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晖
摘 要:冷战结束以后,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合作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从1992年开始的1.0阶段(基础合作)到以2013年开始的2.0阶段(成熟合作),再到2019年起步的3.0阶段(新突破合作)。从发展和发展理论切入,以机制合作、援助合作、软实力合作三种发展模式为研究对象,以比较研究及“软”“硬”实力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入手,深入探讨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如何进行发展合作,为何在不同发展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合作侧重点以及不断完善这些合作侧重点又寓意何为等问题,将有利于清晰地认识中日两国与湄公河流域国家发展合作的变化过程,能为国际社会的发展合作项目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发展合作;机制;对外援助;硬实力;软实力
中图分类号:D8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458-(2020)02-0009-14
DOI:10.14156/j.cnki.rbwtyj.2020.02.002
自20世纪50年代,中日两国先后展开对东南亚地区的援助工作。中国的对外援助以1950年援助越南为起点,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以1954年对缅甸的战后赔款为起点。尽管从时间点来看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起步晚于中国,但是日本对东南亚各国的全面援助却是早于中国的。这样的援助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了东南亚地区,尤其是湄公河流域国家(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谋求发展和赖以存续的经济工具。但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尤其是1989年冷战结束,国际局势发生了新的变化,似乎单纯依靠对外援助已经无法切实解决某一地区的发展问题,世界需要新的发展合作模式。
1989年,冷战结束,中国正式实施改革开放进入第十年,日本进入平成元年。如何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继续开展有价值的发展合作模式成为中日两国政府思考的新问题。以促进发展为主题的各类合作机制自20世纪90年代相继出现在湄公河流域内,其中中国和日本成为了这些机制的积极建设者。与此同时,中日两国也逐渐意识到,单纯靠机制合作、援助合作还不能完全有效地指导该地区的有序发展,政府间沟通与民心建设应当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才能减少与异国共同发展的阻碍,因此,软实力合作在该区域建设中也显得日益重要起来。本文拟以发展合作为研究切入点,以发展机制合作、发展援助合作、发展软实力合作三种模式为研究对象,以比较研究及“软”“硬”实力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入手,深入探讨冷战后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如何进行发展合作,为何在不同发展时期会出现不同的合作侧重点,不断完善这些合作模式又寓意何为?
在“发展(development)”和“发展理论(development theory)”的研究框架下,笔者认为:冷战后,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合作可分为三个阶段,即从1.0到3.0阶段。“发展合作1.0”是指从1992年至2012年的基础合作阶段;“发展合作2.0”是指从2013年至2018年的成熟合作阶段;“发展合作3.0”则是以2019年为起点的新突破合作阶段。全文共分四部分论述,第一部分将界定本文研究的“发展合作”范畴,其余三部分将以比较研究的方式分别讨论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的三种发展合作方式。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论述分析前文提出的三个问题,并对未来提出思考对策与展望。
一、 何为发展合作?
“发展(development)”和“发展理论(development theory)”这两个概念涉及范围宽泛且复杂。简单来说,发展是应用者期待或需要它包括何种含义就拥有何种含义的一种理论模式[1]。发展理论则是关于如何最好地实现社会理想变革的集合。这些集合借鉴了各种社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它们加以讨论,并密切跟蹤它们的最新发展动态。这样的理论基础是出现“发展合作(development cooperation)”这一概念的重要前提。而发展合作真正受到世界的关注与重视是在二战后,它随着对外援助、对外政策以及经济形式多样化的日益兴盛而被广泛谈论。无论是单一国家的经济发展还是全球的经济进步,发展合作都起着尤为重要的作用。
一般来说,谈到发展合作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发展援助,或者说,习惯把发展合作框定在发展援助这一领域内。但是,如果仅把发展合作限定在发展援助这个单一领域的框架内未免显得过于狭隘,也不符合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与全球发展合作的17个目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涵盖17个目标,可分为五大类,即人、地球、繁荣、和平和合作伙伴,包括:(1)在世界范围内消除一切形式的贫穷;(2)消除饥饿,实现粮食安全,改善营养和促进可持续农业;(3)确保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各年龄段所有人的福祉;(4)确保包容性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的机会;(5)实现性别平等,增强所有妇女和儿童的权能;(6)确保为所有人提供和可持续管理的水和环境卫生;(7)确保人人获得负担得起的、可靠和可持续的现代能源;(8)促进持久、包容性和可持续经济增长、促进实现充分的生产性就业和人人活得体面工作;(9)建设有复原力的基础设施、促进具有包容性的可持续产业化、并推动创新;(10)减少国家内部和国家之间的不平等;(11)建设具有包容性、安全、有复原力和可持续的城市和人类住区;(12)确保可持续的消费和生产模式;(13)采取紧急行动应对气候变化及影响;(14)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15)保护、恢复和促进可持续利用陆地生态系统,可持续管理森林,防治荒漠化,制止和扭转土地退化现象,遏制生物多样性的丧失;(16)促进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和平和包容性社会,为所有人提供诉诸司法的机会、在各级建立有效、负责和包容性机构;(17)加强实施手段,重振可持续发展全球伙伴关系。。所以说,发展研究不一定聚焦于有关发展中国家的议题,应该是不限于发展中国家的范畴[2]。真正意义上的发展合作应该是全球化的、广泛的,应当是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共同作用的。在此分析基础上,本文聚焦于冷战后中国和日本在湄公河流域发展合作的三个阶段,即从1.0到3.0阶段。
