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指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资源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废物处置等全生命周期的制度。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内在要求,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2009年,国务院发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的基金制度是我国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重要体现。随着越来越多的废弃产品纳入《条例》管理,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大力推进绿色制造,引导生产企业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急需扩展和完善,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需求。
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商务部、科技部启动首批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在《条例》基金制度的基础上,以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为主体,以构建回收利用体系和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探索多种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模式,为完善我国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供行业支撑、技术支撑和标准支撑。
首批试点单位共17家,包括15家生产企业试点,2家行业协会试点。试点产品包括家用电器、IT和通讯产品、电池等。在三年的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积极推动废弃产品回收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回收活动。同时,试点工作促进了生产企业与回收处理企业的合作,形成了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的新型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模式。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采用多种形式建立废弃产品回收体系。通过三年的试点工作构建的回收网络已形成一定规模。截至2018年底,试点单位共建回收点29040个,基本覆盖全国范围。图1为电器电子产品试点单位回收网点建设情况,包括以旧换新、售后回收、互联网回收、与回收商合作回收,也有试点单位采用社区回收、机构(B2B)回收,以及与处理企业合作回收的方式。
试点累计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12133.2万台,见图2。其中,首批目录产品(四机一脑)3559.2万台,包括废电视机2008.0万台、废电冰箱205.4万台、废洗衣机436.6万台、废房间空调器146.2万台、废微型计算机763.0万台。从图2可以看出,首批目录产品的试点回收数量在逐年提升。2018年,首批目录产品回收量同比增加29.9%。
图1 回收点建设情况(个)
图2 首批目录产品回收数量(万台)
通过试点回收的首批目录产品中,废电视机占56%、废电冰箱占6%、废洗衣机占12%,废房间空调器占4%、废微型计算机占22%。各年度目录产品回收量占比见图3。此外,试点累计回收废手机8569.8万部,累计回收废铅蓄电池29万吨。
图3 首批目录产品回收占比(%)
图4 首批目录产品平均返回率(%)
图4 是不同试点年度生产企业回收废弃产品的平均返回率的统计。返回率是指当年回收废弃产品的数量与该产品前三年平均销量的比值。从图4可以看出,不同产品平均返回率差异较大。其中,2018年房间空调器的返回率同比明显提高,达到5.6%;其他产品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电视机为7.0%,电冰箱为3.9%,洗衣机为0.6%,微型计算机为0.3%。
试点企业围绕建立回收体系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其中,以旧换新回收是生产企业构建回收体系最直接的方法。在试点中,试点企业探索了多种形式的以旧换新回收活动。例如格力开展的“全民交旧、环保行动”;海信推出的“汰旧换新”;索伊推出的“以绿换新”等。通过多种形式的以旧换新回收活动,生产企业不仅构建了绿色回收体系,同时也推广了绿色产品、节能产品、智能产品等。
通过统计,试点累计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3372.98万台。其中,首批目录产品3165.97万台。首批目录产品处理量见图5。图6为试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处理量与上一年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量之比。通过图6可以看出,首批试点构建的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规模。
图5 首批目录产品处理量(万台)
图6 首批目录产品年处理数量与上一年行业处理数量占比(%)
