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洪华
(西北大学,陕西 西安 710127)
自2008年我国正式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来,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和改善,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各项工作仍然存在数量多,但质量不高、竞争力不强、保护不严和侵权多发等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需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于2015年12月18日颁布实施了《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通过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以实现知识产权由大向强、由多向优的转变升级目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为我国各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顶层设计和行动指南,也必将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1]。
2016年12月,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全国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这也是知识产权规划首次列入国家重点专项规划,明确提出将“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包括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化知识产权人才成长体系、建立人才发展和评价机制”作为知识产权发展的四大专项之一。2017年6月,为了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实施实现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人才“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知识产权人才是发展知识产权事业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最基本、最核心和最关键的要素。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人才的数量和能力素质仍无法满足知识产权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人才结构和布局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较为缺乏,存在制约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本文将在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探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课程体系建设问题。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价值已然得到高度重视和认可,为此,世界各国均非常重视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知识产权的运营和保护均需要专业的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的重要基础、关键环节和制约因素,而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人才尚未满足社会实践的需要[2]。在产业转型升级和国际经济体制变革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的人才培养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我国在致力于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同时,也有必要通过专业建设培养更多适合知识产权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3]。知识产权人才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创新源泉和发展关键,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智力支撑,而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各类问题。因此,我国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学科体系,进一步改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教育培养模式,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开拓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化视野[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自从20世纪80年代我国在30余所高校成立专利事务所培养第一批专利代理人开始,到20世纪90年代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和同济大学等高校成立知识产权学院,再到2008年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越来越多的高校获批知识产权本科和二级硕士点,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但仍然面临着数量不足、层次结构与实际需求不匹配、师资匮乏和课程设置不甚合理等问题[5]。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在数量上较为紧缺,与此同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6]。而在单一的教学模式下,如何通过增加实践性和应用性课程,以构建能与社会需求有效衔接的人才培养机制,是当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关键[7]。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一个明显的矛盾:一方面,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政策的推动下,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另一方面,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知识产权教育起步较晚,积累的经验有限,而且在学科发展、课程结构和培养机制等各方面都缺乏统一的规范性要求,制约了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果[8-9]。
陈志宏认为,我国知识产权意识较为薄弱,因此,开展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教育具有现实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0]。王春艳认为,在知识产权本科专业的课程设置当中,要充分体现培养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特色与优势,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建设,同时要进一步充实知识产权专业的选修课程[11]。马可认为,对我国知识产权专业本科课程进行改革时,应当制订科学合理的课程大纲,优化课程结构,配置适当的学时,开设实务课程,并加强实务型师资的聘任[12]。锁福涛以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创新实践班为案例,研究了理工科背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课程建设问题,认为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三个维度的知识结构,当前的课程设置应当考虑适当减少必修课学分,注重不同专业之间的衔接课和导入课的建设,完善各个阶段课程学习的匹配性[13]。徐升权发现,我国工程硕士知识产权课程多、时间少、师资建设不够、教学方法缺乏创新,进而提出知识产权课程应当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推进课程相关的教材建设、鼓励增加个性化的教学内容等建议[14]。郑淑霞认为,理工科背景的大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课程应当选用合适的教材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并注重知识产权典型案例的教学,举办由社会实务专家主讲的知识产权实务讲座[15]。邱洪华探讨了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教学模式,认为应当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多学科背景的师资团队、建立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力性和主动性的机制等,提高课程教学的效果[16]。刘银燕认为,由于全国没有统一的课程标准,导致多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存在目标定位不准、使用的教材混乱随意、讲授内容缺乏重点、课程结构不合理和课程规划缺乏体系化等问题[17]。
姜春林、张立伟和孙军卫发现,国内外高校的知识产权课程种类较多,相关课程内容之间的差异较大;国内高校以基础理论类的课程为主,应用实践类课程较少;国外高校除了基础理论课程以外,还开设了结构合理的应用实践类课程[18]。郭晓梅和栾春娟通过对中国和美国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知识产权课程设置进行比较研究后发现,美国的知识产权课程注重与经济、艺术和文化等多领域相融合,实现跨学科的教学,教学过程的形式更加多样,而我国的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却忽视了交叉学科的教育和实践应用技能的培养[19]。
