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电影中的“鲜”:看法律知识之风趣

2020-06-11 07:30魏小军
民主与法制 2020年17期
关键词:法律

魏小军

《看电影,学法律》曾经是一部法律主题的新书,现在则是一个法律电影的专题。

无论是一部新书还是一个专题,都值得法律人关注和思考。

当我望向手边的这本书,我的思绪也渐渐缥缈,随着窗外丝丝缕缕的微风回到了那年、那天、那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我……

缘之所起,一往而深

我大学的专业是工商企业管理,参加工作后才开始自学法律。我从未想过从电影故事的视角来看法律,直到2005年,在读研究生的我,偶然在宿舍楼下的张贴栏看到一张海报,说研究生会学术部将在学术报告厅举办《七宗罪》影评会。

这张海报激发了我极大的好奇心,我暗暗记下了开会时间。还记得,校友周成泓师兄曾说:“西政校园里洋溢着法学的分子。”那个时候的歌乐山下,确实给了我这种感觉。

那日,当我早早抵达影评会现场时,发现早已座无虚席。影评会结束后,我不禁感慨道:真是不虚此行!会上有些情节我至今仍有印象。评论人基本上都是一、二年级的硕博研究生,也有像徐昕教授这样的知名学者。大家都准备得很充分,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谈到的问题,从犯罪心理到人性,从宗教到跨学科研究方法,不可谓不广博。

>>《看电影,学法律》 张纯摄

那时,我才意识到:有些问题其实也是我关注的,只是在此之前,我不自觉地设了限、“想不开”。由此可见,保持开放的心态,见识不同的人和事,认真倾听、积极交流,是多么重要!

到提问和自由发言阶段时,互动加强,场面热烈起来。一位女生上台发表观点。不过,她字正腔圆、声情并茂的演说方式并没有打动观众,反而她所抛出的观点激起一片反对。

本来纯当观众的我,突然有一种“英雄救美”式的冲动,举手加入战局为她“辩护”去了。几天后,我收获了一顿“卧牛石”大餐,认识了我助防的女生刘燕珂以及坐她一旁的搭档刘志皎。她们都是研究生辩论队的,于是我们都成了“辩友”。就这样,我第一次接触法律影评、第一次对其有感而发。

直到今天,因为我们仨都在同一个城市,所以仍不定期地开“茶话会”,经常会在某个话题上争论得不亦乐乎、兴尽方归。

这次影评会为我打开了看待法律的另一扇窗,也让我深深地感受了西政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通过这次活动,我得知徐昕教授正在组织征集关于这个话题的稿件,于是开始尝试法律影评写作并积极投稿。几个月以后,我收到《影像中的司法》一书,翻到我自己写的关于《银饰》和《七剑》的影评,心情大好。

博士毕业后我来了杭州工作。有一次,我和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讲师汪维佳聊天时,她提及开设的“电影与法律”这门选修课,备受学生欢迎。我很自然地聊起当年在西政参加影评会、写法律影评的事。那是我苦行僧式的博士求学期间为数不多的乐趣。汪维佳说:你对电影与法律这么有兴趣,为什么不尝试开门选修课?在朋友的启发下,我在杭州师范大学开设了“影像中的法律”公共选修课。

在我的设想中,有很多西政影评会的景象,比如激情四射的发言和唇枪舌剑的辩论。但第一堂课我走进教室的那一霎那,我感觉起初的设想太过理想化了。同学们黑压压地坐满了教室的每一个座位。作为需要考虑全体学生学习效果的课堂,面对这么庞大的群体,传统的以讲授为主的方式无疑更适合。就这样,美好愿望中的“影评会”,落地为独角戏式的“一言堂”。

考虑到来自不同专业学生的接受能力,我很快又把授课重心从探讨法律理念转向普及常用法律知识。但囿于彼时市场上法律电影题材图书有限,主要是针对我国大陆地区以外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制度,所以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教材的辅助。我不得不自己着手编写“看电影,学法律”材料。

但不久就遇到了难题。我的司法考试是研一通过的,那以后就开始专注于民商法学专业里面的一两个领域,偶尔跨界研究其他某个具体问题,对除此之外的诸如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接触越来越少,更不用说掌握它们的理论和实务动态了。我担心在编材料的过程中出差错——以至于误人子弟、贻笑大方,所以萌生了找其他方向的同行合作编写的念头。

