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亚健 项建民 郑国华
摘 要: 基于中西身体观的视角,阐释中西方“民本/邦本”观念下道德建构的不同历程。身体教育是道德建构的逻辑起点,中西方的道德建构殊途同归,都是通过有意识的身体活动解决生存问题,是对身体不断追问的过程。中西方“民本”与“邦本”的不同思想,与特定身体活动交融在一起,完成个人道德建构的历程。身体从个体空间走向公共空间就是走向“共在”的社会,并被感知和接受,“共在”使身体成为维系社会公德的纽带。身体在“权力”规训下承担服务政治共同体的责任,建构起代表整个国家的道德与精神。
关键词: 身体观; 身体教育; 民本; 邦本; 道德建构; 古希腊
中图分类号: G80-0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0-5498(2020)05-0089-06
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教育即生长”,昭示世人一切教育实践都是围绕人的生命活动开展的,道德教育亦如此。古今中外众多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都曾对身体与道德的关系进行深刻而详尽的论述。亚里士多德认为身体教育的过程可以培养良好的品德,如在竞技比赛中可形成正义与勇敢的品质。我国儒家思想则认为,国家对个人的道德教化应贯穿于人的所有行为之中,身体是道德传播的首要出发点,“身不正,则行不端”。可见,人之根本在于身体,身体为生命之所系。无论是从家国责任还是宽泛的人类生活场域出发,“身体是道德建构的逻辑起点”已成为一个无法绕开的元问题。然而,我国以往的道德理论研究,或关注社会实践层面,或关注人类心理层面,虽然各流派侧重不同,却皆为“见心、见行而独不见人”。离开人本身而谈论道德,用“去人化”的理论指导实践,存在莫大的弊端[1]。探讨在中西方不同国度中,身体教育、形体塑造如何完成道德建构,涉及3个不同且又相互缠绕的问题:①中西方“民本”与“邦本”思想如何影响个体道德的建构;②个人身体如何走向与他人“共在”的社会,又通过怎样的耦合机制,将个人身体观演化为社会公德的主流思想;③在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的人类文明“轴心时代”,中西方不同国度如何运用权力与规训实现国家道德的建构。本文围绕中西方古代如何通过身体的建构完成道德建构这一核心问题,分析中西方古代不同思想下的身体建构观,并试图阐释古代身体教育与个人、社会、国家道德建构及发展之间的关系。
1 “身体与德性之知”:中西方身体观乃个人道德建构的逻辑起点
身体是人类存在的价值载体,是承载道德的物质基础。梅洛-庞蒂解释“身体—主体”的概念时,认为身体和主体是同一个实在,即精神和身体是同一的,考察个人道德问题可以从考察一个人的身体开始[2]。身体作为人类在世存在的首要标志,除了黑暗的欧洲中世纪外,世界上任何一种讨论道德的学说都不提倡“无身之人”或“无体之人”。可见,德育是一门“做人”之学,理应涵盖“如何为人之身”的内容。梅洛-庞蒂[3]指出:“只有当我实现身体的功能,我是走向世界的身体,我才能理解有生命的身体的功能。”这里暗示了一条“身体存在—身体运转—生命自我理解”的线索,身体的运转如同一座桥梁,提供从“身体存在”至“生命自我理解”的路径。中西方迥异的生活方式与文化决定着在个人道德建构伊始便同时存在着2种迥异的指导思想,即中国“民本”思想与西方“邦本”思想。
1.1 中国“民本”思想下的身体观与个人道德的建构历程
中国“民本”思想强调的是君民关系中人民的重要作用。这一观点在《尚书》中早有记载,如“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由此可见“民本”意识深入人心。民本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个人身体的结构乃是“形—气—心”3个层级的有机统一,这也决定了“民本”思想下的身体修炼即是对“形—气—心”3个层级的修炼。尽管3个层级的修身方式不同,但都是围绕着“以身控心”,共同阐释“形体之身”与“道德之身”是如何贯通统一的。