同时,通过生产企业与处理企业合作,回收的废弃产品得到了规范的拆解和处理。首批目录产品试点累计回收铁、铜、铝、塑料等再生材料42.5万吨。试点累计处理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各类再生材料16.7万吨,如图7所示。
图7 首批目录回收的再生材料重量统计(吨)
在试点期间,试点企业围绕推动资源化利用工作,积极开展技术和工艺研发和应用,探索二手产品和部件再使用的商业模式。例如,四川长虹的处理企业——长虹格润开展了拆解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包括自主知识产权的废平板电视拆解及资源化技术、元器件拆卸技术、废液晶显示器回收铟的技术等。此外,长虹格润在“四机一脑”拆解的基础上,利用技术优势,在符合生产企业要求的前提下,将回收塑料通过改性造粒,可重新回到生产环节,实现材料的闭环和高值化利用。例如,将ABS再生原料改性造粒后,作为电视机底座的原材料。长虹格润的废塑料综合利用能力达到1万吨。
格力在湖南启动针对线路板的贵金属回收项目。该项目规划年处理600吨手机线路板,其他含贵金属元器件400吨,可综合回收6种贵金属。项目关键技术为自主研究开发。该项目不仅实现了电子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还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回收利用。
海信在试点中,探索了二手部件再使用模式。海信依托赛维公司服务网络与第三方物流回收平台一起,形成完备的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对尚未到报废期,仍有修复再利用价值的三包机,进行维修和全面检测,产品性能指标检测合格后,通过当地销售网点明确告知客户的折价销售。对不能再使用的废弃产品,交于处理合作伙伴进行拆解处理。
在试点过程中,试点企业在产品设计时,已经统筹考虑了原辅材料选用、生产、包装、销售、使用、回收、处理等环节的资源环境影响。表1为首批试点企业开展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的情况。
表1 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获得“四绿”示范统计表
从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生产企业在试点过程中开展绿色产品设计和生产线绿色化改造,并申报了工信部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与绿色供应链构建的示范。
例如,四川长虹非常重视面向全生命周期的家电产品生态设计技术研究。在试点过程中,四川长虹开发了支持全生命周期的家电产品绿色设计软件工具,并基于绿色设计方法及软件开发了4款免喷涂炫彩系列绿色材料,在家电产品上进行了批量生产应用;通过实施绿色设计技术、绿色制造工艺等集成,开发了一系列绿色家电产品。其中,空调KFR-26GW/ZDKIZ(W1-H)+A1等3款产品获得工信部绿色产品认证,相对以往的同类空调产品,新型空调外机体积减小9%,重量减轻2kg。
联想积极推动生产工艺的绿色化改造。在试点过程中,联想攻克了锡膏生产过程中的难题,提出了创新的“低温锡膏工艺”,不但可以降低生产过程的温度来帮助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也可以废除锡膏中铅的使用,还可以大幅提高线路板的良品率。预计这项工艺每年可减少约6000吨二氧化碳的排放,相当于每年少消耗约250万升的汽油。2018年,该技术在全行业进行推广,引发整个PC制造供应链的大变革,推动全产业链的绿色升级改造,为电子行业的绿色制造转型助一臂之力。
在试点期间,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依托生产者责任延伸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制定和发布了一系列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相关团体标准,见表2。
标准从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的角度,引导和规范生产企业利用销售和售后网络的逆向物流开展绿色回收体系的构建。2018年,该系列团标已经成功立项为行业标准。2019年,联盟依托中国旧货业协会开展二手家用电器评价技术规范标准的制定工作,以规范二手电器市场,促进绿色回收体系的构建。
表2 电器电子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团体标准名单
此外,在试点过程中,试点单位均建立了试点的组织机构,并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很多试点单位针对试点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例如六安索伊在试点过程中制定了《废旧家电回收管理制度》、《废旧家电仓储及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废旧家电外协采购管理制度》、《废旧家电回收宣传工作管理制度》、《废旧家电回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废旧家电回收网点考评制度等》,通过制度建设,规范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例如,超威等电池生产企业参与了《铅蓄电池二维码身份信息编码规则》、《电池全生命周期物联网监控平台》等标准的制定,为电池供应链体系中的企业信息提供监管依据。试点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完善,提升了企业内部绿色管理的水平。
