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明
“党的十八大以来,沈阳建筑大学先后出台了《沈阳建筑大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沈阳建筑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沈阳建筑大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办法》《沈阳建筑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等43项规章制度,查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17件,对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处分,形成震慑。”沈阳建筑大学党委书记董玉宽说,“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校园反腐倡廉的根本所在,是廉洁育人的具体体现,是校园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切实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这已经成为沈阳建筑大学探索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共识。”
沈阳建筑大学的做法是辽宁省纪委监委注重加强全省高校源头治腐制度建设工作的一个缩影。辽宁省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全省34所省属高校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完善廉洁从政教育、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预防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的实体性和程序性制度,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成效不断显现。省属高校先后制定反腐宣传、权力制约、干部使用等各项规章制度1200多项,为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保障作用。
建立健全教育约束机制
辽宁省各高校党委把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制度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工程来抓,积极寻求建设廉政文化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结合点,在教育的内容、载体、领域等制度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突出特色、健全机制上狠下功夫。为了配合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高校开展反腐倡廉专题教育,辽宁省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的方案》,出台了案例警示教育的系列措施,先后对锦州医学院腐败案件和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制作了专题片,在全省高校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分专题、分领域、分岗位不定期地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与此同时,省纪委监委还制定出台了《廉政文化工程项目化建设实施意见》,实现高校廉政文化资源有效聚集,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向产品化系列化方向发展。沈阳建筑大学围绕文学艺术、戏剧小品、图书出版等不同项目分类立项、科学规划、逐一落实。辽宁大学收集整理全省高校廉政文化历史资料,编辑出版系列图书,建设“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文库”。
辽宁省纪委监委不断探索把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融入高校各项制度规范之中,构建充分发挥教育说服和制度约束力整体功效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机制。在省纪委监委指导下,为了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中国医科大学、沈阳药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高校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辽宁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作用的实施办法》,要求每年不定期地组织新入职的教职员工和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接受不同形式的警示教育,使警示教育成为一种制度。沈阳师范大学每年都举办一期新任职的教职员工警示教育培训班,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亲自授课。
规范反腐倡廉监督机制
辽宁省各高校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重点抓住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环节和领域,开展清权确权,梳理工作流程,排查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沈阳建筑大学查找廉政风险点591个,制定行政职权目录405个,制定流程3014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444项。全省各高校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分工,推进建立健全事前、事中及事后不同阶段廉政风险防控的长效机制。
为强化过程管理,构建反腐倡廉预警反馈机制,辽宁省各高校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沈阳药科大学通过考核评价,建立起一套适合本校实际的反腐倡廉反馈机制,通过抓好事中、事后的反馈评价,及时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领域的廉政建设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中国医科大学依据绩效管理平台红绿灯预警系统,对各项指标实现过程监督准确化、效能化,在不增加工作人员的前提下,通过人机对话、领导指示留言和绩效跟踪评价监督对象,落实反馈互动机制。沈阳建筑大学制定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实施办法》,从过程性监督转向对顶层设计和制度流程的重点监督,从面上一般性直接监督转向对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从“宽、松、软”的执纪状态转向“严、紧、硬”的纪律约束。
深化选人用人竞争机制
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辽宁中医药大学在深化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制定了《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科级以下干部管理办法》《聘用合同制人员管理试行办法》,采取公开述职、竞争上岗、民主推荐的方式选拔任用干部。在加强监督督查方面,制定了《关于向纪委报送重点业务工作备案的规定》,出台了《辽宁中医药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施管理办法》等制度,为党委选拔干部从严把关。
全省34所省属高校不断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沈阳药科大学积极推进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优秀教育人才和高校内部竞争上岗制度,不仅引进了一批优秀的人才,还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高校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中国医科大学党委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高校公开招聘师资人才和内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加大面向社会招聘急需人才和高校内部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提高透明度,树立了正确的用人导向,防止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环境。辽宁工业大学为在公开选拔各级领导干部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切实保证选拔干部工作顺利进行,在2019年中層干部选聘工作中,按照学校党委要求,公布纪委举报电话、举报邮箱,认真履行选人用人全程监督职责。校纪委参与227名选聘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完成廉洁自律情况认定工作,参与考察谈话工作和离任交接工作。对选聘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校纪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为党委任用干部提供依据。锦州医科大学严把选人用人关,校纪委认真排查梳理干部问题线索,协助党委对参加锦州医科大学第一届党代会的代表资格进行审核,对197名候选人进行了严格的政审,取消了8名候选人的代表资格,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推进作风建设考评机制
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必须坚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抓“早”、抓“小”、抓落实,发挥“钉钉子”精神,切实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辽宁省纪委监委督促各高校党委从日常监督入手,制定了一系列作风建设考评机制,以细化机制、夯实监督的方式防止权力滥用。沈阳理工大学在校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通报了机关处科级岗位群众评议结果和部门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结果,并对群众评议满意度排在后三位的处科级岗位负责人免去现职,对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和诫勉谈话,对校机关部门效能建设民主评议后三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沈阳建筑大学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出台了《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岗位群众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将校及二级学院23个部门及210个工作岗位列为评议对象,评议的内容包括主动服务、行政效率、勤政廉洁等方面,在校报和校网站等媒体上对列入评议的岗位及责任人进行公布。评议情况由校有关部门进行汇总统计,根据综合得分排出名次,评议名次和意见建议向参评岗位所在部门作出反馈,抓好落实工作。
为有源头活水来。“形成完善有效的制度体系,是高校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现象纠而复生的问题,对于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事半功倍的作用。”辽宁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作者单位:辽宁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