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政策规定。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都要严格落实中发〔2016〕24号文件要求,确保‘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比例不低于80%。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办法措施,形成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科学合理的分类接收结构比例。党政机关要采取措施鼓励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安置主渠道作用,确保提供充足的安置岗位数量,不断提高安置岗位质量。”
“本意见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2018年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适用本意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落实好各项规定和任务。”
退役軍人事务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公安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医疗保障局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