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来势汹汹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全国上下同心合力抗击疫情。历史上,中国是一个疫病多发的国度。疫病作为一种具有强烈传染性的急性流行病,不仅直接威胁民众生命,造成财产损失,更引起心理上的恐慌。那么,在医疗水平和科技远不如现在发达的古代社会,人们又是如何防疫抗疫的呢?
对于流行性传染病,古代称为“疾疫”“疠疾”,后统称为“瘟疫”。早在殷墟出土的甲骨上,就已刻有“疾疫”“疾年”“降疾”等文字。《周礼》《春秋》《左传》中也有关于各种常见瘟疫传染病的记述,如瘴气、痢疾、伤寒、疟疾、麻风病等。关于“疫”字的含义,《说文解字》解释:“疫,民皆病也。”就是老百姓都病了。
秦汉时期,对凡是感染疫病的病人,已有一套疫情检查和患者隔离措施。1975年湖北云梦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就有这样的记载:乡里有了疑似病例,典甲(乡长)负责调查,向郡守报告。郡守接报后,马上派医官来检查,一旦属实,当即组织隔离治疗。所有的病例被隔离在专门的疠迁所里,由政府派专人医治和照顾,病愈之前不得与外界接触。
针对疫病扩散,秦朝还颁布了关于防治“毒言”的立法,知情者应主动断绝与其接触,也不与他一起饮食,或者不用同一器皿。“毒言”是一种热带地区流行的通过唾液传播的皮肤性传染病。王充在《论衡·言毒》中说:“太阳之地,人民促急,促急之人,口舌为毒。故楚、越之人促急捷疾,与人谈言;口唾射人,则人脹胎,肿而为创(疮)。”据说这是我国已知的最早关于防治传染病的立法。
汉代承用秦律,这些规定依然有效。在疾疫爆发后,汉政府直接派出医疗人员实行救助。西汉元始二年夏,青州一带发生旱蝗灾害,随之暴发疫情。《汉书·平帝纪》记载,当时朝廷采取的办法是,“民疾疫者,舍空邸第,为置医药。赐死者一家六尸以上葬钱五千,四尸以上三千,二尸以上二千”。东汉时,设立了军队传染病院——庵庐。《后汉书·皇甫规传》中有描述,延禧五年,皇甫规证陇右,因军中发生流行病,死亡占十之三四,皇甫规便将传染病患者安置在临时指定的庵庐中,使之与健康的士卒隔离,并亲自巡视,给予医药。
唐宋时期,医学大发展,防疫救灾措施和制度进一步完备。每逢瘟疫流行,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员均多方措置,广为施方散药,来渡过暂时的难关。唐玄宗开元年间曾令各州都要抄写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和《肘后百一方》,一旦出现疫情,可随时取出照方用药。到宋代,朝廷专设翰林医官院、御药院、太医局和惠民和剂局,并组织医学家编纂大型医药方书《太平圣惠方》《简要济众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等,向各州县加以推广,向老百姓传播预防、医治疫病的知识。
北宋元祐四年(1089年),杭州暴发瘟疫。时任太守苏东坡亲自检验、配制“圣散子”方药剂发给患者,并派官员带着医生分坊治病。在处理当前棘手的问题之余,他深感杭州为“水陆之会,疫死比他处常多”,于是带头捐款,“以私帑金五十两助官缗”,创办了“安乐坊”,成为中国最早的民间救济医院。“安乐坊”在苏轼的经管下,聘僧医主之,医愈千人,后经两浙漕臣上报朝廷并得到批准,改为官办的“安济坊”,赐给该院医护人员“紫袍”,专为穷苦人治病。
随着抗疫经验的不断积累,古人在药物防疫的基础上,又总结出隔离检疫、消毒、保持良好环境和个人卫生等经验。如清代医学家陈耕道在《疫痧草》中提到:“凡入疫家视病,宜饱不宜饥,宜暂不宜久,宜日午不宜早晚,宜远坐不宜近对。即诊脉看喉,亦不宜与病者正对,宜存气少言,夜勿宿病家。”特别强调在疫情传播阶段,就是医生也要避免近距离接触传染源。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道:“凡井水有远从地脉来者为上,有从近处江湖渗来者次之,其城市近沟渠污水杂入者成碱,用须煎滚,停一时,候碱澄,乃用之。”这种煮沸、澄清之后再饮用的做法,是处理饮用水以保证健康的措施,极大地降低了传染病发生的概率。清代医家刘奎的《松峰说疫》中提出了用屠苏酒方、麻豆投井方、苍术、贯众、赤小豆等进行饮用水消毒的方法。
预防时行疾病,保证环境卫生也十分重要。清代罗芝园在《鼠疫汇编》中说:“当无事时,庭堂房屋,洒扫光明。厨房沟渠,整理洁净。房间窗户,通风透气。”王孟英在指导防疫的著作中提出:“平日即宜留意,或疏浚河道,毋使积污,或广凿井泉,毋使饮浊。”“卜居最宜审慎,住房不论大小,必要开爽通气,扫除洁净。”总之,只有讲究卫生保健,才能有效地减少疫病的传播流行机会。研究古人的这些做法,对于现代疫病的预防和治疗仍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