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华,李亚美,潘欣欣
(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近年来,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与农村三产融合相关的政策文件。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乡村振兴能提高农村自我建设能力,而农村三产融合是实施此战略的主要途径。基于政策背景与现实需要,本文从三产融合发展的多维视角,在理论分析基础上,研究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主要模式及效果,探索重庆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实现路径,提出促进重庆市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
诸多研究表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不仅可化解长期以来农村产业单一、农业天然弱质性和农民增收困难等问题,也可通过促进农村资源、要素和市场重新组合,为乡村振兴助力(姜长云,2015)。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简称:农村三产融合)是指,将原来仅包含农业生产环节的产业链向前和向后延伸,形成产前培育、产中生产、产后加工、储蓄运输、销售发卖及旅游娱乐等环节为一体的乡村经济模式(肖卫东等,2019)。这既有利于农民分享二三产业带来的增值收益,也有利于丰富农业产业形态带动乡村经济发展(黄庆华,2019)。同时,农村三产融合也是调和“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是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的路径之一。
农业基本特点是动植物的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决定农业具有天然弱质性,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一定程度上可降低自然再生产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促进农民增收。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农业生产易受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影响,具有不确定性。相对而言,工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不易受外部自然因素干扰,与农业相结合既有助于农业稳定发展,也可获得农业原材料供给。另一方面,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有助于提升农业效益(苏毅清等,2016)。纵向一体化是指由传统农业原材料供应,向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迂回延伸的产业链,使农产品价值增值;横向一体化是指将成千上万零散农户通过一定组织形式整合为一个整体,实现专业化生产及规模化经营,既有益于对抗自然和市场风险,也有益于农业比较效益提高。
农村三产融合也是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需要。现代农业是集产前、产中和产后有机综合一体化发展的“大农业”,不仅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水产业等,还包括产前的农业机械、农药、化肥、地膜等供应,产后的加工、储藏、运输等。但目前理论界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概念和内涵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曹慧等(2017)认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可从农业功能拓展视角把握,主要包括生态保护、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物能源等密切联系的循环农业、特色农业、生物能源产业、乡村旅游业等。三产融合最简单方式即同属于农业的种植业和养殖业结合,种植业为养殖业提供饲料,养殖业为种植业提供优质有机肥。进一步考虑到“内外联动”的农业结构,现有研究在产业链上增加加工、包装、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环节,使得基于农业的产业链迂回延伸。
农村三产融合有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需求(王乐君等,2017),通过技术渗透、功能重组、优化组合和空间重构等方式改变产业间关系,催生农村电子商务、地产地销和超市售卖等新模式。对城镇居民而言,乡村旅游衍生出的民俗体验农庄、农产品加工参观基地、亲子主题果园等新模式,为体验田园式生活创造了条件;对农民而言,农业新业态丰富了农业功能,拓展了农民增收路径,为乡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总之,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对于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以及催生农业新业态、带动农业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和农经司课题组,2016)。
1.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模式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可分为三种:三产渗透融合、三产交叉融合和三产重组融合。尽管融合方式有异,但出发点和落脚点一致,即将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带来的利益分配给农民,增加农民收入。
(1)三产渗透融合
产业渗透融合分为顺向渗透和逆向渗透两种方式。顺向渗透以农业为基础,向产业链下游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销售、餐饮以及农产品物流等工业和服务业环节迂回延伸,如农产品加工基地、农家乐以及农产品直销超市等。逆向渗透是农产品加工业和相关服务业在产业链上游建立农产品原料基地,可为加工企业提供品质优良、安全高产、数量稳定的原材料,为产业链后续销售等环节提供保障。有学者认为,产业渗透融合通常出现在不同产业间结合处,如依托第三产业的互联网技术带动农业发展,形成淘宝村(陈诗波等,2018)。
(2)三产交叉融合
产业交叉融合与激发农业多功能性密切联系。一般认为,农业功能、产业新形态和产业转型升级三者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随着市场变化,消费观念趋于多元,而产业交叉融合正是适应市场转变的结果。如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交叉出现的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等产业形态,成为重庆市促进农民就业,摆脱贫困、提高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特色产业。而农业多功能性开发很大程度上依靠工商资本对农业发展的资金、技术、人才等支持。
