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艳
近年来,为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陕西省丹凤县检察院坚持“严把四关”,不断规范案件管理。
一是严把案件“进口关”,规范受理程序。丹凤县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移送来的案件时,严格审查该案是否属于本院管辖、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卷宗材料是否齐全、卷宗是否装订成册、电子卷宗扫描和纸质卷宗是否一致等问题,发现不符合案件“进口”标准,要及时向移送机关说明情况,待其补全上述材料或符合上述标准后再予以受理。同时仔细检查涉案物证是否齐全,对实物和材料移送清单进行拍照存档,做好出库、入库登记对账工作,做到一案一账、一物一卡、账实相符。
二是严把案件“出口关”,确保结案质量。案件承办人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或者提起公诉决定后,在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对外移送前,严格审查案件法律文书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制作是否规范、送案材料是否齐全等,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手续齐备,保证结案质量,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严把案件“阅卷关”,保障律师权利。该院案管部门在接待律师时,统一接待标准,严格审查律师人、证是否一致,审查委托手续有效期、委托人身份及律师事务所函是否真实等,规范阅卷,确保程序合法。同时做好律师阅卷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将阅卷手续扫描上传,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四是严把数据“质量关”,保证统计准确。该院案管部门在统计日前,案件承办人、内勤人员根据已导入統计系统的数据初查并自行改正后,综合业务部统计员再行复查,实现统计数据“双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