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背景下遏制东兴地区偷渡现象的对策

2020-05-28 02:35尚辰光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8期

摘 要:东兴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是中国海岸线的终点与陆地边界的起点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在兴边富民的背景下,东兴地区经济水平逐渐好转,但受当地历史、跨境婚姻、地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和偷渡组织日益隐蔽等因素影响,偷渡问题屡禁不止。根据以上原因结合犯罪预防理论,从立法、队伍建设、硬件设施和化解警务协作难题等多个角度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偷渡 广西东兴 边境管理 富民兴邦

一、引言

兴边富民行动是1999年国家民委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委发起,考虑到我国边境地区自然条件恶劣、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等现实情况,为振兴边疆地区经济发展尽快摆脱贫困状况实施的边境建设工程。作为贯通中南半岛和西南内陆的桥头堡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东兴市依托兴边富民的政策优势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边海经济提质增速,开发了电商扶贫的新模式,边贸与扶贫经验全国领先。然而随着边贸的蓬勃发展,通道经济转为口岸经济,东兴地区的偷渡活动呈现死灰复燃之势,已经成为边境管理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东兴地区偷渡现象死灰复燃的原因

偷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表述为偷越国(边)境,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未经边防检查或者未经出入境许可而擅自出入境的非法行为。但伟先生认为偷渡还包括了组织、运输他人出入国(边)境或破坏出入境管理秩序和移民管理制度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近年来边境管理部门督办多起偷渡案件打掉一大批组织偷渡犯罪团伙,但偷渡行为仍屡禁不止,且偷渡的组织化、集团化程度越来越高。偷渡的危害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扰乱社会秩序,复杂无序的人员流动将给政府带来极大的挑战,对我国的就业市场、安全秩序带来威胁,非法跨境婚姻还会滋生诈骗、拐卖妇女、黑社会性质犯罪等恶性犯罪,对边境地区的安全稳定构成潜在威胁;二是如果通过行贿的方式偷越国境,蛇头还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口岸领导干部和边检工作人员;三是偷渡活动极有可能扩散极端主义思想、恐怖势力或传染性疾病;四是破坏出境国的声誉和形象,如2014年中国21名“疆独”分子偷渡出境被越南边防部队抓获,给我国外交工作带来很大的舆论压力。乌元春.越南截获21名中国偷渡者最终目的地不详http://world.huanqiu.com/exclusive/2014-04/4977077.html?agt=15438

(一)历史传统因素

历史上,由于文化同源的宗藩关系,中越两国的边界一直持续着弹性模糊的状态。每当中央政府无暇顾及西南时,越南封建王朝统治者就趁机将势力范围向北侧推进;当越南封建王朝统治力下降时,又向南收缩势力。在势力范围变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得到中央政权的默许和边境居民的认可,直至清政府和法国签订《越南条款》后才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国界。1992年中越两国实现关系正常化,边民开始通过互市点互市互惠,随后两国在边境逐步开放21对口岸,促进了两国的边境贸易和人员往来。1999年,中越两国签订《中越陆地边界条约》,为边境居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综上所述,两国边民同文同俗甚至同宗同族,自古保持良好的交往关系,边民拥有的民族认同感甚至超过国家认同感。两国间虽然有现代国际法上的国家边界,但基层民间之间的交往却未曾中断。

(二)边贸经济聚集效应

西南地区气候和地形的多样性决定其生物资源的多样性,东兴市依靠丰富的动植物资源逐渐形成了橡胶、水果、烤烟等种植业并逐渐深加工。自兴边富民行动与国家扶贫开发活动实施以来,自治区政府以口岸为依托聚焦发展边境贸易和旅游经济,使得东兴成为中国—东盟贸易的桥头堡、跨境旅游的集散中心,尤其是2016年国家重点开发试验区的开发,吸引了大批海内外投资商关注这片土地。2018年东兴市全年进出口总额39.41亿美元,经东兴口岸出入境人数1219万人次,其中经东兴口岸赴越南的游客占广西的90%左右。

