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组织多元化困境及其有效整合

2020-05-19 15:04石文杰
经济研究导刊 2020年9期

石文杰

摘 要:通过梳理相关农村组织理论阐释,发现走出目前乡村衰败困境的途径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分析现实农村组织发展,发现在内外部环境的催生下,新旧多因素刺激下的村级组织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不断发展已成一种客观趋势。通过回顾村级组织发展之路,发现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两种倾向:过度分化与过度整合。同时,村级组织多元化在现实发展中逐步陷入困境之中,并造成了新的治理危機。当下村级组织体系的优化整合成为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的必经之路,整合是实现村级组织从简单无序到系统有序的必要路径。现阶段,村级组织整合要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聚力点,以构建协同治理模式为目标,以期达到有效治理。

关键词:村级组织;村级组织多元化;村级组织整合;有效治理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9-0043-02

改革开放40年来,农村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开放不仅释放了农村经济活力,也激发了乡村社会发展动力。随着宏观制度环境的变迁,村级组织发展也进入了新的时期。村民自治的实施,使村级组织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冒出,开启了村级组织发展的闸门。税费改革后,村级正式组织陷入了停滞的状态,而村级非正式组织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各种类型的村级非正式组织遍地开花,各地进行了不断程度的创新。随着十八大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是应有之义。纵观村级组织4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能够看到这样一种发展图式:由一元到多元,由人治到法治,由集权到分权。随着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社会即将迎来一次新的大变革,村级组织体系是否能够满足要求,这是值得考察的;如何构建和优化村级组织体系,这是值得研究的。

一、文献梳理和研究问题

村级组织是指特定行政区划村庄内村级党组织、村级自治组织、村级社会组织、村级经济组织的一种统称。村级组织是以地域为基础,在特定行政区划的村庄内参与到村庄公共活动,在村庄发展中具有一定功能性作用的组织都可称为村级组织。针对村级组织的研究也就是对农民的组织化问题的一种扩展和延伸。农民的组织化问题中的组织不应仅仅是一种经济组织或政治组织,它应以乡村场域内的所有组织为着眼点。对村级组织研究做一种分类,应主要是分为两类:“乡政村治”格局下的村级正式组织以及乡村“草根组织”即村级非正式组织。由此,本文从这两个方面出发,沿着理论阐释和现实分析两条路径解释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学者们在分析当前乡村发展中出现的困境,提出构建乡村治理主体,尤其是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以解决目前乡村发展困境。徐勇教授指出,中国村民自治的成长从上看需要体制性行政放权,从下看则需要现代社会组织发育,认为只有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理性化社会和农民的自我组织,以及在民主自治实践中培育的农村公民社会,才能为村民自治的成长提供必要社会条件。蔡斯敏认为,农村社会组织是农民获取话语权与治理权,成为农村真正治理主体的基本方式,鼓励和支持农村社会组织的发展是适应现代农村社会自治趋势,推动参与式的乡村社会秩序重建,有利于目前乡村多元化治理格局[1]。吕方认为,国家权力从乡村“退场”以后,农村社会出现了“社会原子化”趋向,乡土团结陷入困顿,通过推动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将原子化的农民有效组织起来,再造乡土团结,与其他多种组织形式形成“共生合作”局面[2]。唐鸣认为,在政社互动的社会治理新模式下,改革和创新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3]。村级非正式组织在乡村治理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这也反映出推动村民自治并不一定围绕着村委会单一主体展开。这些主张实际涉及到村级组织在横向上的一种不断分化,但是缺乏对民间组织之间以及民间组织和其他组织之间关系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胡江平指出,便于政府管理和群众自治在传统行政村单一层级单元内开拓新的层级单元,自治下沉使村民小组和自然村重新实体化,形成一种新的多层级治理形态,实现政府有效管理和村民有效参与的统一[4]。李晓广提出,乡村“微自治”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自治基本单元,以各种理事会、议事会等为组织平台与载体开展的新型自治形式对于切实发挥农民的自治主体作用,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治理有效性,促进乡村振兴的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5]。自治下沉或微自治涉及到了村级组织的纵向分化,其中对下沉之后的村级组织体系怎么构建并没有明晰的研究,其中还有许多争论。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原有乡村组织并不能满足乡村治理的需要,需构建新的乡村组织和组织体系以实现乡村治理的有效开展。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村级组织主体建设成为现阶段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村民自治效果的有效途径。而村级组织主体建设是村级组织分化的开始,这种分化是沿着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开展,这些都推动着村级组织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村级组织多元化作为乡村社会当下的一种客观发展趋势,将村级组织多元化展开来看,能够发现横向与纵向的分化都面临着诸多困境,亟须一种整合方式。

