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变迁中新式民的身份认同困境

2020-05-27 09:47邓超鸣张敏郝文帅
农业与技术 2020年9期
关键词:社会工作者农村居民民居

邓超鸣 张敏 郝文帅

摘 要:农村变迁过程中,“村企联建”新民居模式在改善村民居住環境的同时,也使农村出现新“式”民群体。新“式”民由于生活空间市民化和居住环境农村化的矛盾而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出现自我身份定位模糊、市民身份高度排斥、社会认同基础缺失、未来身份归属不明等困惑。自我认知分化、情感归属剥离、社会认同低下以及内外环境差异是造成新“式”民身份认同困境的原因。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推动居民思想转变、搭建居民信任平台、促进城乡社会融入3个方面,实现农村新“式”民身份的认同。

关键词:农村变迁;新“式”民;身份认同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754/j.nyyjs.20200515057

随着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是党和国家在新时期的重要历史任务。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于生活方式和生活环境的改善需求日益强烈。河北省作为一个人口大省,2009年初做出了实施农村新民居建设的战略决策,开始大力实施“千村示范”工程,把优化农村环境和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居住方式作为目标。在河北省的农村新民居建设过程中,依据“村民自愿”、“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安排”的原则,探索出具有村民自建、村企联建、集体主导、村民集资,集体统建等特点的主要模式。本文通过对河北省H村“村企联建”新民居建设模式进行调查,旨在研究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具有居住空间市民化和生活环境村庄化双重特点的新“式”民群体,在环境变化中出现的身份认同问题,推动新“式”民群体对自身角色转换的适应,更好地实现城镇化目标。

1 新“式”民身份认同的现状

自2009年河北省实施新民居“千村示范”工程以来,“村企联建”的新民居建设模式成为主要模式之一。“村企联建”模式受企业经营效益波动影响,资金链条的持续性成为新民居建设成功的关键性因素。在河北省H村“村企联建”新民居建设过程中,由于开发商事先对房屋买卖和居民需求问题考虑不周,只有部分村民通过购买的方式住进新民居,另一部分村民仍在传统的村落住房内生活。由此产生的村民群体分层现象使得新“式”民在自己的身份认同方面出现自我身份定位模糊、市民身份排斥、社会认同基础缺失、未来身份归属不明等问题。

1.1 自我身份定位模糊

自我身份定位是对自己目前归属的判定,是对于“我是谁”问题的一个准确回答。个体在判定自己的身份归属时,不仅是其主观直接判断的结果,还是个体与其他社会成员相比较的结果[1]。通过与统一群体的其他社会成员相比较,H村的新“式”民与通过购买本村的新民居住房,使住房空间实现了现代化,达到了城市社区居民的住房水平。但是H村的新民居建设空间在地域划分中仍归属于村级区域,在城乡二元结构的划分中仍属于乡村体系。新“式”民的生活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社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其生活方式仍遵守着村庄化的习俗。故此,在住房空间现代化、市民化和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村庄化的矛盾影响下,新“式”民对于“我是谁”的问题无法确切回答,对于自我身份的定位与认知比较模糊。

1.2 市民身份高度排斥

农村居民对土地的眷恋是生存本能的体现,是在长期的农村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土地依附关系。在我国的很多农村社会中,“小富即安”和“衣锦还乡”的价值观念仍占据主导地位,“光耀门楣”的生活理想依然是农村居民的奋斗目标。新“式”民群体虽然实现了居住环境的现代化,受浓厚乡土情结的影响,仍然将自己定义为农村村民。新“式”民群体受自给自足生活方式的影响,对于城市社区生活方式的接受程度较低,对市民的身份高度排斥。

1.3 社会认同基础缺失

信任作为重要的社会机制具有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维系社会秩序、增进身份认同与社会融合等功能[2]。在我国同质性较高的基层农村社会,宗法关系不仅是维持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式,也是增进农村社会信任基础的重要手段。在宗法关系作用下,村民们在长期的生活中构建起了一种集体信任关系。新民居住宅与原村落之间的距离,使得新“式”民群体与其他村民之间的信任基础出现裂痕。村民认为新“式”民群体是脱离了农村的社会结构的城市人,并渐渐与其疏离。除此之外,城市居民因为新“式”民群体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村庄化以及以农业生产作为经济收入来源,对于新“式”民群体市民身份认同度较低。

1.4 未来身份归属不明

在身份认同过程中,群体不仅要回答“我是谁”的问题,更需要明确“我将要成为谁”的问题。农村一直被人们冠以“贫穷”和“落后”的刻板印象。农村社区居民对于自己未来的预期比较明确,大部分都是以成为城市社区居民为目标。近几年来城市社区的房价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农村居民的收入增长速度,农村居民只能“望房兴叹”。城市消费水平也随着经济的增长不断提高,农村居民对于城市社区的快节奏生活和高消费水平的适应能力较弱。除此之外,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村的治理和开发得到了国家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新民居建设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了现代化的居住场所。城市社区发展的遥不可及和农村社区发展的日新月异,使新“式”民群体对到城市生活的目标产生了动摇。继续追求与安于现状成为新问题,也使得新“式”民群体对自己未来的身份归属不明。

