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強做实综治格局
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以事故死亡全口径如实统计为切入点,使党委政府加深对交通安全严峻形势的认识,推动党委政府更加重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党政领导“真重视”。连续两年浙江省委常委会将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将交通安全攻坚战作为重要民生事项,各市、县均成立由党政领导挂帅的交通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强力推动综合治理。去年,省道安领导小组出台道路交通伤亡事故领导干部到场制,明确市、县、乡镇三级党政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按事故伤亡程度,分层次到事故现场指导处置的规定,要求见人、见事、见照片。比如,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必须到现场。各级党政领导对交通安全认识从“冷冰冰”的数字转换到“血淋淋”的现场,触动效果十分明显,有效解决经费投入、人员保障等深层次问题。目前,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到场率达90%以上。可以说,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
交通安全“真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绩效既体现在“经济报表”上,也体现在“平安报表”上。为推动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地落实,积极争取省平安办的支持,在以往仅考核较大事故起数的基础上,2018年增加全口径事故死亡指标和“两客一危”、工程运输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事故死亡指标,2019年又新增领导干部“到场制”、路口隐患治理、骑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等11项过程性指标,考核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力度逐年加大。
严防严守道路关口
从浙江省事故分析看,公路路口滥设滥开、人车混合交通已是造成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提升道路本质安全是“控大减量”的重要抓手。为此,推动省道安领导小组出台《浙江省公路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实施意见》,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召开交通安全协同共治会议,进一步强化“安全公路”与“美丽公路”同步建设的共识。
完善防护设施。浙江省已完成所有临水道路和落差8米以上道路的防护栏设置工作,正在分期设置落差4至8米道路的防护栏,近三年累计整治省级挂牌事故“黑点”272处,进一步筑牢“控大”基础。
规范路口设置。以穿镇穿村路段为重点,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路口一律封闭,对设置不规范的路口一律改造提升。近两年,浙江省累计封闭公路路口5033个,完善路口安全设施“一牌一灯一带”9705处。
整治混合交通。按照“应隔尽隔、宜隔则隔”的原则,大力加强混合交通道路隔离设施建设,近两年增加防撞护栏、机非隔离设施5511公里。
严查严管重点群体
近年来,浙江省涉及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数占比保持在三分之一,其中颅脑损伤致死占八成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事故死亡人数占比将近一半,很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和老年人因素相互叠加。对此,重点加强“一小(电动自行车)一老(老年人)”事故预防工作,全力做好“减量”这篇文章。
强力推动佩戴安全头盔行动。采取出台地方性法规、强化路面执法、加大宣传引导等有效措施,浙江省“一盘棋”,形成强大严管声势,强力推动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工作,浙江省大部分城市头盔佩戴率在90%以上。
大力实施精准宣教。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主动抢占农村文化礼堂阵地,以邻乡邻村事故为素材,采取老年人“听得懂”“看得明”的宣教形式,提升宣传针对性、实效性。
浙江1.3万余警力上路严查酒驾
“同志,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数值为167毫克/100毫升,你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请随我们去医院做进一步血检。”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一个检查卡点,一名小汽车驾驶人因酒驾被查。3月20日至22日,浙江省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以酒驾查处为重点的周末夜查统一行动。据统计,此次行动浙江省累计出动警力1.3万余人次,检查车辆15.7万余辆,共查处酒驾994起,其中醉驾211起。
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酒驾抬头是因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驾驶人没有出门,形势好转后不少驾驶人便放松了要求。对此,浙江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路面,以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城郊接合部、小城镇主干道为重点,坚决做到逢车必检、逢疑必测、违法必究,不漏一车,不漏一人。杭州市公安交管部门还对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实行严管。在杭州市,公安交管部门对醉酒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也实行严查严管。一些骑车市民被交警拦下检查后,都惊讶“电动自行车也要查‘酒驾”。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针对机动车驾驶人,对骑车的市民来说也是必须坚持的底线。
针对具有反复性、顽固性、长期性等特点,浙江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坚持以“零容忍”的决心,持续严打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还将不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人人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