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例中生成,在思辨中明晰

2020-06-19 07:45李亚琴
启迪与智慧·下旬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基本权利行使维权

李亚琴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六年级上册第四课的教学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一课时的教学目标预设为了解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懂得公民基本权利有法律保障,提高自身的权利意识。

《依法行使权利》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教材八年级下册第三课《公民权利》第三框的教学内容。《依法行使权利》的教学目标预设为学生能提高正确行使权利的能力,同时能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寻求法律保护。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及他人的利益。如何将宪法融入中小学生的课堂?如何进行小初德法教学的衔接?来自南京市江北新区鼎泰实验小学的汪源源老师和南京市第一中学江北新区分校的程萍老师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

【片段实录一】

(课件出示超市图片)

师:有一个学生去超市,她遇到了这样的事,购物结束准备离开时超市防盗报警器响了,你们遇到过吗?(生摇头)

师:那你们听说过吗?

生(三三两两):有。

师:那接下来有可能会发生什么事?

生1:超市的保安会把她带走调查一下,是不是不小心拿了什么东西。

师追问:把她带走干什么?

生1:询问,调查。

生2:有可能把她留下来,进行搜身。

师:你们真的很有生活经验。如果你是这位女生,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办?

生3:我觉得这位女生,她如果拿了超市的东西,应该配合保安搜身。

师追问:那如果她没有拿超市的东西呢?

生3:没有拿东西,就应该理直气壮地和保安理论。

师再次追问:那同意搜身吗?

生3:同意,要自证清白。

生4:我觉得可以搜身,只要不是男保安就行。(现场哄笑)

师:同性的工作人员,同意搜身。那有没有不同意搜身的?老师想做个统计。

(几乎所有学生同意搜身,不同意搜身的寥寥无几。)

师: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请同学们打开《宪法》的第20页,翻到宪法的第37条,我们一起来读一读。

(课件呈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予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师:同学们刚刚读到任何公民,那任何公民包括我们学生在内吗?

生齐:包括。

师:是的,包括我们学生在内的任何公民都不能被非法的逮捕、拘留还有搜身。你现在还认为保安可以搜查我们的身体吗?

生齐:不可以。

【片段实录二】

师:近年来,中国社会最大的变化之一,就是权利意识的觉醒。而这种权利意识已经深入人心,我们不妨来看两则新闻。

(课件呈现两幅图:因航班延误维权却大鬧机场被拘留,一人维权成功,让数亿人受益。)

师:同样选择维权,为什么结果不同呢?那究竟我们该如何维护权利呢?下面请结合我们手上的两则新闻素材的详细内容和法律条文,以及教材当中的相关知识展开讨论。

组1:我们认为,新闻一当中,维权没有成功是因为他损害了国家利益。大闹机场,影响了他人,影响了公共秩序,所以维权失败。新闻二是因为他选择了正确的维权方式。他是在正常程序下进行的,先进行调解不成,然后进行诉讼。

组2:新闻二中小王这种沟通就是用协商的方式,协商不成再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师:那他们有没有法律的依据来作为支撑?消费者权益法的相关法律条文可以运用起来。

组2:小王先是多次沟通,迪士尼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法,这是协商。然后向警方求助,向有关部门投诉,这是调解,最后上法院进行仲裁。

师:那这两则新闻有哪些法律依据?

组3:《宪法》第十五条,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师:刘某其实是一种以错纠错式的维权,看似动静闹那么大很有利,实际会让我们社会失去秩序,失去文明,所以他受到了处罚。我们来看看专业人士告诉我们,航班延误,我们可以怎么维权?

(观看专业人士解答关于航班延误维权的视频。)

【赏析】

一直以来,小学和初中之间横有一道浅浅的海峡,小初衔接就是海峡上空架起的桥梁。随着年龄的增长,学生的抽象逻辑思维能力增强。教学内容的难度、深度发生了变化,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尽管如此,这次小初课堂教学的研究活动,碰撞出了许多思维的火花。

一、追求主体在场,联系现有的生活经验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指出:课程必须植根于儿童的生活才会对儿童有意义,教学必须与儿童的生活世界相联系才能真正促进儿童的成长。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也指出:思想品德课程正是在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经验基础上,与他们一起体会成长的美好、面对成长中的问题,为初中学生正确认识成长中的自己,处理好与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提供必要的帮助。

无论是小学还是初中的课程标准,都强调以学生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尊重学生的生活基础和发展规律。通过课前调查发现,小学六年级的孩子对于法律包括宪法都是非常陌生的,所以课堂上的教学内容需要化陌生为熟悉。问题来源于学生的困惑,就超市保安可不可以搜身这个话题引发开来,上课伊始,有的学生认为为了自证清白可以搜身。有的学生认为只要是同性,就可以搜身。这些经验是源于学生最初的认知水平,为下文宪法条文的学习打下了铺垫。

而对于初中生来说,法治意识比小学生增强了,对自己的权利很关心,对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有充分的认识,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行使权利的时候有随意性,不会正确行使权利,不会正确维护权利,个人私利为先等问题。因此,教者设置了两则新闻案例让学生辨析,在辨析中探寻合理合法的维权之路。

猜你喜欢
基本权利行使维权
“过程复杂”成维权痛点
如何行使股东权利——知情权
维权诉讼知多少
3·15 维权特别活动
湖北移动12315消费者维权站创新维权方式
浅议国有股权转让中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浅析“公序良俗”原则适用之矛盾
消费者反悔权论
在执行难背景下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
论基本权利的冲突及其解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