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县奎苏镇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意愿调查分析

2020-05-18 09:15安瑞阿依吐尔逊·沙木西帕茹克·吾斯曼江
湖北农业科学 2020年3期

安瑞 阿依吐尔逊·沙木西 帕茹克·吾斯曼江

摘要:以巴里坤县奎苏镇为研究区域,通过实地问卷调查分析了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运行情况和农户参与意愿,结果表明,土地流转到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参与程度不高,但参与意愿比较高;务农兼经商农户相较于纯农户,有更大可能性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多数农民还是依赖土地耕種生活,农户在将土地进行流转时对自身利益保护意识较强;农户未参与合作社的原因主要包括对入社程序了解较少以及附近没有合作社;参与合作社后家庭年收入明显增高。

关键词:土地流转合作社;参与意愿;巴里坤县奎苏镇

中图分类号:F3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20)03-0185-04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0.03.040

Investigation and analysis of peasant households'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n land circulation cooperatives in Kuisu town of Balikun county

AN Rui,AYITUERXUN·SHAMUXI,PARUKE·WUSIMANJIANG

(School of Management,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Urumqi 830052,China)

Abstract: Taking Kuisu town in Balikun county as the research area, the operation of the land transfer cooperatives and the willingness of farmers to participate were analyzed through field surveys.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degree of participation of farmers who transfer land to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is not high, but their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s relatively high. Compared with pure farmers, farming and business farmers have a greater possibility to participate in farmer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Most farmers still depend on land for farming; and farmers have a strong sense of protection of their own interests when transferring land. The main reasons for farmers not participating in cooperatives include poor understanding of the joining procedures and the lack of cooperatives nearby. After participating in the cooperative, the family's annual income increased significantly.

Key words: land circulation cooperative;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Kuisu town of Balikun county

土地流转制度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发展和延伸。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让亿万农民可以更放心地加大投入土地生产,而土地流转到合作社旨在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高效流转,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的权益。1884年在欧洲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由此,学者们开始了合作社发展的研究[1]。相关研究的热点是从农户行为这一微观主体入手,并且国内外学者对农户流转土地和参与合作社有不同观点。Zhang等[2]研究表示,可以通过优化土地成本分配,实现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从而实现大规模土地经营,让土地利用率发挥极致。Asadollahpour等[3]结合计划经济理论,对合作社的农户行为进行实证分析,得出农户的行为与合作社的生产之间呈正相关关系。Mcfadden等[4]建立离散选择模型展开分析,发现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与农户参与合作社意愿呈正向相关。关于土地转让的意愿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着手于微观和宏观方向。从宏观角度,徐美银[5]分析了发达区域与欠发达区域农民土地转让的意愿差异,发现发达区域农民更注重土地财产功能,对土地流转的意愿更强烈;而欠发达区域农民对土地生产功能更重视,土地转让意愿相对较弱。高佳等[6]认为,农户非农收入水平和经营规模差距受外部环境和产权认知的影响。从微观角度,许多学者认为制约土地流转意愿的两个重要成分是农户家庭基本特征和收入来源类型[7,8]。杨卫忠[9]认为,当农户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取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信息成本过高,却能够在亲戚朋友参与数量中获取足够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信任度时,农户具有较高程度的土地流转意愿。一些学者将研究成果纳入农户参与合作社的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中。其中,万国伟等[10]、蔡荣等[11]认为,影响农户参与合作社意愿的因素主要有农户户主和家庭情况特点、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力特征等。孙芳等[12]通过实地调查和模型分析方法探究了河北、河南等省农户参与农业微观组织意愿的影响因素,认为只有劳动力数量变化对农户家庭特征影响最大,其次是外出务工收益与政府补贴,农业微观组织的运行是否规范也对其有影响。罗玉峰等[13]针对农户参与合作社是“自选择还是被参与”问题作了探究,发现职能较弱的合作社参与率受官方背景影响,其参与率远高于非政府背景合作社。周宇等[14]研究发现,社会网络、社会参与和一般信任对农户参与合作社有正向影响,特殊信任对农户参与合作社有负向影响。杨雪梅等[15]和李明贤等[16]研究表明,社员信任对社员参与行为产生显著正向影响,社员信任度越高,风险感知度越低,参与合作社事务意愿也越强烈。

