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霞 张少敏
“十三五”期间,江苏档案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江苏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法制监督,强化普法宣传,扎实推进档案法治建设,有效推动档案工作规范、有序、科学发展,为江苏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加强领导,确保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1.档案法治建设纳入规划。将档案法治建设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重点,加大依法治档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在引领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保障和规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辖区档案事务能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管水平,推动档案行业依法治理常态化、制度化。
2.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根据机构人员变动实际,及时调整档案法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档案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责任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专职抓,职能处室协同配合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3.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主要领导人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讨论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二、健全制度,保障档案工作依法治理
1.制定依法治档的工作意见。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制发《全面加强依法治档工作的意见》。从完善地方立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行政执法、强化监督保障、推进政务公开、深化普法宣传、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对全省“十三五”时期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建设、推进依法治档实践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新的要求。
2.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一是依据上位法,适时修订完善地方立法。2017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省人大常委会对《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取消了对各级各类档案馆设置的审核。二是及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改情况下发市、县(市、区)档案部门,并在“江苏档案信息网”发布新的法律文本。三是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工作,并在全国档案法治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介绍江苏档案法治工作情况。
3.加强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制定。一是联合省委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重大活动和重要事件档案管理办法》,提出着重围绕“四重”(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要人物、重点工程)开展档案征集工作,从而丰富馆藏档案的内容和提升档案的价值。二是出台《江苏省市、县档案馆业务工作规程》,统一规范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三是制发《省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规范(试行)》,规范档案移交与接收进馆工作,有效实现馆室衔接,系统保存江苏历史记忆和档案财富。四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管理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检查验收进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中小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20多个有关档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档案治理规范体系。
三、政务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对档案系统列入清单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全省统一标准予以梳理,形成本系统《省权力清单》,实现全省档案行政权力“三级四同”。做好政务服务中心“一张网”和政务服务热线“一条线”工作,办件过程严格按照网上流程,限时办结,做到“零超时”“零投诉”。
2.完成档案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行政权力事项比对调整要求,依据“四级四同”原则,重新梳理了全省六类行政权力事项,形成新的权力清单。重新编制江苏省档案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办事指南,并通过省政务办质检。
3.推进“互联网+监管”改革。按期梳理完成江苏省档案管理部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编写相应的检查事项实施清单。按照要求和工作实际,对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内容。
四、完善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与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为推进我省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全面落实全省重大行政决策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奠定了基础。
2.全面规范档案行政决策行为。制定了《江苏省档案馆馆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议事决策原则、范围、程序、决策执行与监督和审批机制。凡属馆务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作出决策。坚持依法办事,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为推进依法行政,防范法律风险,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省档案局自2010年3月起开始聘请知名律所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制定《江苏省档案局馆法律服务工作规则》,明确了服务方式、服务项目和服务程序等。
五、建立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两法衔接”工作部署,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涉嫌刑事犯罪行政执法事项及依据梳理审核和案件移送标准制定。
2.建立双随机抽查程序。按照省政府统一要求,制定落實省档案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抽查方式以及抽查比例和频次。建立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数据库,实现两者在线随机自动选择配对,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3.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要求,探索建立江苏省档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4.建立“双公示”信用信息平台。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档案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示机构、公示内容、公示标准、公示方式。
5.规范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一是配合国家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组,对省级机关以及南京、淮安、扬州等市有关立档单位贯彻执行《档案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将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开展“双随机”档案执法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通过省档案局双随机抽取系统,抽取17个被检查单位、12名执法人员,自动选择配对,组成3个检查小组。按照《江苏省档案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文件材料归档、档案安全保管、档案依法移交和档案利用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进行在线公示,有效促进各有关单位依法治档工作开展。三是配合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对江苏省档案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这次执法检查,推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个领域全面落实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把档案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六、多管齐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府以及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向省人大、省政府报送依法行政和执法工作报告,接受年度财务审计检查,主要领导任中、离职审计检查和省委巡视组督查。
2.强化内部监督。一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梳理编制本单位各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审查制度和定期清理工作。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执法证定期进行年检,对执法人员定期培训。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行政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公布监督电话,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行政违法行为。运用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办理、处置机制。
七、加强普法,提升全社会的档案意识
1.制定普法规划。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践经验,制定《江苏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为全省档案部门进一步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档案工作依法治理提供了基本遵循。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全省档案系统推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
2.开展普法活动。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参加“纪念《档案法》颁布30周年,强化行政职能,推进依法治档”主题宣传活动等全省性普法教育活动和国家、省组织的各类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深化“法律六进”、“6·9国际档案日”宣传周、“科普宣传周”、“12·4”广场宣传等活动,将档案法治宣传触角逐步向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延展,依托兰台讲堂、道德讲堂、新闻发布、广场咨询等普法阵地,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全社會树立档案法治意识。成立省档案普法志愿服务队,旨在普及档案法律知识、传播档案法治文化、提供档案法律咨询服务。
3.加强档案法治培训。一是抓住“关键少数”,举办档案领导干部培训班,促进档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档案事业发展问题的能力。定期举办全省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履职尽责、依法治理的能力。在江苏省档案远程教育平台开设相关档案法规课程,为档案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便捷的进修途径。在2017年“全国档案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宣传优秀组织奖”评选中,江苏省获全国第一。2018年组织全省参加档案安全知识竞赛,省档案局馆获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优秀组织奖。通过全省上下大力普法,档案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档案治理能力日益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