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以下简称《名录》)于202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在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据悉,海南实施的“禁塑令”对具体禁止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实行名录管理,此次发布的首批《名录》将塑料膜袋、餐具等2大类8小类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范围,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种类。
《名录》明确,对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以及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餐饮具类等2大类塑料制品,从2020年12月份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
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