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秋云 ,朱永峰 ,魏 鹏
(1.淄博市水文局,山东 淄博 255000;2.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高青县地处黄河之滨,北靠黄河与惠民、滨州相望,南依小清河与桓台、邹平相依,东邻博兴,西近邹平,东西长47km、南北宽26km,总面积831km2。高青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南接山前冲洪积平原的前缘,地形较平坦,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坡降1/7000左右。历史上黄河在该县多次决口、泛滥,塑造形成了岗、洼相间分布的微地貌景观,共有河滩高地、决口扇形地、缓岗地、微斜平地、浅平洼地和碟形洼地6种地貌类型。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一般以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的界线为基础,再以行政区边界进行分割,以此作为地下水功能区的基本单元。地下水一级功能区分为开发区、保护区和保留区3类。在一级功能区框架内,根据地下水的主导功能,继续划分地下水二级功能区,具体划分体系见表1。
表1 地下水功能区划分表
根据已有的山东省淄博市地下水功能区划情况,结合高青县当地地下水补给条件、含水层情况及其开采条件、水质现状、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等实际情况,将高青县地下水划分为开发区和保留区2个一级水功能区。其中开发区又划分为2个分散式开发利用区,保留区为1个不宜开采区,共计3个地下水二级水功能区。具体划分结果见表2。
表2 高青县地下水功能区划表
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采用单项组分法进行评价,参评项目为pH值、电导率、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镉、六价铬、铅共25个项目。
根据高青县34眼浅层地下水监测井点水质检测资料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符合Ⅳ类标准的有3眼,占总评价井点的8.8%;符合Ⅴ类标准的有31眼,占总评价井点的91.2%。说明高青县浅层地下水质总体上较差,大多为Ⅴ类水,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等。
选用深层地下水监测井点12眼进行评价,结果表明:符合Ⅲ类标准的有3眼,占总评价井点的25.0%;符合Ⅳ类标准的有4眼,占总评价井点的33.3%;符合Ⅴ类标准的有5眼,占总评价井点的41.7%,主要超标项目为总硬度、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等。
根据以上地下水监测评价结果,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见表3。分散式开发利用区水质较差,黄河滩区为Ⅳ类,黄泛平原区以Ⅴ类为主,主要超标项目是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锰;不宜开采区水质差,为Ⅴ类,主要超标项目主要是总硬度、硫酸盐和溶解性总固体。
表3 高青县地下水功能区水质现状表
1)分散式开发利用区地下水保护方案。一是控制分散开采量及开采量模数在目标开采量和可开采量模数之内。通过引黄、引江客水及非常规水源的置换利用,在用水需水增加的情况下,地下水量能得到有效控制,修复地下水环境。二是在分散开采区全面实行点、面源及内源污染防治,加强水土保持,搞好河流水污染治理,减少各类污染源和地表水体对地下水的污染影响。三是建立区域地下水监测网络,对分散开采区地下水开采量、水位、水质全面监测,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及保护提供依据。
2)不宜开采区地下水保护方案。不宜开采区主要是高青县境内的微咸水区,水化学类型复杂,矿化度高,不宜大量利用。通过引黄压碱、咸淡交替和咸淡混合等方式,可维持一定量的开采,作为农灌和少部分工业用水。
1)新建引黄工程。黄河高青河段上游段有马扎子引黄闸,下游段有刘春家引黄闸,两闸分别为刘春家和马扎子两大引黄灌区的渠首闸,两大引黄灌区已经运行多年。规划在木李镇北杜家村北建引黄闸1座,主要解决城区用水及涵养地下水源。工程主要包括引水口处节制闸、闸间引水渠道、黄河大堤处引黄闸和闸后引黄干渠四个部分组成。新建引黄干渠自引水闸至干二排,全长13km,其中东侧4km,西侧9km。
2)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北部平原区是淄博市主要的粮食产区,土地肥沃,灌溉条件好,井灌水量大,属于地下水漏斗区,实施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对井灌区实施节水灌溉,采取滴灌、喷灌、微灌等技术,实施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生物节水技术相结合,有效节约农灌用水。规划节水改造面积0.23万hm2,分近期和远期分步实施。
3)微咸水综合利用工程。一是对其处理作工业用水。微咸水淡化技术就是把微咸水按特定的生产工艺流程淡化为标准饮用水的过程。二是与地表水和引黄水混合作为农灌水采用“清洪轮灌”法进行灌溉,“清”是指矿化度高的微咸水,“洪”是指淤积的洪水或引黄水。“清洪轮灌”就是用咸水和淡水交替灌溉,可有效防止土壤盐渍化。
4)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地下水限采区和禁采区综合划定方案的批复》,高青县深层承压水属于超采区和禁采区,应分阶段压采。按照《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2015—2020年,高青县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2021—2025年,将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地下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