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记者 王伟凯 罗欢欢发自邯郸、安阳
借贷风波里的沙河市农村商业银行。南方周末记者❘ 王伟凯 ❘图
★从2017年开始,郝文庆与合作伙伴曾起诉过邯郸、沙河、安阳三地至少9家银行,起诉次数至少有39次。除主动撤诉外,其打赢了与银行的所有官司。
一位银行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为了降低银行贷款不良率,一些银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帮企业找过桥贷,从中赚取利息差,银行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2020年6月初,针对郝文庆诈骗案,河北省沙河市检察院因证据不足向沙河公安局作出撤案要求。
沙河市是隶属邢台市的一个县级市,地处河北省西南部,太行山东麓。沿着京港澳高速公路往南30公里,即为邯郸市;从邯郸再往南70公里,就到了河南省安阳市。
上述这起最终并不成立的诈骗案发生于2018年,沙河市农商行和河南安阳商都农商行、相州农商行等三家银行向当地公安局报案,指称郝文庆“围猎高管”“套路银行”。
此后,郝文庆等人一度因诈骗罪被沙河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郝文庆何许人也? 上述三家银行的债主。
资料显示,郝文庆出生于1960年,河北邯郸人,曾做过票据贴现、民间借贷等生意。根据裁判文书网信息,从2017年开始,他与合作伙伴曾起诉过邯郸、沙河、安阳三地至少9家银行,起诉次数至少有39次。
在这些诉讼中,郝文庆等人诉称银行借他们的钱不还,或者诉称银行在他们与企业的借贷纠纷中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他们是民间少见的“银行债主”。
被诉银行否认向个人借钱,也不认可要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不过,法院没有支持银行的说法,郝文庆也未尝败绩,除主动撤诉外,其打赢了与银行的所有官司。
把钱“借给”银行的生意,看起来风险低、收益高——毕竟银行倒闭的概率极低。但银行本来就是吃放贷这碗饭的,为何要向民间借贷?
“及时雨”
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沙河市农商行才惊觉多笔巨额债务的存在。
2018年6月19日,沙河市农商行接到了一条来自周边县法院的通知,他们账户上的1500万元被冻结。原因是,沙河市农商行授信审批部经理王利江向一家商贸公司借了一笔钱,但农商行是担保人,并盖了授信审批部的章,借款到期没有偿还,债主就将王利江和银行告上了法庭。
“当时吃了一惊,银行自己就是放贷机构,怎么可能给别人的借贷做担保?”沙河农商行董事会秘书张拥军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
不过,更令他们吃惊的是,这仅是冰山一角。
他们当即把王利江找来了解情况,得知王还欠了郝文庆一笔钱,本金加利息超过了两个亿。但是,借款合同上写的借款人是银行,并盖了授信审批部的章。当年5月,对方已经在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沙河市农商行。
后来,沙河农商行向公安局报了案,王利江也向公安局自首。公安局以合同诈骗、高利转贷、违规出具金融票据的罪名对王利江立案调查。
据张拥军介绍,王利江除了是银行授信审批部经理外,还是银行的股东,同时还从事着民间借贷生意,在当地的金融界很有名望。一位与其相识的当地人用“及时雨”来称赞他的为人——仗义、慷慨、乐于助人。
由于网点多、吸储量大、放贷金额高,农商行是沙河当地最大的银行。张拥军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农商行每年的吸储量占到当地所有银行的三分之一,放贷量全市第一。
王利江所执掌的授信审批部是银行的核心部门之一,直接决定企业能否贷到款。他的一位同事借用《人民的名义》桥段对南方周末记者讲述:别看职务不大,但给一个行长让他干,他都不换。
根据庭审记录,王利江自首之前,他的代理律师曾问他能否将欠郝文庆的两个多亿还了,那样就可以让对方撤诉。王利江回答:“还款不现实,没有那么多现金。现金我肯定没有,你要说债权的话咱有,关键是邯郸不认可债权。”
张拥军向南方周末记者解释,所谓“债权”,就是王利江搞民间借贷时自己向外借出去的钱。
根据张拥军的解释,王利江案发主要是因为他的资金链断了。从2017年开始,沙河市的环保压力加大,不少企业因此无法经营,王利江个人借给这些企业的钱收不回来,就导致他借别人的钱也无法偿还。
据张拥军介绍,从2015年开始,郝、王之间就有大量的资金往来,仅2016年初到当年10月份,两人在沙河农商行的账户上就有20亿左右的流水。
此案并非孤例。
2018年6月6日,100公里外的河南安阳市,刚辞职两天的商都农商行柏庄支行行长李斌也投案自首,原因是他私刻了公章,以银行的名义向外借了一笔钱,总额达到1.337亿元,自己还不上了,银行被告到了法院。债主也是郝文庆。
与王利江相似,李斌也参与民间借贷。根据河南省安阳市商都农商行提供的资料,2010年12月至2018年5月,李斌担任相州农商行彰北支行行长,2018年5月9日交流至商都农商行柏庄支行担任行长,6月4日辞职。
在担任彰北支行行长期间,李斌使支行与郝文庆产生了借贷纠纷。他在柏庄支行任期虽短,但也将该支行拖入与郝文庆的借贷纠纷中。
“除了找郝文庆借钱,他也找别人借钱。十来年时间,他一直都有借贷,郝文庆是2015年才介入的。据李斌本人在法庭上说,这些年来的借贷,主要是用于投资,有的用于借新还旧。”安阳商都农商行代理律师魏飞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