(3)三产重组融合
农村三产重组融合一般是指在农村一二三产业内部或产业间通过并购、分立以及组建战略联盟等形式发生的集中、大规模资产重组活动。产业重组分为内部重组和外部重组,内部重组主要发生在同类型产业中各行业之间,外部重组主要发生在联系紧密的不同产业之间。在同类产业内部和联系紧密的不同类产业之间,产品和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强相似性或互补性的独立企业和部门,往往出于节约交易成本、提高生产效率等原因,采取契约、重组、收购等形式融为一体,如同属于农业的种植业和养殖业重组融合。
综上所述,三种发展模式为重庆市选择最适于当地特色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路径提供了理论指引。从三产融合发展实践看,目前只有奉节县的农业产业被外资龙头企业资产重组兼并,选择重组融合模式,而其他多数地区主要选择产业渗透融合和交叉融合两种发展模式。
2.三产融合发展路径
重庆市山多地少的特殊地形和地貌,很难采取大面积土地规模经营。近年来,根据当地资源禀赋,按照打“特色牌”,走“生态路”的思路,发展现代农业。重庆市农村三产渗透融合主要以龙头企业引领、现代电商平台嵌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新业态壮大为实施路径。在龙头企业引领方式上,主要将发展重点转移到产业链建设和供应链管理上,运用技术、资金和品牌等优势,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现代物流体系及健全农产品销售网络。在现代电商平台嵌入方面,近年互联网普及率显著提高,道路基础建设逐渐完善,这些有利条件为电商平台发展奠定基础。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新业态壮大方面,通过挖掘特色村镇文化和旅游资源,推进农业与文化、科技、生态、旅游、教育、康养等深度融合,打造长江三峡国际旅游、都市观光旅游、民宿体验乡村旅游等独具特色品牌项目,目前取得较好效果。
1.三产融合主体发展较快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动农村三产融合中坚力量,重庆市新型经营主体与产业融合相互作用,带动农村经济发展。随着重庆市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组织战略联盟兴起,各类主体间关系越发稳定和紧密。截至2017年底,龙头企业累计达4 000多家,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分别累计达14.5万户、1.82万家,农民合作社有3.3万个,比2006年农民合作社总数增加3万多个(见图1)。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657个,种植业197个、养殖业124个、加工业210个及休闲农业126个,总体上囊括农村一二三产业和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信息网公布数据可知,2015年新培育县级以上龙头企业276家,生产基地3 315万亩,“三品一标”占地341万亩,出口备案生产基地26万亩。在2006~2018年期间,农民合作社数量始终保持增长态势,越来越多的农业专业合作社走上融合发展道路,大部分农民合作社可提供产加销一体化、“农社对接”等服务。表明农民合作社对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的带动效应开始呈现。重庆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逐年增加,为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提供契机。
图1 2006~2018年农业专业合作社数量变化趋势
2.三产融合效益初步呈现
随着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持续深化,对农业促进作用、农民就业和增收的带动作用逐渐显现。考虑到相关数据可获得性,本文主要从农产品产值、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农民就业和收入增长等方面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效益加以评价。第一,农产品产值增长较快。在2006~2018年期间,作为衡量三产融合效益的主要指标,农产品产值由367.64亿元增至1401.04亿元,增长近4倍。第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迅速。据重庆市统计年鉴数据,截至2018年底,乡村旅游综合收入达600亿元,12年间增长近5倍,年均增长130亿元(见图2)。第三,农民就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带动当地居民就业,从业人数达130万人,其中农村就业人口100万人,33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增收。乡村旅游综合收入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17.8%升至50.3%。由此可见,重庆市乡村旅游促进产业融合作用日益凸显。第四,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户增收明显。截至2015年底,龙头企业带动农户399万户,带动基地农民人均收入4 256元,比上年增长15%;2015年全年订单总额418亿元、年履约订单成交额326亿元,带动农户252万户。
3.三产融合信息化水平较高
农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随着互联网技术普及,“互联网+农业”新业态逐渐兴起,农业经营者通过与各大网络销售平台合作,增加农产品销量,实现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截至2018年底,重庆市农村网络零售额近184亿元,同比增长21.3%;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近57亿元,同比增长78.9%。其中,通过成立电商扶贫联盟,在网络平台上举办“重庆电商扶贫爱心购”等活动,线上零售额达7.56亿元,贫困户中有3.3万人通过农村电子商务实现创业和就业。“柑橘网”自上线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建设20个运营中心,有25 303个经销商和种植农户加入,日均销售达260单次。互联网与农业相结合的新型业态,不仅盘活了种植农户、市场主体、经营主体的资金,还提高了交易效率和销售量。重庆市农副食品加工业在技术创新引领下得到快速发展。2006~2018年,农副食品加工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由1.05亿元增至3.49亿元,增长2倍;农副食品加工业新产品产值也由8.7亿元增至120亿元左右。由此可知,信息化技术与农业结合业态夯实了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基础(见图3和图4)。
