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立旭
20世纪50年代,贺龙(1896-1969)任国家体委主任时,在选拔提携运动员方面,可谓是不拘一格。当年他大胆启用曹汝霖(1877-1966)的孙女曹其纬主演电影《女篮五号》(新中国拍摄的第一部体育题材彩色故事片)就是其中一例。
1957年,16岁的曹其纬进入上海排球队担任主攻手。她身高1.78米,技术好,长相好,充满青春活力,并且她热爱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很快,各方面表现优异的曹其纬被国家排球队发现,他们准备把她调到国家排球队效力。但在那个成分论至上的年代,有人提出她的祖父是1919年参与签订卖国条约的“汉奸”曹汝霖,这样的出身,进入国家队不合适。问题上报到贺龙那里,贺龙在全面了解了情况后,明确表示,这个人可以进国家排球队,她思想意识好,热爱中国共产党和新中国,打排球的技术又好,为什么不能进国家队?贺龙的表态,使曹其纬顺利进入了国家排球队。此后,曹其纬的表现也没有让贺龙失望。
1957年,电影《女篮五号》开始筹拍。在筹拍的过程中,导演谢晋的想法是,片中饰演运动员的演员全部由非专业演员出身的运动员来演。經过考察,谢晋发现曹英纬非常适合演片中的主角——女篮五号。这时,又有人跳出来说她不适合主演这部电影,理由仍然是:曹其纬的祖父是“卖国贼”曹汝霖,让她当主角,成为公众人物不合适。
贺龙知道这一情况后,再次表态,曹其纬可以当《女篮五号》的主要演员。后来,贺龙还找曹其纬谈了一次话,鼓励她好好学习,在政治上坚持进步,在业务上进一步提高。贺龙还说,你可以到你祖父过去住的地方——赵家楼去看一看,这对你有好处。
同时,考虑到曹其纬及片中的其他演员对篮球不熟悉,贺龙还让有关部门专门请了一个有经验的教练帮助她们练习打篮球。有了贺龙的支持和帮助,曹其纬和其他参演的运动员都放下包袱,在拍摄的过程中,表现非常自然,充满了青春的活力。尤其是曹其纬在片中饰演的女篮五号运动员,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电影样片拍好后,在审看样片时,有人提出,电影中没有党代表,存在锦标主义(指比赛或竞赛中只看比赛成绩,不顾及其他的一种不良作风)倾向,甚至有人再次提出让曹其纬演主角不合适。在这种情况下,电影局先请周恩来总理来审片,周恩来看后说:很好,有一点儿缺点改一改就可以了。之后,电影局又请贺龙来看样片。贺龙看后,只说了三个字:“好极了。”就这样,这部电影得以顺利公演。公演非常成功,得到广大观众的一致好评,由曹其纬扮演的女篮五号运动员形象,一时间成为当时青年喜爱的偶像。
《女篮五号》于1957年获第六届世界青年联欢节银质奖章,1960年获得墨西哥国际电影节银帽奖。
(责任编辑:楚文)
(邮箱:zhouwenji030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