2 新“式”民身份认同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自我认知迷茫

吉登斯认为,“自我认同是指个体依据其生活经验不断认识其自身,并在不断反思中明确自我概念”[3]。自我概念的明确受个体自我认知能力和认知水平的影响。家庭背景和生活环境又是影响个体自我认知能力和认知水平的关键性因素。Cass(1984)的模型包括6个阶段:身份困惑、身份比较、身份容忍、身份接受、身份骄傲、身份整合。就目前来看,新“式”民群体处于身份困惑和身份比较阶段。在巨大的生存空间的转变下,新“式”民群体的自我认知出现市民和村民的分化。新“式”民群体在居住空间上市民化,但居住空间的转变并没有带来生活方式和制度性身份的转变。新“式”民群体内心处于自我的评价处于一个“村民-市民”的矛盾状态,自我认知出现迷茫。

2.2 情感归属剥离

费孝通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4]。在这种“差序格局”中,村民们有相同的乡土记忆,并通过对土地的依附和长期的劳作将其传承。基于浓厚的乡土情结,农村社区居民对村庄具有高度的归属感。新民居住宅与原村落的分离,空间距离的拉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新“式”民与村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随着物理空间的拉大,新“式”民群体在农村这个极具情感化的社会系统中,会遭受农村社会的排斥,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远离农村社区的活动中心。新“式”民群体会被农村系统边缘化,其的精神需求和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对村庄的情感归属处于一种被剥离的状态。

2.3 社会认同低下

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在人与人互动之间建立起来的身份认同不是抽象的产物,受社会环境的影响。新“式”民作为农村居民向市民转化的过渡群体,与农村居民和市民都有一定的差异性。从社会分类来看,新“式”民与村民的区别在于居住空间的现代化,与市民的区别在于生活方式的落后化。基于以上差距,村民认为新“式”民是优于村民的市民,而市民又会认为新“式”民在空间距离上与城市并未产生实质关联,因此还是村民。而新“式”民群体既很难重新融于村民群体,也不能融入市民群体。由此导致的双重困境使得新“式”民群体的社会认可度比较低。

2.4 内外环境差异

华生曾说:“环境改变的程度越高,则人改变的程度也越高了。”不同的生活环境会影响人们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新“式”民搬入新民居环境,从原先的村庄内分散居住转变为较为集中的单元房生活,生活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其生活方式也必然会随着家庭内部生活环境的变化而产生相应的变化,使新“式”民群体开始与乡村生活方式剥离。但同时,更外层的整体村庄环境没有较大改变,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社区还有极大的差距,村庄也还保留着一些传统的生活习俗,在地域归属和生活环境上仍然属于乡村。这2种生存环境的差异与空间的双重性,使得新“式”民对于生活方式的行为选择处于交织状态,也让新“式”民对于自我身份的认知产生矛盾。

3 新“式”民身份认同的良性化策略

3.1 推动居民思想转变

新“式”民群体对于新身份认同的关键在于其对新“式”民身份的认可和接纳。社会工作者要帮助新“式”民群体转变思想观念,使其从内心深处接受新身份。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新媒体网络技术宣传城市化和新民居建设的优势,以及城镇化发展过程中所要经历的几个阶段,让新“式”民正确认识到自身身份的出现是城镇化过程中的正常且必要的结果,自己的行为选择和生活方式不存在城市农村两者只能选择其一的现象,个人的生活方式是自己的经验总结也是最适合自己的生存策略。无论是偏向城市化还是保留更多的乡村习惯,对于新“式”民来说都是在变化过程中做出的尝试,是基于自身生存经验而做出的利己选择;社会工作者通过政策宣传和文化倡导等形式,构建新“式”民学习、生活的社会化平台,使新“式”民逐渐适应城市化的生活状态,促进新“式”民群体对城市化的接受和新身份的认可。

对于村民和市民2类群体,社会工作者也可以向其宣传新“式”民概念,解释新“式”民群体产生的背后的历史逻辑,提升村民与市民对新“式”民群体的接纳与认同,削弱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对新“式”民的排斥,改变新“式”民群体被边缘化的现象。

3.2 搭建居民信任平台

随着新“式”民群体边缘化问题的出现,其在农村社會的信任基础逐渐丧失,缺乏组织的信任。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为新“式”民群体搭建居民信任平台的方式,构建新的信任基础。可以通过培育和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的形式将新“式”民的诉求和利益进行整合并通过正常的渠道表达出来。新“式”民的利益诉求被整合为集体利益的过程,正是其社区参与的过程。通过社会组织的利益整合,新“式”民群体的边缘化问题将会得到缓解;社会工作者通过搭建居民信任平台可以加强新“式”民群体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加深社会交往,增强其对新社区的情感归属和社区融入。

3.3 促进城乡社会融入

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深入,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是实现新“式”民身份认同,实现城镇化的必由之路。社会工作者可以发挥其资源链接的能力,积极为农村地区引进企业投资和技术资金,推动当地农业由人工种植向现代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推动当地经济由以第一产业为主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齐头并进方向发展;加强农村的社区意识宣传和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增进社区文化服务软实力。通过增强对农村社区的治理和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增强农村居民对城市化的认识,增强新“式”民群体的社会融入,进而促进其身份认同。

参考文献

[1] 朱元.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民工身份认同研究——以湖北省Q村为例[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07):220-221.

[2]唐兴军,王可园.新生代农村居民工的身份认同困境探析——基于信任的视角[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104-110.

[3]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M].赵旭东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

[4]费孝通.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责任编辑 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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