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新冠疫情对中国经济产生持续影响。为对冲不利影响,中国各级政府及时制定了大量金融、财税和就业等政策。本文从功能主义的视域研究政策实施过程和目标,关注政策的结构、系统和功能,明确政策的结构性重点,提出构造政策的系统性要求,论证政策保民生、稳就业的功能性需求。
关键词:新冠疫情;功能主义;经济政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0.082
1 新冠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新冠疫情肺炎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可以从短期,中期和长期这三个角度来探讨。短期来看新冠肺炎必然会导致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都发生重大的影响和变化,首先从供给侧来讲,一方面由于疫情是全社会按下了暂停键,尤其是湖北等重灾区地区,城市解封相对较晚,而在这种情形之下,劳动者无法复工复产,因此无法给社会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是疫情本身所带来的供给侧的变化。另一方面疫情供给侧的变化还来自于产业链,尤其是从国内走向全球100多个国家都已发现病例的情况之下,这种产业链的冲击尤为明显,无论是电子产品的原配件主要来自于韩国与日本,能源主要来自于中东地区,还是农产品主要来自于美洲和南美地区,都会使得整个产业链受到梗阻,从而导致没有原材料、没有零件可以组装和生产的问题。
从中期来看,上述两方面的供给和需求会发生变化,随着我国疫情的减缓,以及疫情从总体上得到了控制,国内的复工复产,复商复学已成为必然。与之鲜明对比的是,国外疫情还相当严峻,因各国在防控疫情措施上,有着重大的差异,这使得疫情所带来的冲击更加莫测,因此从中期来看,尽管社会经济形势会比疫情的早期要更加积极向上,但是外部疫情的冲击将会不断的阻挠的中期经济的恢复。
从长期来看,世界各国会意识到在极端情形之下,基本的产业链条的完整尤为重要,无论是呼吸机还是口罩以及防疫用品的生产,都会被各国纳入战略储备,都会竞相完善自身的产业链,因此全球化的趋势已迫在眉睫。而之前各国之间全球化趋势所带来的分工和红利,也有可能受到冲击,作为中国经济长期的三驾马车来讲,出口所面临的挑战将更加严峻。
2 新冠疫情下的社会经济政策分析方法
研究社会经济政策方法众多,常见的实证方法和规范的方法都展示出了强大的理论分析和预测能力。选择功能主义分析方法对疫情下的社会经济政策有其客观必要性。
功能主义作为重要的社会学理论由孔德、斯宾塞、迪尔凯姆到帕森斯等人自19世纪早期所开创。经由默顿的结构功能主义发展到了以亚历山大为代表的新功能主义。尽管历经了不同阶段的发展,功能主义作为一种认识模式都是以功能为研究对象的,着力于研究考察事务所呈现的客观效果,功能主义因此也可以用来分析社会经济政策。如果规范性研究更多是思考政策的限制与约束的话,功能主义主要强调政策在解决各种具体问题中的作用,功能主义包含着对政策结构、政策体系和政策功能的分析,是目标取向与工具主义的结合。
3 新冠疫情影响下经济政策的结构性分析
2020年春节前夕发生的新冠疫情对全球社会经济社会造成了重大的不利影响。为此,出台了大量对冲性质经济政策,尤其是针对与就业密不可分的中小微企业,各级党委和政府出台了各种优惠和便利。例如,2020年2月6号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就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冠肺炎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规定了餐饮娱乐文体的生活服务业免征增值税,同时交通部门也规定,2月17号开始因疫情防控工作,全国收费公路暂免征收公路通行费等。
政策的内容结构重点聚焦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大力减轻企业负担。停征了部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予以补贴,对商场物流连锁批发等企业的物流费用予以补贴,财政还按地方政府实际补贴额的一定百分比予以补助;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还予以免除房租和给予房租补贴。对疫情期间正常从事营运的出租车司机适度减免承包金;对一些医疗防疫企业予以店家的支持。這是从疫情防范的生产者角度来说。
二是为了降低疫情对整个社会的流动性的冲击。金融体系加大了对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量,降低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要求对暂时出现困难,但是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对于中小微企业还款困难的还予以展期,或者续贷;政府积极开拓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来进行有效融资,努力推动企业的股票质押。
三是加强了在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税收征管部门根据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用户,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定额,简化了停业手续;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免征了2020年的车船税;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可以申请税费的延期缴纳等。
四是各级政府大力组织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参加各类线上的职业培训。将这些职业培训纳入到各地相关的专项资金的补贴范围,按实际培训额予以全额补贴。
4 新冠疫情影响下经济政策的系统性分析
现阶段的抗疫政策多属于短期政策,尽管许多政策与未来经济增长的方式转变相契合,但是部分政策短期效果不尽如人意,长期无益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新冠疫情下的对冲政策是一个体系,该体系中各部分政策应当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关系。
4.1 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协同
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协同强调的是新冠疫情的抗疫政策,短期以民生和托底为主,核心问题是就业问题。从长期来看,还必须与我国经济增长发展模式转变相结合。这次托底过程中,对一些自身不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政策的着力点不应该是扶持企业,而是将补助直接发放到员工,鼓励人员转行转业并且提供高质量的业务培训,并不是通过资金支持的办法让那些即便没有疫情发生也应该被淘汰的行业或者企业获得支持。