在试点企业中,格力、长虹、TCL均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厂。生产企业具有现代化工厂建设和管理的丰富经验。通过生产企业建立废弃产品的处理工厂,一方面提升了处理行业的整体水平,另一方面,生产企业打通了产品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实现了再生原料的循环使用。
例如,格力建有5家处理企业。其中,湖南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石家庄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郑州格力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芜湖绿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财政部核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在试点过程中,格力累计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643.0万台,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2206.5万台,居于试点企业之首。
格力根据市场情况积极开展回收模式创新,建立了格力独有的废弃电器电子等产品的新型回收体系,如图8所示。通过依托销售网络建立逆向物流回收体系,选择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开展自主回收试点,运用“互联网+”提升规范回收率,选择居民区、办公区探索加强垃圾清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衔接,大力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保障数据信息安全。格力绿色创新型回收利用体系整合了目前格力电器系统所有资源,打造格力特色的创新型回收渠道。2018年格力5大再生资源基地,分别与当地格力经销商合作举办“以物换物”活动共计20余场次,回收废旧家电5万余台,换出格力生活电器3000余台,格力查干湖大米约20余吨。
图8 格力产品全生命周期产业链
格力5个处理企业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废冰箱拆解处理线、废冰箱破碎处理线、废空调洗衣机处理线、压缩机油回收分离装置、废电脑电视机处理线、电路板拆解处理线、电路板破碎处理线、塑料破碎处理线等多条生产处理线。截止2018年,处理企业拆解总量突破620万台/套。在试点期间,格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量居于试点单位之首。
同时,格力通过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利于再生材料在电器电子产品的使用。格力利用家电拆解废旧塑料以及空调回料,通过单螺杆造粒线或双螺杆造粒线进行改性,实现塑料二次利用,从而构建材料的闭环使用体系。塑料改性深处理线年产量约3万吨。
对于大部分生产企业来说,自建回收渠道和处理企业具有较大的难度。因此,通过与回收和处理企业合作构建产品全生命周期供应链是最有效的方式。在试点过程中,联想、华为、海信都采取委托处理的模式来实现将回收的废弃产品进行规范拆解处理的目标。
图9 联想废弃产品回收处理体系和信息管理系统
例如,联想建立了多种回收渠道,并与伟翔进行合作,对回收废弃产品进行拆解处理。在试点过程中,联想共回收处理25.9万台电脑,废电脑的资源化利用率逐年提高。2018年,废电脑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同时,联想已将废弃产品的回收和处理合作伙伴纳入供应商管理体系,并建立了一套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产品回收利用信息管理系统,见图9。
联想针对不同的客户群建立不同的回收渠道和合作伙伴。针对企业客户,联想委托伟翔建立了一套电子废弃物回收体系,包括建立社区回收网络、定期进入学校开展环保宣教和回收活动、与企业用户提供回收服务等,纳入联想的社会化回收管理体系。
针对个人用户,联想的回收业务主要通过以旧换新。联想的经销商通路、联想官方商城以及联想售后体系都有回收处理的合作伙伴。例如,联想官方商城线上平台开通以旧换新的入口,旧机估值系统由回收商开发提供。消费者可以选择邮寄旧机到回收商处、通知回收商各地区的工程师上门取件、以及线下联想售后服务网点回收的任意一种方式来实现旧机回收。消费者完成旧机回收后,联想官网向消费者发放新机购机代金券。消费者持券可以在联想官网上购买新机。此种线上全新的购机方式下,购机价透明,让消费者真正享受以旧换新的实惠。
针对回收产品的资源化利用,联想与伟翔合作,建立了一套废弃产品处理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能够对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全方位追踪,有效地解决电子废弃物从收集、运输、储存、处理、销售及管理一系列的问题,从全局去管理电子废弃物,有效地控制电子废弃物的处理,追溯每一批次电子废弃物的处理过程和流向,用批次条码像商品一样的管理电子废弃物,能够清晰的将整个电子废弃物处理过程进行全段式的管控。
在试点过程中,铅蓄电池的生产企业不仅构建自身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平台,同时也加入了工信部建立的铅蓄电池行业全生命周期的信息追溯系统,形成了行业闭环循环监管模式。