而越南北部七省中,高平、河江、老街、莱州是越南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省份,芒街则东兴跨境旅游发展的“顺风车”开发了东南亚民族村等特色旅游线路。而其他省份以农业为主,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农村剩余的大量劳动力逐渐向芒街、东兴聚集。截止到2017年,居留在东兴的越南人达到2000人,而经合法批准的仅为1020人。

(三)非法跨国婚姻

由于国内男女比例失衡且西南地区的年轻人前往发达地区发展,本地年轻女性留住当地的少之又少,而越南女性持家又耐劳的形象十分符合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观念,再加上历史上历代的民间交往,边民们在世代的繁衍生息中彼此通婚是极其普遍。[2]但由于跨境婚姻所需手续极其复杂,且有些越南女性并未持有护照,属于非法入境。据悉,目前与中国边民通婚的越南女子在广西已经超过5万以上,而越在沿边的村子比例越高,[3]在一些邻近边界的村子,若按血缘关系上溯三代,有很大比例的家庭与越南有联姻关系。[4]

三、当前遏制偷渡现象面临的困难

(一)地理环境复杂

首先,中越边境东兴段无天然屏障,有防东高速公路、防东一级公路、北仑河二桥等交通网,再加上边境地区毛细血管般无处不在的边境小路等秘密通道,偷渡人员只要能躲过二线检查站就能沿着防城港发达的公路网深入广东、福建等发达地区。随着2017年中越边境排雷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多边境秘密小道被开发,再加上人流、物流量剧增,中越之间1000多公里的边境线管控形势越来越复杂。

(二)管理部门职能分散

由于涉边社会管理部门间分工过细、职能界线不清导致机构职能交叉,有时出现管辖权冲突与衔接不畅的问题。例如外国人入出境边防检查与停留居留证件办理之间就涉及两个部门,虽然公安系统共享外国人证件记载的基本信息,但对于其他可疑迹象却没有部门通报机制。[5]主要原因是国家治理边境的意愿与地方政府的发展意识难以实现高度统一,国家治边制度設计的完整性使其难以充分考虑单一边境地区的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导致顶层设计与实际落实存在偏差。[6]

(三)警力资源无法满足形势需要

自中国—东盟自贸区建立以来,东兴地区人员、案件的增速远远超过了警力的增速,现有警力难以应对,有时候上一个警情还未处理完毕,下一起警报就响起。而接处警民警是最辛苦的,平均每四天一个夜班,再加上休假、培训、出差等缺勤人员,实际值班频率远高于四天一次。此外,广西处于我国西南边境,而东兴地处西南边陲,工作环境较恶劣,又逢国家机构的体制改革,基层干警面临职业发展前景的忧患,对艰苦的工作环境难免产生畏难情绪。

(四)偷渡活动组织化隐蔽化

除少数为贩毒外,大多偷渡入境的越南人为入境从事非法劳务,通过亲友介绍由经验丰富的召集者组织他们入境,然后集中在一个隐蔽的转运点,那里有直接与工厂对接的人等着他们,再根据各地工厂的需求通过县乡道路和转運点转运至目的地。随着中国政府对走私、偷渡问题的整治,越南走私组织逐渐由之前的胆大妄为转为谨小慎微,对组织内部成员要求极其严格,整个活动期间呈现出极强的组织性、纪律性和保密性。

四、解决对策

(一)适当调整法规政策

由于偷渡扰乱的是国家对边境地区的管理秩序,对国内经济秩序的影响不大且从东兴偷渡到国内的越南人主要以非法务工为主,他们原本就是生活窘迫才非法入境从事高强度体力工作,如果依照法律给予财产处罚,无疑会加重其经济负担,可能导致更极端的犯罪。因此,可以依据嫌疑人的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适当提高偷渡的法定刑并选择给予自由处罚或财产处罚,对于为就业而入境的偷渡者视其认罪态度可以适当减少罚金,而对团伙犯罪则既要提高刑期也要提高罚金幅度。

