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孔乙己》历来受到很多关注和研究,笔者认为小说的主要任务在于塑造人物,教师在备课时要进行文本细读,让文本中的各个关键信息相遇碰撞,从中找到人物情感逻辑的起点,从而理解人物在小说情节中的选择。
关键词:细读 孔乙己 情感着迷点
DOI:10.12241/j.issn.1009-7252.2020.26.014
解读《孔乙己》的方法有很多,课堂上教师可能会从“我”的旁观视角入手,可能会由众人的“笑声”打开,抑或是结合时代背景及孔乙己的表现来剖析他的悲剧性等等。既然《孔乙己》是一篇小说,笔者将从人物的性格方面带学生“入境始与亲”。当然,若从性格方面入手,为避免授课过程出现繁杂、断裂,我拟从孔乙己的“中心情感”切入,围绕孔乙己的情感逻辑起点来细读,洞察小说中人物在情感独特性中所牵扯显示出来的多重性。正如孙绍振先生所言:“找到每一个人物情感的着迷点,不过是找到了人物性格的逻辑起点,有了这个准确的逻辑起点,就可能高屋建瓴地推演人物性格的逻辑过程和终点。”
何谓“情感着迷点”?简而言之,是小说人物在一系列变化的情节中,产生个性化选择时所依据的独有的情感逻辑(情感体验、心理成分)。“选择最能显示人在一点上着迷,因为逻辑的着迷,是人物私有的,抓住了这个着迷点,也就抓住了人物性格。”
文本中的动态情节发生在咸亨酒店中孔乙己的两次出场。这两次亮相,孔乙己都用他的选择告诉我们,他是自尊的;当自尊过于强烈时,他将此发展成虚荣、清高;当自尊被周遭的环境弱化时,他是自卑的。
一、孔乙己内心的自我身份认可
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煮盐笋,或者茴香豆……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
孔乙己第一次出场,就让人惊讶。我们可以看到他因经常偷东西而被打的狼狈,因生活贫困而潦倒窘迫。在当时,长衫这种较为体面的服饰,代表了富裕的上层阶级或者是读书人身份,然而,它在孔乙己身上却到了“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夸张程度。明显,这件被他穿在身上的长衫已经不能够显示孔乙己想要表现出来的身份了,可是他却舍不得换掉,由此印证了他的窘境,可见,这件长衫是他的“唯一”。他穿着这件“唯一”站着喝酒。不愿与短衣帮一样“吝啬”(实际上若论起生活的需要,他理应是短衣帮的一分子),而是出手“大方地”买一碗茴香豆,尽管只出得起九文钱,哪怕是还赊账,也要故意“排”开。“排”意为“摆出来”,也证实了他在窘境中不放弃选择对自己“作为读书人”的身份认可,他是自尊的,尽管在外人看来,这样的自尊是可怜的。孔乙己选择故作姿态的镇定,是他的迫切希望得到肯定而不得不人为地放大自尊的结果——虚荣。
旁人便又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
“你读过书么?”……“我便考你一考……”……孔乙己等了许久,很恳切地说道:“……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见我毫不热心,便又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
当孔乙己被揭短,他内心平复之后,并没有选择离开,而是不屑与旁人置辩。离开,意味着在意,意味着心虚。“旁人”是谁?穿长衫的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坐着喝酒,且当孔乙己说一些文绉绉的话语却不被听懂,由此我们几乎可以断定,“旁人”应当是短衣帮。孔乙己从内心里瞧不起他们,他选择了不去理睬,还是因为内心的自尊在左右自己,倘若轻易与这帮人有交集,自己便也如同他们一样,只卖劳力,卑贱得很。这是他臆想出来的读书人应该有的姿态。
孔乙己试图把他的自尊放在谁身上实现呢?“我”——一个年少的孩子。他问“我”的问题与“识字”相关。实际上间接回应了短衣帮对他的质疑——没错,我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你们不懂而已。不论是言语还是行为——“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考你一考”“有四种写法,你知道么?”——都很符合读书人的身份,孔乙己这样看待自己,也希望别人将他崇敬。当“我”也不理他的时候,他的惋惜,不一定是不被认可时候的难过,笔者认为此处的“叹气”和“惋惜”更像是本想与“他者”建立联系,无奈对方却不能符合预设期待的失落与遗憾。是孔乙己对“我”无法与读书人相联系而表现出来的“恨铁不成钢。”也即,他的自尊不仅没有受到伤害,反而是“我”的不争气的表现增强了他的自尊,让他再次感到自己在这店里的独一份清高与虚荣。