奎苏镇是巴里坤县人口最多的城镇,具有相对的代表性。奎苏镇位于天山脚下平原地带,水源充足,土壤肥沃,有着优越的适农条件,可大面积种植农作物。奎苏镇经济发展水平在全县处于中等水平,农业为主导产业,但是农民增收缓慢,主要是因为土地流转方式传统、经营规模较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土地流转,使农户经营集中化,实现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是一种有利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产业发展的新型土地流转模式。近些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兴未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户是否愿意把土地流转到合作社进行统一规模经营。本文结合样本区农户意愿调查情况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情况,研究并探索农户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的意愿及其原因,这对促进农业结构性改革,推进土地更好更快流转,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水平,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  研究区概况

1.1  奎苏镇基本情况

奎苏镇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位于县域东部,地处北纬43°32′4.96″,东经93°25′30.89″。镇区总面积4 645.63 km2,海拔 1 824 m2,南有北天山东端的巴里坤山,北接天山分支莫钦乌拉山,两大山脉地形走势呈东南高西北低。在南北两山阴坡地带,牧草茂盛,是良好的夏秋牧场。奎苏镇下辖10个行政村4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 845户11 989人,常住的8个民族有哈萨克族、汉族、回族等,呈“大杂居小聚居”分布特点。2017年奎苏镇总收入达4.3亿元,人均纯收入达13 268元。

1.2  奎苏镇土地流转情况

2017年全镇耕地总面积4 800 hm2,其中流转土地面积3 130 hm2,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65.2%,涉及农户2 573户。主要流转模式为出租和转包,流转到种植大户的土地面积共2 408 hm2,流转到合作社的土地面积共722 hm2。主要农作物有饲用玉米、优质小麦、马铃薯及苜蓿等。

据奎苏镇经管站统计数据,该镇现已登记的合作社有40个,其中,作物种植业14个,包含粮食作物和特殊农产品;农机服务业1个;畜牧业23个,包含牛羊育肥、家禽养殖、奶业等;渔业1个;其他行业1个。各种合作组织共690个成员,带动3 300户非成员家庭,4个合作社被农业主管单位确定为示范合作社,主要特色品牌有“金土豆”马铃薯种植基地、“力坤”牌牛羊肉等。

2  数据来源及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所有数据均来源于2018年4—6月在奎苏镇6个村进行的实地问卷调查,包括巴里坤县合和养殖专业合作社所在的奎苏村和南湾村,没有专业合作社但流转土地数目较多的二十里村、拐把头村、三十户村和柳沟村等。调查中详细询问了农户近几年种植养殖以及土地流转的相关情况,部分数据由奎苏镇经管站提供。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问卷136份,有效问卷136份,有效问卷率90.7%。每个村随机分发25份问卷,其中奎苏村收回25份问卷,南湾村收回24份,二十里村收回22份,拐把头村收回21份,三十户村收回21份,柳沟村收回23份。整理得出奎苏镇农民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情况,其中有62户参土地流转合作社,占比45.59%;没有参与的有74户,占比54.41%。

2.2  问卷设计

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意愿以及现实情况。问卷设计分为4个部分,即农户基本家庭状况调查、农户对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认识调查、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农户基本情况调查、未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农户基本情况调查。

2.3  研究方法

采用统计分析方法,以巴里坤县奎苏镇作为样本点,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并运用统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探究影响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因素。

3  结果与分析

3.1  农户对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认识

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农户对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认识、政府是否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农户认为合作社运行中的问题,结果如下。

1)在农户对土地流转合作社的认识方面,没有听说过合作社的农户有5户,占样本总数的3.68%;听说过但不了解合作社的有66个,占样本总数的48.53%;41户农户对合作社了解不多,占样本总数的30.15%;有16户农户对合作社了解较多,占样本总数的11.76%;有8户家庭对合作社非常了解,占样本总数的5.88%。

2)在政府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方面,有59户农户认为是政府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占样本总数的43.38%;有77户农户认为政府在引导农户加入合作社上花费精力少,占样本总数的56.62%。

3)在农户认为合作社运行中的问题方面,认为合作社规章制度不完备的有47户,占样本总数的34.56%;38户认为在合作社经营方面存在经验不足,占样本总数的27.94%;30户认为得到的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占样本总数的22.06%(表1)。