2010年5月的某一天,我在邮箱中查收到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申报通知,马上给汪维佳打电话,说我们一起去报个项目,将来的成果拿去出版、给学生当教材,她欣然同意。当年7月,我们申报的“看电影,学法律”项目获批浙江省社科联科普课题重点项目。项目文件中,有明确的时间要求。

彼时,我必须马上解决的问题是:找谁来写、怎么写。

情之所向,一往无前

经过多番商讨,书的内容最终定位为:用教材体系写出有电影文艺范儿的普法文章。要求作者喜欢电影,更是专业能人。

>>魏小军 作者供图

因为法律文章只有深入浅出,才能真正做到通俗易懂。如果缺乏全面通透的理解,是很难用简单的语言把一个复杂问题说清楚的。所以,各部分的作者应该是相关领域有一定积累的专业人士,应该对所从事的专业和看电影都有兴趣。

我同汪维佳商量找作者的事,她本人喜欢《破绽》这部电影,打算用该电影作为素材写犯罪问题;章碧珍和郑伟龙两位律师对我们的计划很感兴趣,章碧珍表示她参加了律协的一些工作,可以写律师制度这部分;郑伟龙则选择了自己擅长的知识产权法。

此外,两位律师还表示由他们所在律师事务所来承担出版所需要的费用。这帮我解决了燃眉之急。因为按当时的情况,为了确保该书顺利出版,除了保证书的质量外,还需承担相应费用。而社科联立项的资助金额仅有1万元,根本不够。我那时博士毕业不久,刚参加工作。自己主攻的婚姻家庭继承法,那阵子也不大挣钱。

接下来,我开始向各个专业方向的同学朋友发出邀请。第一个电话打给老郭——我在西政的舍友郭明文博士。老郭是著名刑事诉讼法学者孙长永的弟子,学问好并且做事严谨,请他来写刑事诉讼法这部分再合适不过了。老郭听了我的计划后很谦虚地说:“电影我爱看,刑诉法我也懂一点,但是你这个‘看电影,学刑事诉讼法,怎么写心里没底。”我说现在也就掌握大的框架,具体怎么写也要等样文出来才算清楚。老郭同意了。

第二个电话打给王嘎利博士。在西政读书时,他和我还有老郭经常一起打篮球,然后到情人坡旁的小馆子小撮一顿——点份回锅肉吃个饱,属于无话不谈的交情。王嘎利的研究方向是民事诉讼法学,这部分便交给他完成。刘辉是我在西政认识的老乡兼师弟,那时正作为国税局的委培生在重庆大学攻读经济法学博士学位,他在法律博客上有很多优美的文字。我说,阿辉你来写税法吧。他看我正努力寻找作者,很爽快地把保险法也应承下来。

打电话给洪海林时,我心里没有抱太大的指望——因为在西政读博时就感觉他分外繁忙。意外的是,海林博士一口答应写民事主体和侵权两部分,这让我喜出望外。王薇是我博士期间的同学,思维敏锐且清晰,博士毕业后任职于东部一党校。我认为她讲课时需要涉及诸多资料,对宪法有很接地气的理解,便邀请王薇写宪法这部分。她很谦逊,说尽力试试。但我知道她一动手就会很快完成。

彼时,戴馥鸿正在攻读法制史博士学位,他对司法转型这样的历史性问题有过持续性关注,所以邀请他来写这部分。张建生、李贤达和赵楠,都在司法部门工作,是各自从事领域的理论和实务双料专家,邀请他们来写海商法、公司法部分;童俊说她正在学校开设合同法课程,便认写了合同法部分。

从申报项目开始,我便将刘志皎拉进队伍,因为她对法律电影这类问题颇有见解,并且我们关系比较近。她平常被大家称为思想女青年,如果要编部随笔集,我务必要求她多赐几篇稿子。而这样的普法教材,尤其还要限定每部分的结构,她的兴趣着实不大提得起来。她研究证券法问题的硕士论文曾经拿过重庆市优秀,这部分交给她。

上官馨是本书作者中唯一一位在读硕士生,也是唯一一位通过网上征稿方式联系的作者。当时,我在正义网法律博客上发布了征稿启事,前后收到一些博友的应征信,但多数因为种种原因放弃了。上官鑫则是其中联系较早的。他那时正在云南大学读研究生,导师是我很敬重的一位刑法领域的学者。