二、发展合作1.0
澜沧江—湄公河在中国境内流经青海省、西藏自治区和云南省,出中国境流入中南半岛的部分称为湄公河,它流经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五国。除泰国以外,湄公河流域其它四国经济尚不发达。但是,极佳的地理位置、丰富的自然资源赋予了它们极强的开发潜力。自1992年开始,相继出现了多个多层次的国际机制与该区域尝试发展合作,这些机制为亚太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湄公河流域国家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帮助。
20世纪90年代初期,泰国率先提出共建湄公河流域的想法,并在其周边国家产生共鸣。此后,关于“以何种形式在该区域进行发展合作”和“重点在哪方面进行发展合作”的问题成为各国讨论的焦点,最终决定将“经济发展”作为五国和中国云南省在未来共同合作的核心任务。在当时可以预见,一旦该构想成为现实,必定会引起世界经济大国的关注,日本就是这样的经济大国。
一个不争的事实,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自二战结束就关注东南亚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日本超越美国成为了世界第一大援助国,这一成绩也让日本开始思考“未来的政府开发援助应该何去何从”。萌生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大湄公河次区域发展合作构想,给正在徘徊中的日本政府及时雨般地启发,日本十分希望借助长期在该地区实施政府开发援助的影响力获得共谋合作的机会。但是,日本的地理位置距离湄公河流域较远,如果想要参加该组织远没有中国的地理优势,那么只有从其它方向寻找突破口,而亚洲开发银行就是这样一个突破口。亚洲开发银行(此后简称“亚行”)成立于1966年,历任亚行总裁都来自日本。无论在出资方面还是在领导力方面,日本在亚行中都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日本一旦通过亚行插手大湄公河次区域建设,亚行势必会成为其强有力的代言人。
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GMS)正式成立。该机制最初涉及6个国家及区域(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和中国云南省),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在2005年加入GMS,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它旨在通过加强各国经济联系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由于亚行在GMS中占据主导权,尽管日本不是GMS机制内成员,但日本才是GMS的实际主导者。GMS的成立,为日本在该区域的发展合作添加了重量级砝码。加之二战后政府开发援助的影响奠定了日本在东南亚地区的外交与文化基础,这样一来,日本在湄公河流域就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发展合作模式:发展机制合作、发展援助合作、发展软实力合作。与此同时,作为GMS成员国之一的中国也在积极建设其“三位一体”的发展合作模式。自此,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合作正式进入1.0阶段。
从“三位一体”的合作模式来看,在1.0阶段,发展机制合作兼具软硬实力,是后两种合作方式的基础。从软硬实力的角度来看,在这一阶段中日两国更加重视硬实力合作。但不可否认,“润物细无声”的软实力合作在一定程度上吸引了次区域政府和人民的注意力,为他们乐于接受硬实力合作提供了不可小觑的帮助。
(一) 比较中日两国在1.0阶段的发展机制合作
仅从参与机制的数量来看,在1.0阶段(1992—2012),日本的优势是很明显的。包括GMS在内,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日本在湄公河区域共参与或主导了5个合作机制五个机制分别是GMS,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合作机制(CLMV合作机制),日本·湄公河外长会议(日湄机制),印度支那发展合作论坛(FCDI),以及日本—东盟经济产业合作委员会(AMEICC)。。GMS和日湄机制是受日本重视程度最高的两个机制,其次是CLMV。无论是在经济发展合作方面,还是在政治影响与意识形态影响方面,它们都为日本与湄公河国家的发展合作做出了突出贡献,使日本通过软硬实力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加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联系。同时,后两者也是日本帮助GMS牵制中国的好帮手。
CLMV合作机制的构想来自于日本参与柬埔寨和平进程之后,日本希望推进以东盟合作为基础的亚太安全保障对话,并借此机会缩小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与老东盟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3]47。建立这一机制的主要目的之一是协助GMS发展日本支持的东西经济走廊及南部经济走廊。战后的政府开发援助帮助日本逐渐树立了国家新形象,这一举措既可以加强日本的南部走廊建设,又可以进一步深化与小范围东南亚国家的发展合作,进一步巩固其在湄公河流域的政治形象。日本努力向湄公河区域国家示好并加强合作,意图用一个弧度包围中国的西南地区,以试图阻断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合作与沟通。
2008年1月16日,日本—湄公河国家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越南。第一次外长会议在东京举行,此后一年举行一次,这是日本主导且将自己包括在内的、覆盖湄公河地区全部国家的新机制,也被称为“日湄机制”。随后日本趁热打铁,在2009年召开了日本—湄公河峰会、日本—湄公河首脑会议、日本—湄公河经济部长会议,进一步加强了与湄公河五国的战略合作。这一机制的成立不仅满足了日本一直向往的大国情怀——在湄公河区域内树立领袖形象;同时随着各种合作项目的开展,“日本元素”深入人心,促使湄公河国家心甘情愿的将这一域外成员变为域内伙伴。
与日本的大刀阔斧相比,中国在1.0阶段更倾向于韬光养晦。中国在1.0阶段尚未以任何形式独立建立机制,虽然仅有云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入GMS,但是中国是倾全国之力参与湄公河流域整体发展合作的。