二、村级组织多元化的现实困境

村级组织多元化自产生起,分化与整合就伴随着其整个发展历程。可以说,分化是村级组织多元化的推动力,而整合是村级组织多元化的维持力,二者共同促进了村级组织多元化的进程。现阶段,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其具有两种倾向,一是过度分化倾向,二是过度整合倾向。

(一)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困境之一:过度分化

在市场的引导下,农村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村级经济组织的不断产生。同时,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任务,基层政府在村级单位内设立诸多组织,如下乡组、网格综治工作站、河长等。这些行政延伸组织的下沉,又进一步压缩了村级自组织的生存空间,造成了村庄内组织林立,各成派系。传统村级组织的不断复兴,在家长制和宗法观念影响下将各个组织变为一个个封闭的堡垒,造成了各组织成员与组织之间竞争有余而合作不足。村级组织因地缘而“聚合”一起,并没有形成合理的组织体系。随着村级组织的不断分化,其整体效能并不会得到有效的发挥,还会产生组织之间的排斥和冲突,这将增加基层治理的难度。组织与组织之间如果没有构建起良好的协调关系,功能与功能之间如果缺少合理的边界划分,那么将导致碎片化的村级治理结构。

(二)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困境之二:过度整合

村级组织多元化过程中的过度整合倾向,主要凸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社区建设打破了传统城乡二元体制的壁垒,改变了传统村落封闭独立的性质,使其更具流动性和开放性。正如徐勇所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后是国家整合的过程,从根本上扭转城乡二元体制下的差距,将外部资源尽可能的向农村倾斜,并激活农村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6]。基层政府基于农村近些年现实状况而创设了诸多治理手段,如“四议两公开”“网格化管理”等,凸显了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虽然强化了乡村社会的稳定局面,但是并没有带来较好的治理绩效。村级组织的设立和运行都是在政府的管辖下进行的,广大村民并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其中。政府对村级组织的整合是出于稳定的前提,实施过程中对村级组织多元化进行了组织整合。压力型体制之下这种整合在村级组织之间就产生了一种过度整合的倾向。虽然形式上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了,但是实质上村级组织依附于基层党政机关。村级组织发展的空间被限制,村级组织活动的主动性被压制。广大村民参与不进村级组织之中,对于满足村庄公共物品的需求将产生偏差,不利于乡村社会有效治理的实现。

三、村级组织多元化的整合优化

村级组织多元化是农村由传统走向现代产生的,并且随着现代化的推进而不断显现。改革开放的起点在农村,针对农村社会的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法规,推动村级治理组织层次化,村级服务组织多样化,村级组织的纵向和横向分化是村级组织多元化的发展直接表现。这两种现象之下是村级组织多元化发展并没有产生出有效治理的效果,反而造成了新的治理危机。随着国家不断推进乡村振兴,提出一系列措施和推动大量资源反哺农村,村级组织多元化过程中的问题越发突出,对于村级组织的整合越发关键。村级组织整合不是一蹴而就的,现行乡村组织体系中,能够找到村级组织整合的突破点是农村基层党组织。2018年对《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表明了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组织建设的重要作用。但是在村级组织整合过程中,最怕的是再离散化和过度整合。虽然村级组织的多元化弥合了不断产生的农村社会分化,同时使乡村以不同的形式维持了稳定且具有更新能力。但当前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是,村级组织多元化将要沿着怎样的道路前进,这种村级组织多元化要产生何种机制。协同治理模式在理论上回应了村级组织整合达到有效治理的关联,在实际运作中将协同治理模式嵌入现行乡村治理体系中达到契合状态,最终实现乡村善治。

参考文献:

[1]  蔡斯敏.鄉村治理变迁下的农村社会组织[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15-119.

[2]  吕方.再造乡土团结: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与“新公共性”[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3):133-138.

[3]  唐鸣.政社互动:十八大以来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路径[J].社会主义研究,2016,(4):121-128.

[4]  胡江平,刘思.便于自治:探索村民自治基本单元的组织基础[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2):23-28.

[5]  李晓广.乡村“微自治”:价值、困境及化解路径[J].探索,2018,(6):80-87.

[6]  徐勇.国家整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社会主义研究,2006,(1):3-8.

[责任编辑 刘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