综上所述,现有学者主要从专业研究生、知识产权本科、特定课程和国内外比较等多个角度,对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体系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但尚未有学者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层面,探讨知识产权专业教育过程中课程体系的构建问题,为此在丰富现有关于知识产权教育的研究文献和理论方面具有较为明显的理论价值。
在考虑从某一专业角度进行人才培养时,需要对现有的基础条件进行评估,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特色最终还是需要从课程教学中得到实现,课程设置与日常教学是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特色和专业建设的有效保障[20]。本文将通过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创造能力、运用能力、保护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等相关内容,探讨其中与之相关的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及设置问题。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第一部分是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三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分析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制度缘起和根本目的,分别阐述了“战略引领”“改革创新”“市场主导”和“统筹兼顾”等四个原则,并给出了到2020年我国知识产权建设需要实现的目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第七部分从组织领导、财政金融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和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对于以上两部分内容,本文认为,首先,可以以专业方向课或者大学生通识教育课的形式,开设知识产权发展与公共政策导论课程(学分/学时:2/36),为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或者其他非知识产权专业大学生解读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背景、决策依据、根本目标、制度价值、重要原则、组织机构、宏观政策以及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的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等内容。
其次,对于“财政金融支持”,可以以专业选修课的形式,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开设知识产权金融课程(学分/学时:2/36),重点向学生讲授知识产权质押、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托管等知识产权金融的业态形式、运行机制、政策支持和运营难点。
再次,对于“人才队伍建设”,可以以专业选修课的形式,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职业发展课程(学分/学时:1/18),重点向学生讲授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知识产权教育现状、知识产权人才相关的资格证书与报考条件、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需求现状、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的能力需求和知识产权就业方向以及知识产权职业生涯规划等内容。
最后,对于“宣传引导”,一方面可通过选修课或通识教育课的方式,开设知识产权文化导读课程(学分/学时:1/18),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或其他专业学生讲授国内外知识产权制度发展演变的历程、知识产权文化的价值和作用机制等内容;另一方面可通过专业实践课的方式,开设知识产权宣传实践课程(学分/学时:1/18),让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绘制宣传图板、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和模拟法庭等形式,将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带进课堂、企业和社会,提高各领域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
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立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关于“激励创造”战略目标的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规定了两项与其相适应的内容[10]:其一为第十七项“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其二是第二十一项“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如表1所示。对于前者,本文认为,有两门课与其相关,一是知识产权管理,该门课程可以作为专业方向课程,结合计划、组织、领导和控制等管理学基本原则,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讲授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事项的规划、组织实施和质量评估等知识、技能和策略;二是知识产权运营,该门课程可以作为专业选修课程,向选课学生讲授股权投资基金等市场化方式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建设的方式与机制等内容。对于后者,本文认为有四门课程与其相关。一方面可以以专业方向课的形式,开设知识产权国际保护课程,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讲授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工作中必须要了解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条约,比如TRIPs协议、伯尔尼公约、巴黎条约、专利合作条约、马德里协定和欧洲专利公约等。另一方面可以以专业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国外知识产权制度课程,向选课学生讲授美、日、欧等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的重要知识产权制度。同时,开设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和知识产权布局策略等课程。通过这些课程,让选课学生了解在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布局等方面,需要掌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技能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表1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创造能力与相关知识产权课程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立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当中关于“有效运用”战略目标的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规定了五项与其相适应的内容[10],如表2所示。首先,对于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本文认为,应当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指南》为基础,以专业选修课的方式,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评议导读课程,讲授知识产权分析评议的背景价值、类别内容、过程措施和主要文本等内容;其次,对于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三项与国内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防范有关的内容,可以以专业选修课的形式,向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开设知识产权风险概论,向学生讲授不同知识产权类型在国内外发展应用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其成因与防范策略等内容;最后,对于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可以以专业方向课的方式,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开设知识产权战略课程,向学生讲授我国的重点或传统产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应当制订和实施怎样的知识产权战略。
