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采煤沉陷区现状及治理措施

2020-05-30 00:56姬宗皓贾秋双张红月时玉芹
资源环境与工程 2020年1期
关键词:济宁积水用地

姬宗皓, 贾秋双, 张红月, 时玉芹

(1.济宁市采煤塌陷地治理中心,山东 济宁 272017; 2.自然资源部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山东 济宁 272000;3.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第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 兖州 272100)

图1 济宁市采煤沉陷区积水分布图(2018年)
Fig.1 Distribution map of mining subsidence area in Jining City
1.矿区范围;2.常年积水区;3.季节性积水区;4.未积水区;5.南四湖沉陷区。

济宁是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国家重点规划建设的14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之一。全市累计探明煤炭储量151.2亿t,占山东省探明煤炭总储量的50%以上。全市含煤国土面积3 920 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38.4%。境内现有煤矿57处,其中在生产煤矿44处,在建煤矿2处,闭坑煤矿2处,关退煤矿9处;还有11处煤矿井口在济宁境外、井田资源在济宁境内开采。2018年全市生产原煤7 500余万t,占山东省年产量的58%。济宁每年因采煤沉陷土地达2 700余公顷,截至2018年底,全市采煤沉陷区面积已达60 940 hm2(图1)。大规模的采煤沉陷带来了一系列生态环境和社会问题[1],严重影响了济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1 采煤沉陷区现状

1.1 沉陷区现状

济宁采煤沉陷区面积大、范围广,传统测量方法无法实现大面积采煤沉陷现状调查[2]。济宁市连续3年采用加拿大RADARSAT-2卫星InSAR数据监测与外业调查测绘相结合的方式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现状调查[3],保证了监测调查数据兼容性、连续性,确保调查区域的空间覆盖,实现大规模采煤沉陷区现状数据调查更新。

济宁煤炭资源开发始于20世纪60年代,原兖州矿务局建井邹城唐村煤矿,20世纪末期进入大规模开发期。多年的煤炭开采,形成了大规模采煤沉陷区。济宁采煤沉陷区涉及13个县市区、50多个乡镇和700多个村庄。截至2018年底,全市采煤沉陷区总面积60 940 hm2,其中常年积水面积13 819 hm2,季节性积水面积4 253 hm2,主要分布在兖州、邹城、曲阜、任城、微山等地(表1)。

表1 济宁采煤沉陷区统计表(hm2)Table 1 Statistics of mining subsidence area in Jining City

1.2 历史遗留塌陷地

以1999年1月1日为时间节点,之前因采煤活动产生的、责任主体灭失的、按照政策规定征用了的等采煤塌陷地都被认定为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治理的责任主体为各级政府。济宁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总面积8 404 hm2,主要集中在开采较早的单家村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兴隆庄煤矿等(表2)。

表2 济宁历史遗留采煤塌陷地统计表(hm2)Table 2 Statistics of mining subsidence land left over in Jining history

1.3 沉陷区现状地类分析

截至2018年底,济宁市采煤沉陷区总面积60 940 hm2,采煤沉陷区中湖泊水面为7 487 hm2,河流水面为1 287 hm2。济宁市采煤损毁地类主要为耕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其他地类相对较少。

现状地类统计数据扣除湖泊、河流,采煤沉陷区地类现状占比:耕地为33 960 hm2,占比65.10%;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为7 880 hm2,占比15.10%;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为5 793 hm2,占比11.11%;林地为2 200 hm2,占比4.22%;交通运输用地为973 hm2,占比1.87%;园地为313 hm2,占比0.59%;草地为253 hm2,占比0.48%;其他用地为800 hm2,占比1.53%(图2)。

图2 采煤沉陷区现状地类占比
Fig.2 Proportion of current land types in mining subsidence area

2 采煤沉陷区治理

2.1 沉陷区治理基本情况

济宁先后投入资金32.5亿元,治理采煤沉陷区2万余公顷。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在保障能源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发展安全前提下,走出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推进转结构、促发展、保民生的有效路径。按照宜水则水、宜林则林、宜田则田的原则[4],科学编制了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将治理方向由集中复垦调整为复垦、开发和利用相结合,从地貌、土壤、植被、水质和景观五位一体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修复,提升采煤沉陷区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近年来,济宁先后实施了主城区周边沉陷区生态治理和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充分利用沉陷大面积积水区域,逐步形成城郊湿地公园[5],将沉陷包袱打造成城乡人民共享的生态资源“财富”,形成以环城集中沉陷区为主体,统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建设太白湖、九曲湖等12个生态湿地,构建“一环八水绕济宁,十二明珠映古城”城市大生态格局。同时,发挥蓄水、补水和净水功能,通过黄河、汶水的引配水、沉陷区湿地蓄水与中水补水等建成孟宪洼、葛亭和泗河左岸等平原水库,保障城市长远发展的水资源需求和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质安全。通过大区域的采煤沉陷区治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并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效载体。