此外,我给自己留了四个部分的写作任务。从读博士时开始,婚姻家庭继承法便是我的主攻方向。虽然它在民商法学专业的几个主要方向中最不起眼,但却是普通人接触最多、联系最紧密。所以我把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分为两部分来写。大学毕业后、上研究生之前,我曾经在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政法都有些切身体验。这两部分的写作任务,也留给了自己。

帮手就位,分工明确。其他人便看电影去了——寻找适合自己那部分写作的影片。我的当务之急则是,抓紧确定体例、写出样文。

心之所愿,金石为开

文章的布局和结构对于一本书来说不可谓不重要,好的结构能够呈现最佳的展示效果,引人入胜,经过多番琢磨终是有了初步的构想。

书中每一章节写一个重要法律制度,每节开头部分有影片简介和导读,正文下面每个小节都有核心问题提示、重要片断展示和以普法为核心的影评,每节正文后面要有“延伸:热点难题”。这样的体例定下来,并不太难。

难的是,怎么找到合适的、有代表性的影片。因为一个重要法律制度,必然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法律规范,并且自成体系。要想通过电影故事加以说明,必须找到契合度高的影片。但几乎没有哪部电影的剧本,是依托某个法律制度来展开的。

首先,我从婚姻家庭法入手。为此先后找过多部电影。如果单独写一个问题,《天水围的夜与雾》于家庭暴力,《真情假爱》于夫妻财产制,《克莱默夫妇》针对子女抚养权,都是非常好的素材。但要概览式介绍婚姻家庭法的主要规范,这几部电影的涉及面都略窄了点。

我曾设想不妨一部法律结合多部电影来写,但试写几段之后发现行不通。因为那样意味着,书中每个章节需要更多篇幅来介绍电影,作为教材使用会使学生把更多时间用于看电影上,这不符合我们的初衷。

最后,我决定使用国产电影《手机》作为写婚姻法的素材。不过,尽管该电影中有关婚姻法主要的方面都涉及到了,但内容上仍有遗憾。同样,写继承法那一章节也是先后弃用过多部电影,包括源自美国的一部中译名为遗产的电影。当找到印度电影《遗产风波》时,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意外的是,看完后发现很适合——与主题的贴合度比婚姻家庭法那节的要好。我仍然记得,在电脑上敲完继承法这节的最后一个字时,那种酣畅淋漓的感觉。

2011年3月中旬,我开始向作者们催稿了。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们承诺要在同年7月前完成社科联项目的结题,算上修改时间,已经有点紧张了。不当编辑,不知道编辑苦。我这偶尔当一回的主编,既没有熟门熟路的技巧,更没有一言九鼎、动辄毙稿的权威。这本书的写作风格,不同于传统法学教科书,更不同于学术专著。很多作者一开始还不大适应。收上来的稿件,整体上都挺好,但各种小问题也层出不穷。

内容上出现了两个比较极端的情况:一是影片太不切题,导致文中关于影片的介绍与对法律的讲述存在明显的“两张皮”现象;二是影片不错,但电影片段展示篇幅过长,导致普法的内容反而太少。我和作者联系,希望进行修改。他们都答应了。但作品对作者来说有时候就像亲生的孩子,好不容易写出来的文章不大下得了手。

定稿前,我对那个电影片段篇幅过长的稿子进行了“外科手术”,删减三分之一的内容后发给作者征求意见。直到现在,我也不知是否因为这事被作者骂过。还有一节的初稿,“延伸:热点难题”写得很专业,但过多的专业术语让我担心普通读者难以理解。所幸作者的态度很开放,在收到我的修改意见后,很快就把改后的稿子发过来了。

此外,在编辑稿子时我发现,作者们普遍关注内容,对形式问题则不太上心,所以状况频出。例如,虽然样文及说明都要求,每节开头放一张影片海报图片和基本信息,基本信息从上到下按导演、主演、编剧、出品、语言、年份、获奖做简要罗列,但没有几个稿件做了同样处理。其他如格式、图片等,处理方式也有点五花八门。这些问题多数反馈给作者修改,少数由我直接改过来了。

2011年8月下旬,全部统稿工作完成,我把稿件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编辑。2012年3月,书终于出来了。

再后来的某一天,当我抬脚踏进一家陌生的书店,抬头看到书架上几本《看电影,学法律》,那种感觉,就好像看到自己一手养育的孩子长大成人般欣喜与慰藉。离开书店的那一刻,我暗自许下了一个新的目标,写一本《看电影,学婚姻家庭法》——但至今未能完成。

于是,这本书的部分文字,就成了本期《民主与法制》周刊的封面聚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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