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的设计与实现

2020-05-27 12:59邱志章朱连伟顾文钰
浙江水利科技 2020年3期
关键词:主管部门事项标准化

邱志章,朱连伟,顾文钰

(杭州定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 杭州 310020)

1 问题的提出

自水利部提出水利工程要从“重建轻管”向“建管并重”转变后,全国各地开始“大力度”“大落实”地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为全面提升全省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2016年1月,浙江省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提出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明确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1]。2016年2月,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指导和推动各地全面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浙江省水利厅于印发《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 — 2020年)》,提出建立完善水利工程管理标准体系,并建立“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平台”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和监督服务平台”[2]。

随着大量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平台的上线运行,但当前浙江省仍然采用现场实地监督检查的方式,无法及时、高效地对全省10 000多项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开展监督工作,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迫在眉睫[3-5]。本文按照浙江省水利厅印发的“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信息化建设总体设计方案”要求,以标准化运行管理事项为核心,结合水库、堤防、水闸等11类水利工程特点,开展监管平台创新设计研究,以实现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化管理的在线管理和实时监督的目标,为强化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护,切实优化水资源、提升水质量、完善水生态,最大限度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提供技术保障。

2 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技术,开发建设监管平台,围绕“十一化”(责任具体化、运行管理目标化、人员定编化、经费预算化、设备完整化、监测规范化、养护常态化、培训制度化、范围界定化、环境绿化美化、管理信息化)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目标,实现对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创建过程管理、创标工作考核和创标后依标运行管理全过程的监督与管理,以及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日常审批业务的协同管理。具体目标如下:

(1)能查看:通过监管平台,完成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程名录的上报与相关信息的收集,并结合地图进行展示,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线查看工程基础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台账资料等信息提供支撑,以便于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2)能服务:通过监管平台中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录、年度计划、月度进展、宣传培训等信息的上报与审核以及验收结果上报、创标进展统计、数据完整率统计等功能的开发,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标准化创建过程管理、创建工作考核提供服务;通过监管平台中控运计划、汛前检查年度检查等上报与审批及日常督查检查的上报等功能开发,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相关业务管理工作提供服务;

(3)能监督:通过监管平台中对工程运行管理状况的实时动态监管、对非标准化管理工程的提醒告警等功能的开发,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后依标运行管理情况的实时监督与管理提供支撑。

通过监管平台的建设,改变全省水利工程传统的管理模式,提高水利工程管理水平,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3 需求分析

根据浙江省发布的《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2016 —2020年)工程名录》(2019版)及《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2018年)》,全省11类工程共10 107项水利工程需要进行标准化创建,并建设相应的运行管理平台。随着创标工作的不断推进,传统的监管模式已难以满足要求,监管平台的建设迫在眉睫。为更好地开发监管平台,现对其功能需求进行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3.1 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需要

全省水利工程需要在2016 — 2020年的5 a内全部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工作,创标工程数量众多,创标前管理水平不一,需要分年度、分层次进行创标;每年因工程新建、扩建、加固、改造等活动,工程名录都需要进行调整;为掌握全省标准化管理创建进展情况,各市、县(市、区)每年、每月都需要填报创标进展情况;各类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情况、验收结果、验收报告等信息也需要能够实时统计和查看。

3.2 创标后工程标准化运行监管工作需要

全省10 000多项水利工程完成标准化管理创建后,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按照省市县三级管理权限对这些水利工程进行分级的监督和管理,并能够对自己管理职责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状况(包括工程检查、安全鉴定、隐患治理、维修养护、调度运行等事项)进行在线查看与实时监管,对未按照标准运行管理的工程进行提醒和告警。

3.3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日常业务协同办公需要

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目前还没有系统性的水利工程管理业务协同办公信息化平台,有些工作主要以线下纸质上报、人工统计汇总的途径,效率比较低。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业务协同办公也需要实现信息化和电子化,以提高业务办公效率。

3.4 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工程管理单位的层级化协同监管需要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监管行为进行监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工程管理单位的工程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被监督的部门对督办指令的执行情况也需要反馈给监管部门,从而实现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工程管理单位的层级化协同监管。

图1 监管平台总体框架图

4 平台设计

4.1 总体架构

监管平台总体框架包括采集与业务支撑层、数据层、服务层、业务层与用户层。系统的总体框架结构见图1。

(1)用户层。用户层主要包括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2)业务层。业务层提供具体的业务功能,即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功能,具体提供包括红绿灯监管、工程信息、运行监管、创建验收、日常事务等业务功能模块。

(3)服务层。服务层连接业务层和数据层,提供统一认证、短信服务、地图服务、报表服务以及数据上报服务等支撑服务功能。其中,数据上报服务主要为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平台上报数据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

(4)数据层。数据层是系统的基础和核心,主要采集和存储各类数据,包括工程基础数据库、实时监测数据库、工程管理数据库、空间数据及标准化专题数据库。

(5)采集与业务支撑层。采集与业务支撑层负责采集监管平台所需的数据,主要由各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上报。此外,还包括浙江省水文局水雨情信息展示系统与浙江省水利厅标准化视频图像系统。