4.2 重点政策与辅助政策的协同
本着对人民和世界负责的态度,不惜一切成本的防控疫情是我们唯一政策选择,强力行政管控尤为必要,疫情防控的效果也有目共睹。突出问题在于强力管控之后,需要重新按下经济重启的按钮,此时更需要的不是强力管控而是整个经济被疫情所压制活力的释放。因此在疫情防控的不同阶段,经济政策侧重点是不一样的。在疫情发生之初,经济政策是要保老百姓的基本衣食,所以对超市、物流、药店等行业予以政策扶持是有意义的。当经济按下重启键之后,物流、粮油、药店等这些在疫情期间一直运营的行业冲击不会发生太大的变化。但是餐饮业、会展业、娱乐业、培训行业等群聚性行业复工复产就非常困难。到了经济重启阶段,经济政策支持的重点就该发生转变。
4.3 经济政策与非经济政策的协同
经济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复苏,而非经济政策能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对经济的预期,从而实现预期的自我实现功能。世界各国为了疫苗研发,可谓是非常形势下用了非常之手段,虽齐头并进,最快也要在一年到一年半以上才能推广疫苗。推动疫苗的政策及疫苗的生产才是应对新冠疫情的根本,是经济根本得到复苏的保障。疫苗政策是非经济政策,但是这决定着经济政策实施效果。非经济政策还包括防疫信息制度,灾害舆情制度等。类似政策不属于经济政策,但会影响经济政策的预期。
5 对冲新冠疫情经济政策的功能主义分析
5.1 对冲新冠疫情影响经济政策的功能形态
为了对冲疫情对经济的影响,财税部门和工信部门出台了大量法规和部门规章。法规和部门规章优点是及时便捷,程序相对简单,能够对实时发生变动的经济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举措。然而,相对于法律来讲这些经济政策和法规的效力和地位显得较为低下。
从应对经济长期增长来讲,需要在更高的立法层面来对经济政策做认同。当然政府已经有了比较好的开端,接下来需要把更多有价值的政策法规上升为法律。例如2016年到2019年间,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财税部门出台了许多部门规章,包括大量的国税函国税公告等,从征管程序上来降低纳税人的负担。重要的是政府也从法律层面,比如个人所得税法以及企业所得税法的税率层面,不断给个人和企业减税降费。法律层面的安排,不仅是当下应对疫情冲击的一个重要制度安排,也会长期稳定的有助于经济的升级转型。
5.2 新冠疫情影响下经济政策的功能选择
功能选择简而言之是指这些经济政策和法规在执行过程中,哪些需要再完善,哪些可能需要舍弃。作为对冲疫情影响的经济政策是一个不断筛选、不断完善的过程。当前政府大量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的补贴政策、房屋租金的减免政策、公路的免收公路通行费的政策,这些政策应急显得必要,然而在经济恢复正常之后,需要逐步退出。对冲疫情影响的经济政策功能,短期内要求能够托底、能保民生,长期要能够促进经济稳中求进,转型升级成功。各级政府在评估抗疫情的经济政策的效果的时候,需要以此为标准。在本次新冠疫情中,无论是对小微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政府都给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但是从税收优惠的角度来讲,税收优惠的前提条件是以企业有收入为前提的,如果企业没有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有鉴于此,对冲新冠疫情的经济托底政策,除了继续加大税收优惠以外,还应该给予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包括财政发放实物、现金、各种消费券等。
5.3 对冲新冠疫情影响的经济政策的功能需求
各个部门都在出台对冲新冠预警的政策,而这些政策,需要有目标,那就是短期能够托底,稳就业、稳民生,长期能够适应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这是对新冠疫情影响下经济政策功能的需求,在当下重启经济阶段,这些政策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保障民生和稳就业。保障民生和稳就业会对具体政策提出要求。比如,政府认为通过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活动能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但是如某些经济学家完全依赖所谓“新基建”又是不现实的,传统基建依然应该占有较大比重。
6 完善新冠疫情下经济政策的建议
基于上述对新冠疫情影响下经济政策的功能主义分析,完善相关疫情下的经济政策,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疫情结束初期,以启动经济为首要任务。在供给侧和需求侧当中首先要解决的是需求侧的问题。即通过发放购物券,甚至发放現金的形式来补充消费者不足的流动性。
(2)完善疫情之后的交通机制,防止疫情防御过度所导致的经济风险。对于各地自行设置的阻挠人员流动的政策,要予以清理和废止,要努力实施健康绿码的互认制度。
(3)立足中期考虑,要完善国内产业链。力求在外部需求和供给不足的情况之下,国内产业链能够正常运转,保障国民经济稳步复苏。
(4)要关注经济政策和其他社会文化政策,包括医药卫生政策的协同一致。尽可能实现全民核酸检测,让检验合格的人重返工作岗位和正常社交生活,防范无症状感染者的风险。
(5)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只能增加,不能减少。要降低纳税获得财税优惠政策的门槛和条件。尝试将个税优惠及所得税优惠,包括增值税优惠等进行打包,集中给予一个税额优惠标准。最重要的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对于那些具有就业意义的企业,要予以财政支持和补贴。新冠疫情下的经济政策功能要求多样。但是首先还是以保障民生为基础,在保障民生基础之上再谈就业保证。在就业保障指标能够完成的情况之下,去探讨的新经济新动能对经济的长远影响。
(6)对各类政策的效果进行实时的评估。对于时效性不强或者效果不佳的政策要及时清理,及时推出新经济政策、新经济举措。总之,要把效果作为各级政府出台经济政策的检验标准。
参考文献
[1]马丁·洛克林.公法与政治理论[M].郑戈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3.
[2]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M].唐少杰,齐心,译.译林出版社,2008:130.
[3]刘蓉.新冠肺炎冲击下稳定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J].公共财政研究,2020,(1).
作者简介:周铁军(1975-),男,满族,湖北江陵人,副教授,四川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研究方向:经济学、财政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