3.2  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的基本情况

根據调查问卷结果统计,136户农户中有62户将土地流转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

1)在参与合作社的的农户中,有42户将土地全部转让,占样本总数的67.74%;转让部分土地的有20户,占样本总数的30.26%。

2)在农户自我保护意识中,有53户签订了书面协议,占样本总数的85.48%;仅9户达成口头协议,占样本总数的14.52%。

3)在农户参与途径的调查中,有51户属于自愿参加,占样本总数的82.26%;有5户为政府下发入社政策安排加入合作社,占样本总数的8.06%;还有6户是在亲朋好友动员下加入的,占样本总数的9.68%(表2)。

4)在农户入社后的就业形势中,有29户从事本地非农就业,占总样本的46.78%;继续从事农业工作的有11户,占样本总数的17.74%;外出打工的有22户,占样本总数的35.48%;失业率为0。

5)在农户入社后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中,有53户家庭年收入有明显增加,占样本总数的85.48%;8户家庭年收入与上年基本保持不变,占样本总数的12.90%;1户收入下降,占样本总数的1.62%。

6)在农户入社后接受技能培训情况中,有12人接受了农村合作社的技能培训,占样本总数的19.35%;有50人没有受到合作社的技能培训,占样本总数的80.65%。

7)在农户入社后所获得帮助方面,认为收入有明显提升的有41户,占样本总数的66.13%;认为同时可以从事其他副业的有15户,占样本总数的24.19%;可以安排在合作社内工作,解决就业问题的有6户,占样本总数的9.68%;没有农户认为技术培训为他们带来了较大收益(表3)。

3.3  未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的基本情况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统计,136户农户调查中共有74户没有将土地流转到农民专业合作社。

1)在对农户未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的原因统计上,有10户是想自己耕种土地,占样本总数的13.51%;9户认为土地租金较低,占样本总数的12.16%;不知道如何入社的有32户,占样本总数的43.25%;耕地不属于合作社范围的有18户,占样本总数的24.32%;不知道附近是否有合作社的有5户,占样本总数的6.76%(表4)。

2)在参与意愿调查中,有74户没有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了解相关政策后,有46户未参加,但愿意以后加入合作社,占样本总数的62.16%;不愿意加入的有28户,占样本总数的37.84%。

3)在46个愿意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的样本中,调查农户没有参与但希望将土地转让给合作社的原因。其中,有2户是因为老年人无法从事农业工作,占样本总数的4.35%;有3户是因为外出务工,缺乏劳动力,占样本总数的6.52%;据调查,有9户认为入社后大规模种植,收益较好,占样本总数的19.57%;11户认为合作社可以提供补贴资金,占样本总量的23.91%;7户认为入社后可通过其他副业增加收入,占样本总数的30.43%;7户认为合作社更便于市场买卖,占总样本数的15.22%(表5)。

4  结论

通过对巴里坤县奎苏镇农户参与土地流转合作社意愿进行问卷调查,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大多数农户家庭收入在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后保持增长状态。部分农户将全部土地流转之后,因为无地可种,就选择了外出打工或者自己经商,所以外出务工和私营业的比例较高。

2)务农兼经商农户相较于纯农户,更倾向于参加合作社。因为这类农户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有固定的非农收入,土地流转的收益高于土地闲置收益,对土地的依赖性不高,投入农业生产的时间有限,所以将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的可能性较大。对于纯农户来说,收入都来自于农业,如果土地农业收入高,则不会将土地流转出去,自主经营更自由;收入较低者可能更有入社意愿。

3)在参与意愿方面,被调查者年龄多为中年,年轻劳动力明显不足是一个普遍现象。所以将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不足,现在奎苏镇农村青年劳动力大部分选择在城市发展,所以选择将土地流出后进入城镇就业。

4)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农户参与程度不高,但农户参与意愿较高。在了解相关政策后,大多数农户表示愿意加入土地流转合作社。农户参与的意愿较高但是参与率却不高是由于两个因素的制约,一是合作社数量较少,二是合作社不在当地。提高农户参与合作社意愿的途径也有两个,即可以得到固定的土地租金和入社后增加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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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9-06-03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4CJY026);新疆少数民族科技人才特殊培养计划科研项目(2017D03017);国家博士后资助项目(2017M623336XB)

作者简介:安  瑞(1995-),女,新疆巴里坤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农村发展,(电话)13109944416(电子信箱)1776939246@qq.com;

通信作者,阿依吐尔逊·沙木西(1982-),女(维吾尔族),新疆吐鲁番人,副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土地利用与规划研究,(电话)15099114886(电子信箱)57329670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