(二)提高科技控边能力

根据情景犯罪预防的观点,预防犯罪的方法主要是提高犯罪难度、增加犯罪风险、降低犯罪的诱惑。在实践中可以通过强化对边境小道的控制,在人工巡逻间隙采取无人机、有轨监视器等技术手段弥补工作漏洞,增加被发现和逮捕的概率;强化边境护栏,定期检修、保养监控摄像头,注意发现伪装的船舶,提高越界难度等手段提高偷渡的实施难度。针对东兴边界一线的具体情况,建议结合兴边富民的政策优势争取资金支持,结合偷渡案件高发地段科学布局监控摄像头,结合人脸识别、动态抓拍、自动报警等智能技术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建议提高边境管控的技术含量,不仅提高抓捕率又能减轻基层执法单位的工作压力。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应整合边境地区各工作部门的工作职责,在市公安局建立涉外勤务综合指挥中心,由市公安局牵头组建情报中心,统一指挥协调行动;其次,由党委政府组织公安、民政、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偷渡敏感地区开展联合巡逻执法,提升工作默契程度。转制以来,东兴公安机关面临最大的问题是执法队伍的稳定问题。改革后,部分经验丰富的民警离开了边境管理队伍,原边防士兵则转制为人民警察,虽然他们经验丰富但缺乏基本法律专业知识,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笔者认为前期应当进行集中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及公安部规章,训练基础越南语的听、说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荣誉感,后期推行“师徒制”,依据一对一方式由经验丰富的民警带领新警办理各类案件,依法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后方可上岗。最后,明确涉外案件的内部请示报告制度,每周、每月召开本阶段案情分析会,有针对的应对下阶段工作重点。

(四)专项整治与群防群治相结合

东兴地区自然环境复杂,边境小道多,单凭公安机关很难有效管控,而边境地区的居民就居住在各基层村镇,他们对边境情况十分熟悉,但他们也更容易被金钱腐蚀。因此,必须加强边境地区的群众工作,使边民认识到偷渡活动的危害,教育、引导边民树立国家观念和边界意识,将国防教育纳入党政干部培训和学校课堂中。适当发挥民间组织的社会公益作用,如广西天等妇女联合会组织的反对跨境拐卖妇女儿童预防与扶助项目,即帮助被跨境拐卖的妇女儿童,并为发现、救助提供物质保障,并给被拐卖妇女提供重返生活的扶贫贷款,就是国际与国内民间组织合作的良好开端。[7]此外,在偷渡活动的高发期春节前后,应集中组织专门力量,借调市公安局机动警力,广泛发动群众,集中办理一批社会影响的大的偷渡案件,以威慑、打击偷渡集团,对于偷渡的组织者及累犯应依据《刑法》从重处罚以达到教育警示目的。

(五)落实国际协作机制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与越南公安部的警务联络体系,落实中越(东兴—芒街)警务合作机制,形成常态化的通信联络,争取跨境犯罪相关情报信息高度共享。其次,采用“信息通报沟通”“业务工作交流”等常态合作方式,不断凝聚合作共识,提升中越两国涉边管理部门合力管边、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能力。针对越南方面警务协作不力的情况,可以通过提供援助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如以在越南承包种植园的方式,既能支持援助当地政府经济发展,提高越方警务协作的积极性,又能通过扩大生产的方式留住当地富余劳动力,一定程度上减少非法入境就业的人数。

参考文献:

[1]但伟,偷渡犯罪比较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2]纪洪江.国家治理视域下中越边民通婚问题研究——以云南麻栗坡县马崩村为例[D].昆明.云南大学.

[3]罗柳宁,龙耀.中越边境跨国婚姻的流变及其思考[J].百色学院学报,2007(01).

[4]周建新.中越中老跨国民族及其族群关系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5]翁里,毕佑.中国出入境管理体制的抉择[J].浙江大学学报,2012,(4).

[6]马振超,李丽.中越边民跨国流动:国家语境与边民视角[J].广西社会科学,2018(01).

[7]赵晓菊.天等启动反对跨境拐卖妇女儿童预防与扶助项目[N].广西日报,2007-10-11.

(尚辰光,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