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燕,孔 敏,刘金龙
(山东省林业基金管理站,山东 济南 250014)
林业贴息贷款是指各类经营主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取得的,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获得中央财政利息补助支持的贷款。对林业贷款进行贴息,是国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林业建设、惠林富农的一项财政扶持政策。
经营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来源有:国家财政资金、投资者投入资金、企业内部积累资金和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入资金。本文以财政贴息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与社会投资(包括投资者投入资金和企业内部积累资金)为研究对象,计量分析贴息贷款对社会投资的拉动及效益。
本研究所用的数据样本为2011-2018年山东省林业贴息贷款资金表(表1)以及财政贴息拉动林业多种经营情况(表2)。数据样本来自于山东省林业基金管理站年度统计资料。2017年山东省林业贴息贷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银行、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的 《山东省林业贴息贷款工作管理办法》中规定:林业贷款贴息采取一年一贴、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计算公式:贴息金额=贷款金额×年贴息率×存续月数÷12。由此可知,财政贴息与贷款资金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表1 2011-2018年山东林业贴息贷款资金表 (单位:万元)
表2 财政贴息拉动林业多种经营情况
若是两个自变量间存在多重共线性,那么标准误差会变大,置信区间会变宽,斜率参数估计将不准确,最终结论会出现偏差。由于财政贴息与贷款资金之间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为消除多重共线性影响,选取财政贴息为自变量,社会投资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计量分析财政贴息对社会投资的影响。
将财政贴息设为自变量(x),社会投资设为因变量(y),建立回归分析模型。构建变量y对x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即:y=β0+β1x+ε。 其中:y 为被解释变量(社会投资),x为解释变量(财政贴息、贷款资金),β0和 β1是未知参数,β0为回归常数,β1为回归系数,ε表示其他随机因素的影响。
分别以财政贴息、贷款资金为横坐标,社会投资为纵坐标,利用excel绘图工具绘制散点图,添加趋势线后如图1、图2所示。可以看到,数据点呈线性分布,表明财政贴息、贷款资金与社会资金之间均存在正相关关系,即财政贴息、贷款资金金额越大,社会资金投入越多。
选取财政贴息为自变量,社会投资为因变量,进行一元回归分析。统计分析表明,所拟合得到的一元线性回归模型的 R2=0.9328,调整 R2=0.9216,二者均大于0.80,说明模型的拟合度较高,解释能力较好。在表3中,P值为9.73×10-5<0.01,表明方程通过了F检验,具有极显著线性关系。
表3 回归分析结果
对截距项β0进行t检验,结果见在表4。截距β0的 P值为 0.105848>0.01,系数为 36221.94,并不表示x=0时,社会投资额是36221.94万元。前述分析表明财政贴息与社会资金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R2为 0.9328(即使调整后仍为 0.9216),模型拟合度非常高。因此,在线性回归分析中不用考虑对截距项(常数项)的显著性检验是否通过。对回归系数 β1进行 t检验,P=9.73E-05<0.01,说明 β1通过了t检验。
通过建立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如下方程式:y=36221.94+26.1746x (其中 x为财政贴息,y为社会投资)。由此可知,财政贴息对社会投资的拉动系数为26.1746。
由表1可知,2011-2018年,山东各类林业经营主体贷款资金总额为116.02亿元,年均贷款14.50亿元;财政贴息总额3.95亿元,年均贴息4937万元;社会投资总额为132.29亿元,年均投资16.54亿元。
由表2可知,2011-2018年,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累计创造产值95.99亿元,年均产值12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3.58万人,年均安置1.70万人;带动龙头企业发展基地 75393.3hm2,年均发展 9420hm2;带动农民(林业职工)增收14.36亿元,年均增收1.80亿元。
2011-2018年,山东林业贴息贷款年均14.50亿元,但年度间波动较大。2014年作为政策过渡期,受林业贴息贷款政策调整影响,全国各大省区贴息贷款规模均有不同程度下降,贷款额为7735万元,仅为2013年29亿元贷款额的2.7%。
表4 回归方程t检验结果
2018年全省落实林业贴息贷款企业47家,贷款资金总额15.36亿,平均每个企业贷款3268万元,受惠力度不大。全省有各类经营主体23755个,2018年获得贴息贷款的企业仅占0.2%,国家贷款政策受惠面不广。
由计量分析可知,1元贴息资金拉动社会投资26.17元,缓解了林业建设资金供需矛盾,但拉动力仍需提高。2014年贴息贷款7735万元,虽创造产值3.8亿元,带动基地建设3333.3hm2,安排就业仅为200人,带动农民增收仅为240万元。
2016年财政部印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取消对林业贷款贴息期限的限定,但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实际期限与6-10年的林业生产经营周期相比,贷款期限仍然相对较短,不能满足林业贷款主体的实际需求。
通过构建财政贴息与社会投资之间的线性模型,分析结果表明,政府贴息与社会投资间具有线性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26.1746,即政府向社会贷款主体补贴1元资金,可拉动社会投资26.17元用于林业生产建设。林业贴息贷款在四个方面发挥出了良好效益:(1)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林业生产,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2)服务林业生态建设,加快造林绿化步伐;(3)带动林业基地发展,推动林业产业发展;(4)安置劳动力就业,增加林农群众收入。
研究结果表明,政府拿出一定数量财政资金,对林业经营主体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借贷且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贷款进行补贴,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可发挥财政资金带动作用,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推动林业产业化经营,支持林业实体经济发展。