图2 2006~2018年农产品产值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变化趋势
图3 2006~2018年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变化趋势
图4 2006~2018年农副食品加工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变化趋势
4.三产融合水平逐年提升
(1)评价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对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水平测度方法,学界并未统一。国外学者测度融合的实证方法主要有赫芬达尔指数法(HHI)、投入产出方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等方法。王艳君(2016)采用产值贡献度与主成分分析相结合方法,探究产业融合程度。李云新(2017)为反映农村三产融合情况,利用控制变量回归的倾向得分匹配法分析三产融合。三产融合作用是将农业与第二三产业结合,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此过程涉及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销售等环节,本文参考郭丁丁(2015)的研究方法,从产业融合内部因素出发测度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水平(见表1)。
表1 三产融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2)三产融合水平测度
按如下步骤测度融合发展水平:将上述数据标准化处理;采用等权重赋值法计算三产融合程度;得出2006~2018年三产融合变化趋势。
①数据标准化处理
数据标准化处理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Yij是标准化处理后所得数值,Xij是原始数据,Xmin是第i组数据最小值,Xmax是第i组数据最大值。
②等权重赋值法
按上述方法将数据指标标准化处理,得到数据在(-1,1)范围内,解决不同指标之间单位及数据不同问题,然后确定权重。具体做法是根据不同数据多次开方计算标准权重。通过赋予等权重计算三产融合程度系数,公式如下:
式(2)中,AC为等权重赋值法后计算所得数据,用以衡量三产融合水平,α为固定权重,即0.056,Yij为标准化处理后数据。
③测度指标评价
由表2可知,2006~2018年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水平①农村三产融合系数越大,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水平越高。总体呈明显上升趋势,但从数值看水平仍不高。综上分析可知,三产融合发展主要得益于近年来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信息化的引领及农业多功能的有效开发。从发展水平上升幅度看,自2015年起,重庆市产业融合水平增幅较明显,原因可能是2015年《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三产融合在此之前也在进行,但均为自发,缺乏相关政策引导和支持。从融合深度看,重庆市乡村旅游带来年收入呈增长趋势。但基于资源禀赋,乡村旅游占农业总产值比重仍较低,表明休闲农业与农业融合水平并不高,可能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相对落后所致。
表2 2006~2018年农村三产融合水平
目前,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总体上处于初级阶段,一二三产业间融合程度不高。三产融合形式单一、产业链条较短、缺乏自我更新能力,其中以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带动作用较弱的问题最为凸显。从农业与加工业融合看,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大部分位于城区,农业生产基地与加工地相距较远,致使农业与加工业融合深度不够,融合效果未达到社会预期。除此之外,大多数农产品只作初级加工处理,即清洗、分类、包装等简单加工环节,产品同质化严重、附加值不高、缺乏竞争力等问题普遍存在。从农业与乡村旅游融合看,三产融合缺乏创新能力,休闲农业总体上呈“多而杂”等问题,缺少代表性休闲农业品牌。休闲农业模式单一,主要为“农家乐”和“观光农业”两种简单经营业态。主要问题表现为产品创新不够、市场竞争力不足、同质化严重,品牌独特性欠佳等。
重庆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少、旧、差”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发展蒸蒸日上,但为游客提供饮食、住宿、娱乐等服务的基础设施并不完善。农家乐是接待游客的主要场所,而农家乐大多由当地居民自家住所改建而成,附近大多存在养殖家禽等问题,个别农家乐还缺乏相应经营手续,不具备经营资质。就娱乐设施而言,娱乐功能较单调,对游客缺乏吸引力。从交通上看,经营农家乐的场所大多位于偏远地区,存在交通不便、路况差、道路窄、交通指示标志不健全及停车困难等问题,降低游客对乡村旅游的体验感。另一方面,农业发展需要健全的服务体系,如延长产业链中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等环节均对仓储、交通、物流等有较高要求;以互联网带动农业发展,需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线上推广和宣传,拓宽销售渠道。虽然重庆市各区县实现网络覆盖,但农村区域网络设施不健全、电商人才匮乏等问题仍然存在。
在产业融合过程中,农产品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农产品加工和乡村旅游业发展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农产品加工不仅需要建设厂房、购买机器,还需要完善农产品收购、储藏、运输、产品包装等环节。重庆市一直着力于发展特色产业,着重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结合,努力打造农业产业支撑型、农业科技参观型、美丽乡村体验型、高山避暑乘凉型及民俗民族风情型五种休闲农业综合示范区,但资金不足,基础设施陈旧更新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乡村旅游发展。乡村旅游发展需要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的投入,如修缮交通、建设公共设施及挖掘旅游文化资源等。目前政府发放的农业补贴主要用于生产环节,对后续产业链环节的资金扶持力度有限。许多融合主体种植的土地为租种,没有土地所有权,而土地使用权、牲畜、办公用房等无法用于抵押贷款,融合主体还款周期长、还款能力弱,导致金融机构主动融资动力不足。另外,农民受教育水平低,思想观念落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融资积极性。