(1)“形”指人的形躯。 人的生命体验首先通过躯体感官而得之,人生活在社会之中,身体感受就带有社会性意义。当躯体的“身”成为“自我”的“身”时,人的身躯就附带了道德品格的含义。如《荀子·修身》[4]中有“礼者 ,所以正身也 ”“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之说。古人对身躯的重视程度远不止于此,《新唐书·选举志》[5]记载:“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中进士之人需要选拔有才能的人為官,身形排在第一位,这里的“身”与“己”是相通的,理解“身”与“己”,“体知”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体知某事,意为知道某事如何做,带有体之于身的实践意义[6],体知即用身体来认知,强调个体生命的亲历性和在场感,将生命的直接体验和道德的塑造合为一体[7]。在中国古代,“射、御、舞”等身体教育活动正是通过“体知”实现个体道德教化的。孔子对“射”“御”进行了严格的等级划分:“射”分为白矢、参连、剡注、襄尺和井仪五等;“御”分为鸣和鸾、逐水曲、过君表、舞交衢、逐禽左五等。他强调只有严格的身心修炼,才能取得“射”“御”的最高等级。这些身体活动并非独立存在的身体技术,而是个体接受教化、融入群体的心灵感悟过程。由此借助人的身体感知,建构中国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等级制度。
(2)“气”是贯通形体与心灵的通道。“导血气,以求长年、长心、长德,此为身也。”[8]即通过锻炼身体、保养血气,不仅可以延年益寿,还可以振作精神,提升道德水平。从气的角度看,身体是行动的,譬如中国古代太极拳的修炼中讲求“行云流水、宛若游龙”,将身体视为流动的身体,同时注重心性、意念的价值。中国早期的气功将调气、调心、调形三者协调统一,常把生命延续和如何做人、如何行事联系在一起。孔子在《论语》中提到血气:“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9]这既是对生理之血气的解释,更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对人的道德规训。《孟子·公孙丑上》[10]45中有“我善养吾浩然之气”“其为气也,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其为气也,配义与道”,指出人体之气可以经过修养转化成崇高的道德之气,达到“身心一如”的境界。
(3)“心”不仅指心脏器官与心理活动,更是知、意、理等价值观的统一。身与心不是舍此向彼,而是即此显彼,动态交融,身是心的具体体现,心是身的经验升华[11]。《大学》[12]记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又曰:“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中国古代的心性观以“性善论”为主流,如《孟子·告子》的“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然而,荀子等认为,人的善性需要后天习得,恢复善性的方法是加强自身修养,主张“君子之学也,入乎耳,著乎心”。功夫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修心方法,既包括王阳明以静坐形式求得知行合一的功夫,也有养生、太极等功夫,二者本质是相通的。内在德性与精神的修行,可以使身材体貌更加完善,而通过外在躯体的锻炼,也可以反过来有益于生命的精神养成。此外,“居敬”与“克己”都是心性修养的主要方法,以求达到至善之境界。
1.2 古希腊“邦本”思想下的身体观与个人道德的建构历程
公元前8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在西方以血缘关系划分的氏族社会开始瓦解,出现了大大小小、数以百计的城邦,逐渐形成按居住地划分的城邦国家[13]。城邦是一个城市连同其周围一片乡村区域形成的具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所谓“邦本”思想,主要指:①城邦至上,个人和家庭必须完全服从城邦的需要;②“小国寡民”,使得对城邦的管理方式近似民主方式[14]。