“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开发前期研究协调组”于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6年云南省政府也成立了“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指导小组”。正当中国刚刚协调好与GMS五国之间的合作规划时,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使得亚洲经济遭遇重创。中国政府坚持人民币不贬值,并全力支援东南亚国家恢复国力,使得GMS五国对中国有了全新的认识,加强了彼此间的互信基础。随后在世纪之交,中国与五国分别签订了双边合作框架,为21世纪的合作规划蓝图。此后,中国多次发表《中国参与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国家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中国参与GMS发展合作的阶段性目标与计划。尤其在晋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之后,中国在2011年的该报告中全面总结了与GMS五国合作的经贸往来,全面汇报了参与GMS交通、电力、通信、环境等方面的合作新进展,并展望了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与GMS的合作前景,这些都表明中国一直履行在域内建立平等互利的发展合作关系的诺言,决心利用自身经济逐渐崛起的优势帮助其它五国共同发展进步。这样的渐进式发展模式,不僅向GMS五国展示了中国经济的硬实力,也有效地利用硬实力帮助中国树立友好互助的国家形象,为发展援助合作与发展软实力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 比较中日两国在1.0阶段的发展援助合作(硬实力)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经济力量已经占据了硬实力的前沿位置。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中日两国同步开始实施对外援助。与其说中日两国将对外援助作为外交手段之一,不如更彻底地说是将对外援助作为经济工具、使其成为参与治国理政的重要方略。这样的对外援助更具有硬实力的特点,更具有强制性的影响手段[4]。
湄公河流域五国属于东南亚区域范围,东南亚地区历来是中日两国对外援助的重要对象国。日本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成为世界第一大援助国,并于1992年6月颁布《政府开发援助大纲》,宣布将政治利益、环境保护与国家安全作为日后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重点工作方向。中国于1992年10月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为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此,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有了这样的国内政策呼应,对外援助这一经济工具变得如虎添翼。
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一向被世界各国所关注。据统计,到1972年为止,98%的日本政府开发援助金额投向亚太区域,到1990年虽亚洲份额有所下降,但是依旧占据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60%[5]。日本若通过援助获得湄公河五国更多的信任与支持,就好似在东南亚搭建了一座水上平台,既能为其提供资源与市场,又能潜在地帮助其制衡中国。为达成这一目标,GMS成立之前日本就开始部署系列化的援助战略。
1991年,日本外务省在政府开发援助计划中专门设立了“湄公地域开发项目”。1992年,日本恢复了对柬埔寨的无偿援助及对越南的贷款援助。1993年,时任日本首相的宫泽喜一提出建立“印度支那综合开发论坛(Forum for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Indochina, FCDI)”并于同年召开了高官会议。1997年亚洲遭遇金融危机时,中国给予了东南亚国家强有力的经济支持,面对中国影响力的扩大,日本也意识到应当积极帮助湄公河国家应对这一危机,以持续自身在该区域的外交价值[6]。进入21世纪,针对湄公河地区日本出台了一系列援助方针和计划。2003年12月,日本在“日本—东盟特别首脑会议”期间发布了《湄公河地区开发的新观念》阐明三大愿景、三项扩充和三大支柱三大愿景:加强区域一体化;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与环境的和谐。三项扩充:扩充研究领域以促进贸易、投资及人的交流;扩充参与GMS合作主体;扩充合作领域,将合作领域扩展至人力资源开发等软件领域。三大支柱:充实经济合作,今后三年将提供约15亿美元的援助;促进经贸合作发展,支持GMS五国民营企业发展,协助GMS五国市场一体化建设,支持培育GMS债券市场;加强与第三方合作,通过世界银行、ADB等国际机构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合作,利用“10+3”领导人会议、东盟外长扩大会议和东亚开发倡议部长会议(IDEA)等机制, 与东盟各国共同宣传GMS合作。,承诺近三年会加大对湄公河地区的援助力度和投资金额。2006年11月,时任日本首相的麻生太郎提出在亚欧大陆外沿建立“自由繁荣之弧”,GMS则是这条弧线的重要一段。2007年1月,日本公布了新的《日本—湄公河地区伙伴关系计划》,计划中再次重申增加对湄公河区域援助的金额。经过多年的政策铺垫,日本在2008年首次召开了“日本—湄公河地区外长会议”,将“信任、发展、稳定”作为与这五国合作的核心政策,将政府开发援助、投资、贸易相结合,全面推动湄公河地区继续向前发展。日本在此时已经成为大湄公河次区域的最大援助国,不仅收获了五国如潮般地好评,也为其政治大国梦赢得了支持。在2005年柬埔寨、越南等国是不支持日本加入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对于这样的反对声日本不得不暂缓提交入常报告[15]。但是2008年在“日本—湄公河地区外长会议”上,柬埔寨、越南两国明确表示同意日本入常,老挝也将考虑同意日本的提案[16]。这样的态度转变表明日本的援助战略已经显现成效,用经济工具换取了政治诉求,让湄公河国家向其敞开了受欢迎的外交大门。
与日本不同,中国既不是DAC成员,也没有在1.0阶段成立自我主导的湄公河地区相关机制,但是中国却给予了湄公河地区一如既往地援助支持。借助GMS机制平台,1992年以来中国与湄公河五国在交通、能源、通信、农业等方面的援助合作成效显著,但是双方在政治上的互信明显不足。无论是美国与日本的域外制衡因素,还是南海争端等问题,都使得中国与这五国之间的政治互信之路颇多坎坷。中国政府也期待通过发展援助合作改善彼此之间的这一状况,因此,整个20世纪90年代是中国在湄公河区域开展援助合作的思考期,中国未像日本一样大张旗鼓的颁布措施与政令,而是把握机会让GMS认识到“患难见真情”,为今后更好地发展援助合作奠定互信基础。
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给东南亚经济带来重创,世界及亚洲地区都在关注经济逐渐崛起的中国会拿出怎样的策略应对这一困境。当时的中国政府选择积极地参与东南亚国家的援助工作。中国领导人在重大会议上,表明了中国应对这一危机的态度和对东南亚国家的支持。时任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提出,“加强国际合作以制止危机蔓延、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尊重有关国家和地区为克服金融危机的自主选择三项主张”[7];时任国家副主席胡锦涛在1998年12月举行的第二次东盟—中、日、韩领导人非正式会晤和东盟—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晤中,也强调东亚国家要积极参与国际金融体制改革与调整,当前更需要加强对短期流动资本的调控和监管[8]。种种举措令东南亚国家相信:中国是它们的合作伙伴、是可以信赖的朋友,为中国在21世纪加大与湄公河五国发展援助合作建立了政治与经济的基础保障。进入21世纪,中国开始全面深化与五国的援助合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02年中国加入《大湄公河次区域便利运输协定》,签署《大湄公河次区域政府间电力贸易协议》,宣布出资3 000万美元帮助修建曼昆公路老挝境内的部分路段。在通信建设方面,2008年3月31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GMS第三次领导人会议上,表示中国会继续推动信息高速公路建设[9]。2009 年中国政府宣布,计划在今后3~5年内向东盟国家提供17亿美元优惠贷款,这其中的半数以上將援助给湄公河流域五国[10]。中国的这些对外援助政策在政治上获得了邻国互信,在经济上扶持了相对落后的国家,同时也在资源方面获得了互补。
