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茗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之年。在消除绝对贫困之后,如何巩固脱贫成果,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实现可持续脱贫,是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和挑战,同时对于我国贡献可持续发展目标,向世界分享中国的减贫方案与经验具有重要价值。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既要解决最后一批绝对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终结中国的绝对贫困现象;又要巩固之前的脱贫成果,确保已脱贫人口真脱贫、不返贫。在全球经济社会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特殊状况下,2020年我国的脱贫攻坚面临新的挑战。近日,本刊记者就实现可持续减贫及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建设的相关问题采访了中国农业大学的李小云教授。
李小云教授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也是小云助贫中心发起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扶贫政策研究和实践工作,并于2015年初开始扎根基层,深入云南省勐腊县贫困瑶寨河边村开展一线扶贫实践。访谈中,我们能够感受到李小云教授对脱贫可持续性的隐忧,也看到了可持续脱贫的未来方向。
要帮助扶贫对象成为新型农民
Q:从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角度看,贫困户在跨过“贫困陷阱”的“关键性门槛”之后,如何确保他们能够稳定脱贫?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扶贫工作又有怎样的启示?
A:中国的贫困问题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仍然是乡村和农民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过去我们一直讲“农村扶贫开发”的主要原因。乡村振兴的问题实际上也还是一个落后地区农村的发展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的减贫工作需要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衔接,让乡村振兴成为农村减贫工作重要的长效机制之一。
对于很多陷入“贫困陷阱”的贫困群体而言,如果没有特殊的政策扶持,单靠他们自己的努力是无法摆脱贫困的。这就好比在改革开放初期,如果没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样特殊的制度型政策变革,中国大多数农民都不可能致富一样。所以,脱贫攻坚超常规的政策措施就是为很难在一般的经济生产活动中受益的贫困农户提供帮助。
现在这些群体从总体上已经走出了“贫困陷阱”,但是走出“贫困陷阱”之后,能否稳定地脱贫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两个重要条件:一是从制度和政策角度,有能够有效防止返贫的保障性政策;二是贫困农户有一个稳定的、可持续的产生收入的机制。这两点实际上最终还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
从此次新冠肺炎的流行所产生的影响来看,应对突发性风险是减贫是否可持续的重要方面,这一点在我们以往的农村减贫政策和战略中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总体而言,应对风险的关键是生计体系要多元化,例如贫困农户的收入不能只依靠出去打工。当然,也不能够完全依赖于经济作物的生产,需要多元化的布局。
Q:扶贫对象的发展能力建设在可持续生计体系中居于什么位置?如何认识扶贫对象发展能力建设这个课题?
A:过去我们对于贫困群体的发展能力往往更多重视技术,花了很多力量搞各种各样的技术培训。实际上,技术当然很重要,但是贫困农户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多元化的生计体系,不仅仅需要农业技术,在很多情况下,农业技术本身也并不一定能发挥作用。如我们经常针对农户展开的种植技术、养殖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很多农民实际上不太感兴趣。
首先,农民对这些技术比较熟悉;其次,这些技术也不会给农民带来较大的收益。所以,农民需要的是综合性的能力培养,这包括对市场的开发,信息的捕捉与掌握,新的产业机会等等各个方面。未来无论从乡村振兴还是减贫的角度来讲,培养新型农民都将是一个挑战。我们要对已有的传统概念、方式和模式进行反思。
避免返贫风险需提早规划多元生计
Q:从您参与河边村扶贫实践的研究与经验看,要实现可持续脱贫,避免“群体返贫”现象,有哪些挑战?
A:我在云南省勐腊县河边村从事扶贫实验已经五年了,2015-2017年是建设阶段,2018-2019年是脱贫阶段,2019年全村农民从瑶族妈妈客房所延伸出的新业态产业收入达到了比较高的水平,全村基本实现了脫贫。
实际上我们从2018年就开始考虑产业的多元性,明确提出河边村脱贫必须基于应对风险的复合型产业体系。尽管如此,由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河边村在实现脱贫之后将有可能出现很大程度的返贫。
从这样一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可持续脱贫的难度是非常大的,贫困的缓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环境的经济发展状况。当然,在出现这种风险的情况下,农户依然需要采取灵活的生计应对策略。河边村村民在疫情缓解之后,便开始展开有组织的外出打工,利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中国老挝高铁项目提供的工作机会,通过短期的打工收入来弥补新业态产业的损失。
Q:完成最后的脱贫攻坚任务,难点在于如何让最后的那些处于贫中之贫、困中之困的群体摆脱贫困。如何调动这些扶贫对象参与扶贫产业并持续获益?
A:全世界的扶贫就是两种方式,一种是现金转移,即按照收入贫困线通过现金转移的形式补充工资不足的一种扶贫方式。这是很多发达国家采用的扶贫方式,这种方式非常有效,但容易产生“养懒汉”现象。
另一种就是在发展中减少贫困,也就是鼓励贫困人口通过积极参与经营活动,增加收入,摆脱贫困。在脱贫攻坚战役中,对口帮扶、定点扶贫等方式大多采用支持贫困地区产业,鼓励贫困农户参与产业开发,从而增加收入。这是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和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的措施。从实践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措施往往对有劳动能力,文化教育素质比较高的农户来讲,效果更好;而对那些缺乏劳动能力,文化教育素质较低的农户往往效果不太好。因此,通过经济开发活动,如何能更有效地覆盖最贫困的群体,是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难点。
这一方面需要从改善贫困群体能力入手,同时更重要的是要多支持有利于最贫困群体能够参与的产业类型和管理形态,比如通过土地入股的形式就能使得很多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农户直接受益于扶贫开发。
“后扶贫时代”更需要可持续的政府、社会投入机制
Q:您认为“后扶贫时代”扶贫工作的重要变化将是什么?
A:脱贫攻坚战中,政府不仅从各个渠道投入了巨大的资源用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经济发展和贫困农户的脱贫,同时也动员全社会,尤其是企业,投入了巨大资源。因为脱贫攻坚的目标是消除农村绝对贫困,通过超常规的动员来筹集巨大的资金去补齐短板,是必要的也是有效的。
2020年之后,中国的贫困格局将逐渐演化为以相对贫困为主,因此,这种以政府动员为主的资源筹措形式不大符合应对相对贫困的需要。首先,有效应对相对贫困主要取决于长效机制的建立,如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不同的方面制度机制。其次,随着贫困人口基本生存问题得以解决,虽然单纯投入式和转移性的资源筹措仍然是需要的,但是总体上来讲,应对相对贫困不可能像解决绝对贫困那样调动大量资源投入。因此,2020年之后,需要建立一个可持续的由政府和社会分工负责、共同投入农村减贫工作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