真正的“债主”
沙河、安阳两地农商行一致将矛头指向了郝文庆,然而,在他们的借贷诉讼中,原告均不是郝文庆。
沙河农商行案共涉及两起诉讼,但原告均是邯郸市良友贸易有限公司。根据工商信息,这家公司与郝文庆没有关系。安阳农商行案共涉及三起诉讼,原告均为自然人张鹏立——1990年出生的武安市人,武安是邯郸下属的县级市。
“郝文庆”这个名字从何而来?张拥军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如果不是王利江自己讲述,他们都不知道真正的对手是谁。
在该案一审庭审中,良友公司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郝文庆给时任沙河农商行董事长杨景春发的催款短信,发送时间是2018年3月份,短信内容是:“我是曲书记的好朋友邯郸的郝文庆,你们欠我的钱太多了,我这实在急用钱,请您在百忙中想想办法,能否尽快还点。”
这条短信也说明了另外一个问题,杨景春董事长可能至少在3月份就知道这笔借款的存在。这与银行一方所持“6月19日才知道”的说法互相矛盾。
沙河农商行二审代理律师刘锦辉在辩护词中表示,良友公司持股80%大股东兼法定代表人宋魁秀早年曾向郝文庆出具证明,明确说明良友公司的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郝文庆。
根据安阳农商行案件的庭审资料,张鹏立借出的钱主要有靳彦国、杨宪霞等人代为转账。
同时,在沙河农商行案中,1.65亿的款项也不是全部由良友公司转账,还包括邯郸市文庆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北文都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瑞安达物资有限公司、武安市展拓物资有限公司以及自然人张鹏立等。
2019年初,靳彦国、杨宪霞曾与郝文庆一同被沙河公安局刑事拘留过。
李斌在自首后,迅速被公安局立案调查。此后,安阳市检察院也以诈骗、挪用资金、违法放贷罪对李斌进行起诉,目前已开庭审理,尚未宣判。据多位参与旁听的商都农商行高管回忆,庭审中,李斌称自己不认识也没有见过张鹏立,并称他借的是郝文庆的钱。
为了佐证李斌的说法,银行曾调取过借款合同签署日期的视频,发现张鹏立在那段时间并没有去过银行。
张拥军则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案件发生后,他们曾多方打听过郝文庆的信息,得知郝文庆早些年曾在武安市做过矿产生意,后来做票据贴现生意,王利江与他早在2009年就已认识,不过那时主要是票据方面的往来。
郝文庆在票据界很有影响力,一位河北本地票据行业的人士将其称为“师爷级别的人”。
2018年9月,票据行业的一家自媒体发布了一条消息,“河北票据联盟”成立,郝文庆担任名誉会长。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信息,郝文庆也从事民间借贷生意,并多次与他人产生过诉讼纠纷。
帮扶银行的生意
早在2015年9月,邯郸天桥股权投资基金成立,使郝文庆的金融生意与银行的联系更为紧密。
这是一只有政府背景的基金。2015年11月,邯郸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一份文件曾有说明:该基金由邯郸丛台区建投公司认缴5000万元作为引导基金,北京中科宏远世纪物资有限公司、邯郸市瑞安达物资有限公司分别出资1.5亿元和3亿元,委派代表人为郝文庆。
文件还称,该基金是“金桥帮扶计划”的第四只基金,并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主动与该基金联系,帮助企业做好转贷业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银行信贷风险。
“金桥帮扶计划”是2014年底邯郸市为应对民间借贷危机而启动的。2019年5月,邯郸市人民政府官网在给本地政协委员的回复中曾对此做过解释。
回复提到,2014年邯郸市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爆发,民间借贷停滞,大量资金从工业企业撤离,部分企业受民间资本、银行机构的双重挤兑,无法度过银行贷款“还旧借新”的空当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明显加剧。
为此,邯郸市启动了“金桥帮扶行动”,先后成立9只帮扶基金,为银行承诺续贷的企业提供短期的周转资金。不过,根据文件要求,这些周转资金的月利息不得超过1.86%。
在外界看来,这个帮扶行动,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降低银行的坏债率;另一方面,民间资本也可以在低风险下赚取利息。
成立之初,天桥基金曾经帮助邯郸市曲周县13家企业度过资金空当期。庭审材料显示,天桥基金当时还因此被邯郸市主要领导批示表扬过。
在沙河农商行案中,原告在庭审中提及此事:2015年11月27日,这13家企业在国开行河北分行的贷款到期,由于未能如期偿还,银行无法为其续贷。1个月后,天桥基金为13家企业提供了1.17亿元的周转资金,帮助企业渡过了难关。
不过,这个帮扶行动并不好做。天桥基金因此与邯郸不少银行产生了纠纷。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以来,天桥基金起诉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7次,起诉中国银行邯郸分行5次,起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邯郸大名县支行、邯郸银行、邯郸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各1次。