(三) 比较中日两国在1.0阶段的软实力合作
约瑟夫·奈在其《软实力》这本著作中明确指出,“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在于“吸引和说服”,且不能仅仅限于“影响”。中日两国正是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湄公河地区日渐关注软实力建设。在1.0阶段,中日两国的软实力建设主要充当了硬实力建设的配角,它们是依靠文化软实力展开的,辅以外交政策和政治价值观的支持。两国希望通过发展软实力合作构建一个具有吸引力的平台,谋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共同进步,并期待它的认可。
就日本的推广途径来看,其文化软实力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深入民间大众的,二是国家政府层次间的。前者主要依靠日本的传媒文化,比如动漫和品牌战略;后者主要依靠日语教育推广和历史遗迹保护。日本对泰国、越南和缅甸更重视,对柬埔寨和老挝的投资相对较弱[3]257。20世纪90年代开始,《机器猫》《樱桃小丸子》《名侦探柯南》等动漫先后被引进到湄公河五国,给人们特别是给青少年带来了深刻影响。在2000年,日本发布了《日本品牌战略——以软实力产业的发展为推动力》的报告,强调发掘软实力产业对日本的重要性。日语推广也是日本在湄公河五国重点投资对象,湄公河国家的很多学校都有专门的日语教育,且从中学阶段覆盖到大学阶段。日语的不断推广也促进了五国与日本留学生交换项目的开展及学术研究的推进。此外,历史遗迹保护也是日本推广软实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比较典型的是日本保护吴哥窟行动。
除去文化外交以外,日本在1.0阶段把外交政策和政治价值观作为发展软实力的辅助策略。1998年12月,时任日本首相小渊惠三在《为创造亚洲明天的知性对话》演讲中提出了人类安全保障倡议,随后日本在修订《ODA大纲》和修改《防卫大纲》时也反复强调该理念。为将其进行推广,小渊惠三在2000年的联合国安理会上正式提出了“人类安全保障”概念,并得到广泛共鸣。此外,日本还将“维护国际和平”作为政府开援助的重点课题,以努力渲染自己的国际和平主义理念。这两个概念的提出向二战时深受日本迫害的湄公河国家表明了日本的新时代外交思想。进入21世纪,时任日本首相的麻生太郎在2006年提出了建立“自由与繁荣之弧”的外交理念,强调湄公河地区对推广这一理念的重要性,以期得到它们更多的回应。
综上所述,在1.0阶段日本已经在湄公河地区着力推广官民双向的软实力建设,不断在该地区渗透国家影响力,增强国家吸引力,为与这些国家开展经济合作铺垫思想基础,努力使发展软实力与发展硬实力形成相辅相成的关系。
与日本不同,在1.0阶段中国发展软实力合作主要依靠官方合作,以针对各国发展的教育合作为主,以针对东盟或东南亚地区提出的外交政策为辅。在这些方式中,中国对泰国、缅甸、柬埔寨投入的软实力较大,对越南和老挝则较少该统计为笔者根据2004-2013《中国——东盟年鉴》资料總结得出。。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东盟便希望中国可以作为第一个非东南亚国家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经过多年的磋商,终于在200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经表决全票通过,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及其两个修改协定书。2005年7月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第二次领导人会议在中国昆明举行,会议主题是“加强伙伴关系,实现共同繁荣”。同年10月,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白皮书,这是中国政府首次系统阐述中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与信心,以及为实现这一目标而采取的战略与政策[11]42。这些举措使得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关系更加密切,也更便于和湄公河流域国家从多方面深入发展软实力合作。
在汉语教育方面,中国先后与泰国、缅甸、柬埔寨、老挝进行友好合作,开设孔子学院、设立图书馆、举办汉语教师培训和汉语桥活动、进行相关学术研讨等。例如,泰国教育部与中国驻泰国大使馆在2007年、2008年连续两年举办泰国“汉语桥”大学生中文比赛。2009年12月21日柬埔寨孔子学院大楼奠基仪式在柬埔寨王家学院举行。在党建方面,越南与中国继2003年在中国北京举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经验与越南经验”理论研讨会之后,在2004年2月又在越南河内举办“执政党建设·中国经验与越南经验”理论研讨会。在影视传媒方面,2012年柬埔寨旅游部对中国云南文化产业与投资控股集团在吴哥窟投资经营的大型旅游演艺节目——《吴哥的微笑》颁发了旅游服务贡献奖,这是柬埔寨对中国云南省多年支持柬方旅游业发展做出贡献的认可与回报。
但是,中国对湄公河流域的民间软实力开发明显不足。据民意调查显示,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升温并不一定带来东南亚国家的民众对中国软实力的认可[12]。所以说中国在湄公河民间的认可度还有待于提高,需要在今后的合作道路上继续努力。
三、发展合作2.0
2012年和2013年是1.0与2.0阶段的分水岭。中日两国各自经历了政府首脑的更迭,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一届国家主席,安倍晋三第二次当选日本首相,他们给中日两国带来了新执政理念,也使得“软实力”成为发展2.0阶段的核心助推器。中日两国逐渐认识到软实力和硬实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硬实力需要软实力作为指导思想而存在,软实力则需要硬实力作为实际战略相呼应,若希望二者恰当契合,软实力的指导性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外交思想则是重中之重。这样一来,软实力便顺理成章地升级为整体战略的指挥官,有利于中日两国三位一体的发展合作模式发挥更好的效力。因此,在这一部分首先需要理清的问题是中日两国在2.0阶段有哪些外交思想在统筹发展合作的全局工作。