古希腊城邦至上的思想,把身体建构的标准归于强壮的体魄与健美的身躯,磨炼人的意志品质,培养高尚的公民。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15]中说道:“自然生成的城邦先于个人,个人只是城邦的组成部分,每一个隔离的个人都不足以自给其生活,必须共同集合于这个整体才能满足其需要。”这种城邦至上的思想在斯巴达尤为明显,他们对后代的生育、抚养方式不同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在斯巴达,生儿育女已不是传宗接代的个人私事,而是关系到国家是否强大、民族是否兴旺的大事。他们甚至实行残酷的人种淘汰制,婴儿出生后,由国家决定是否养育,国家委派长老对其进行体格检查,病弱的孩子将被抛弃,唯有茁壮的孩子才能得到抚养[16]。男孩7岁被送入国家公育机关,开始严格的体育和军事训练,内容有游泳、球戏、音乐、舞蹈和五项竞技等;四季只许穿1件单衣,赤脚,饮食粗劣,忍受无端的鞭打;18岁后,体育训练内容为兵器的使用技能、五项竞技、斯巴达式拳击等[17]。通过对身体的训练,以及更为重要的国家至上思想的灌输,斯巴达不仅培养了忠于国家、尽于职守的合格军人,也在艰苦的生活环境中造就了古希腊人爱国、追求竞争、坚韧勇敢的优良品质。
英国城邦地缘政治学家杰弗里·帕克指出:“城邦最明显的地理特征是规模比较小。”[18]“邦本”的另一层含义是“小国寡民”,城小人少意味着公民与公民之间比较熟悉。在城邦盛行的竞技赛会中,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会受到彼此的监督,如在第 90 届古代奥运会上,一名自称是斯巴达人的运动员获得了冠军,但经核实他并非斯巴达人,于是被取消了冠军的称号。此外,竞技赛会中,对于行贿、受贿者更是严惩不贷,不但会剥夺他们的冠军称号,而且还会罚重金以警世人。城邦的法律是大家共同制定的,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城邦的法律。古希腊城邦的“三杰”关于个人身体运动与公民道德的关系曾开展过激烈的讨论。苏格拉底本人坚持终身运动,亲身体会到身体是个人成功的关键。有人嘲笑他“那么大的年纪还运动”时,他立即反驳:“运动能增进食欲,促使良好的睡眠,是最好的健身法。”更重要的是,他坚信灵魂建构在强健的身体之上,只有美的身体才能孕育美的灵魄[19]。柏拉图则十分重视体育和音乐的结合,认为两者结合使人既温文又勇敢,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他所指的音乐和体育,每一种都具有比今天更广泛的意义。亚里士多德也强调“健康是善,疾病是恶”,善是从健康的身体里孕育出来的。
2 “身体活动与公共空间”:从个体走向公共空间的社会公德建构
古希腊和中国古代社会公德的建构是通过个人身体活动和社会规范学习相结合而共同产生教化功能的,因此,社会公德建构的前提是掌握相应的身体技能,通过身体去实现一定的社会目标,产生身体的衍生功能。由于身体教育和社会规范学习都是在神圣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因此,公共空间下的身体活动成为社会公德建构的一个主要因素。身体具有公共性与开放性特征,这也使个体走向公共空间、建构社会公德成为必然。
2.1 春秋战国时期“射以观德”中的社会规范与道德教化
春秋战国时期,射箭活动进一步发展。诸子百家争鸣,各家却都对以礼为基础的射箭活动极为推崇和关注。孔子、荀子、墨子均喜好射箭,并将射礼作为教育学生的一种方式。商周时期,男子自15岁起学习射箭至成人,依射技水平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不同等级的射箭场所不同。在比赛过程中奏乐,配有饮酒等规范化的礼节,被称为“射礼”。孔子云:“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其爭也君子。”即比赛结束不论输赢,“承让”与“领教”均展现了射箭者礼貌待人的君子气度,比赛完毕走下堂来揖让喝酒,这样的比赛,即使出现名次先后之争,自然也是“君子之争”。“射以观德”主张把比赛双方的友谊放在第一位,不难看出中国古代体育运动强调公共空间中的道德建设,在强健体魄的同时实现社会教化功能。孔子还指出“力不同科,射不主皮”,表明由于各人的力气大小不同,射箭也不一定要穿透靶心,射箭中更多强调“仁义”“礼乐”。做人与射箭一样,由于人的能力不同,对社会的贡献不同,因此不要求个人为社会作出多大的贡献,只要秉持恭敬心、仁德心的就是君子。由此可见,在春秋战国时期,射箭活动不仅是个人道德建构的过程,更融入了行为准则、道德规范及礼仪规矩等思想,从而完成社会公德的建构。