为推动“互联网+”与蓄电池生产及回收利用领域的融合发展,试点企业(超威、天能和风帆)建立了可接入生产企业、回收企业、经销商、物流商、再生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电池全生命周期物联网监控平台。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查看废旧蓄电池收集、运输、贮存及跨省转移的信息,实现废旧电池全流程可视化管理,防止废电池流入非法冶炼企业,并逐步将系统信息数据库纳入国家废电池相关信息监督平台,作为对生产、回收、贮存、运输和冶炼企业的监督管理。
试点期间,超威按照试点范围部署重点工作,构建铅蓄电池从生产、销售、回收到再生的全生命周期完整体系。超威依托覆盖全国的3000个销售代理商,63万个基层销售点及物流配送系统,成立专业的废铅蓄电池回收公司,通过“以旧换新、逆向物流”的模式回收废铅酸蓄电池。在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福建、广西等省市设立26家回收公司,在北京、天津、山东、广西、海南等省市取得废旧铅蓄电池试点资质,展开废铅蓄电池回收业务。按照环保要求,在北京、天津、山东、福建、广西等省市建立了517个暂存点、27个中转站,并与岷山集团、松赫股份、天津东邦等再生铅厂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
天能利用集团公司覆盖全国的现有销售网,采取“互联网+”模式,通过已建立的销售云终端,线上采取网上申请,销售部门回购的回收方式;线下采取回购、置换、购买新电池必须交付一定数量的废旧电池等措施,以及分销商代理回收、销售网点具体实施的办法,基本建立了依托集团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的20000个销售网点和600家代理商为主的蓄电池回收体系。
风帆在北京、天津、山东、河北、湖南等重点地区均选择了有资质的回收企业作为战略伙伴,建立适合“蓄电池+铅”双产业特点的回收模式,积极探索生产企业联合回收企业、再生资源企业合作的多赢模式。建立“生产企业正向物流+回收企业逆向物流+对点处置企业”的经济回收方式。
经过三年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和难题。
一是缺少有效激励政策。
通过试点可以看出,生产企业开展绿色回收的成本相对较高。生产企业通过以旧换新回收活动,将回收的废弃产品交售给有资质处理企业产生的物流、仓储、人员,以及开票的税费成本远远高于小商贩的回收成本。因此,试点企业回收数量越多,投入成本也越多。虽然,工信部大力推进绿色制造的过程中,一些试点企业参与了示范或专项,但由于缺少对试点直接的政策激励,生产企业对废弃产品回收处理的动力不足。
二是第三方机构履责模式有待完善。
在首批试点中,只有手机和铅蓄电池2个第三方机构参与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模式试点。其中,由于业务职能的调整,仅剩手机的第三方机构试点。第三方机构履责模式在发达国家较为成熟。从试点的结果来看,我国的第三方机构还缺少相关的经验,在推动试点的力度、组织协调机制的建设,履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分工与责任的分担等仍需提高和大力扶持。
三是缺乏立法约束。
在试点过程中,大部分生产企业不论是对自建销售渠道,还是第三方销售渠道的以旧换新回收的把控力度都有限。受利益的驱动,很多以旧换新回收的废弃产品直接由销售商转卖给当地的个体回收商。由于销售环节缺少绿色回收责任的立法约束,这些回收的废弃产品有的进入二手市场,有的辗转进入处理企业,有的被私自拆解。
针对试点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
加快《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将销售商和消费者的回收责任写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同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的激励机制。此外,在《条例》的修订中,将回收纳入《条例》的管理范畴,根据试点提出的生产者回收率制定基金减征的方案。同时,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相关标准和规范,例如再生原料使用的技术规范、信息管理机制等。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将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工作与工信部绿色制造的“四绿”示范、商务部的绿色消费和创新回收模式协同推进,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的红名单。落实“优先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设立处理企业”和“减征基金”的优惠政策,研究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的增值税减免方案,鼓励生产企业开展回收体系建设和废弃产品资源化利用,优先将资源化利用技术和再生原料使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纳入固废专项。
三是探索多元化履责模式。
持续探索第三方机构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模式,推广首批试点单位的经验。同时,首批生产者责任延伸标杆企业应依托联盟持续开展回收体系建设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并利用各种新型媒介开展试点工作的公益宣传和推广,定期发布生产者责任延伸履责年度工作报告,扩大试点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和参与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