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指导下的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资料英译研究

2020-05-21 16:23胡奇军黄宇捷韦国兵
科技视界 2020年10期
关键词:目的论术语译者

胡奇军 黄宇捷 韦国兵

摘 要

“一带一路”给中医药国际化带来极好的契机,外宣已经成为中医药企业走向国外的重要途径,良好的外宣资料英译能够极大地推动国内中医药产业发展。本文以翻译目的为首要原则,将目的论应用于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翻译,通过对外宣资料的定位、受众的需求、企业的宣传目的,具体分析目的论视角下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资料的英语翻译策略。

关键词

目的论;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资料;英语翻译

中图分类号: H059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9694/j.cnki.issn2095-2457 . 2020 . 10 . 86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医药产业迎来了改革发展新契机,企业应抓住这一伟大历史机遇,将中医药推向国际领域,而加强中医药企业的对外宣传是实现这个宏伟目标的关键。中医药企业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重大发展机遇,积极探索对外宣传的途径,遵循对应的翻译原则,选择最佳的英文词汇,让外国人了解自身企业,逐渐认可并接受中医药产品。

1 目的论概述

1971年,凯瑟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首先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的雏形。此后,她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跳出了对原文进行等值翻译的固定思维,创立了功能派的核心理论:“目的论”(Skopos Theory)。Skopos源于希腊语,意为“目的”或者“意图”。根据此理论,翻译是为另一文化的受众创造出能够在不同语境中实现特定功能的目标文本的生产行动。用更通俗的话语表达,目的论指的是在进行翻译时,把翻译的目的放在首要位置,并以此来确定所采用的翻译技巧与翻译过程。它大大拓宽了翻译的范围,也大大增加了翻译技巧的适用范围,为译者灵活处理目标文本提供了理论依据,从而把译者从直译的羁绊中解脱了出来(李潇骁,2014:43)。

2 基于目的论的翻译原则

目的论是以突出目的为基本要求,因此它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原则。在翻译活动中,是翻译目的决定译者该如何选择翻译策略和方法,换言之,一切翻译行为应以目的为中心。在翻译时,译者不必拘泥于原文字面意思的直译,而应考虑读者的语言习惯、生活环境和文化背景,使他们能够快速理解表达内容并达到思想共鸣。第二个是连贯性原则,文本翻译的结果是要面向另一种语言的阅读群体,因此在翻译前要全面考虑受众的实际需求,在翻译时尽量做到原文和译文交际情景连贯。最后是忠实性原则,顾名思义,译文在意义上须忠实于原文。虽然形式上不必采取一一对应的翻译,但译文应该准确表达原文的意思,与原文做到连贯一致。以上三个原则,忠实性和连贯性都服从于目的性原则,在翻译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目的性原则。

3 目的论视角下的中医药外宣资料英译策略

中医药企业的对外宣传资料翻译,最终目的就是为国外的消费者提供详细准确的中医药产品信息,使他们更好地了解中医药文化,以便认可和接受中医中药。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资料是实用性文本,究根到底就是要传递信息,侧重于真实传递与正确表达资料的内容。因此,为了让外国读者真正了解外宣资料内容,放在首要位置的应是精准的信息。同时,对于中医药文化的宣传和企业自身发展,要注意外宣资料传递性和宣介性的特点,努力缩小消除汉英两种语言的差距,适当融入必要的语言传递和人文风俗,注重考虑国外受众的语言环境和思维习惯,进行不同语言体系下的交流活动,构建中医药企业外宣资料英语翻译的最佳方法和策略。

(1)明确翻译目的,准确定位受众,了解实际需求。

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翻译是一种跨文化的交际活动,它涉及两种语言的差距,源文与译文的转换,资料的宣传性,产品的推广等等。因此,译者必须明确翻译目的,对外宣传翻译可以保持中华民族文化韵味,但更重要是它的可读性,首要是能够被外国读者理解和接受。

外宣资料传递的是中医药企业自身的文化内涵、经营理念和产品信息,特别注意资料的翻译活动是与中医药产品的营销活动相结合,尤其是中医药产品的优点与特色。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也需要用完善的文本内容与产品信息相结合,须从受众的角度出发,系统把控外宣资料的内涵,认识汉英两种语言特点和文化差异,尽量贴近受众的语言认知和文化应用,进而实现外宣翻译的最佳效果。译者在特定语境下可以保留原文信息,同时根据受众的语境进行相应的信息调整,适当进行翻译加工处理。总之,外宣资料应以翻译目的为首要原则,使中医药文化和企业产品具有可读性,大众能够理解外宣资料中所保包含的内容,实现外宣资料的应有价值。

(2)灵活运用各种方法翻译中医术语。

众所周知,中医是中国文化之载体,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宝库。中医术语具有中国特色,大部分术语在英语中是找不到相应的词来表示,因为中医术语不是普通语言,它具有自身独特的概念内涵和思维意象。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对这些中医术语进行硬性翻译,而应该保持中医的语言特色,保持中医名词术语概念的民族性。这也会使外国读者尝试了解中国的哲学思想和文化底蕴,真切感受到中医的独特魅力。例如:阴阳-“yin-yang”, 气-qi,三焦-sanjiao。根据目的论,翻译行为由最终目的决定。中医术语的翻译应该是让外国读者,即使他们的中国文化和中医药知识不是那么深厚,也能比较容易理解术语的意思。对于有些术语,可采取“借用法”,即使用外国读者已熟知的术语直接对译中医术语。例如:脑-brain,胃-stomach,血-blood。中医术语涵盖广泛,有时不仅仅是字面意思,还就有深刻内涵。如“心”,不仅是人体器官,它还控制神智,简单对译是不准确的。所以,可采取“补充法”,在外国读者所认识的术语后,再进一步补充说明它的确切本质。例如:心-heart(controls mental activities),肾-kidney(stores vital essence)。

(3)信息简洁明确,语言生动形象。

外宣资料是提供给外国读者信息,使他们一看到就能明白主要内容,因此翻译在确保准确和规范的前提下,要尽量保持简洁易懂,避免翻译成冗繁和复杂的英语文本。甚至有时没有必要逐词逐句地进行翻译,关键在于准确呈现主要信息。实质上,中医药企业外宣资料是一种应用性文本,客觀表现其中所包含的材料信息。但从主观愿望上,中医药企业也想通过外宣资料系统化展示他们自身的经营思维,引导国外群体对外宣材料有具体的理解与内涵性认知,实现自身影响力的本质提升。所以,译者可注意以生动、富有感染力的语言形式来对中医药企业和相应产品进行包装与融入,展示企业自身特色和产品内涵。这也是遵循了目的论要求,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通过增译、补充、注释,实现语言的连贯性;通过翻译机制的结合创新,实现外宣资料的最终目的;通过考虑文化差异和受众生活习惯,达到外宣资料的最佳翻译效果。

中医药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不仅提供了中国文化传播新途径,同时也再造了中医药海外发展的丰厚土壤。将目的论应用于中医药企业对外宣传翻译中,以翻译目的为首要原则,既考虑受众的接受性,又保留中医的文化内涵,能够满足中医药企业对外交流的诉求,实现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从而更好地推动区域的商贸合作。

参考文献

[1]张美芳.翻译研究的功能途径[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83.

[2]李潇骁.功能目的论下的翻译策略探讨——以《看见》第二章的翻译为例[D].复旦大学,2014:43.

[3]张晶晶.目的论视角下的英语翻译策略探究[J].校园英语,2015.

[4]杨润芹.目的论视角下的英语翻译策略探讨[J].教育,2016(7):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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