在这些案件中,银行大多不是主要被告,主要被告是借钱的企业、个人,银行在其中承担的主要是连带偿还责任。
比如,在起诉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分行的几个案件中,主要被告是邯郸科瑞物资有限公司、天铁热轧板有限公司。原告诉称,这两家公司曾向天桥基金借款1700万元,用于向建设银行邯郸分行“倒贷”,而银行承诺可以为企业续贷成功。
后来,银行没有续贷,天桥基金也没有收到还款。于是,他们起诉了两家企业和银行,要求企业还款,并要求银行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这些案件的结局只有两个:郝文庆一方自己撤诉,或者是银行败诉。
与邯郸相邻的沙河市本不属于“金桥帮扶行动”的帮扶范围,但那里的银行和企业也成了郝文庆的客户。当然,也产生了不少纠纷。
除上文提到的沙河农商行外,2018年,郝文庆以个人名义因同一件事起诉过中国建设银行沙河支行20次,后全部撤诉;当年,还以个人和河北文都商贸有限公司名义起诉中国银行沙河支行1次,最终胜诉。这些诉讼的案由也都涉及企业的续贷问题。
河南省安阳农商行案则是他在省外少有的诉讼。
“高息借钱”
沙河、安阳两地的农商行反应强烈,主要原因是这两地的银行涉案金额最多。
据不完全统计,上述一系列诉讼的涉案本金至少有5亿元。仅沙河农商行案的本金就有1.65亿元,安阳两家农商行案的本金也有1.337亿元。目前,案件尚未终结,但均已产生了巨额利息。
以沙河农商行案为例,该案共涉及两起诉讼,一起本金为1亿元,一起本金为6500万元。2019年8月,邯郸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时,就已经产生了8886.47万元的利息。据沙河农商行估算,到现在,两起诉讼的本金加利息已超过3亿。
此外,在沙河、安阳的案件中,两地银行都是主要被告,也都是借款方,要承担所有偿还责任——判决书介绍了原告如何将钱“借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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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记者 王伟凯 罗欢欢发自邯郸、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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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一审判决书,在沙河农商行本金6500万元的案件中,良友公司称,2018年1月25日、31日,沙河农商行找到他们,称有两家公司的贷款即将到期,分别需要借用4500万元和2000万元做过桥资金,并承诺银行发放贷款,用续贷出来的款项还给良友公司。
另一起案件的起诉原由也类似。2016年10月27日,沙河农商行为8个贷款即将到期的客户寻求1亿元的过桥资金,然后用续贷出来的钱返还。
根据借款合同,借款方一栏写的都是沙河农商行,借款理由则是企业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为银行做过桥应急基金专用,合同内文还写道,“本次借款已经经借款方法人及全部股东同意”,并盖上了“授信审批部”的章。
在安阳农商行的案件中,借款方、收条落款也都是农商行,借款合同内容也极为相似。
一位银行业人士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为了降低银行贷款不良率,一些银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帮企业找过桥贷,从中赚取利息差,银行也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乱象因为会给银行和企业埋雷,曾经被媒体揭露过。
值得注意的是,几份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都比较高,在沙河农商行案件中,有的借款年利息超过了54%;安阳农商行案件中,有的则超过了47%。但在起诉时,原告只主张受法律保护的年利息24%。
在沙河农商行案中,原告提供了一些通话记录和短信记录,以证明签署这些借款合同时,时任沙河农商行董事长杨景春知情,借款合同能够代表银行意志。
在二审答辩状里,良友公司还提到,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均在农商行的办公大楼里。
张拥军向南方周末记者否认了这些指控,并称合同上盖的授信审批部的章是银行内部的部门章,不能代表银行。
安阳农商行则给出了更直接的证据,李斌在借款合同上盖的章是私刻的假章,李斌在向公安机关自首时,一个原因就是“私刻公章”。
“李斌是支行行长,不具有法人地位,我们也没有授权让他去民间借款。”安阳商都农商行纪委书记聂喜旺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支行的章一直在总行保管,李斌在借款合同上盖的章是自己私刻的假章。”
聂喜旺称,根据他们对李斌的调查,那些借款是李斌与郝文庆的个人借款,但是盖了那个假章后,就把个人借贷转嫁到银行身上。
钱去哪儿了?
