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鹏 周 园
(1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2驻马店市防洪博物馆)
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总面积1.50 万km2,西部为浅山丘陵区,东部为开阔的平原。水系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淮河上游主要支流洪、汝河东西贯穿全境。驻马店市虽然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但水资源总量不足,多年人均水资源量约581㎥,是一个水资源严重缺乏的省辖市。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地势西高东低、落差大,地表水资源利用率较低。驻马店市70%的面积为平原区,不适合兴建大型蓄水工程,地表水资源匮乏,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主要依靠地下水。由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用水量不断增长,因此地下水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迫在眉睫。
2.1.1 严格取水许可,控制地下水开采
驻马店市连续2 a出台文件对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井进行封停,有效控制了地下水开采。同时,对符合取用水条件的用水户,发放取水许可证,实行有偿使用。
2.1.2 健全水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
以保障水利健康发展为目的,组建联合执法队伍,严厉打击各种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2.1.3 以水资源费改税为契机,大力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报纸、电视台、短信等形式开展大力宣传,为取用水户发放宣传单,讲解水资源相关知识,提升取用水户依法取用水的意识。
一是由于驻马店市降雨相对较多,在人们心目中驻马店市不缺水,节水意识淡薄;二是驻马店市地下水埋深较浅,打简易井比较方便,使用自吸泵的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成区面积不断增大,自来水供应还没有跟上城市发展步伐,如自来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城中村等,只能依赖于地下水。
国家倡导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但是政策配套不健全,只鼓励开发,具体如何开发没有制定建设标准,打井的位置、间距、深度、如何确保回灌、谁来验收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开发利用混乱。
截止到目前,中国还没有出台关于地下水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水资源费改税实施后,相应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进行更新完善,工作中有时遇到一些问题不知如何处理。
一是执法人员少:各县区水政监察大队基本上都是3~5人,而且还要负责所有水事违法问题的查处,力量无法满足实际需要;二是随着法制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时强制措施少,程序较为复杂,一些违法问题无法及时得到解决。
一是地下水监测投入不够:国家投入有限,地方基本无投入,导致地下水监测井网密度不够,监测数据无法真实反映当地地下水现状;二是地下水遥测站虽实现了地下水位数据的实时报送,但仍存在监测设备设施老化、检修维护资金不足等问题;三是地下水质监测难度较大:由于取样难度大、经费投入少,地下水水质监测面小,监测频次少(各县每年仅监测1眼浅水井),难以及时准确掌握地下水水质状况。
由于自古以来人们都是免费使用地下水,直到2006 年才开始征收水资源费,地下水有偿使用还没有深入人心。虽说河南省从2017 年12 月1 日起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进一步强化了地下水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自行申报缴纳。所有使用地下水的取用水户都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税,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个人还认识不到位,存在无证取水、违法凿井、不安装计量设施和拒缴水资源税等行为。
部分宾馆、饭店为了节省开支,一方面接通自来水用于生活,同时私自打井用于打扫卫生和冲厕所,不办证、不装表,逃避交纳水资源税。还有一些取用水户用水量大,多打井少办证。
一是监管力量薄弱。由于水政执法人员少,排查力度不大,导致私自打井现象不能及时发现;二是打井方便、成本低。特别是使用自吸泵取水,2 h 就能打一眼井,不易监管;三是取用地下水隐蔽性强,部分取用水户私自打井后将井口封闭,平时检查很难发现,按照行政处罚的要求,找不到井位还无法进行处罚;四是城中村管理难度大,由于城中村人口密度大,空间狭小,自来水管网敷设难度大,大部分都不能有效覆盖,按照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居民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不需办证,也不需交费,但城中村往往是生活和经营同用一眼井,很难进行区分,处于“封井不能封,管理管不住”的两难境地,还容易造成管理人员与居民的矛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 年颁布实施,经2002、2009、2016年三次修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于2006 年颁布实施,2017 年修订。法律法规的普及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加之对地下水管理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宣传普及方式方法简单,覆盖面窄,公众参与度低,影响了政策的贯彻实施,制约了驻马店市地下水水资源的管理与保护。
国家和地方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布局监测井,对浅层水、承压水的水位变化及时掌握,加快编制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依据规划进行科学有序开发,既保障社会发展需要,又不会造成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
地下水管理具有隐蔽性、复杂性,涉及面广,靠水利部门“单打独斗”很难进行有效管理,必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全民共管的局面,才能真正管住管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特别是社区和村级组织要发挥监管职责,发现私自打井现象立即制止并上报水利部门处理。水利部门作为主管部门也要积极主动作为,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实行定期执法巡查和监管巡查,与城市管理部门、自来水公司以及社区和村级组织搞好工作对接,主动出击,查找问题,以强有力的管理和执法手段,促使取用水户依法使用地下水。同时,水利部门要积极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主动向取用水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指导、引导取用水户依法取用地下水。
虽然在《水法》等水利综合性法律法规中有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的相关规定,但总体来看可操作性还不强。各地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专门针对地下水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其能在实际管理工作中解决具体问题,以便平时工作中更有针对性。
针对驻马店市水环境特点,采用多种有效途径,科学配置水资源,实行节水和防污并举,增加地表水的供应量,减少地下水开采量。一要全面推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把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要对雨水和灰水进行收集利用;二要加快节水设施投入建设步伐:统筹推进污水处理、中水利用等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比例,做到分类供水、分质供水;三是加强农业节水工作,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推广喷灌、滴灌、渗灌等先进的灌溉方式;四是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使有限的水资源提质增效;五是建立合理的地下水资源价格体系,利用经济杠杆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利用自媒体、网络、展览、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地下水资源现状和问题的认识,唤起人们的水危机感,进一步树立节约、爱护、保护水资源的意识。此外,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借鉴、吸收和引用先进的地下水管理措施和方法,探索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