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分布和消费特点决定煤炭物流发展

2020-06-04 12:21张舒洁
科学导报·学术 2020年20期
关键词:煤炭资源煤炭运输

张舒洁

1.我国煤炭分布

我国煤炭资源分布广,但极不均衡,分布的总格局是西多东少、北富南贫。而且,主要是集中山西、内蒙古、陕西、新疆、贵州、宁夏等6省及自治区[1]。而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耗煤量较大的地方,如京、津、冀、辽、鲁、苏、沪、浙、闽、台、粤、琼、港、桂等14个东南沿海省(市、区)煤炭资源十分贫乏。截至2017年底,东部地区保有煤炭资源储量588亿吨,仅占全国的3.5%;东北地区281亿吨,占全国的1.7%;中部地区3444亿吨,占全国的20.7%;西部地区12354亿吨,占全国的74.1%。

2.我国煤炭生产及消費

2.1 煤炭生产

随着我国大型煤炭企业快速发展和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不断释放,煤炭产量由2000年的13.84亿吨增长到2011年的37.64亿吨,年均增长2.16亿吨,增速高达9.5%。进入2012年后,受国内煤炭需求增速大幅下降和国际煤炭市场冲击影响,增速急剧下滑并呈负增长。2013年,全国煤炭产量达到历史峰值39.74亿吨,与2012年相比仅增长0.7%。2014~2016年,全国煤炭产量分别同比下降2.5%、3.3%、9.0%。之后,随着需求逐步回升,煤炭产量呈现恢复性增长,2017年、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3.3%和3.4%。

京津冀、东北、华东、中南、西南等地区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近年来在化解过剩产能政策驱动和安全生产压力加大共同作用下,大量煤矿关闭退出,生产开发重心进一步加速向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较好的西北地区转移。2018年,内蒙古、山西、陕西、新疆、贵州、山东、河南、安徽等8个亿吨级省(区)规模以上企业原煤产量31.2亿吨,占全国的88.1%,其中晋陕蒙新4省(区)原煤产量占全国的74.3%。

2.2 煤炭消费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电力、钢铁、建材等相关耗煤行业迅速扩张,煤炭消费量由2000年的13.57亿吨增加到2011年的38.90亿吨,年均增长2.30亿吨,年均增速高达10.0%。之后,受经济增速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主要耗煤行业产品产量增速大幅下降,煤炭消费增速回落并呈负增长。2013年,全国煤炭消费总量达到历史峰值42.44亿吨,同比仅增长3.1%。2014~2016年,全国煤炭消费量分别同比下降3.0%、3.5%、3.1%。2017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稳中向好,电力、钢铁、化工等主要耗煤产品产量增长较快带动煤炭消费,2017年、2018年分别同比增长0.4%和1.0%。随着清洁能源快速发展以及“气代煤”、“电代煤”等替代力度加大,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逐步下降,2018年降至59%。2019年全年煤炭消费量增长1.0%,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57.7%,比上年下降1.3%。

3.我国煤炭物流

3.1 煤炭物流格局

我国煤炭资源赋存丰度与地区经济的发达程度负相关,煤炭地基远离了煤炭消费市场,煤炭资源中心远离了煤炭消费中心。煤炭产业的分布和消费特点决定了中国煤炭物流的基本格局,那就是“北煤南运,西煤东送”[2]。

目前,我国煤炭主要输出区有山西、内蒙古、陕西、贵州、河南、黑龙江和重庆7个省份。特别是山西、陕西和内蒙古西部,煤炭保有储量约占全国煤炭保有储量的65%,煤炭调出量最大,都在1700万吨/年以上。而新疆、甘肃、宁夏、青海,虽然煤炭产量较低,但煤炭储量丰富,开发程度较低,将是我国煤炭供应的后备力量。华东地区和南部地区煤炭资源储量较少,但是消费量高,因此,需要从外部调入大量煤炭,这些区域包括江苏、浙江、上海、福建、江西、广东、广西、海南、云南、湖南和湖北。河北、辽宁、山东等地虽然煤炭产量交大,但是消费更大,也需要调入煤炭。

3.2 煤炭运输方式

煤炭运输有铁路、水运和公路三种方式,水运分为海运和内河运输。或单方式直达运输,或铁、公、水路多式联运。已基本形成以晋陕蒙宁能源基地煤炭外运通道为核心,东北、西北、中南、华东和西南地区运输通道共同构成区际铁路运输通道,承担全国范围内的“北煤南运”“西煤东运”任务。同时,横向铁路、公路与沿海运输相衔接,形成供应华东和华南的水陆联运大通道,南北纵向铁路与长江干线、京杭大运河相沟通,形成供应沿江地区的水陆联运大通道。

铁路作为我国煤炭运输的主要方式,2018年完成煤炭运输量23.83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66.6%,占铁路货物运总量的59.3%。公路运输则负责小范围转移和中转运输服务,以短距离运输为主,有较强的直达性和机动性,能够实现上门服务。近年来随着高速公路网覆盖范围的持续扩大,公路运输里程也不断增加,运输能力日渐增强。北煤南运主要以“海铁联运”方式运行,经过铁路集运再通过港口中转利用海运输送至沿海各省,由北方沿海锦州港、秦皇岛港、天津港、唐山港、黄骅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等八个下水港,沿长江众多上水港、京杭大运河的煤炭下水港,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南方接卸港组成水上煤炭运输系统[3]。煤炭水路运输基本格局由“国内北煤南运+外贸出口”转变为“国内北煤南运+外贸进口”,海运煤炭的服务范围由传统的南方七省市扩大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游四省,煤炭“海进江”也快速增长。

3.3煤炭物流发展

从我国能源消费趋势、能源政策来看,煤炭需求市场潜力巨大。在“质量强国”战略指导和“供给侧改革”实施需求下,提高煤炭供给质量,发展绿色煤炭资源,着力打造煤炭交易示范基地,实施煤炭供应链管理战略,建立完整的物流信息平台,发展多式联运,使供应链中的物流、资金流、商流和信息流得到结合,实现上下游企业之间的货物往来,进而实现供应链增值,最终实现合作共赢。

参考文献

[1]  蔡文. 基于“海铁”联运模式的煤炭调运方案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7.

[2]  李海忠.煤炭物流网络体系优化及其政策建议[J].科技风,2016(17):160.

[3]  齐越,郝军,王达川,等.沿海港口煤炭专业化运输系统适应性探讨[J].水运工程,2017(05):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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