二、孔乙己自我身份认同的破灭
孔乙己在酒店的两次出场,在众人的群嘲中,他的心理是变化的——
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他们便接着说道:“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旁人的一句话“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是沉重的一击,中秀才是读书人的标志,可是你孔乙己却没有进学,你就不应当把自己当作读书人,你就应该脱下长衫和我们一样。孔乙己也认同这样的思想,所以他脸色极其不好看,自尊被大肆弱化。
孔乙己是一个真正的、符合世俗期望的读书人吗?是如颜回那般安贫乐道?是如刘禹锡那样虽居陋室,惟吾德馨?显然不是的。他读过书,写得一手好字,知道欠债要还,否则会受人冷嘲热讽丧失自尊。但他没有中秀才,且好喝懒作,经常行偷窃之事。可知,孔乙己不是一个纯粹的读书人,他是科举制度下的悲剧产物,也是自身太过于在乎“仅剩下的自尊”的结果。外在物质基础没有了,所以他要维护他认为的精神上的富足。孔乙己不一定是不自知“偷”的可耻,从一开始的“睁大眼睛”到“涨红了脸”“青筋绽出”,可见他的自尊心在群嘲中受到了极大的伤害,随时可能土崩瓦解,露出狼狈相。他急忙争辩,心乱如麻,如火焚烧。鲁迅用了几个省略号来刻画出孔乙己当时在崩溃边缘的支支吾吾,他选择用咬文嚼字来回击对方,这种回应是无力的逃避。文本当中也多次出现了他满口的“君子固穷”“者乎”“之乎者也”这一类的话,这是很有意思的一点。君子能不因贫困而改变操守,孔乙己说这话时,他是在争辩自己是君子,可是他的行为明显有悖于君子品行。文本的这一矛盾之处,正好指向了孔乙己自身的情感着迷点——自尊——当孔乙己的自尊遭到拆除之后,他马上陷入了无所适从的自卑,颓唐不安,犹如小丑。如同他的名字一般似通非通。这样的絮絮叨叨是被发现自己的不堪之后感到无比羞耻却又强词夺理 。
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但是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从孔乙己最后一次出场的外形神态举止上看,他已经彻底丧失了做人的尊严,他是悲惨的,连最能显示他身份的“唯一”——长衫——都不见了,只穿着破夹袄。对别人的质疑,也不再像之前——要么是清高自傲,要么是另类掩饰。他不十分在意别人的嘲弄,不再强词夺理,只是希望对方不要再践踏他的自尊,或者是恳请对方不要拆穿他受到环境弹压之后的极度自卑。可是他却仍然做出了“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的选择,这与他目前的处境矛盾么?笔者认为是在矛盾与不矛盾之间徘徊。矛盾的是,孔乙己用现钱要好的酒,这是他不把自己当随便的短衣帮,挽留自己最后一点自尊(哪怕只是自己承认还有自尊)的选择,他要在喝酒这件事情上维持体面。不矛盾的地方是他此时是在柜台下对着门槛坐着,他是用手走来用手离开的,甚至连最后的体面事——喝酒——也不能好好自我享受,如果说前文中孔乙己喝酒时是出于清高不大理睬旁人,那么在这里,孔乙己却是因为内心的自卑而不敢面对旁人。“这......下回还清罢。”他能还清么?不能了,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继续被消费,消费他的贫穷,消费他的绝境,孔乙己选择了离开。这是他的自尊被一步步蹂躏后的必然。
观全文,孔乙己的性格是多重性的。他内心的变化实属微妙却又不是无迹可寻。正因为始终有独特的情感着迷点存在于人物的灵魂中,所以我们才能理解孔乙己的選择在情感上的丰富性与合理性。
参考文献:
孙绍振《文学解读基础——孙绍振课堂讲演录》,福建教育出版社,2017年。
(《孔乙己》选自人教2011课标版(部编) 九年级下册第二单元。赖晓岚,任职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初三年级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