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简介
宋丹,女,中共党员,教育硕士,一级教师,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2007年9月—2010年7月任济宁市嘉祥县第三中学高中音乐教师;2010年9月就任于济宁市实验初中,现担任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坚持以审美教学为核心,让学生们通过学习触及歌唱的快乐,使他们乐唱、爱唱,在歌声中培养想象力、创造力,陶冶情操,促进其身心健康、快乐、全面发展;让学生们通过演奏打击乐器陶冶情操、启迪智慧,锻炼学生的身体协调性;让学生在愉快的课堂活动中感受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从而创造音乐。
音乐学科是一门充满情感的学科,因此作为一名音乐老师,必须要有一颗充满情感的心,去热爱学生,愿意为学生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用自己的真心与学生交心,这样的老师才会受到学生尊敬。无论课上课下,要尊重学生个性,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每个学生,真诚地关心每一个学生,用成功激励每一个学生,争取做一名学生眼里最信任和依赖的朋友。
在近十年的教改浪潮中,音乐学科的教学要求从重知识技能转向重三维目标(知识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实现,从理性教学转向感性教学,体现音乐学科特有的情意教学过程,专注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动力的培养。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聆听感受、认知理解、创造表现也是音乐学科特有的基本教学法,其核心素养指审美感知、艺术表现的内涵。赋予歌唱教学全新的理念,即一课多歌,一歌多课。“学会一首歌不是歌唱教学的终极目标,学会一首歌只是歌唱的开始,重在歌唱习惯与能力的培养。”
聆听,是一种学习音乐的习惯,是音乐核心素养最基本的学习力,也是音乐教学的基础。基于学生已有能力基础,音乐教师可通过情景创设来教学,从听觉感受到文化理解、再到音乐的综合创造性表现;从旧知引向新知,再到旧知,新旧知识相互交替,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碎片走向整体,整体中升华审美情趣,将知识转化为可持续音乐学习能力。引导学生有序梳理、整合、应用,体现了以学生为本,以核心素养培养为目标的新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思维。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有机渗透在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之中。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感受、鉴别、判断、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在教学中,要强调音乐的情感体验,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整体把握音乐表现形式和情感内涵,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兴趣是学习音乐的基本动力,是学生与音乐保持密切联系、感受音乐、用音乐美化和丰富人生的前提。音乐课应充分发挥音乐艺术特有的魅力,根据中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审美心理特征,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培养学生对音乐艺术持久而稳定的兴趣和爱好。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不论是读书、行路、还是阅己、阅人,不论是在课堂上还是在课堂外,作为一名教师,我们都应该秉持“海纳百川”的精神,厚积薄发,在工作生活中践行多思多行,共享新理念,开拓新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