在一审判决中,沙河、安阳两地银行的说法,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银行方均败诉。
在安阳农商行案中,法院认为,李斌是支行行长,在行长办公室签署借款合同,并提供了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还明确了借款的用途——过桥应急资金专用,即便公章是私刻的,借款人也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李斌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代表银行向其借款。
“让其(出借人)负有对公章真实性进行实质审查的义务,对于相对人要求过于严苛,不利于保护交易安全。”一审判决书这样写道。
在沙河农商行案中,银行认为授信审批部的部门章和王利江无法代表银行,但这个说法没有得到法院支持。一审判决书写道,王利江是授信审批部负责人、银行股东之一,合同签订地点在其办公室,有明确借款用途,这些细节足以让原告相信王利江是代表银行在借款。
此外,法院还认为,在这些借贷纠纷中,银行是最终受益的一方。比如,沙河农商行案的判决书就写道,在签订借款合同期间,沙河农商行存在大量到期贷款,借款到账后,用于偿还这些贷款,以解决银行在信贷业务中形成的不良业绩。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委员会副主任彭逸轩在了解案情后向南方周末记者做了分析。
他认为,这是诉讼案件中比较典型的“表见代理”。所谓“表见代理”就是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没有代理权,但是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他具有代理权。这个时候,法院一般会支持相对人的诉讼请求。
举例说,如果储户去银行大厅办业务,工作人员即便是盖了一个假章,作为储户来说,是没有义务去辨别章的真伪的,否则交易成本就会很大。
“在‘表见代理的案件中,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相对人是善意的,如果行为人和相对人存在合谋,就不是善意的了。”彭逸轩说。
沙河农商行二审代理律师刘锦辉对沙河农商行案中1.65亿本金的流向做了梳理,他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比如在本金1亿元的案件中,根据借款合同,这些款项打到了8个“指定账户”中,但是这8家收款方中,有3家不是农商行的贷款户,2家不涉及还款,1家收到款后没有清偿贷款,剩余2家是王利江为其他单位协调的借款。
在本金6500万元的案件中,有两个收款的指定账户,1家不是农商行贷款户,1家收到款项后没有清偿贷款。
而在安阳农商行案件中,指定的收款账户是自然人黄宁宁。据安阳农商行介绍,黄宁宁是李斌开设的一家饭店的负责人,银行也没有从这些借款中获利。
不过,2020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此外,王利江投案自首之后,案件一直处于调查中,检察院尚未提起公诉;李斌案则已经开庭,但尚未宣判。
银行的风险
2019年初,郝文庆等人曾被沙河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改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
一位曾经看管过郝文庆的民警向南方周末记者回忆,那段时间,郝文庆经常很晚不睡觉,走来走去,心事重重。
公安机关的介入引起了郝文庆一方的反击。一份公安部门的汇报材料显示,郝文庆曾向河北省公安厅提起信访,抗议公安部门插手经济纠纷,并得到回复。2020年6月,沙河市检察院对公安局作出了撤案的要求。
安阳农商行也采取了一些措施。2019年7月,他们接到一审判决后,就紧急通过河南省农村信用联社将该案件向河南省政府做了报告。
但令安阳农商行不满的是,他们先后三次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打击郝文庆等人的犯罪行为,但公安机关一直不受理。
案发后,沙河农商行紧急将各部门的章收了回来,并对工作人员做了警示、教育。安阳商都农商行则让员工参与了李斌案件的庭审,让员工从中吸取教训。
根据裁判文书网的信息,郝文庆并非唯一把钱借给银行的人。2016年12月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12月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都曾有过类似判决,认定了银行向外界借款的事实,这其中都有“问题高管”的存在。
比如,赤峰的案件,原告诉称借给当地一家银行4500万元,并有行长签字、盖章的借款合同,年息达到了42%。不过,这笔钱没有打到银行账户上,而是打到第三人的账户上。银行认为,行长的行为超过了职责范围,是个人行为。行长也称,不是银行借的钱。
最终,法院判定借款合同无效。但根据合同法,即便无效,因合同取得的财产也应返还,即银行要还给原告4500万元。
2020年5月底,南方周末记者曾实地探访河北邯郸的良友公司、文庆房地产公司、文都商贸公司、天桥基金等公司的注册地,发现这些注册地都不存在上述公司。南方周末记者还与郝文庆的律师一直保持联系,并将采访提纲发给了律师,律师称会向郝文庆转达。不过,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