2.2 “Agon”:古希腊公共空间中的公平与正义
同样是在一定的时空环境下,古希腊人通过身体教育和竞技表演的社会活动完成社会公德的建构。古奥运会上有一名体育竞赛中的优胜者叫阿贡(Agon),他从竞赛的神坛走下后成为了一个古奥运会竞技比赛的裁判员,不但在身体形塑上成为人民崇拜的偶像,在精神上也被塑造成民族英雄。他被尊为奥林匹克竞赛之神Agon,后来大量的古希腊运动场地也都用Agon这个词来专指,代表的是竞争、勇敢、公平和正义。在Agon竞赛场,举行的比赛内容逐渐丰富起来,如体育竞赛、诗歌竞赛、戏剧竞赛、剪羊毛竞赛、跳舞竞赛,甚至哲学家的辩论等。这里活跃着肌肉隆起的运动家、思维深邃的哲学家、情感丰富的诗人、斤斤计较的商人等。古希腊人认为强健的肌肉组成的身体是最圣洁的,也是献给神的最好的礼物,而体现肉体的强壮也只有通过竞技表演的方式来实现。因此,每逢重大祭祀之日,各城邦都会在Agon这一竞技圣域举行盛大集会,用唱歌、跳舞、体育竞技等方式表达对神的敬意。
就体育竞技比赛形式而言,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等方式。从比赛结果看,宣扬身体的威力、强健的体魄是一个人被社会认同的标志,只有在竞技场赢得胜利走出来的人,才会得到大家的尊重。苏格拉底认为“美的身体才能孕育美的灵魄”,因此,个人品质可以从身体上体现出来;柏拉图也赞同身体锻炼可以提升道德水平,个人的美德是可以通过经常参加身体锻炼培养出来的。于是,在Agon公共活动空间里,各式各样的集会与身体竞赛熏陶出了爱好争辨、公平与正义的社会精神,这种精神逐渐演变成社会公德。如尼采[20]关于竞赛的论述:“年轻人通过比赛接受教育,在竞赛精神的指导下,智者也展开了竞赛。古希腊是一个好辩、好争论的地方,那个时代可以被命名为争辩时代。”换言之,Agon和体育运动中的竞赛精神成为古希腊社会道德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在古希腊历史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政治结构就是从Agon中走出来的公平、公开的对抗、辩论和推理,并演变为一种公德精神。
梅洛-庞蒂[21]曾指出,身体具有走向世界的维度,身体既属于个人,又属于世界。在海德格尔眼中,身体是与他人“共在”的世界,身体走向世界就是走向他人与社会。由于身体的开放性特征,通过身体所建构的个人道德,最终上升到社会公德的建构,个体的道德建构是社会公德建构的基础,社会公德的建构离不开个人道德建构。
3 “身体超越与自我规训”:自下而上的国家道德建构
“身体,不管是作为高层次象征,还是低层次的个人存在,其更高的对象都是至上的国家”[22]。身体运动的过程不仅是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道德形塑的过程,更是关乎国家政治对个人身体的规训与惩罚,以及如何更好地完成行政体制运作的问题。当身体结合了仁、义、礼等哲学信条,个人身体不再是自然的身体,而成为政治的身体、民族国家化的身体,从这个层面而言,身体实现了超越。
在国家道德观念形成的过程中,不仅有国家自上而下的规训,还有个人通过身体而进行的自我规训,这是国家道德观念自下而上形成的过程,该过程与国家规训共同作用,从而塑造一国的道德观念[23]。因此,从本质上看,身体运动首先完成了自我道德的培育,而后促成了基于历史、文化、情感等共同体之下的社会公德建构,最后在“权力”规训下的政治共同体中,建构起代表整个国家的道德与精神。
3.1 “私塾與身体展现场域”:中国古代国家道德的建构