客观地讲,1.0阶段的日本在三方面的发展合作较中国是存在优势的,而这样的局面在2.0阶段发生了改变。在经济上,2010年中国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使得中国在“硬实力发展”方面更具话语权。在外交上,中国政府接连不断的新理念给世界带来了和煦春风,深得民心,也成为了指导中国硬实力发展的战略思想。“命运共同体”是这一阶段中国提出的第一个外交新理念。2011年《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第一次提出用“命运共同体”的新视角去寻求人类共同利益和价值的新内涵[13]。2012年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在追求本国利益的同时需要兼顾他国合理关切[14]。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了“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主题演讲[15],向世界讲述了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让国际社会再一次刷新了对中国的认识。在2015年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将这一理念再一次具体化,提出迈向命运共同体需要“四个坚持”,即坚持各国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坚持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坚持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坚持不同文明兼容并蓄、交流互鉴[16]。这一理念为中国与周边国家合作共赢指明了方向。继“命运共同体”之后,中国又提出了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一带一路”倡议。2013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访问东盟各国时提出愿与东盟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2013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对哈萨克斯坦进行国事访问时又提出了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倡议,前后两者并称“一带一路”倡议。“一带一路”沿线大多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的63%和29%[11]156。这些国家大都处于经济上升期,发展潜力巨大,这就使得“一带一路”贯穿欧亚大陆,两段毗邻东亚经济圈和欧洲经济圈,在中间又能得到众多拥有巨大经济发展潜力的发展中国家的支持。根据“一带一路”的设计走向,陆上依托国际大通道,以沿线中心城市为支撑,以重点经贸产业园区为合作平台,共同打造多样化的国际经济合作走廊;而海上则以重点港口为节点,共同建设通畅、安全、高效的运输大通道。这种设计使东南亚地区成为中国合作重点,特别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贯穿南北走廊与东西走廊经济带,它们的积极参与无疑会使“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更为迅速。在“一带一路”合作共赢之路上,中国政府倡导的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中国政府致力于与沿线各国推进全方位的务实合作,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这样的倡议与理念在“一带一路”的合作之初就受到了各方支持。2014年11月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柬埔寨首相洪森表示愿意支持中国计划,包括“一带一路”倡议,这也是推动柬埔寨发展的好契机;老挝国家主席朱马里也高度赞赏中方倡议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认为这将增强东盟与中国的合作[11]141。这些来自东南亚的有力声援更加坚定了中国愿与世界、亚洲、尤其是周边邻国共创“命运共同体”的决心。
日本政府在2.0初始阶段也提出了两个外交新方向。但是这两个方向带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并没有很好地团结邻国,甚至还隐含了对中国的攻击性。2012年底,安倍晋三就任日本第96届首相后便迫不及待地出台“安倍经济学”刺激日本经济发展。必须承认的是“安倍经济学”给一度低迷的日本金融市场注入了活力,让日本的企业和消费者也逐渐振作起来,增强了恢复日本经济的信心。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安倍政府的目的不仅限于恢复日本经济。日本政府有意将“安倍经济学”推广到东盟地区,以扩大自身“阵营”。安倍政府认为东盟地区是新世纪极具潜力的发展地区,日本与东盟合作必然会给双方都带来经济利益,可以有效地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同时,日本也希望为自身的优势产业寻找海外市场,例如电力、医疗等领域,拥有丰富自然资源与广阔廉价劳动力市场的东盟地区将是不错的选择。安倍晋三在第二次担任首相的一年内便走访了东盟10国中的7个国家,其中缅甸、越南、泰国都属于大湄公河次区域,足见日本有意拉拢这些国家加入日方阵营。继“安倍经济学”后,安倍内阁又抛出了另一个重磅战略——价值观外交。2013年1月18日,安倍首相与印度尼西亚总统苏西洛举行联合记者会,首次提出日本对东南亚地区的新五项外交原则[17],强调普世价值观,强调要推进日本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合作。这些外交原则的提出并不是单纯地表明日本要与东南亚各个国家搞好双边关系,其真实目的是利用东南亚牵制中国,且该目的在日本国内的新闻报道中毫不避讳。例如,2013年1月19日,日本《读卖新闻》表示“维护亚洲的和平与开放是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所在。日本有必要与各国紧密合作,以应对中国的崛起。”[18]这两种带有政治目的的外交路线给日本在2.0阶段建设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的发展合作埋下伏笔。
综上所述,中日两国都确定了新时期的发展方向,接下来就是按照各自的发展方向继续前进。值得一提的是,在2.0初期日本并未意识到其外交路线已经偏离了国际社会所需要的发展合作轨道,尤其是面对和平崛起的中国,日本采取的敌意并没有为其赢得预期地拥护与支持。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实让日本最终意识到:与中國合作才是实现其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而中国方面,尽管在1.0阶段的起步期落后于日本,但是在2.0阶段,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合作是以极速模式开始新征程的,并且日渐超越日本。
(一)比较中日两国在2.0阶段的发展机制合作
在发展机制合作方面,2.0阶段的最大变化是中国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建立了本国主导的第一个对话合作机制: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简称“澜湄机制”。它标志着中国在周边次区域合作层面的角色发生了质的转变,不仅仅局限于参与者的身份,更重要的是成为了倡导者和主导者[19]。产生这一机制的时代背景是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11月召开的第1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指出,中国愿意积极参与“10+1”框架合作,以不断促进东盟地区发展,并用实际行动全面推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再深化发展。中方愿意积极响应泰方倡议,探讨建立澜沧江—湄公河对话合作机制。至此,澜湄合作机制进入实质性构建阶段[11]162。2015年中国与湄公河流域五国分别在4月[20]和8月[21]召开了两次高官会议达成以下共识:(1)政治上,六国之间要加强互信与相互理解,维护地区和平稳定发展;(2)经济上,实现可持续发展,促进贸易与投资,减少贫困,缩小发展差距;(3)文化上,要加强交流、促进往来,注重民心相通。六国的共同目标是努力将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建设成为平等互利、团结合作、发展共赢的命运共同体,造福区域人民。同年11月12日,首次澜沧江—湄公河外长会议在云南景洪市举行[22],会议围绕“同饮一江水,命运紧相连”的主题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六国决定在政治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三个重点领域开展务实合作。与会各国代表审议通过概念文件,共同发表《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外长会联合新闻公报》。至此,澜湄合作机制正式成立。