近年来,重庆市政府对推进农村产业融合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但现有配套政策体系不够细化,难以解决发展面临的新问题。从联结机制看,缺乏保障和助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制度规范。在工商资本与农户合作中,缺乏提高农民谈判地位和保护农民基本利益的政策手段。在交易中,农民缺乏市场竞争力,常低于市场价被迫交易,不仅未享受到产业融合带来的收益增长,还会因为谈判地位不对等而损害既得利益,降低农民加入产业融合积极性。从管理体制看,产业融合过程涉及多个部门,会造成产业链被不同部门交叉管制,出现职责不清、沟通不畅、效率低下等问题。农村三产融合的根本出路是形成产前、产中和产后一体化,农业、工业与服务业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链条,但重庆市现有管理体制无法实现各环节和各产业间紧密结合。从入股方面看,农民在成立土地合作社后纷纷入股,但在后期经营中,农民处于不利地位,不能按照正常比例分享土地资产增值部分的收益。
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户,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可为农村蓬勃发展、农业收益增效、农民物质生活注入新动能,实现产业融合。本文在阐述农村三产融合对农业发展影响机理基础上,通过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方法,分别从农村三产融合主体、效益、信息化水平及总体水平等多维视角评价重庆市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效果,结论如下。第一,三产融合主要遵循产业渗透融合、产业交叉融合两种发展模式,三产重组融合不是重庆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主要模式。第二,三产融合主体发展较快,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现已形成紧密、稳定的组织战略联盟;三产融合效益初步呈现,主要表现在农产品产值和乡村旅游综合收入增长迅速,三产融合对农户就业和增收带动作用明显增强;三产融合信息化水平较高,主要体现在农村电商发展较迅速,科技对农业支持力度较强。第三,三产融合水平总体上呈明显上升趋势,但从数值看水平不高。
1.提升三产融合发展新型产业竞争力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有益于催生新型产业,提升农业在全产业链中贡献度,激发乡村经济发展新动能(黄庆华,2019)。但重庆市在实施中存在诸如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等项目重复建设、缺乏特色问题,应根据各地区资源禀赋,走出一条有特色、有品牌、有竞争的道路。基于上述分析,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主要途径在于完善三个链条。第一,延伸产业链。主要根据各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利用当地各产业间原料及农业副产物再次循环利用的特点,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农产品产加销产业链。第二,拓展功能链。主要是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创造条件,根据农业不同功能形成各自独特的产业链,将农业蕴含的经济属性转化为生产力。第三,提升价值链。在前两个链条基础上,进一步实现加工、服务和品牌增值。此外,在发展休闲农业时应“立足当地,深挖特色”,充分利用自然、文化、民俗等天然优势,凸显休闲农业独特性以增强市场竞争力。
2.完善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基础设施
完善的基础设施是产业渗透融合和产业交叉融合模式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从完善硬件设施看,应加快公共交通、通信网络、公共厕所与停车场、休闲娱乐设施、垃圾与废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交通便利有助于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运送、农产品加工和运输,也可吸引大量自驾游客,带动农业收益。良好的休闲娱乐设施可提高游客满意度,促进当地旅游业持续发展。从搭建软件公共服务平台看,政府应采取资助、补贴、奖励等方式,支持农村网络化、产品电商化、科技普及化,打造电商镇、淘宝村,扩大互联网覆盖面和受益面,清除农村三产融合交易平台障碍。
3.构建风险与利益匹配的利益联结机制
推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目的即通过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保障一般农户合法权益。应采取多种措施规避新型农业主体对普通农户挤出效应,将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黄祖辉,2015)。首先,建立引导机制。选拔政府和农户均高度认可的农业经营主体,总结其成功经验,发挥标杆和示范作用,引导其他经营主体学习。其次,建立激励机制。通过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型产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根据新增就业岗位数量对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农户以土地经营权、资金、农机具等入股,在拥有保底收入基础上,采取“按股分红”方式获得收益(马晓河,2015)。最后,建立共享机制。为新型经营主体顺利开展联合经营,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农民合作社为枢纽、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三方订立契约,建立紧密、稳定的组织战略联盟。
4.健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
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一项长期任务,政府应明确角色定位,加强规划引导和服务平台搭建(刘威等,2019)。一方面,在推进三产融合时,应借助财政引导金融的方式扶持,通过价格减免、贴息支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黄庆华等,2019)。同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应协同作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构建支持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有利于产业主体间合作,保证基础产业平稳发展。另一方面,应健全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的政策体系,确保三产融合有序进行。在整个产业融合进程中,农户与工商资本不对等的谈判地位,致使农户无法充分享受融合发展带来的收益,可通过设立合理的股份比例提高农民谈判地位,调动农民产业融合积极性。当三产融合逐渐走向成熟时,难免会出现新问题、新矛盾,需要根据实际问题及时完善现有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