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政府农村产权相关政策的号召,并提出了要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等改革任务之后,人们就开始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是正在进行中的改革任务,并且农村土地确权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两者有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作用,农村土地确权的顺利进展能够极大的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所以,相关领导要认识两者的关联性,充分发挥两者相互促进的作用,下面就是对于农村土地确权能够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的的深度思考和分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产权;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是农村人民生活的主要支持,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土地制度的不断深化,我国现在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和劳动人民所有制的土地制度。农村土地确权是按照法律和政策的内容将农村每一块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就是为了解决农村财产归属不明确的现象,以保证农村稳定的发展。可以说农村土地确权就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个部分,所以,要通过农村土地的确权来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进程,促进农村平稳的发展。
一、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展,农民法律意识的缺乏,对于土地的确权意识越来越薄弱,最终造成产权归属不明确的现象。在这样的基础上就有可能出现无故征用土地的情况,农民利益受到危害,政府管理无从入手,土地资源管理混乱。这种情况的出现,严重的阻碍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严重影响了农村人民稳定生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有相关的维护农民财产权利的内容,通过将集体经营的资产确权到农民,实现农民对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分配的权利,更有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更有助于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更有助于农村的改的和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因此,以农村土地确权来促进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是可行的、是十分必要的[1]。
二、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一)通过土地确权保障农民个人权益
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归农民所有,农民可以任意的转让土地使用权,这是农民现有的最基本的土地权利。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内容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民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确认所有权。农民可以依法将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享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还可根据法律对土地进行流转,享有土地经营权。我国明文规定集体所有的财产是我国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部分,受法律的保护。集体的财产是不允许有私占、私分、破坏等现象出现的。对于出现影响土地确权工作的行为,必要时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来追究其刑事和行政责任。上述这些权利跟个能够保障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进行,更有助于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和农民个人利益,更有利于促进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2]。
(二)通过土地确权明确土地所有权
我国有明文规定农民土地归农民集体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是农村的现实情况表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并没有明确,这样的问题严重的阻碍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展,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农村经济发展严重受阻。由于农民法律意识微弱,我国农村土地产权一直没有确立产权的法人地位,造成我国土地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佳。然而通过农村土地确权可以更有效的保障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可以明确我国集体产权实行过程中的法人地位,使得我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得到有效的改革,农民集体对于土地的所有权更加明确,更加能够凸显农民的权益,这样的举措更能够保障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优化
(一)不断地完善相关法律
农村集体产权法律的不断完善,需要通过乡村组层层的帮进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要进行实地考察、实地调研,对于农民土地确权过程中出现的个别案例进行相关条例的完善,以避免再次发生相同事件。相关部门要科学的进行有关集体产权法律的完善,并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落实集体产权所有权法人地位为未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提供相关的法律支持[3]。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方面,要着重明確土地的所有权,将土地的所有权明确落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并完善相关权利保护法律,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根本利益,规避在土地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权利不明确现象的出现。积极的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来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
(二)明确的农村集体土地用益物权
农村土地用益物权,就是指以使用他人土地为目的的物权。用益物权是对他人土地依法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利用物权可以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目前,一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归属权比较混乱,所以,在进行农村土地确权时,必须要明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保障农民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利[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要在合理的法律之上来进行规划。农村土地确权能够大大的促进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对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所以,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政策等多个方面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使农村土地资源产权更加明确,使土地经营流转更加顺利,更好的去保障农村集体组织的经济利益,激发农村发展动力,造就集体共同富裕的良好局面。
结束语:
总而言之,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土地较广,管理起来较复杂。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带着耐心和坚持不懈的品质去进行工作,积极的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确权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因此,以农村土地确权来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可行的、是必要的。我国农村在经济发展中要坚定的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道路,相关部门要与农民一起去探索以农村土地确权来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方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不断的完善农村土地制度,进一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使农民土地的归属权更加明确,进一步的推进我国农村基地产权制度的改革,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科学持续发展。争取让农村的发展步伐赶上城市的发展,造就城乡共同富裕的良好局面。
参考文献
[1] 周九师. 山西以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 农业工程技术,2019,039(005):P.7-7.
[2] 王华. 农村土地确权促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分析[J]. 现代农业研究,2018,32(08):29-30.
[3] 王留鑫,姚慧琴. 乡村振兴视域下农地"三权分置"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J]. 宁夏社会科学,2019,000(004):109-113.
[4] 张莉. 探索农村土地确权如何促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J]. 新农村(黑龙江),2018(23):99-99.
作者简介:刘卓(1983.04.26—),男,汉族,辽宁人,本科学历,中级农艺师;研究方向:农学、农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