澜湄机制的成立标志着首次无域外国家参与的对话机制在六国之间产生。同时,澜湄机制又属于南南合作范畴,中国政府本着负责任的大国态度,在与其它五国的合作过程中均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践行睦邻友好的合作政策,履行共创命运共同体的诺言。但随着中国的日益强大,近年来在国际上针对中国崛起而发出的“杂音”层出不穷,诸如“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中国责任论”等,甚至有的西方学者直言,中国崛起是一种威胁,更加强大的中国将更加强烈地要求自身的安全与繁荣,这将降低周围邻国的安全[23]。因此,澜湄机制成立的另一层意义在于提升中国自身的抗风险能力,这不仅有利于中国与域内其它五国共同面对国际性的挑战,也可以在关键时刻抗击不和谐的外力,用实际行动证明中国是真正的“和平崛起”,于邻国、于世界带来的是机遇而非危机。
在2.0阶段,日本没有在合作机制的数量上产生新的突破,GMS和日湄机制依旧是日本主要依靠的两个合作机制,但是日本提升了合作“质量”,强化了与湄公河国家的合作。从2013到2018的五年间,面对中国的崛起,日本经历了一个从排斥中国,到逐渐顺应时代谋求与中国发展合作的过程。在“安倍经济学”和“价值观外交”战略思想指导下,日本在2.0阶段初期利用GMS和日湄机制的合作不断拉近与五国的外交关系,力求五国与其同在一条战线“对抗”中国。面对东南亚地区及次区域国家对“一带一路”和“命运共同体”的积极响应,日本选择利用其优势经济地位,期待用撒钱模式“购买”盟友。例如,2012年第四届日本—湄公河国家峰会上,日本与湄公河五国签署《东京战略》,承诺未来三年向湄公河国家提供6 000亿日元的援助。2015年,日本在第七届日本—湄公河国家峰会上利用达成《新东京战略》向柬埔寨、缅甸、老挝、越南四国追加2 000万美元的无偿援助。至2016年,已经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第四个年头,日本非但没有表达出任何合作意愿,反而制造潜在危机,干预中国发展。日本期待与美国联手、共同干预湄公河地区事务,利用日美同盟制衡中国发展。2015年7月1日,美国国防部发布最新版《国家军事战略》,日本则在同一天与美国相呼应发布了《防卫白皮书》概要,渲染“中国威胁论”。而对于日本通过决议、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决定美国则表示欢迎与支持。日美两国这样的一唱一和已经屡见不鲜,目的在于阻碍中国进行睦邻合作,为国际社会捏造一个虚假中国以换来更多“盟友”阻击中国前进。
但是,2017年却是具有历史转变意义的一年,日本对“一带一路”倡议态度发生质的改变。在2017年5月,日本自民党干事长二阶俊博参加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安倍首相则于6月初在东京举办的第23届国际交流会议晚宴上,首次表示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是连接大洋东西两岸及周边多元地区的、极具潜力的构想[24]。同年7月,在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安倍首相首次向中国领导人表达了日本愿意参与“一带一路”合作倡议,日本也愿与中方共同探讨两国企业的投资、贸易等问题。至此,中日两国共同推进“一带一路”项目的发展合作构想进入了实质性的讨论阶段。2018年初,安倍首相在国会发表演说时指出,日本将与中国合作,以应对不断增长的亚洲基础设施建设需求[30]。日本的这一决定,为两国3.0阶段的发展合作规划了远景。
(二)比较中日两国在2.0阶段的发展援助合作(硬实力)
在2.0阶段,明确的发展合作指导思想促使中日两国在次区域内实施的对外援助更具针对性。特别是中日两国更加注重次區域国家的基础设施援助,并希望通过基础设施援助达到双边利益共赢共享的目的。
就中国而言,“如何以对外援助为抓手,推动澜湄合作、打造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助力‘一带一路、提升中国在国际机制中的话语权”[25]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中国历来关注对外援助中的基础设施建设,湄公河流域五国大部分尚处于经济欠发达阶段,基础设施不完善且亟待改进。这样的援助供需关系给中国与域内国家之间提供了大量发展援助合作的机会。中国一贯关注对柬埔寨的援助工作,2012年3月12日,由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中国路桥集团承建的马德望—拜林—柬泰边境57号公路举行通车仪式。2015年10月,由中方提供优惠贷款的柬埔寨水净华新桥竣工通车。2012年10月,由中国提供全额贷款修建中老边境及老挝首都万象的铁路项目。2013年2月,由中国广西电网送电建设公司承建的老挝沙耶武里省农村电气化工程也全面运营。在同期,中国对缅甸和越南也提供了相应的对外援助。2013年4月,中缅两国就缅甸耶崖输变电项目援助贷款签订协议。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依托自身的农业优势,于2012年向越南提供农业技术援助,在中越边境积极开展农业技术交流合作。除了这些具有针对性的国家援助项目,中国依托澜湄机制与域内国家签署了《澜湄国家减贫合作文件》,以进一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继续积极推动“东盟减贫合作倡议”。为此,中国还决定优先在次区域使用2亿美元“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并设立澜湄合作专项基金,拟在5年内提供3亿美元以支持中小企业合作项目等[26]。中国在次区域的对外援助工作虽然主要以硬实力的经济支持为切入点,但是每一个项目的实施都表明中国在切实关心次区域的经济发展与民生问题,用真诚的态度和务实的行动践行习近平主席提出的“亲诚容惠”的周边外交新理念[27],努力构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澜湄区域共同体。
