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上海市中小学中青年教师教学评选活动中小学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的参评对象为上海市小学和初中从事探究型课程、高中从事研究型课程教学的教师。
上海市中小学研究型(探究型)课程作为一门功能性课程,承担着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与技能,综合解决各类实际问题能力的职能。
2015 年以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提出了“规则意识为先,关键技能为重,关注实施过程”的课程发展策略:一方面聚焦学校课程铸型,即依据校情与学情,编制、完善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纲要,厘定年段能力目标序列及与之相匹配的学习水平表现标准;另一方面关注活动实施过程,即学生活动是否规范有序,教师角色如何由“教”向“导”转变。
五年来,学校课程顶层设计初具形态,特别对能力目标序列中的“计划先行、团队合作、知识产权、科学严谨”等重点规则意识目标,开展了从概念解读、内涵阐释、目标分解等文本编制的研究,在主题探究活动设计中落实目标的初步实践探索。课程发展策略要进一步落到实处,除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校本能力目标序列,还须将关注点下移到主题探究活动,将能力目标转化为主题探究活动的具体要求,设计与之配套的学习支架。研究型(探究型)课程实施要素如图1 所示。
学校的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由一系列主题探究活动组合而成。主题探究活动一般由教师编制,也可由学生选择、确立研究项目。教师须根据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纲要,围绕该年段目标序列中的一个或多个目标设计主题探究活动。通过带领学生经历完整的探究活动,使学生习得相应的规则意识与关键技能。在获得能力提升的意义上,每一个主题探究活动是学校课程目标序列引领下的一个单元。主题探究活动编制与实施的质量是教师专业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对课程的理解、对活动的设计以及对过程的指导、管理与服务等多个维度。基于此,本次评选活动的主题确定为“清晰合理的活动要求,规范有序的活动过程”,具体解析如下。
图1 研究型(探究型)课程实施要素
1.目标设定清晰合理
主题探究活动设定的规则意识与关键技能目标,应准确地体现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目标序列中该年段的要求,呈现与目标序列中前、后目标纵向衔接的逻辑关系,能将目标进一步具化为基于主题探究活动情境的过程与结果的要求。主题探究活动设定的目标应当突出重点、切实可行,使目标设定清晰、合理。
2.内容设置清晰合理
主题探究活动的内容应是围绕主题的一个规则清晰、要求明确、评价指标合理可测且前置的具体任务,如完成一项课题研究,设计一个产品,策划(并实施)一次活动,等等。该任务要以学生自主探究、自主解决问题为主。主题探究活动涉及的知识与技能等,要横向关联相关年段的学力水平,难易度适切。
主题探究活动的实施过程一般包含准备、执行、收尾三个阶段(小学中低年段可以在一个主题探究活动中仅涉及某一阶段或部分阶段)。
3.支架设计清晰合理
要通过主题探究活动达成培养学生规则意识与关键技能的目标,教师应设计必要的“探究学习支架”,以支撑学生的自主探究活动。作为课程资源的一部分,这里所说的“探究学习支架”指的是为学生自主探究提供行为规范指引、方法指导、评价引导的“脚手架”,如探究活动的行动准则(必要的步骤或流程、团队工作的准则、行为中的禁区等),研究方法的指南,评价工具等。
“探究学习支架”的设计应契合主题探究活动设定的规则意识与关键技能,内容具体而清晰,如评价量表应明确以学习水平表现标准为依据,引导学生在自主活动中不断自我评价、反思、调整、优化……;探究活动的行动准则应是具体的,必要时须明确列出负面清单。
1.活动有序,过程规范
主题探究活动实施的过程不是由传统的以知识技能传授为主的“课”组成的,而是在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学生根据主题探究活动要求,结合学习支架,自主开展学习、实践的过程。活动的过程总体上应该是低结构的,开放度较大的,相对完整、连续的,不被随意截断、割裂的,尽力让学生自主经历整个问题解决的过程。在主题探究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动态调控进程,按需穿插必要的集中讲授课,以解决全体学生的一些共性问题。学生则应学会按需自行补足必需的知识,自主习得必要的能力,在做中学。当然,学生自主的活动必须遵守做事的规范,恪守团队契约,过程科学严谨。
2.管理有效,指导有方
在学生自主地经历主题探究活动的过程中,教师的职能主要是“导”,而不是“教”。所谓“导”,具体而言就是指导、管理与服务。“指导”包括与学生认知水平相适应的实践技能的提点、研究方向的指引、研究逻辑的追问与指点、思维水平的提升等。“管理”既包含常规的过程监管,还包括相关规则的告知与提点、过程性档案资料的收集与管理、评价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等。“服务”既包括主题探究活动现场的各种技术、环境与资源的支持,还包括对接专业机构或专家,提供支持。
对研究型(探究型)课程教师的专业能力评判,要从教师课程理解力、活动设计力、专业指导、管理与服务力等方面作出综合考量,不是单一的逐项打分,而是根据本届评选主题,通过书面资料、现场活动、说课答辩等环节,采用第三方评估方式,综合评定。具体评选要求如表1 所示。
表1 研究型(探究型)课程中青年教师评选参考要求(评委用)
以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纲要为依据,根据参评教师提供的各类资料、档案,结合现场教学过程及教师的说课、答辩,就教师对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判。
以参评教师提供的项目设计(教师编制或学生自选、教师认证的)资料为依据,参照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纲要、现场教学过程及教师的说课、答辩,进行评判。
以现场教学为依据,参照教师提供的教学(活动)设计,结合主题探究活动设计、学校研究型课程纲要(或同等效能的文本),以及教师的说课、答辩进行评判。
根据现场教学情况,结合教师提供的各类资料档案,进行综合鉴定。
本次教学评选活动的过程,概括起来就是“两说、一观、一答辩”。
教师课前说活动——参评教师就参评主题探究活动设计作必要的说明,便于评委在前期研读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理解教师对活动及教学设计的思路。
教师课后说课——教师就活动过程、现场应对、活动成效等作必要的补充说明与反思。
评委现场观摩教学活动全过程,以完成对参评教师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理解力、主题探究活动设计力、指导力的现场取证,并对教师的课程实施有效性进行实证判定。
评委就资料研读与实地观摩中产生的问题进行提问,教师可以进一步说明、阐述。
(1)学校研究型(探究型)课程纲要(或同等效能的文本)。
(2)参评主题探究活动的设计方案及相关资料。
(3)参评课的活动设计及设计说明。
反映教师研究型(探究型)课程专业能力的相关文档、音像资料、数字化资料、网络资料等;并提供现场查看条件,具体由学校自行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