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
摘 要:土地流转是新农村建设中的关键工作之一,本文探讨了当前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方面的一些缺陷,并对其解决对策展开了一些思考,提出粗浅建议,以期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流转问题提供些许解决思路。
关键词:新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建设
1 前言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对农村土地的合理规划和充分利用,必须根据农村不同地域的具体情况,结合农村经济当前的整体发展态势,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建立起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农业经营和发展模式,即实现农村土地的有效利用和规范流转。但是在当前的农村土地流转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 新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2.1 土地承包权所有者相关政策认识不足
土地是农民在农村立足的关键资源,是当前绝大部分农民生存的根本,若非有足够的利益驱使,或者农民本身获得了其他方面的生存保障,农民和土地的粘合度依然会保持在一个难以分割的强度。许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政策意识不足,未能明确自身从中可获得的经济利益与保障,同时对土地流转的流程和规定等掌握度不高,既缺乏土地流转的热情,又缺少土地流转的方法指导,使农民对土地流转风险意识高出土地流转实际风险,妨碍土地流转的推行。
2.2 缺乏规范化的土地流转机制
土地流转并非一次性的商品交易,其中涉及权责划分、政策落实、后续的利益纠纷等诸多问题,然而当前在新农村建设中,部分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过程中交易双方缺乏科学的土地流转操作流程,合同制定存在语意不明或漏洞,合同约定内容不全面,甚至有些交易双方因为关系熟识而未签订书面合同。这就导致后续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很难以合同为有效依据进行裁决,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风险指数,使土地承包权所有者在进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顾虑重重,积极性降低。
2.3 流转收益低降低了农民积极性
部分农村缺乏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将土地视为关键保障,但在实际的土地流转中,农民获得的收益往往无法达到预期,使其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意愿降低。若在农村土地流转中仍维持当前的态势,则农民的土地流转积极性将很难升级。增加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经济收益,使农民获得土地以外的经济保障,减少其后顾之忧,是农村土地流转中必须解决的问题[1]。
3 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的实施策略
3.1 加强政策渗透,转变农民意识
新农村建设不应局限于农村产业规划,更应解放农民思想意识,使农民从与土地的固定“捆绑”模式,转变为农民对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的模式。政府应强化土地流转宣传,使农民明确土地流传的概念,意识到土地流转的必要性和优越性,明确在土地流转中自身应担负的责任,以及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取的经济利益与未来的经济前景,使农民自觉、主动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将自身无法充分利用的土地资源切实转化为可以提高生活水平的经济收益。为实现这一目的,首先,政府应加强政策宣传,使农民了解当前土地流转中与农民切实相关的新政策。其次,政府应宣传土地流转中的成功案例,使农民在土地流转成功范例的刺激下,增强对土地流转的信心,激发其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然后,政府应加强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农民对土地流转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运用能力。最后,政府应使农民成为土地流转的参与者和促进者,提升农民的经济参与活跃度,加速农村土地流转有效运转[2]。
3.2 完善流转平台,规范流转行为
土地流转是关系到农民生存问题的重要政府工作之一,從整体来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普遍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还有一些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虽然具有法律意识,但是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在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时很难确保交易行为的严谨性。因此,必须构建起符合当地土地流转现状的交易平台,使土地流转行为能够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政策的引导下,有秩序、有成效地进行。其一,须成立有监督管理能力的土地流转监管部门,对当地土地流转行为进行统一的管理,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和土地使用权承包者双方有效沟通,加速信息传播与交流,打破信息传播壁垒。其二,增强土地流转便捷性,帮助农民制定符合规定的土地流转合同,降低农民交易风险,减少或杜绝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其三,监督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土地流转交易行为,督促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制定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土地流转市场有序进行。完善土地流转平台,规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建立起高效的土地流转模式,不仅能够使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的积极性升高,承担的风险降低,也可促使符合政策要求的经济组织参与到土地流转中来,参与新农村产业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活性发展。
3.3 加速农村社保建设,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促进农民经济意识转变,关键是从根源上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在得到相关生存保障的前提下,农民才能免去后顾之忧,紧跟政府政策,参与土地流转。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想要促进土地流转,必须先进行农村的社会保障建设,解决农村的养老和医疗两大问题,使农民不必因失业问题而面临生存危机,使有切实生存困难的农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政府还应积极探索多元就业渠道,使农民可以通过种植农作物与经营耕地以外的方式,实现劳动力的经济价值,获得综合式的生存保障,使更多的农民享受社会保障福利。政府应拟定具体的社会保障建设计划,有规划性地逐步实施社保覆盖,同时加强土地利用政策,促进土地资源与劳动力资源的整合,实现闲置土地资源的流动转让,使其得到充分利用。除了进行必要的资金投入之外,政府还应发挥其重要的监管和引导职能,增强农民的多元化生存保障,简化非必要的土地流转流程,实现土地流转高效化和规范化,体现土地流转带来的市场经济活力,使参与土地流转的双方交易者都能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相应利益,使土地流转成为农民的经济收益之一而非唯一的生存保障,使土地流转真正发挥其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4 结论
综上所述,在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政府应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但是也应客观认识到农村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针对其问题,实施科学的土地流转策略,保障土地承包权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 毕志武.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及对策[J].农业工程技术,2018(32):7.
[2] 杨小丽.新农村建设中土地流转的现实问题及其对策[J].农民致富之友,2018(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