就日本而言,进入21世纪后,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预算虽逐年减少,但是对湄公河五国的援助金额依然居高不下。例如,2015年7月,安倍首相在日本—湄公河国家首脑会议上表示,将在三年内对湄公河流域国家再次提供7 500亿日元援助资金。缅甸是日本在次区域提供援助时间最长、提供援助最多的国家。2012年3月,日本政府决定向缅甸提供16亿日元无偿援助资金,且计划恢复对缅甸的优惠贷款。2013年1月,日本副首相兼财政大臣麻生太郎访问缅甸,他表示日本将在同年3月底前向缅甸提供500亿日元贷款,并计划免除缅甸拖欠日本的5 000亿日元债务。2015年7月,安倍首相在日本—湄公河首脑会议期间表示,日本将提供最多998.5亿日元的贷款以完善缅甸铁路及电网等建设,协助缅甸完善基础设施。这样的援助是与日本的政治需求密不可分的,随着缅甸民主化的不断推进及其与美国逐渐修复关系,日本意识到这与其倡导的“价值观外交”方针极为契合,有助于在制衡中国方面形成伙伴关系。对越南的援助也是日本极为重视的一部分。2012年,日本提供1 360亿日元贷款用于越南河内西部的一个高新产业园区的基建设施。2013年,日本外相岸田文雄访越期间承诺向越南提供540亿日元贷款。2017年6月,越南总理阮春福访问日本,两国就政府开发援助及经贸合作多领域达成共识,日本同意在基建、能源、环保等方面继续援助越南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柬埔寨与老挝也已成为日本重点援助对象。在2015年11月,安倍首相在东盟峰会期间会见柬埔寨首相洪森,表示日本将向柬方提供170亿日元援助以帮助其公路建设,但要求就中国在南海修建岛礁事宜给予“协助”[28]。 到2014年底,日本已经成为老挝的最大援助国,累计援助19.9亿美元[29]103。尽管泰国经济相对发达,但日本也竭力提供符合泰国需求的援助清单,比如2015年日本对泰国国内普通线路的改造和维修、新线路的调查及货物运送等提供援助[30]。由此可见,日本为湄公河国家提供政府开发援助的政治诉求明显,力求将确保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三)比较中日两国在2.0阶段的软实力合作
外交思想对2.0阶段的中日发展合作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除此之外,中日两国与湄公河五国还有一些其它方式的软实力合作。
从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调研来看,中国在政治影响力方面是高于日本的;但是文化影响力、民众好感与认同感两方面低于日本[3]317。这是现阶段中国在湄公河流域国家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并且能否在短期内发生改变是一个未知的挑战。中国政府正是因为意识到了这一问题,故在2.0阶段不断加强软实力建设。例如,2016年8月9日,中缅青年文化交流节在仰光外国语大学举行,“汉语桥”活动也一直在缅甸坚持举办。这些活动有利于缅甸年轻人增进对中国的了解,加深对中国的友好印象。在柬埔寨,中国同样积极推进软实力建设,重点项目涉及传媒、文化节等。2014年2月25日,中国当代都市情感剧《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在柬埔寨金边举行拍摄启动仪式。该剧的拍摄是中柬文化交流的一件盛事,有利于通过中国的媒体视角宣传柬埔寨的人文风情与自然风光,有利于推动柬埔寨旅游事业的发展。孔子学院也一直是中国推动软实力建设的关键项目,2015年6月24日,全球首家海上丝路孔子学院在泰国曼谷博仁大学成立,旨在提升泰国作为海上丝绸之路枢纽的汉语水平发展,不断增进中泰之间各领域协作。
综上可见,在2.0阶段,中国依然将推进官方文化软实力建设摆在首位。笔者以为,只有将官方与民间软实力联合共建,才能逐渐扭转中国不能被大湄公河次区域内民众深刻了解与接受的劣势,也才能更有利于硬实力合作的顺利展开。
日本在2.0阶段继续以发展软实力合作为纽带巩固与次区域五国之间的紧密联系。从官方推进来看,2013年7月1日,日本政府通过了针对在日本停留15天的泰国游客免签的决定,这极大地增加了泰国到访日本的旅客人数。尽管这是一项官方协议,但是长远角度来看确是一项以官方促进民间软实力交流的长远计划,游客的增加必定会增进日泰两国人民的交流,也有利于到访的泰国游客通过较长时间的逗留深度了解日本民间文化。在越南,日本则继续积极推广各层级学校的日语教育。越南自2012年已经成为东南亚国家中参加日语能力等级考试人数最多的国家。随着日语学习的深入,日语必定成为帮助越南民众了解日本政策和文化的重要工具之一,也能减少他们与日本民众之间的交流障碍,以民间互动促进官方合作。在緬甸,流行文化交流成为日本推进软实力建设的重要模式,且重视官民共同参与。
综上可见,与中国着力发展官方软实力合作不同,日本政府在2.0阶段继续坚持走官民协作的发展道路。这样的推广方式是有利于增加民众对日本文化认同感的,是值得中国在今后的软实力建设方面借鉴的。正如某些研究者所言,“在对湄公河国家开展投资或援助等工作中不能一味地走高层路线,要更多地考虑对象国民众的利益和口碑,以夯实民意基础。”[31]
四、发展合作3.0
经过了1.0的基础阶段和2.0的成熟阶段,中日两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合作于2019年步入新突破阶段——3.0阶段。2018年,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都走向第二届任期,这有利于两国政府实施的总体大政方针的延续,也便于两国政府根据时代及国际形势的变化对发展合作政策做出及时调整。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末期,不禁令人思考:中日两国在湄公河流域的合作前景如何?当前是否已经显现合作重点?如若已经显现,两国之间是否存在合作的可能性?合作突破点又在何处?
(一)中日两国在3.0阶段发展机制合作之突破思考
中日两国分别主导参与的三个典型机制从根本上谈是“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的结合体,机制内部经济发展不均衡是现阶段无需置疑的事实,机制外部不确定因素伺机而动的局面依旧无法改变。客观地讲,在3.0阶段出现以下三种趋势的可能性较大:(1)中日两国对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合作将更为务实,发展合作的效力与结果是否符合实际需要将成为合作依据的重点考核对象;(2)作为倡导者与参与者,中日两国将更加关注次区域国家内部在发展合作中遇到的困难与挑战,以便把握政策方向,及时调整合作战略;(3)域外大国干预次区域事务的情况必将在现有基础上愈演愈烈。为解决这三点问题,中日两国之间的合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亚洲乃至世界的两个经济强国,携手共进才是推进湄公河地区发展的制胜之道。
针对目前大部分域内国家经济的欠发达状况而言,湄公河流域国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仍是发展经济。可以肯定的是,如若中日两国携手合作,则对东南亚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政治安全大有裨益。那么如何共同维护两国外交关系,如何联合企业合作,如何共同开发次区域市场潜力,将是3.0阶段在机制建设方面需要思考和突破的。可喜的是,中日两国目前已经将这一思考逐步付诸于实践——共建“一带一路”。2008—2014年“中日湄公河地区政策对话”举行了五次,就中日双方和湄公河国家三方实现“共赢”等问题达成过一致[29]356。2016年11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CCIEE)和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在北京也举办了中日企业家和前高官对话会,并发表联合声明指出:中日双方愿意就包括“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项目在内的第三方市场开拓问题进行合作,这表明中日之间需要合作并存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32]。在两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就“一带一路”合作问题在2019年6月举行的G20峰会上已经达成一致。“日方认为‘一带一路倡议是联结多样化地区的富有潜力的构想。中方欢迎日方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双方将继续着力推动第三方市场合作取得扎实成果。双方支持两国企业扩大相互投资,确认为对方企业提供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营商环境。”[33]“中日将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共做和平发展的伙伴。中日同为亚洲重要国家和世界主要经济体,应共同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体制,积极引领区域一体化,推动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促进世界各国共同发展。”[33]这标志着从2019年开始,以“一带一路”为契机,中日两国共同携手开发第三方市场的可能性从愿景转化为现实。
