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旭东 杨晶晶 赵美花
摘要: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不仅为我国金融行业带来崭新的发展前景,且它以快速简单和低成本的交易优势在我国取得了长足发展,国民经济与互联网金融的关系愈加密切。因此,通过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结合现有国内互联网金融风险案例-"日金宝"事件,掘其根源并提出风险防控机制。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日金宝
一、案例背景
2015年9月21日下午,北京金融街的证监会门前聚集了一批请愿者,场面异常混乱。聚集者们是因为一个叫“泛亚日金宝”的产品无法兑付而发起了这次请愿。
董事长单九良于2011年在云南昆明成立了该交易所,全称为“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泛亚自成立起,就一直对外宣称已近有14种稀有稀土金属品种在交易所上市,如铟、锗、钨、镓、钴、铋、锑、镝、硒、碲、钒、铽等,是最大的最具规模的稀有金属交易平台。除此之外,铟、锗等7个品种的交易量、交割量、库存量为全球第一,特别是铟的库存量,已经占到全球的95%。
二、案例描述
(一)“日金宝”的定义
“日金宝”是由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打造的一款创新类自主理财增值服务。通过日金宝,每天可获得万分之3-3.56的收益,一年最高收益可达到13.68%。最高收益是活期存款的390倍,是一年定期存款的4.56倍。投资日金宝流动性强,当天投资第二天可支取收益,無手续费。
(二)案例概况
据了解,自2011年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开盘以来,超过22万的投资者参与交易,日金宝的规模高达430亿元,这如此巨大的投资热浪令整个市场震惊。如此广泛的受害群体和如此巨大的交易金额,让整个事件愈演愈烈。2015年9月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资金链断裂,价值高达430亿元的“泛亚日金宝”的产品无法兑付,而遭到投资人集体公开请愿维权。泛亚通过人为操纵极力掌握稀有金属的定价权,使得稀有金属的价格持续上涨,稀有金属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造成供大于求的虚假繁荣景象,这也使日金宝这种理财产品达到了稳赚不赔效果。这场商业骗局主要是由于政府监管不力以及投资者的贪婪。为何泛亚事件会演化成庞氏骗局?简言之,人为操控影响稀有金属市场定价,纵容价格趋势非理性上升,造成关联厂商供给过剩,营造净赚收益、不担风险的虚假氛围。
(三)爆发根源
1.政府
泛亚自喊护国资源口号,令政府兜底窟窿,可归因于监管不足,对泛亚的“伪三方存管”,昆明监管委并未履行职责,反而扮演了信用背书角色。在此过程中,立法漏洞引致规范体系不健全。
2.行业
行业信息不透明造成不规范扩张。信息风险集聚演变成流动性问题,第三方银行如同虚设,行业无自律使互联网金融平台需建立大数据征信体系。
3.个人
经济理性人假定不成立,生活人往往多偏向投机,对高收益诱导产品缺乏抗拒力。本例大部分消费者信任泛亚就在于很好地绑定国家稀土战略安全,这个宏观政府信用背书很重要。同时,银保违规推荐也促成此事,作为第三方监督者,忽略信用安全原则,违反保护投资者权益初衷。
(四)存在的金融监管隐患
1.第三方监管体系的缺失
泛亚在销售日金宝等理财产品时,宣称资金由银行监管,能够保证资金的第三方托管。实际上泛亚只是通过银行转账,直接将资金转入自己的对公账户。资金第三方监管体系的缺失是造成泛亚事件风险隐患的技术性因素,也是导致公司肆无忌惮动用投资者资金的重大制度隐患。
2.发行类产品监管宽松
泛亚作为有色金属交易所,不能够发行理财产品。虽然泛亚将日金宝称之为受托业务,但该产品无论从宣传还是产品的本质属性都具有理财产品的典型特征。正是对发行类产品存在监管漏洞,才导致类理财产品发行泛滥,随处可见。另外,受托业务不够规范及监管宽松也为日金宝等类理财产品提供了可乘之机,大开方便之门。
3.银行代卖金融产品存在监管真空
多年来,我国居民对银行信誉高度认可,各类公司利用该契机,借助银行来销售金融产品。如金融产品出现风险,将有损银行的信誉。泛亚推出的日金宝之所以销量畸高,与该产品以银行为主要营销渠道不无关联。如某银行省分行销售泛亚产品金额高达70亿元。泛亚事件导致投资者损失严重,这与代理银行及监管部门风险监管能力不足、监管机制不健全密切相关。
4.理财产品宣传标语的监管缺失
泛亚推出日金宝的重要宣传标语是保本、零风险,这恰好迎合了投资者既想获得高收益,又不想承担风险的傻瓜心态。因此,对各类金融产品宣传标语的监管缺失正是导致各类交易所、P2P平台和各种投资理财公司极尽所能的大兴虚假广告之风的源头,也是各类金融理财产品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的重要诱导因素。
三、启示
(一)宏观政府
在政府层面上,由审批制稳过渡为备案制,对整体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布负面清单。同时加快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为投资者利益保障设最后一道防线。积极推动传统经济部门革新,促利率市场化并扩大经济私人资本进一步纳入金融市场范畴。积极为投资者个人信息创造保护层,打压违法买卖个人信息。
(二)中观行业
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协会,打击非合规操作和损害消费者权益,严禁行业内部恶性竞争。发挥行业自我督促,维护业内秩序,接受民众监督,提倡产业成员积极防范危机,推进风控升级,维护共同利益。
(三)微观个人
投资者个人应加强自身风险防范意识,优化投资管理水准,秉持收益风险正相关的本质准则,不轻信过高预期收益及零风险保证,炼成优良网络理财习性,强化自我保护意识与技能。
综上,有关监管部门要确实掂量检查管理与风险特色、金融创新之间的关系,重点关注互联网特征,做好相应风险管理机制,确保互联网金融业务合规前提下降低监管力度及鼓励创新,使互联网金融最大可能地发扬社区精神。联合好政府、行业、个人三方举措,才可吻合互联网金融绿色生态发展的愿景,不辱使命推进互联网金融内部市场化,形成特色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壁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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