2.2 沉陷区治理方法

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根据济宁各沉陷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了多种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方法模式[6]。

(1) 划方整平法。不积水或局部季节性积水的轻度沉陷区,采取削高填洼、平整土地、配套水利设施等措施,整治后即可恢复耕种,基本保持原有地力。在邹城唐村、落陵和高新区王因、田庄等采煤沉陷区治理约4 600 hm2。

(2) 挖深垫浅法。季节性积水和局部常年积水的中度沉陷区,在沉陷区深部取土填在浅部,建鱼池筑台田,形成上粮下渔的治理格局。在曲阜单家村、高新区许厂、汶上义桥、嘉祥梁宝寺等采煤沉陷区治理约5 000 hm2。

(3) 生态治理法。常年积水重度沉陷区,采取围湖造岸、植树种草,种植、养殖和旅游综合开发利用。在邹城市北宿、平阳寺、曲阜陵城、任城接庄等采煤沉陷区治理约3 200 hm2,建成南屯农业园、南阳湖农场等多处高效农业生态旅游区。

(4) 泥浆吹填法。沿河沿湖的沉陷区,利用泥浆泵抽调河湖淤泥,充填沉陷区,营造高标准良田。在微山赵庙、张楼和付村等沉陷区治理面积约1 000 hm2。

(5) 充填整平法。城镇周边的沉陷区采取矸石、建筑垃圾充填,围绕城市发展,建设休闲娱乐集聚区、城郊湿地公园、人工湿地等,拓展城市空间,营造城市功能用地。在邹城太平、太白湖石桥、高新区十里营等沉陷区治理面积约1 200 hm2,建设成邹城太平湿地公园、高新十里湖等湿地景观。

(6) 预复垦法。经预测即将或正在沉陷的地区,在地表破坏发生之前或已发生但未稳沉之前,预测塌陷深度,采取剥离表土,提前充填矸石抬高再覆土,使之沉陷后达到以往地面高程。

2.3 沉陷区治理存在问题

(1) 深度沉陷区复垦极为困难。济宁地处鲁西南平原地区,境内采煤沉陷深度大、面积广,治理沉陷区的充填物严重缺乏,大部分深度塌陷、中度塌陷积水的土地不能恢复成耕地,常规土地整治修复无法实现。

(2) 生态修复治理存在极大制约。济宁采煤矿区与耕地复合率高达80%以上,采煤沉陷的绝大部分是耕地,按规定沉陷土地必须优先恢复原用途,但沉陷深度大、严重积水区恢复原用途难度极大,缺乏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支持性政策[7],只能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对区域转型发展的带动性不强。

(3) 综合治理政策缺位。国家鼓励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但并未制定因此造成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的支持性政策,据实治理面临违法违规问题和土地卫片执法风险,很难大规模展开,这已经成为当前中度、重度沉陷区治理的主要制约因素。

(4) 治理资金缺口巨大。济宁历史遗留采煤沉陷区面积存量大,由于各级投入治理政府专项资金不足,造成历史遗留采煤沉陷区治理受到严重资金瓶颈约束[8]。部分煤矿企业开展采煤沉陷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资金投入单一,社会资金参与度小,单依靠预缴纳的土地复垦费用不能保证采煤沉陷区的治理。

3 对策与建议

(1) 统一治理规划体系。发挥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的基础和平台功能,以治理规划为统领,编制自然资源、农业、湿地、水利、生态修复、环保等专项规划,形成各行业、产业规划体系,将采煤塌陷地治理纳入相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探索沉陷区综合治理路径,实现区域内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

(2) 创新资金投入渠道。开展全区域沉陷区修复整治,挖掘用地潜力,解决治理用地问题,利用“退城进园”的政策,对稳沉采空区进行开发利用,建设工业园区,并研究制定用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塌陷地治理,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发展相关产业,带动采煤沉陷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土地整治、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资金,对区域内田水路林村各要素统筹整治,全面提升矿区生态环境。

(3) 推进矿地融合。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动态预复垦、充填开采、保护开采等绿色开采方式,减少塌陷面积,减轻塌陷程度。打破矿地分裂,对沉陷区域进行景观打造、文化建设,实施综合生态治理,盘活土地资源,推进矿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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