表2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运用能力与相关知识产权课程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立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当中关于“依法保护”战略目标的内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规定了十一项与其相适应的内容,具体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犯罪、新业态创新成果保护、滥用规制、职务发明和专利许可制度以及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10],如表3所示。本文认为,对于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而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最基本也是必须了解的知识内容,因此,应当以专业基础课的形式,开设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课程,全面、系统而深入地向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讲授整个知识产权法律的制度机理和法律规定。此外,以专业方向课的形式开设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课程,向专业学生讲授我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和对外合作的相关规则制度和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3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保护能力与相关知识产权课程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立足于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当中关于“科学管理”战略目标的内容[10],《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规定了五项与其相适应的内容,如表4所示。本文认为,可以以专业选修课的方式,向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开设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课程,系统地向学生介绍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相关机构和职责分工,同时,系统地讲授工业产权相关的申请、审查、注册、授权的确权机制。此外,应当以专业方向课的形式,向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开设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课程,全面地向学生介绍知识产权信息检索的机理、检索平台和检索策略,同时让学生掌握以知识产权为工具的创新评价指标和方法以及对重点产业进行海内外知识产权规划布局的策略。
表4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管理能力与相关知识产权课程
在2008年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直接规定[10],作为新增加的战略目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规定了两项与其相适应的内容,即“知识产权服务业及社会组织管理”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本文认为,对于这两项内容,应当以专业方向课的形式开设知识产权代理实务课程,向知识产权专业的学生讲授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的组织形式和各类知识产权代理工作的内容及相关技能要求。
表5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服务能力与相关知识产权课程
本文围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主要内容,通过解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探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的课程体系、课程性质和学分/学时的问题。研究认为,为了更好地执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知识产权专业的课程体系至少应当包括专业基础课程4门、专业方向课程7门、专业选修课程10门、专业实践课程1门和大学生通识课程2门。
西北大学是陕西省最早开展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单位之一,2005年11月,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正式挂牌成立,是目前我国西部地区首家,也是陕西省唯一的高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学院于2009年在法学专业下开设知识产权方向,开始探索知识产权本科人才的培养。2019年,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本科专业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并于同年开始招生。可以肯定的是,西北大学在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经验,在课程设置方面进行了较多的尝试和探索。
2018年,作为全国本科教育工作的改革试点,西北大学全面推进具有自身特色的“完全学分制”改革,以构建“一流人才培养新体系”。因此,西北大学在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过程中探索了多种培养方案。考虑到研究的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本文将对西北大学当前正在执行的“完全学分制”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体系进行研究,分析其中的现状和改进完善的方向问题。
根据现有培养方案,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本科的课程体系分为通修课程(须修满54学分)、学科专业课程(须修满49学分)、开放选修课程(须修满30学分)和实践教学课程(须修满25学分)。结合以上基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课程体系分析可以发现,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组织保障相关的1门专业方向课程、1门专业实践课程和3门专业选修课程都没有在现有培养方案中得到直接体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创造能力涉及的2门专业方向课和4门专业选修课当中,知识产权管理和知识产权许可与转让两门课在现有培养方案中有直接的开课计划,其他4门课没有在课程体系中有直接的计划;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运用能力相关的1门专业方向课和2门专业选修课均没有直接列示在现有的课程体系当中;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保护能力相关的4门专业基础课和1门专业方向课全部在现有的培养计划中得到体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管理能力涉及的两门课程当中,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与利用在现有的培养方案中有开课计划,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没有开课计划;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目标之服务能力相关的知识产权代理实务在当前的培养计划中有开课计划。
总的来看,《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中涉及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方向课在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本科课程体系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基本上都有相应的开课计划,但仍存在一些明显的问题。《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涉及的22门课程当中,仅有9门课程在西北大学知识产权本科的培养方案当中有直接的体现,仍有13门课没有直接的体现,占所有涉及课程数量的59%。为此,本文认为,在接下来的专业建设当中,需要对以下问题给予重视:其一,需要正确处理通修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按照当前的培养方案,包括政治、语文、英语和历史以及体育等通修课程占所有学时学分的34%。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专业方向课,尤其是专业选修课的学分选择空间。其二,需要继续加强师资团队的建设。众所周知,师资是课程开设的基础和前提。目前知识产权学院师资的专业背景基本上集中在法律领域,而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涉及的课程可以看出,除了法律以外,还需要懂管理、经济和技术的师资,才能更好地开设与之相应的课程。为此,在今后的知识产权师资团队建设当中,需要尽快对多学科背景的师资给予补充。其三,需要进一步完善当前的知识产权本科培养方案。《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意见》是当下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要指针,为了更好地执行这一指针开展人才培养,有必要对目前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将尚未开设的相关课程,尤其是专业方向课程和实务领域特别需要的选修课程,及时补充到现有的课程体系当中。其四,加快形成课程建设与实务能力培养之间的内在机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目标是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因此,如何提升这五个方面的实务能力,融入当前人才培养,尤其融入整个课程体系当中,提升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人才培养的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不仅是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人才就业问题的根本策略,更是进行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