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有了合作重点还需要为中日合作做长远打算,这样才能保证合作的良性发展。那么,如何将GMS、日湄机制、澜湄机制三者打造成为阶梯式的发展合作模式是3.0阶段需要认真思考的又一问题。将三个机制打造成为阶梯式的发展模式,不仅有利于次区域国家将三者视为一条发展线,也有利于缩短次区域国家对中国崛起的“疑虑”与“不适感”的持续时间。重经济、轻政治将是应对这一问题的重要战略。中日两国应该把湄公河流域国家的注意力尽可能地集中在如何帮扶或建设域内经济开发的问题上,比如大力推进跨境经济合作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构建沿边开放经济带;加强功能型领域合作(能源、电力等);加强农业合作和环境合作等[29]326-327。
(二)中日两国在3.0阶段发展援助合作(硬实力)之突破思考
对于具有长期对外援助史的中日两国来说,这一硬实力合作方式已经成为两国政府不可缺少的经济工具。可以肯定的是,中日两国势必在3.0阶段继续加强这一合作模式。在新时期,它们会本着“务实合作”“互利共赢”“三位一体”(指贸易、投资、援助)的理念继续高效推进对外援助。这些理念恰恰符合“一带一路”倡议中相互尊重与合作共赢的外交思想。那么,援助理念与外交思想的契合势必会使对外援助成为中日两国共同开展经济合作的坚实基础。加之日本对东南亚的援助较中国而言更具经验性,如若恰当借鉴,一定会给中国的援外工作带来启示性的进展。
可以预见,通过对外援助形成的受援国市场,可以为中日两国在多领域提供经济合作,比如,以环保带动工业发展。环保电动汽车目前已经成为中国重点推进的工业产业之一,而日本在环保产业方面素有经验和过硬的技术,两国若以此为契机,在受援国开展流水线生产,不仅能给受援国提供大量的工作岗位,也能为两国企业节省人工成本。再如,在第三方市场的开拓合作方面,日本在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工程管理以及运营经验等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而中国则拥有更低的基础设施建设成本(原材料、零部件及人工成本)[34]。加之中国的高铁技术全球领先,两国以此为切入点,在受援国共同竞标打造湄公河流域高铁项目,不仅会给受援国民众高效便捷的出行方式,也会为两国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正所谓,第三市场合作为中日双方经济合作开辟了新领域,可望取得“三赢”和“1+1+1>3”的多赢效果[34]。
此外,日本确有援外经验可以提供给中国。在湄公河流域国家中,泰国经济较为发达,另外四个国家经济尚处于负发达状态。而中日两国素来与缅甸、老挝、柬埔寨、越南四国的援助合作互动频繁,但必须承认,日本在这些国家中获得的好评略胜于中国。从20世纪开始,日本源源不断的援助资金和援助项目给四国带来了恢复国力的希望。日本对它们的援助模式以经济技术援助和无偿援助为主,这对四国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日本又善于对政府开发援助进行民间宣传,以软硬实力兼容的方式赢得民心,这就最优化的推广了其援助的影响力。一个较为直观的实例,在柬埔寨和老挝的纸币或邮票上都印有日本政府开发援助的一些代表性建筑,这就说明日本的援助工作已经在两国获得了充分认可,这是两国政府以最广泛受众面的方式感谢和宣传日本的援助。反观中国,援助力度丝毫不逊于日本,但是在对外宣传方面和民间交流方面的工作远不及日本到位,那么收获的认可度少于日本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如何改变这一劣势是中国在未来需要继续攻克的难题。“努力使自身发展更好地惠及周边国家”“亲诚容惠”等外交理念已经被中国政府应用在对外援助过程中。今后中国政府应当在新一阶段重点着眼于湄公河流域国家民生之所需,从细节入手,这样才能更加务实的表达中国援助经济欠发达国家的诚意,也能更好地收获这些国民的满意度与认可度。
(三)中日两国在3.0阶段发展软实力合作之突破思考
发展软实力从2.0阶段就已经成为中日两国都很看重的合作方向,在3.0阶段这一合作方向的新突破势必会更加可圈可点。一方面,外交战略将继续成为这一发展合作中的首要任务。在新的发展阶段,域外大国干预域内机制事务将会比前两个阶段更多,美国、俄国、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被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发展前景所吸引,对其未来潜力也是虎视眈眈,他们所成立的机制也已经出现,这些情况都会成为次区域安全问题与发展问题的隐患,甚至是不和谐声音的前奏。面对这样的局面,日本需要摒弃“价值观外交”“自由繁荣之弧”等思想的局限性,与中国携手并进,共同践行“睦邻、富邻、安邻”的外交理念,维护次区域的安定团结,同创未来的经济繁荣。
另一方面,当次区域出现对中日两国发展合作项目不配合或者对政策不理解的情况时,两国应当设身处地的从民族、文化、宗教等角度寻求突破口,一味用錢挽回民心是不明智的。湄公河国家都有着古老的文明,语言、民族、宗教和国情差异较大,这就导致它们在价值观、组织体制、运行机制甚至习俗、规范和惯例等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异[35]。面对这样琐碎而复杂的难题,中日两国也应协商共举,互相沟通,给予彼此最具时效的解决对策。从实际国情来看,中国对处理类似问题似乎更有发言权。因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而大部分少数民族也都拥有本民族的信仰,那么由此及彼就不难对次区域国家的一些正常“反应”表示理解。例如,密松水坝被迫搁浅事件就是一个典型事例。缅甸人民的宗教信仰问题是导致该项目搁浅的原因之一,中国在项目的前期调研工作中未能及时发现处理是战略上的失误。
如表1可见,自1992年以来,中日两国与湄公河流域的发展合作经历了诸多变化。这些变化在一定程度上说明随着国家间相互依赖的加强,一系列的全球性或地区性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协调行动,加强合作,传统的一国范围内解决问题的方式已经不再适用于当今国际格局[36]。无论是GMS、日湄机制还是澜湄机制,都是在当今国际形势下催生出来的跨国性合作机制,中国与日本作为主导者与参与者,应该继续秉承以发展为目的、以合作为主题的原则携手参与机制建设,利用软硬实力并行的方式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以期实现3.0阶段中日两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发展合作的新突破,取得互利共赢的丰硕成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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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孙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