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姓”离婚,本来已经十分少见,这位博主又在讲述中带入了大量“我为婚姻付出太多,却得到太少”的控诉,引来大量关于女权的争议,进而使得话题从“冠姓”扩散到女权的方方面面。当然了,这个故事究竟是不是事实,我们还不知道。但是,这个话题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本身就已经说明了它讨论的价值。
孰是孰非,还是得回到问题本身。首先,一个人要不要离婚,为了什么而离婚,都是非常私人的事情,外人无权干涉。你觉得完美的结婚对象,他可能觉得一钱不值,这很正常。为“冠姓权”而离婚看上去荒唐,但只要她愿意承担后果,就无需多加指责。
其次,孩子跟谁姓,从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争议。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可以说,这是男女平等法律精神的直接体现。问题在于,“可以”并不代表“必须”。假如我们承认夫妻双方是对等关系的话,孩子跟誰姓就应该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只不过,人类的行为除了受法律制约之外,还受到传统文化和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家庭的主流还是子女随父姓的,不管这源于传统的惯性,还是源于尚未完全平等的男女地位。而孩子随母姓的情况,虽然也有夫妻双方协商的结果,但更多是因为男方“入赘”到了女方家里,因而“丢失”了“冠姓权”。而“入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一件不光彩的事情。
对“入赘”的歧视,当然也是男女不平等留下的疮疤之一,不值得肯定。但必须要承认的现实是,绝大多数人在结婚时可能根本没意识到“冠姓权”这个问题,但是在他心里,却早就默认了孩子应该跟爸爸姓了。这种社会心理并不是不能改变,“冠姓权”争议就是撬动这一“理所当然”心理的契机。
但就个人来说,无论是入赘,还是夫妻和平协商,一般都是在婚前完成的。既然知道有强大的社会心理存在,出于对男方的尊重,也最好在婚前就提出来。婚后生了孩子再提出,确实有些“积重难返”,矛盾激化在所难免。
就公共讨论来说,就事论事的理性精神在网络上实属稀缺。表面上看,大家是在争“冠姓权”,但是说着说着,就变成了“女人为婚姻付出太多”,甚至女性结婚就是“婚驴”“妈虫”……夫妻在婚姻中的关系当然也值得讨论,但把所有问题“一勺烩”的结果,是永远也讨论不出结果。
婚姻,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亲密关系。它千人千面,它变化多端。每个人想从婚姻中得到的也不尽相同。假如有人觉得“冠姓权”特别重要,那么,她当然可以尽一切努力去为自己争取。假如有人觉得平静安定的生活更重要,那么她也不妨随遇而安。但无论如何,男女两性本不该是针锋相对的敌人,而应成为互相扶持的友人。
(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