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艳东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既是一场大战,也是一次大考。湖北省各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广大易地扶贫搬迁干部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以赴做好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关键时刻,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真正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在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疫情形势的科学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职尽责,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易地扶贫搬迁,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坚决防止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因“疫”致贫、因“疫”返贫,努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的双胜利。
二是继续抓好疫情防控。当前,湖北省疫情防控工作虽然出现一些积极变化,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有丝毫麻痹和松懈。疫情防控仍然是当前湖北全省头等大事和最重要工作。各级易迁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全面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疫情防控和日常生活物资供应,加强临时救助救济,确保疫情防控不影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基本生活,把联防联控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坚决打好湖北保卫战、武汉保卫战。
三是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增收。鼓励和帮助易迁劳动力积极参加线上技能培训、视频面试求职,开展网上“就业春风行动”。及时梳理本地区企业用工需求,远程精准推送适合易迁劳动力的就业岗位,支持重点企业优先招用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对确需外出在省内务工的农民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以全省统一的健康码为基础,以县域为单位定人、定点、定运,点对点从现居住地精准流向用工单位,并做好省内95家A证和62家B证屠宰加工企业、216家已申请复工饲料加工企业员工返岗的协调服务。充分利用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公益岗位、村级光伏电站等,采取“居家生产”“订单生产”等方式,促进易迁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鼓励省内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配套项目和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工地,以及临时增设的防疫消杀、保洁环卫、卡点值守、宣传引导等岗位优先吸纳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对年龄偏大、无学历、无技能的易迁户家庭进行保障性就业兜底,确保每个易地扶贫搬迁家庭至少有一人稳定就业。抓住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时机,充分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南水北调对口支援政策优势,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劳务输入地的精准对接,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简化手续、优先组织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施“点对点”“一站直达”“分批有序错峰”运送到岗,安全有序组织劳务输出。
四是推动农畜产品产销对接。各地易迁办要协调商务、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充分发挥当地大型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相关企业的销售主渠道作用,组织开展产地对接、产销对接,在保障本地生活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扩大对武汉、孝感、黄冈、荆州等疫情严重“封城”地区销售,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卖难问题。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贫困地区鲜活农产品产得出、运得出、销得出。充分利用“互联网+”拓宽销售渠道,发挥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带动作用,探索定向配送、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等方式,积极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多渠道及时售出扶贫农畜产品,实实在在转化为贫困户手中的“真金白银”。
五是分区分级科学有序恢复农业生产。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风险评估,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春耕备耕实际,坚持分区分类施策,严格有序组织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逐步恢复农业生产。继续抓严抓实农村村组封闭管理,确保无疫镇村“零输入”,有疫镇村“零输出”。在做好“外防输入”守好镇村外出通道的前提下,无疫情乡镇、无疫情村可以有序推进春耕备耕,逐步恢复农业生产。群众在进出测体温、农具勤消毒、下地不聚集的要求下,可以下田进行分散劳动。突出抓好粮食生产和生猪生产,各地易迁办要协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供销社等部门畅通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运输绿色通道,创新农业技术指导和服务,精准做好种子、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储备调运。从事农产品加工、农资生产、饲料生产的农业企业,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逐步恢复生产和经营。
六是加快谋划和推进后续扶持项目。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鼓励引导有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因时因地、因户因人谋划发展1至2个畜禽养殖、特色农林产品种植等当年能增收见效的“短平快”项目,积极主动地发展生产、实现增收。根据各地疫情影响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谋划以工代赈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山、水、田、林、路建设。围绕“补短板、打基础”,针对疫情影响可能造成的短板弱项,适当调整各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分配和使用,优先用于帮扶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恢复生产、增加收入。因疫情影响确需调整的项目,要及时按程序进行调整。在符合疫情防控条件下,支持和组织推动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提前备工备料,优先支持扶贫车间、后续帮扶及易地扶贫搬迁补短板项目复工复产。加快十堰、荆门、恩施等省内新建补短板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全面推行“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简化项目入库和公告公示流程,加快项目招投标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开工、复工。
七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尽快将已下达的中央、省财政支农惠农资金拨付到生产经营主体和龙头企业,相关补贴及时发放到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全面排查受疫情影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扶贫小额信贷情况,对已经享受金融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但受疫情影响导致还款困难的,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延期期间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原合同利率;不得因疫情造成的客观不利原因为由,拒绝合理信贷或对存量贷款无故抽贷、断贷;对疫情期间逾期贷款,视情况可启用风险补偿金偿还。在现有资金管理制度框架内,允许县级调整和优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使用要求,向产业项目、就业支持、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倾斜。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通网络放贷平台,通过线上服务,提前做好信贷审批和资金往来结算,力争3月中下旬基本恢复农发行、农行、邮储行、农商行等主办行的农村营业网点,力争5月下旬前累计发放“三农”贷款高于去年同期水平。相关保险机构要加快对因疫情防控错过嫁接时机受损的育苗企业、受“倒春寒”灾害影响的种植大户理赔进度,降低规模育苗企业和种植大户的灾害损失。对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易迁户做到“应贷尽贷”,为易迁群众恢复发展生产提供资金支持。
八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结合疫情排查,进一步核查易迁群众“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情况,及时解决群众吃穿、住房、饮水、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困难,确保基本生活有保障。全面梳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和省際交叉考核等发现问题,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依托省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开展对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中的脱贫人口、边缘人口的监测预警和管理,加大临时救助和帮扶力度,符合政策兜底的全部由政府兜底保障,防止因疫情影响出现脱贫人口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
〔作者单位:湖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