一个国家的精神与道德,在本质上存在于国民的内心和思想中,如果国民内心没有共同的道德标准和精神信仰,那么任何逻辑推导都不可能使国家道德存在。中国古代通过私塾培养学生尊重礼法的习惯,把身体作为国家规范和精神修养的展现场域,表现国家“威仪”,提升国家的道德水平。“六艺”是中国周朝私塾教育中对学生身体教育的重要手段,孔子赋予其“礼”的规范。《礼记·射义》中有“天子以射选诸侯”,古代的“礼射”活动有严格的礼仪程序和等级规定,分为大射、燕射、宾射和乡射4种[24]。孔子《观乡人射》图所体现的不是单纯的射箭练习,而是通过练习射箭学习国家礼仪规范,进而遵守国家法令。
再如“御”的最高等级就是“鸣和鸾”,在国家军事训练中,要求驾马车时要让挂在车梁上的铜铃能在马车的飞奔过程中奏出鸾凤和鸣般动听的音乐。这不仅需要身体控制技能达到炉火纯青的境界,更需要具备超强的个人品质,达到如此境界的人才会被国家认可。“礼射”“御驾”活动所建构的个人道德水平,反映的是天子、国家的威仪,承担着整章建制的国家责任。此外,在中国古代的儒家政治思想中,身体与国家道德建构的关系还体现在将个人身体与国家担当联系在一起,如孔子《论语·宪问》[25]中的“修己以安人”,以及《孟子·公孙丑下》[10]75提出的“如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也”等。“修身”本是个人成长与道德形塑的过程,但是传统社会中的封建统治阶层对“民力”的重视,使其也成为整个国家道德建构的过程。
3.2 “普通大众的身体与国家形象”:古希腊国家道德的建构
在古代西方,国家权力之下的普通大众的身体成为公共领域的焦点与城邦规训的对象。对于古希腊普通大众而言,他们心目中所崇拜的偶像人物不是善于思辨的智者,而是血统优良、发育健全、肢体匀称、身手矫捷且擅长各种运动的竞技家。在斯巴达国歌中,老年人高唱:“我们以前都是强壮的青年”,青年应答:“我们现在就是强壮的青年”,儿童接唱:“我们将来比你们还要强壮。”斯巴达把身体的“强壮”写进国歌,旨在教育儿童和青少年重视身体的“强壮”,可见在他们眼中,身体的“强壮”呈现的是家国责任、道德之美。
雅典和斯巴达建立的公立学校也成为古希腊统治者将个人德行培育与国家精神建构相结合的重要场所。在斯巴达的公立学校,学生学习角力、投标枪、斗拳等军事体育活动,使身体强壮、勇猛过人;雅典的私塾注重学生身心全面发展,身体练习以基础运动项目中的跑、跳、游戏为主,这些练习也为训练学生的强大心理素质服务。在古希腊人眼中,强健的身体代表着一种文明、一种美,这种美是强者之美,是力量、尊严、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正是这种强健的身体形象强烈地感染了尼采,所以他倡导“要在‘身体上成为古希腊人”[26]。尼采所指的身体已不再是古希腊人个体,而是由个体强健反映出的国家整体形象。希腊人建构的个体形象被著名雕塑家奥古斯特·罗丹塑造的肌肉隆起的“沉思者”和雕刻家米隆塑造的体育运动之神“掷铁饼者”呈现得淋漓尽致。后来人们看到这些雕塑时想到的不再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而是古希腊这个国家,普通大众的身体已经上升为国家形象。
4 结束语
在中西方不同的身体观下,道德建构的思维和方式皆不同,折射出中西方不同的历史与文化背景。事实上,任何社会对人身体建构的要求都是符合人的生存法则的。中国“民本”的身体建构观产生的根基决定了中国人的身体建构从开始之日就走上了反省内求的道路,因此,中国人从自身修炼开始完成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道德规范要求。古希腊“邦本”的身体观产生的根基决定了城邦间的竞争带有侵略性和残暴性,自我防卫与冒险也就伴随着恶劣的生存环境成为古希腊人的性格。古希腊人充分发挥个体力量、速度、耐力等潜能实现了适者生存的目标。中西方身体之于道德建构的历程虽不乏“民本”“邦本”思想的影响,但从本质上看,都是人们以一种新的方式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身体活动,都是在解决人们如何更好地生存的问题,也是对身体不断追问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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