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艳
多发性骨髓瘤(multiplemyeloma,MM)属于恶性浆细胞疾病的一种,故而病变起始位置就在人体的浆细胞中,B淋巴细胞发育到最后阶段被称为浆细胞,继而此类病症也被称为B淋巴细胞病症与浆细胞瘤[1]。引发疾病机制有多方面,但临床中尚未明显,易发多数发生于40岁以上人群,其中老年人居多,临床症状多以贫血、感染、骨痛等为主,此病影响日常生活质量,因而需及时早治疗。本次探究选取了2016年9月-2019年2月在我院收治的50例多发性骨髓瘤骨病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硼替佐米结合地塞米松治疗多发性骨髓瘤骨病的临床效果,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选取50例多发性骨髓骨病患者为研究对象,均在我院收治,时间2016年9月-2019年2月,均符合多发性骨髓瘤诊断标准[2]。将患者随机分为2组,每组25例,试验组与对照组,试验组中男15例,女10例,年龄45-78岁,平均年龄在(61.2±8.7)岁,对照组中男13例,女12例,年龄46-79岁,平均年龄在(62.3±9.5)岁,两组患者分别从年龄、性别方面进行对比,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纳入标准:无精神病史沟通无障碍;符合多发性骨髓瘤诊断标准;年龄≥45岁,且患者自愿,家属签署同意书。
排除标准:研究使用药物过敏;身体其他器官存在严重疾病,且患有精神病史无法正常沟通;中途退出者。
给予对照组常规治疗,药物选择注用射硫酸长春新碱(生产厂家: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国药准字:H33020421)规格:0.1mg,+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生产厂家: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2020514),规格:1ml:1mg,+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生产厂家:辉瑞制药(无锡)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93251)规格:5ml:10mg,以上均采取静脉滴注,注用射硫酸长春新碱每天用量在0.4mg,前四天连续使用,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每天用量在20mg,20天以内连续使用,盐酸表柔比星注射液每天用量在10mg,前四天连续使用,几种药物连续治疗30天为1个疗程,连续治疗3个疗程。
给予试验组综合治疗,硼替佐米(生产厂家: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2055)规格:3.5mg,+地塞米松(生产厂家:上海现代哈森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1021924)规格:1ml:5mg,硼替佐米:静脉滴注,每日用量在1.3mg/m2,分别在1、4、8、11天为患者用药,地塞米松:每日用量在20mg,分别在1、2、4、5、8、11、12、21天给予患者使用,药物连续治疗30天为1个疗程,连续治疗3个疗程。
血磷、血钙:观察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磷、血钙水平变化并进行对比。
不良反应:观察记录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率并进行对比,白细胞减少、恶心、呕吐。
统计学分析:统计分析资料一般运用PSS23.0统计学软件处理数据。数值变量数据采用(x±s)表示,采取t检验;无序分类数据以百分比率(%)表示,采取X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治疗前兩组患者血磷、血钙水平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试验组血磷、血钙水平变化均优异于对照组,且有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细见表1。
表1,观察记录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磷、血钙水平变化并进行对比(x±s)
2.2 试验组不良反应发生率6%(2/34),其中1例恶心、1例呕吐,对照组发生率24%(8/34),其中2例恶心、1例包细胞减少、2例呕吐,试验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且有明显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多嘎性骨髓瘤在临床中数治疗难度较高的疾病,常规化疗只能缓解无法治愈,继而随着病情发展到一定时期,不利于患者生存。临床曾使用造血干血细胞移植用来治疗此病,效果良好,但受资源限制,治疗难度颇大。硼替佐米属于新型靶向治疗药物,与传统药物的不同在它是使用特定的通道对泛素-蛋白酶体与蛋白水解进行阻断,对肿瘤细胞形成阻碍与抑制,从而改善患者临床症状。单一使用效果不明显,联合地塞米松,地塞米松具有抗炎作用,减轻患者炎症饭厅,并较少白细胞与巨噬细胞的聚集,综合使用可在临床中取得较好疗效。
在本文研究的数据结果中,给予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联合治疗的试验组,在血磷、血钙水平与不良反应的对比中明显优异于对照组,由此可知,硼替佐米与地塞米松联合使用可有效缓解患者病情,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综合以上分析,硼替佐米结合地塞米松治疗多发性骨髓瘤骨病,可有效提高临床治疗疗效,并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值得推广与应用。
[1]李楠, 许惠丽, 王敏芳, et al. 硼替佐米联合地塞米松对多发性骨髓瘤骨病患者生化指标的影响及安全性分析[J]. 中国临床医生杂志2018,1(8):938-941.
[2]韩娜, 李勇华, 高飏, et al. 硼替佐米联合环磷酰胺及地塞米松方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J]. 实用医学杂志, 2019,35(03):110-1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