4.2 功能设计

平台以能查看、能监督、能服务三大目标为核心,按照“红绿灯监管+六大功能模块+一个辅助模块”的布局进行平台建设,即“红绿灯监管+首页、工程信息、创建验收、运行监管、日常事务、待办事项+其他功能”。功能架构见图2。

图2 监管平台功能架构图

4.2.1 首 页

以图标的形式为平台提供工程信息、创建验收、运行监管、日常事务、待办事项、辅助功能以及红绿灯监管等模块的快速入口。其中,辅助功能中的提醒告警和通知公告具体事项可在首页直接展示。

4.2.2 红绿灯监管

红绿灯监管功能是在地图上利用红、黄、绿3种灯表达工程的调度信息、运行水位、放水预警、安全监测、设备状态等实时运行状态和工程巡查、工程检查、维修养护、工程隐患、运行管理平台使用情况等实时管理动态,实现对工程运行、管理状态的可视化监管,并提供按行政区划和工程名称搜索查询和按行政区划统计工程标准化管理情况的功能。

4.2.3 工程信息

工程信息模块集中展示水利工程的基础信息,主要包括工程的综合信息和特征指标,工程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工程各级安全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水利工程电子台账、工程图片和全景图等,并提供工程地图查询功能,实现工程信息的全方位掌握。

4.2.4 运行监管

运行监管模块提供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山塘、水闸、海塘、堤防、泵站、灌区、农村供水工程、圩区等11类水利工程的工程巡查、汛前检查(灌溉前检查)、年度检查(汛后检查/灌溉后检查)、观测资料初步分析、控运计划、调度运行、工程隐患和维修养护等运行管理事项的查询统计功能,以督促基层水管单位日常工作依标、依规开展。

4.2.5 创建验收

创建验收模块提供名录内水利工程验收情况按工程类型、行政区划的统计和上传验收结果和抽查复核结果功能,并根据工程上传的资料进行线上评分,实现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过程的管理。

4.2.6 日常事务

日常事务模块提供控运计划网上流转审批、防汛检查任务的下达和结果上传以及标准化管理月度进展情况、年度计划、工程名录调整、宣传信息、培训信息、典型工程等信息上报功能,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4.2.7 待办事项

待办事项按类型分为督办事项和审核事项,该模块是对收到的督办、发出的督办,以及审核等事项进行处理。同时可以为每个用户生成个性化待办事项列表和针对性的提醒,便于处理日常工作。

4.2.8 辅助功能

主要包括通知公告、统计报表和建议意见功能,其中通知公告为监管平台开发单位和各类用户提供平台更新、数据上报、工程验收情况等的通知和公告发布功能,便于通用、共性内容在平台内部的传递。统计报表模块提供动态数据完整率、日常督查数据、宣传信息报表生成及数据自动统计功能,为用户的日常统计及年终考核工作提供便利。建议意见为平台用户发表建议意见提供通道,用户可以对平台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供开发单位完善平台时参考。

4.3 业务流程

4.3.1 事项督办流程

事项督办程序是通过工程运行管理平台上报的运行管理数据实时监控各个工程的标准化管理运行状况,一旦发现有工程处于非标准化管理状态或不安全状态,则自动生成督办信息,并根据系统预设的督办关联机制,将督办信息自动发送至待办事项模块(同时也发送到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用户登录平台后即可看到督办信息,处理完成后可反馈至对应的督办部门。督办流程见图3。

图3 事项督办流程图

4.3.2 协同服务流程

协同服务事项是通过工程运行管理平台上报需经过监管平台审核的事项或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需要审核的事项,包括事项上报、事项审核、结果下达等。系统将审核信息通过调用接口服务的方式发送至平台中的待办中心模块,用户登录平台后即可看到审核信息。以安全鉴定事项为例(流程中的第三方单位不参与线上协同流程),协同服务流程见图4。

图4 安全鉴定事项协同服务流程图

5 平台实现

本平台选择Windows 7操作系统支持下的Microsoft Visual Studio C#.NET 2012和SQL Server 2010数据库进行软件代码编写。目前平台初步建设完成,已接入全省各标准化管理平台,为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过程管理、工作考核管理、创标后运行维护监督管理与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与保障。平台页面见图5。

图5 平台页面图

6 结 语

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以实现“能查看、能服务、能监督”为设计开发主旨思想,目前已接入全省9 000余项水利工程标准化实时运行状态和管理状态等数据,将传统的现场监督转变为在线监管为主、现场实地监督为辅两者相结合的工作形式,有效解决了现场监督任务繁重、监督人员不足、监督对象难以覆盖全面、监督不及时等问题,使管理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全方位、实时掌握工程安全运行状况,创新地引领了水利工程管理革命性的变更。下一阶段将结合省浙江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及智能技术应用需求,做好平台进一步升级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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