亨杀人案的辩护的过程中,凯文·罗麦斯的妻子玛丽安因为不适应纽约的生活逐渐患上了抑郁症,此时,律师行的老板米尔顿曾试探性地劝说凯文·罗麦斯放弃这个案子,但当时的凯文·罗麦斯却已经被欲望迷失了双眼,为了辩护成功对自己的妻子不闻不问,最后使得妻子玛丽安自杀身亡。为了自己的欲望,选择了为别人进行辩护,最后的结局是他获得了金钱和地位,但是亲人却逐渐远离自己,甚至失去了自己的家人。那么,当律师选择为有罪的人辩护是否还是好人。
首先:有时把坏人放跑也是一种正义
当律师选择为有罪的人进行辩护,最后得到从轻处理这样真的可以果断地就认为这个律师是坏人吗,笔者认为,律师有时选择把有罪的人放跑,其实也是一种正义的体现。建立起“为了尽量避免冤枉无辜者,给有罪的人酌情减刑,或者不得不把有罪的人无罪释放,”的程序,也是一种正义的要求。律师的意义,不仅在于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给受害者精神上的安慰,让有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在于要保障这样“把有罪的人放跑”的正义。有些人只看到放跑了坏人,却没有看到了他坚守了正义。此外,律师为一个坏人辩护,并不代表他支持这个坏人,继续帮他为非作歹。律师所做的,就是捍卫一个人的基本权利而已。参与了“辛普森杀妻案”的辩护律师德修兹,进一步说到:“律师为本身非常不认同的人辩护,是我们美国的传统,一旦背离了这个传统,像麦卡锡时代就曾如此,只会弱化我们对法治的奉献。”
其次:好律师也必然是一个好人
好人是在一件件事的处理中、在与人的交往中,点点滴滴的积累中,一个人内在自我形象的外现,得到社会的评价。如果以非专业的角度,我们会认为,低费或免费长年为农民工人代理,或者自己贴钱为穷苦委托人代理的律师是一个好律师是一个好人,那些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他们越专业,业务能力越好,虽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这些律师是好人,但对于很多人而言,会有可能认为这是一个坏人,以至于这些律师得到的负面评价越来越多。
然而,如果我们以一个专业的角度去思考: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律师何尝不是一个好律师,他们只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去为有罪的人辩护,忠于自己的委托人,为自己的委托人服务,尽可能为自己的委托人牟取利益,但这何尝不是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种辩护行为并没有违背律师的宗旨,也从另外一个角度维护了公正的审判和法律的正义。
三.结论
《魔鬼代言人》这部电影中的案件都是发生在主人公凯文·罗麦斯的想象中,但其实这种事件在现实生活中也会时有发生,这就要求律师有清醒的头脑去判断是否应该为其辩护,如果律师选择为有罪的人辩护成功,那我们也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去评价,而不是用主观臆断。笔者认为:一个好律师必定是一个好人,尽管这个律师是为有罪的人辩护,但这也是忠于委托人的一种体现,更是一种使得审判得以公正进行的保障和维护法律正义的体现。没有律师的社会不能叫做法治社会,优秀的好人律师应该为社会的法制进步做出重大贡献,每个律师都应该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好人律师。
作者简介:李文锦,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1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